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上善

《黃帝內經太素》~ 卷第二十五·傷寒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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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十五·傷寒 (2)

1. 熱病說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傷肺則死,見《素問》卷九第三十三《評熱病論》篇。自篇首至飲之湯,見《甲乙》卷七第一中篇,唯編次前後小異。自黃帝問曰勞風為病至傷肺則死,見《甲乙》卷十一第七。自偏枯身偏不用至末,見《靈樞》卷五第二十三《熱病》篇。自偏枯身偏不用至浮而取之,見《甲乙》卷十第二下篇。

自熱病熱三日而氣口靜至末,見《甲乙》卷七第一中篇。

白話文:

注釋:這篇文章從篇首到「傷肺則死」,見於《素問》卷九第三十三篇《評熱病論》。從篇首到「飲之湯」,見於《甲乙》卷七第一中篇,只是編排次序略有不同。從「黃帝問曰勞風為病」到「傷肺則死」,見於《甲乙》卷十一第七。從「偏枯身偏不用」到最後,見於《靈樞》卷五第二十三篇《熱病》。從「偏枯身偏不用」到「浮而取之」,見於《甲乙》卷十第二下篇。

熱病熱三日,而氣口靜至末。

發熱性疾病發作三天後,呼吸平緩而弱,持續至最後。

黃帝問於岐伯曰:有病溫者,汗出輒復熱而脈躁疾,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為何?岐伯曰:病名陰陽交,交者死。(汗者,陰液也。熱者,陽盛氣也。陽盛則無汗,汗出則熱衰。今出而熱不衰者,是陽邪盛而復陰起,兩者相交,故名陰陽交也。)黃帝曰:願聞其說。(請說陰陽交爭,死之所由。

白話文:

黃帝問岐伯:「有的人發熱後出汗,但出汗後又發熱,脈搏急促有力,出汗也沒能減輕發熱,還胡言亂語,不吃東西,這是什麼病?」

岐伯回答:「這種病名為『陰陽交』,得了陰陽交的人會死。(汗液屬於陰液,發熱屬於陽氣過盛。陽氣過盛就會沒有汗液,出汗後發熱就會減輕。但是現在出汗了發熱卻沒有減輕,這是因為陽邪過盛,陰液又開始上升,陰陽兩者相交,所以稱之為『陰陽交』。」

黃帝說:「請你詳細說明,陰陽交爭為什麼會導致死亡?」

)岐伯曰:人所以汗出者,皆生於穀,穀生於精。今邪氣交爭於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卻而精勝也,精勝則當食而不復熱。熱者,邪氣也。汗者,精氣也。今汗出而輒復熱者,是邪勝也。(精者,谷之精液,謂之汗也。傷寒邪氣,謂之熱也。今邪氣與精氣交爭於骨肉之間,精勝則邪卻,邪勝則精消。

白話文:

岐伯說:人出汗的原因,都是因為吃了東西,東西轉化成精華。現在邪氣和身體組織發生衝突而流汗,這是邪氣被逼退,精華戰勝邪氣的表現。精華勝過邪氣,就應該進食而不會再發熱。發熱的是邪氣,流汗的是精氣。現在流汗後又再次發熱,這是邪氣勝過精氣的表現。(精氣是食物中的精華液體,稱為汗。傷寒的邪氣稱為熱。現在邪氣和精氣在身體組織中衝突,精氣勝過邪氣,邪氣就會被逼退;邪氣勝過精氣,精氣就會被消耗。)

今雖汗出而復熱者,是邪戰勝精,故致死也。平按:熱者邪氣也《素問》、《甲乙》作復熱者邪氣也。)不能食者精毋,精毋,癉也,而留者,其儘可立而傷也。(熱邪既勝則精液無,精液無者唯有熱也。癉,熱也。其熱留而不去者,五臟六腑儘可傷之,能食也。平按:精毋精毋癉也《素問》、《甲乙》作精無裨也。

白話文:

如今雖然發汗了但又發熱,是因為邪氣戰勝了精氣,所以會導致死亡。註解:熱是邪氣。《素問》、《甲乙經》寫作:復熱的是邪氣。)不能進食是因為精氣不足,精氣不足,就是發燒,而且發燒的餘熱不退,就會傷害五臟六腑。(熱邪既已戰勝,那麼精液就沒有了,沒有精液了就只有發燒了。癉,就是發燒。發燒餘熱不退,就會傷害到五臟六腑,這時再進食反而有害。)註解:《素問》、《甲乙經》寫作:精氣沒有幫助。

