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上善

《黃帝內經太素》~ 卷第二十六·寒熱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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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十六·寒熱 (7)

1. 蟲癰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見《靈樞》卷十第六十八《上膈》篇,又見《甲乙經》卷十一第八。

白話文:

這篇文章從開頭到結尾,都可以在《靈樞》卷十第六十八《上膈》篇找到,同時也在《甲乙經》卷十一第八篇出現。

黃帝問於岐伯曰:氣為上鬲,上鬲者,食飲入而還出,余已知之矣;蟲為下鬲,下鬲者,食晬時乃出,余未得其意,願卒聞之。(晬,子內反。鬲,癰也。氣之在於上管,癰而不通,食入還即吐出;蟲之在於下管,食晬時而出,蟲去下虛,聚為癰,故須問也。平按:《靈樞》鬲作膈,上鬲二字不重。

白話文:

黃帝詢問岐伯說:「氣阻塞在上部,導致食飲進入後又吐出來,我已經明白了。蟲阻塞在下部,導致午夜後食物才得以排出,我還不明白它的道理,希望你能夠將它講解完畢。」

(「晬」字讀作「陽」,通「癢」。「鬲」字意指膿瘍。「氣」阻塞在上部,導致管道不通,食入後會立刻吐出;「蟲」阻塞在下部,導致午夜後食物才得以排出,此時蟲離去後下部空虛,聚合後便會形成膿瘍,因此需要詢問。)

(平按:《靈樞》中的「鬲」字作「膈」,上鬲這兩個字沒有重複。)

《甲乙》入上無飲字。)岐伯曰:喜怒不適,飲食不節,寒溫不時,則寒汁流於腸中,流於腸中即蟲寒,蟲寒則積聚守於下管,守於下管則下管充郭,衛氣不營,邪氣居之。人食則蟲上食,蟲上食則下管虛,虛則邪氣勝之,積聚以留,留則癰成,癰成則下管約。其癰在管內者,則沉而痛深;其癰在外者,則癰外而痛浮,癰上皮熱。

白話文:

岐伯說:「情緒不適、飲食無節制、寒熱不當,就會使寒氣積聚在腸中,導致蟲寒。蟲寒時,積聚於下焦,阻塞管道,使衛氣無法正常運行,邪氣因此進入。當人進食時,蟲會上行取食,致使下焦空虛,邪氣乘虛而入,進一步聚集,形成癰症。癰症若在管道內,則沉且痛深;若在外,則痛浮,且表皮發熱。」

(蟲癰之病,所由有三:一因喜怒傷神,不得和適;二因縱欲,飲食不節;三因隨情寒溫,不以時受。此三因中隨有一種乖和,則寒邪汁下流於腸中,令腸內蟲寒,聚滿下管,致使衛氣不得有營,邪氣居之。又因於食,蟲亦上食,下管遂虛,邪氣積以成癰。其癰若在管內,其痛則深;若管外,其痛則浮,當癰皮熱,以為候也。

白話文:

長膿瘡的原因有三個:

  • 一是因情緒波動傷神,無法保持和諧平順。
  • 二是縱欲過度,飲食不節制。
  • 三是隨意受寒受熱,不按時節養生。

這三種原因中,只要有一種不協調,寒邪就會流入腸中,導致腸道內的蟲子受寒,聚集在下腹部,使衛氣無法營運,邪氣趁機駐紮。加上飲食不當,蟲子也會向上食入,導致下腹部空虛,邪氣積聚形成膿瘡。

如果膿瘡長在腸道內,疼痛會比較深;如果長在腸道外,疼痛會比較表淺。當膿瘡上的皮膚發熱時,就是它的徵兆。

平按:《甲乙》則寒汁流於腸中,流作留;流於腸中即蟲寒作留則蟲寒;管作脘;則下管充郭衛氣不營作守下脘則胃腸充郭胃氣不營。《靈樞》則下管充郭作則腸胃充郭,虛則邪氣勝之作下管虛則邪氣勝之。《甲乙》勝下無之字,有勝則二字。《靈樞》則沉二字作即。)黃帝曰:刺之奈何?岐伯曰:微按其癰,視氣所行,(以手輕按癰上以候其氣,取知癰氣所行有三:一欲知其癰氣之盛衰,二欲知其癰之淺深,三欲知其刺處之要,故按以視也。平按:《甲乙》無微字。

