內經

卷三 (10)

1五歲

岐伯曰:司歲備物,則無遺主矣。

王冰曰:謹候司天地所生化者,則其味正當其歲也。故彼藥工專司歲氣所收藥物,則一歲二歲,其所主用無遺略也。今詳前字當作「則」。張志聰曰:先收歲物,謂先備司歲之物,即上章之所謂「食歲谷以全其真」,蓋食天地之精以養吾身之真也。馬蒔曰:每歲各有所司,必因其司歲者以備藥物,則病無遺主矣。張介賓曰:如厥陰司歲,則備酸物;少陽、少陰司歲,則備苦物;太陰司歲,則備甘物;陽明司歲,則備辛物;太陽司歲,則備咸物,所謂歲物也。歲物備,則五味之用全矣。

驥案:五常政大論,生化之別,有五氣、五味、五色、五類、五宜,又五類盛衰,各隨其氣之所宜。如厥陰司天,羽蟲育;在泉,毛蟲育之類。元和紀用經:厥陰風火歲主,所宜用車前子、戎鹽之類。陳無擇三因方:厥陰司天,用敷和湯之類。他如經言歲谷、間谷,皆歲物所宜,不勝列舉,義詳各條。又東垣用藥心法:司歲備物,天地之專精,專精之歲,藥物肥濃,又於使用,當其正氣味也。五運主歲,不足則物薄,有餘則物精,非專精,則氣散;氣散,則物不純,是以形質雖同,力用則異。

帝曰:先歲物何也?岐伯曰:天地之專精也。

王冰曰:專精之氣,藥物肥膿,又於使用,當其正氣味也。新校正云:詳「先歲」疑作「司歲」。張志聰曰:司氣謂五運之氣,五運雖與主歲相同,然又有太過不及之分。太過之歲,則物力厚;不及之歲,則物力淺薄。馬蒔曰:每歲之司天在泉,物從其化,而天地之專精儲焉,故不可不先之。張介賓曰:歲物者,得天地精專之化氣,全力厚,故備所當先。此與六元正紀大論「食歲物以全其真」者同義。

驥案:東垣用藥心法,至元庚辰六月,治許伯威心悸動,吃噫不絕,色變青黃,精神減少,目不欲開,倦臥惡人語笑,脈動而中止,有時自還,乃結脈也。用炙甘草湯兩劑不效,再候之,脈證相對,曰:莫非藥有陳腐者乎?再市藥之氣味厚者煎服,減半,再服而安。凡藥之昆蟲草木,產之有地,根葉花實,採之有時,失其地,則性味少異;失其時,則氣味葉不全。又況新陳之不同,精粗之不等,倘不擇而用之,其不效者,醫之過也。其藥貴專精如此。

帝曰:司氣者何如?

王冰曰:司運氣也。張志聰曰:若非氣運司歲之物,則氣散而力薄。

岐伯曰:司歲者,主歲同然,有餘不足也。

王冰曰:五運主歲者,有餘不足,比之歲物,恐有薄有餘之歲,藥專精也。張志聰曰:形質雖同,而氣味有厚薄之異。馬蒔曰:彼司氣者,即司運也。如甲己為土運,乙庚為金運。然太過則有餘,不及則不足,其氣偏耳。張介賓曰:主歲,即上文司天在泉之主歲,運之與氣所主皆同。但五太之運為有餘,五少之運為不及,而物性之稟有厚薄矣。

驥案:五常政大論:五氣五類,有所勝制,同者盛之,異者衰之。又氣主有所制,歲立有所生,地氣制已,勝天氣制勝己,天制色,地制形,故各有制,各有勝,各有生,各有成。故曰:不知其年之所加,氣之同異,不足以言生化。此有餘不足,即此勝制而推之,斯無遺主矣。

帝曰:非司歲物何謂也?岐伯曰:散也。

王冰曰:非專精則散,氣散氣則物不純也。張志聰曰:治保有多少者,謂治病保真之藥食,或宜多用,而宜少用也。按中古之世,不能司歲備物,用炮製以代天地之助,如製附子曰炮製,蒼朮、桑皮曰炒。蓋以火助火,而以燥助燥也。近有附子以水煮曰自制,制桑皮以蜜拌曰潤燥,是猶用鷹犬而去其爪牙,則驅之摶蹇兔而不能,又安望韓盧之技哉!馬蒔曰:若非歲物而用之,則其氣又散。

張介賓曰:非司歲物,謂非主歲之物也。散者,謂六氣之序,不司天地,則司四間,故物生之應,亦當隨氣散見於四方,而各有所稟也。驥案:五常政大論:氣始而生化,氣散而有形,氣布而蕃育,氣終而象變。非司歲之物,正值散氣有形之期,氣衰味薄,《論語》所謂「不時不食」也。況入藥治病,性味不全,何可用也?