而留者《素問》作病而留者,《甲乙》作熱而留者。新校正云:「《甲乙》作而熱留者。」其儘可立而傷《素問》、《甲乙》作其壽可立而傾。注儘可傷之能食也句,費解,疑「能食也」上脫「故不」二字。)是夫《熱論》曰:汗出而脈尚躁盛者死。今脈不與汗相應,此不勝其病也,其死明矣。

白話文:

《素問》中記載「留」指生病而導致水液滯留,《甲乙經》中記載「留」指發熱導致水液滯留。新校正本註釋:「《甲乙經》中記載的是『熱而導致水液滯留』。」水液滯留至極而導致死亡,《素問》和《甲乙經》中都記載「其壽命可能終結」。注:「水液滯留至極而導致死亡,是指能吃東西的人。」這句話難以理解,懷疑「能吃東西的人」上方遺漏了「所以不會」四個字。《熱論》中說:出汗後脈搏仍然躁動強盛的人會死亡。現在脈搏與出汗不相符,說明無法抵抗疾病,死亡已經很明顯了。

(夫汗出則可脈靜,今汗出脈猶躁盛,是為邪勝明矣,知定死也。平按:是夫《素問》作且夫。《甲乙》無熱論曰三字,脈下無尚字。注「知定死也」,袁刻脫此四字。)狂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志者,記也,腎之神也。腎間動氣,人之生命,動氣衰矣,則神志去之,故死也。

白話文:

,袁刻脫之。)言是腎動,當生命,脈動勃勃如盛,脈勃勃如者,是腎動,腎動始勃固,腎動勃如始固,是邪勝;《素問》作是,袁刻作之。凡袁刻河南袁,廣西袁袁袁袁袁袁袁,皆氣字。)

)今見三死,不見一生,雖愈必死。(汗出而熱不衰,死有三候:一不能食,二猶脈躁,三者失志。汗出而熱,有此三死之候,未見一生之狀,雖瘥必死。又有三分之死,未見一分之生也。平按:《甲乙》作此有三死。)黃帝問於岐伯曰:有病身熱汗出煩滿,煩滿不為汗解,此為何病?(身熱煩滿,當為汗解。今不解,故問。

白話文:

現在看到的都是死症,看不到一例生機,即使治好也不會活命。(汗出不止,熱度不減,有三個死亡徵兆:一不能進食,二脈象仍浮躁,三神志混亂。汗出不止,熱度不減,出現這三個死亡徵兆,看不到生機,即使治癒也會死亡。還有三分之二的死亡,三分之一的生機。

黃帝問岐伯說:有病人發熱出汗,煩躁胸悶,煩躁胸悶無法通過出汗緩解,這是什麼病? (身上發熱煩躁胸悶,應該通過出汗緩解。現在無法緩解,所以提問。)

平按:《甲乙》作病身熱汗出而煩滿不解者何也。)岐伯曰:汗出而身熱者風也,汗出而煩滿不解者厥也,病名曰風厥。(風熱開於腠理為汗,非精氣為汗,故身熱不解名為風也。煩心滿悶不解,名厥病也。有風有厥,名曰風厥也。)問曰:願聞之。答曰:巨陽主氣,故先受邪,少陰與其為表裡也,得熱則上從之,從之則厥。

白話文:

問題:按《甲乙經》所說,「病情表現為發熱多汗而煩躁,並且長時間無法緩解」,這是什麼原因呢?