白話文:

平按:《甲乙經》說寒邪流入腸道,停留在那裡變成寒邪,管就是脘,下脘充盈,胃氣就不運行了。《靈樞經》說下脘充盈,腸胃就充盈,下脘虛弱,邪氣就會戰勝它。《甲乙經》的「勝」後面沒有「之」字,只有「勝則」兩個字。《靈樞經》的「沉」這個字作「即」。

黃帝問:如何刺它?

岐伯回答:輕輕按壓癰腫處,觀察氣的走向。(用手指輕輕按壓癰腫處,以瞭解癰氣的走向。有三個目的:一是瞭解癰氣的盛衰,二是瞭解癰的深淺,三是瞭解最佳的刺針位置,所以按壓後要觀察。平按:《甲乙經》沒有「微」字。)

)先淺刺其旁,稍內益深,遂而刺之,毋過三行,(候其癰旁氣之來處,先漸淺刺,後以益深者,欲導氣令行也。還,復也。如此更復刺,不得過於三行也。平按:遂《靈樞》、《甲乙》作還,據本注亦應作還,當系傳寫之誤。)察其沉浮,以為深淺,(沉浮淺深也,察癰之淺深以行針也。

白話文:

開始時輕輕刺它旁邊,逐漸往內刺得深些,然後再刺它,不要超過三層(觀察腫塊周圍氣體流動的方向,先逐漸淺刺,後逐漸深刺,目的是引導氣體流動。還,再次。這樣反覆刺,不要超過三層。註:遂在《靈樞》、《甲乙》中記載為還,根據註解也應該為還,應該是傳抄中的錯誤。)察看它的沉浮,以決定深淺。(沉浮指淺深,觀察腫塊的深淺來進行針灸。)

平按:《甲乙》作淺深。)已刺必熨,令熱入中,日使熱內,邪氣益衰,大癰乃潰。(寒汁邪氣聚以為癰,故癰塞也。令刺已熨之令熱入中者,以寒,溫使其日有內熱,寒去癰潰也。)以參伍禁,以除其內,(亦可含於豕膏,無冷食,三日其病已矣。參伍,揣量也。平按:《甲乙》作互以參禁,《靈樞》作伍以參禁。

白話文:

刺針後一定要熨熱,讓熱氣進入病灶,每天保持內熱,邪氣就會逐漸消退,大癰就會潰爛。因為寒邪和邪氣聚集在一起形成癰腫,所以癰腫會阻塞。刺針後熨熱,讓熱氣進入病灶,是利用溫熱之氣驅散寒氣,使病患每天都保持內熱,寒氣消退,癰腫就會潰爛。要根據情況合理運用藥物,清除內在的病邪。也可以將藥物裹在豬油中,避免吃冷食,三天就能痊癒。參伍,指的是根據情況進行調整和控制。

)恬惔無為,乃能行氣,(夫情有所在則氣有所並,氣有所並則不能營衛,故忘情恬惔無為,則氣將自營也。平按:《靈樞》、《甲乙》惔作澹,袁刻作淡。)後以酸苦,化谷乃下。(酸為少陽,苦為太陽,此二味為溫,故食之化谷也。平按:《靈樞》酸作咸。《甲乙》此句作「後服酸苦,化谷乃下膈矣。

」)

白話文:

心境恬淡、無所作為,才能使氣血運行。如果心中有牽掛,氣血就會滯留,無法運送營養和防禦病邪。因此,忘卻牽掛、心境恬淡、無所作為,氣血就會自動運行了。(編者按:《靈樞》、《甲乙經》中,「惔」作「澹」,袁刻本中作「淡」。)