白話文

五歲

岐伯說:根據每年的歲氣來準備相應的藥物,這樣就不會遺漏主治的疾病。

王冰解釋說:仔細觀察天地所化生的氣候變化,就能知道當年的藥味特性。因此,藥工若能專注於歲氣所對應的藥物,無論是一年還是兩年,都能全面掌握其主治作用,不會有所遺漏。這裡的「前」字應作「則」。

張志聰說:先準備歲物,指的是先備齊與歲氣相應的藥物,正如前文所說的「食歲谷以全其真」,也就是利用天地的精華來滋養人體的真氣。

馬蒔說:每年都有其主管的歲氣,必須根據歲氣來準備藥物,這樣才能確保疾病都能得到對應的治療。

張介賓說:例如厥陰司歲時,應備酸味藥物;少陽、少陰司歲時,備苦味藥物;太陰司歲時,備甘味藥物;陽明司歲時,備辛味藥物;太陽司歲時,備咸味藥物,這些就是所謂的「歲物」。歲物齊備,五味的功效才能完整發揮。

驥案補充:《五常政大論》提到,生化之別有五氣、五味、五色、五類、五宜,而五類的盛衰也隨氣候變化而不同。例如厥陰司天時,羽蟲繁育;在泉時,毛蟲繁育。又如《元和紀用經》記載,厥陰風火歲主時,宜用車前子、戎鹽等藥物;陳無擇的《三因方》提到,厥陰司天時可用敷和湯等方劑。此外,經文中提到的歲谷、間谷,都是與歲氣相應的藥物,不勝枚舉,具體內容詳見各條目。

李東垣在《用藥心法》中提到,根據歲氣準備的藥物,蘊含天地的專精之氣,這些藥物在專精的年份會特別肥厚,使用時能發揮其正氣味。五運主歲時,若氣運不足,藥物會較薄弱;若氣運有餘,藥物則精純。若非專精之氣,則藥氣分散,藥效不純,即使外形相同,功效也會有差異。

黃帝問:為何要優先使用歲物?岐伯回答:因為它們蘊含天地的專精之氣。

王冰解釋:專精之氣使藥物肥厚,使用時能發揮其正氣味。《新校正》認為「先歲」可能是「司歲」之誤。

張志聰說:司氣指的是五運之氣,雖然五運與主歲相同,但也有太過與不及之分。太過之年,藥物效力強;不及之年,藥物效力弱。

馬蒔說:每年司天在泉的氣候會影響萬物的特性,天地專精之氣蘊含其中,因此必須優先考慮。

張介賓說:歲物得天地精專之氣,效力深厚,所以應優先使用。這與《六元正紀大論》中「食歲谷以全其真」的道理相同。

驥案補充:李東垣在《用藥心法》中記載,至元庚辰六月,他治療許伯威的心悸、呃逆不止、面色青黃、精神萎靡等症狀,脈象結代,使用炙甘草湯兩劑無效。後來發現可能是藥物陳舊,改用氣味濃厚的新藥後,病情好轉。這說明藥物的產地、採收時間、新陳程度都會影響療效,醫者必須謹慎選擇。

黃帝問:司氣的情況如何?

王冰說:司氣指的是五運之氣。

張志聰說:若非歲氣所對應的藥物,則氣散而效力薄弱。

岐伯回答:司歲的藥物與主歲的氣運相同,但也有太過與不足之分。

王冰解釋:五運主歲時,有餘與不足會影響藥物的精純程度。

張志聰說:即使外形相同,氣味也有厚薄之別。

馬蒔說:司氣即司運,如甲己為土運,乙庚為金運,太過則有餘,不及則不足,氣運會有所偏頗。

張介賓說:主歲即司天在泉的歲氣,五運與歲氣相同,但五太(太過)與五少(不及)會影響藥物的稟賦厚薄。

驥案補充:《五常政大論》提到,五氣五類有相勝相制的關係,同類則盛,異類則衰。氣運主導制約,歲氣影響生長,地氣制約自身,天氣制約勝己者。因此,必須瞭解每年的氣運變化,才能掌握生化的規律。

黃帝問:非歲物的藥物如何?岐伯回答:氣散不專。

王冰解釋:非專精之氣則散,氣散則藥物不純。

張志聰說:治病保真的藥物,用量需根據情況調整。中古時期無法全面備齊歲物,因此用炮製方法彌補天地之助,如炮製附子、炒蒼朮、桑皮等。但若炮製不當,反而會削弱藥效。

馬蒔說:若非歲物,其氣散而不聚。

張介賓說:非歲物是指不與歲氣相應的藥物,其氣散見於四方,稟賦各異。

驥案補充:《五常政大論》提到,氣始而生化,氣散而有形,氣布而繁育,氣終而象變。非歲物正值氣散之時,氣味薄弱,如同《論語》所說「不時不食」。更何況用藥治病,若性味不全,怎能發揮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