之後食用酸苦的食物,食物就能轉化為營養向下輸送。(酸味屬少陽,苦味屬太陽,這兩種味道都屬溫性,因此食用後能幫助消化。)(編者按:《靈樞》中,「酸」作「鹹」。《甲乙經》中的這句話是:「之後食用酸苦的食物,食物就能消化吸收,向下輸送了。」)

2. 寒熱瘰癧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見《靈樞》卷十第七十《寒熱》篇,又見《甲乙經》卷八第一上篇。

白話文:

古代文字: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見《靈樞》卷十第七十《寒熱》篇,又見《甲乙經》卷八第一上篇。

平按:本篇自篇首至篇末,見於《靈樞》卷十第七十《寒熱》篇,又見於《甲乙經》卷八第一上篇。

黃帝問於岐伯曰:寒熱瘰癧在於頸掖者,皆何氣使生?岐伯曰:此皆鼠瘻,寒熱之毒氣也,堤留於脈而不去也。(風成為寒熱,寒熱之變亦不勝數,乃至甚者為癰病也。今行脈中壅遏,遂為瘰癧鼠瘻也。堤,癰障。平按:掖《靈樞》、《甲乙》作腋。堤留於脈《甲乙》作稽於脈,注云:「《靈樞》稽作隄。

白話文:

黃帝問岐伯:「長在頸部或腋下的寒熱瘰癧,是由什麼原因引起的?」

岐伯答道:「這些都是鼠瘻,是由寒熱之毒氣鬱積在經脈中造成的。」(風邪凝滯化為寒熱,寒熱變化無窮,嚴重時會演變成癰疽。現在毒氣阻塞在經脈中,於是便形成了瘰癧和鼠瘻。堤,指癰疽的阻滯。)

注釋:

腋,通作「掖」。

稽於脈,同「堤留於脈」。

」今本《靈樞》仍作留,無隄字。)黃帝曰:去之奈何?岐伯曰:鼠瘻之本,皆在於臟,其末上於頸掖之間,其浮於脈中而未內著於肌肉而外為膿血者,易去也。(寒熱之氣在肺等臟中,循脈而上,發於頸掖,不生於項。在脈中未在肌肉,言其淺也。為膿血者,外泄氣多,故易去也。

白話文:

如今版本《靈樞經》中依然寫作「留」,沒有「去」這個字。(黃帝說:要如何處理它?(岐伯說):老鼠藏身的地方,都位於肺部,末端延伸到脖子和臉頰之間,那些浮動在脈絡中,但還沒內附在肌肉及外為「外浮氣血」的,很容易去除。(寒熱之氣在肺部等各處,沿著脈絡往上,發作在脖子和臉頰,不發作在後頸。在脈絡中,還沒在肌肉中,這是說它的症狀。外浮氣血表示,外來的邪氣較多,所以容易去除。)

平按:《甲乙》上於作上出,脈中作胸中,而未內著作未著二字,《靈樞》上於作上出於三字。注易去袁刻誤作是去。)黃帝曰:去之奈何?岐伯曰:請從其本引其末,可使衰去而絕其寒熱,審按其道以予之,徐來徐往以去之,(本,謂臟也。末,謂瘻處也。道,謂臟腑脈行所發穴路也。

白話文:

原書《甲乙經》中記載,瘻在上則來源於上面,瘻在胸中則來源於胸中,但沒有記載「未著」兩字。《靈樞》經中則記載,瘻在上則來源於上面三字。注:本文易去袁刻的訛誤,將「是去」更正為「去之」。

黃帝問:如何徹底去除瘻?

岐伯答:應從其來源開始,誘導其末端,這樣就能使衰弱的瘻逐漸消失,消除寒熱。仔細觀察其通道,循序漸進,慢慢地將其引出。(「本」指臟腑,「末」指瘻孔,「道」指臟腑經脈發病所循的穴道和經絡。)

徐往來者,動針法也。平按:奈何下袁刻脫岐伯曰三字。)其小如麥者,一刺知,三刺而已。(療之得愈分劑也。)黃帝曰:決其死生奈何?岐伯答曰:反其目視之,其中有赤脈,從上下貫瞳子,見一脈,一歲死;見一脈半,一歲半死;見二脈,二歲死;見二脈半,二歲半死;見三脈,三歲而死。見赤脈而不下貫瞳子,可治。

白話文:

徐往來者,指針灸的針刺手法。其針細如麥子,刺一次就能知道病情,再刺兩次就可治癒(這是在治療得當的情況下)。黃帝問:如何判斷病人的生死?岐伯回答:看病人的眼睛,如果有紅色脈絡從上下貫穿瞳孔,一條脈絡表示活一年;一條半脈絡表示活一年半;兩條脈絡表示活兩年;兩條半脈絡表示活兩年半;三條脈絡表示活三年。看到紅色脈絡但不貫穿瞳孔,則可以治癒。

(以下言死生候也。寒熱已成,成在太陽,太陽為目上綱,其脈下見,令太陽經溢入絡中,甚者併入絡中,下貫瞳子,瞳子是骨之精,為寒熱傷甚,故一脈獨貫,一歲死也。若為二三,氣散不獨,故二三歲死也。雖有赤脈,不貫瞳子,可得療者,以未傷骨精故也。)

白話文:

死候:寒熱病已成,病症在太陽經,太陽經上攻眼睛,其脈絡在下部可見。致使太陽經的氣血溢出經絡,嚴重時會流入瞳孔。瞳孔是骨髓的精華,遭受寒熱極大損傷,所以只有單獨一條脈絡貫通瞳孔,表示將於一歲內死亡。如果出現兩三條脈絡,說明氣血尚能分散,所以將於二三年內死亡。如果出現單獨一條脈絡但未貫通瞳孔,表示未傷及骨髓精華,還有救治的可能性。

3. 灸寒熱法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見《素問》卷十六第六十《骨空論》篇,又見《甲乙》卷八第一上篇。

白話文:

此篇自篇首至末,見於《素問》卷十六第六十《骨空論》篇,又見於《甲乙經》卷八第一上篇。

灸寒熱之法,先取項大椎,以年為壯數,(大椎穴,三陽督脈之會,故灸寒熱氣取。《明堂》大椎有療傷寒病,不療寒熱。平按:先取《素問》作先灸。)次灸厥骨,以年為壯數,視背輸陷者灸之,(此脈中血寒而少,故取背輸陷也。厥骨,脊骶骨也。有本厥與骨通為一字,巨月反。

白話文:

灸治寒熱的方法,首先取項部的大椎穴,以年齡為壯數,(大椎穴是三陽經與督脈的交會點,所以灸治寒熱氣取這個穴位。《明堂》記載,大椎穴可以治療傷寒病,但不能治療寒熱病。平按:應該參考《素問》記載,先灸這個穴位。)接著灸厥骨,以年齡為壯數,觀察背部凹陷的地方就灸它,(這是因為這個部位的脈絡中血氣寒涼而不足,所以要取背部凹陷的地方。厥骨是指脊椎和骶骨。有些版本將厥和骨合在一起寫成一個字,讀音為巨月反。)

平按:厥骨《素問》、《甲乙》作撅骨。注此脈袁刻誤作此血。)與臂肩上陷者灸之,(臂肩亦取脈陷,療寒熱之輸,肩貞等穴也。平按:《素問》、《甲乙》與作舉。)兩季脅之間灸之,(季脅本挾脊京門穴也。)外踝之上絕骨之端灸之,(陽輔等穴。)足小趾次趾間灸之,(臨泣等穴也。

白話文:

平按:厥骨(《素問》、《甲乙經》中寫作撅骨,此脈在原本中被誤寫為此血)。如果臂膀上陷下去,就灸這裡。(臂膀上取脈陷的位置,可以治療寒熱之氣,如肩貞穴等穴位。平按:《素問》、《甲乙經》中與寫作舉。)兩季脅之間灸這裡。(季脅是指背部脊樑兩側的京門穴。)外踝上方絕骨的末端灸這裡。(陽輔等穴位。)腳上小腳趾和次腳趾之間灸這裡。(臨泣等穴位。)

平按:小趾袁刻作少趾。)腨下陷脈灸之,(承山等穴。平按:腨下《甲乙》作腨上。)外踝之後灸之,(崑崙等穴也。)缺盆骨上切之堅痛如筋者灸之,(平按:《甲乙》堅痛作堅動。)膺中陷骨間灸之,𩩲骭骨下灸之,(平按:𩩲骭骨《素問》、《甲乙》作掌束骨。)臍下關元三寸灸之,毛際動脈灸之,膝下三寸分間灸之,(平按:膝下《甲乙》作臍下,三寸作二寸。

白話文:

平按:小趾(袁刻本作少趾)下陷,(承山等穴)灸之。

外踝後方灸之(崑崙等穴)。

缺盆骨上方骨質堅硬疼痛如筋者灸之。

膺中陷骨間灸之。

掌束骨(《素問》、《甲乙》作掌束骨)下方灸之。

臍下三寸關元穴灸之。

毛際動脈灸之。

膝蓋下方三寸分間灸之(平按:《甲乙》膝蓋下方作臍下,三寸作二寸)。

)足陽明灸之,跗上動脈灸之,(平按:足陽明下《素問》無灸之二字,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全元起本足陽明下有灸之二字,並跗上動脈是二穴。」據此則全本與本書相同,但今本《甲乙》仍無灸之二字。)巔上動脈灸之,(平按:《素問》、《甲乙》動脈作「一」字。

白話文:

(足陽明經)用艾條灸在腳背上的動脈上。(按註:足陽明經的灸法在《素問》中沒有「灸之」二字,新校正說:「按《甲乙經》、全元起本足陽明經下有『灸之』二字,並跗上動脈是兩個穴道。」根據此說,全本與本書相同,但現在版本的《甲乙經》依然沒有「灸之」二字。)灸在頭頂的動脈上。(按註:《素問》、《甲乙經》的「動脈」寫作「一」字。)

)犬所齧之處灸之三壯,即以犬傷痛壯數灸也,凡當灸二十七處。(骭音干。𩩲骭,穴也,衝陽等穴也。題云灸寒熱法,此總數之二十七處中,有依其輸穴,亦取氣指而灸之,不可為定,可量取也。平按:齧《素問》作齧,《甲乙》同,無三壯二字。痛壯數灸也《素問》作病法灸之,《甲乙》作病法三炷灸之。

白話文:

被狗咬傷的地方用灸法治療三壯,也就是用狗咬傷疼痛的壯數進行灸治。總共需要灸二十七個穴位。(「骭」讀作「幹」,「𩩲骭」是一個穴位,也是衝陽等穴位。標題寫著用灸法治療寒熱,這總共二十七個穴位中,有些穴位根據其輸穴進行針灸,也有根據氣指進行針灸,具體穴位不能固定,可以根據病情酌情選擇。)

更正:原典中「齧」字,《素問》寫作「齧」,《甲乙經》也寫作「齧」,沒有「三壯」二字。原典中「痛壯數灸也」,《素問》寫作「病法灸之」,《甲乙經》寫作「病法三炷灸之」。

二十七處《素問》、《甲乙》均作二十九處。)傷食灸不已者,必視其經之過於陽者,數刺之輸血,藥之也。(傷食為病,灸之不得愈者,可刺之。刺法,可刺大經所過之絡出血,及飲藥調之陽絡脈也。平按:《素問》灸下有之字,之輸作其俞,血藥作而藥。)

白話文:

《素問》和《甲乙經》中都記載有二十七個穴位(其他版本記載的是二十九個)。如果傷食後灸刺無效,就要觀察病人的經脈是否過於陽盛,然後針刺輸血的穴位,並服用藥物治療。(傷食發作,用灸法治療無效時,可以採用針刺治療。針刺方法是刺破經絡,讓病人的血流出,再服用藥物調治過於陽盛的經絡脈絡。註:根據《素問》的記載,灸字下有「之」字,「之輸」作「其俞」,「血藥」作「而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