岐伯回答:出汗而身體發熱是風邪所致,出汗而煩躁不安並且長時間無法緩解是邪氣阻滯所致,這種疾病稱為風厥。(風熱之邪會使身體表面腠理開合失常而發汗,這並非是由精氣化生出的汗液,所以發熱出汗而無法緩解就稱為風邪。煩躁不安、胸悶憋氣而難以緩解,稱為邪氣阻滯之病。同時存在風邪和邪氣阻滯,就稱為風厥。)

問題:請問詳細內容。

岐伯回答:太陽經主氣,所以最先受到邪氣侵襲。少陰經與太陽經表裡相合,當太陽經受熱邪侵襲時,少陰經的邪氣就會隨之而上,導致邪氣阻滯。

(腎間動氣,足太陽所王,足太陽與足少陰表裡,故太陽先受邪氣,循脈而上於頭,得熱則足太陽上者從之受熱,即為上熱下寒,以為厥逆汗出不解煩滿之病也。)問曰:治之奈何?答曰:表裡刺之,飲之湯。(可刺陰陽表裡之脈,以攻其外,飲之湯液,以療其內,此為療風厥之法也。

白話文:

腎臟之間的氣血運行很旺盛,屬於足太陽經主導的範圍。足太陽經和足少陰經表裡相合。因此,當足太陽經先受到病邪侵襲時,病邪就會沿著經脈向上運行到頭部。頭部的陽氣(熱)會讓足太陽經上行的病邪也跟著發熱,也就是所謂的「上熱下寒」證型,會出現厥逆(身體發冷)、多汗、煩躁、胸悶的症狀。

問: 要如何治療這種病症?

答: 刺破錶裡經絡,再喝溫熱的湯藥。

解釋: 刺破陰陽表裡經絡,可以驅散外邪;喝溫熱湯藥,可以治療內在病理。這是治療風厥的有效方法。

平按:《素問》、《甲乙》湯上有脹字。)黃帝曰:勞風為病何如?岐伯曰:勞風法在肺下,其為病也,使人強上冥視晚,唾出若涕,惡風即振寒,此為勞中之病也。(勞中得風為病,名曰勞中,亦曰勞風。肺下,病居處也。強上,好仰也。冥視晚,晚,遲也,謂閤眼遲視不見也。

白話文:

關於勞風,《素問》和《甲乙經》的湯液篇中都有提到「脹」字。

黃帝問:勞風導致的疾病是什麼樣的?

岐伯回答:勞風的病因在於肺部,會引起以下症狀:患者喜歡仰頭,閉著眼睛看東西,看起來反應遲鈍,咳出的痰液像鼻涕一樣,一遇到風寒就會發抖。這是勞風病的一種。

(勞風病是由於勞累過度而導致的外感風寒,又稱勞中或勞風。肺下指的是疾病的部位。強上是指喜歡仰頭。冥視晚是指閉著眼睛看東西,反應遲鈍。)

唾若涕者,唾如膿也。不用見風,見風即便振寒,此為勞中之病狀也。平按:《素問》、《甲乙》視下無晚字,即振寒作而振寒,勞中作勞風。《素問》新校正云:「楊上善云:冥視,謂閤眼視不明也。」與此小異。《千金》冥視作目眩。)問曰:治之奈何?答曰:以救俯仰,(此病多為俯仰,故救之。

白話文:

唾液像鼻涕的人,唾液就像膿水。不遇到風寒,一旦遇到風寒就立即發抖,這是勞倦過度造成的疾病症狀。

校對古籍《素問》、《甲乙》,發現「晚」字後面沒有「振寒」二字,因此「振寒作而振寒」應該是「振寒作而振風」,「勞中作勞風」也應該是「勞中作勞風」。

《素問》新校正中說:「楊上善認為:冥視,就是閉著眼睛看不清。」與此說法略有不同。(《千金》中「冥視」作「目眩」。)

問:如何治療?

答:可以採取救治俯仰失常的方法。(這種疾病多因俯仰失常引起,所以要治療俯仰失常。)

)巨陽引精者三日,中者五日,不精者七日,微出青黃涕,其狀如稠膿,大如彈丸,從口中若鼻孔中出,不出則傷肺,傷肺則死。(以針引巨陽精者三日,俯仰即愈,引陽明精者五日,少陽不精引之七日,方有青黃濁涕,從口鼻中出,其病得愈。若不出者,上傷於肺,不免死也。

白話文:

針灸巨陽(膽經)引出體液,三天見效;中陽(胃經)五天見效;少陽(三焦經)七天見效。這時會排出像濃稠膿液一樣的青黃色鼻涕,像彈丸一樣大,從口中或鼻孔中流出。如果不出,就會傷及肺部,傷及肺部就會死亡。(使用針灸治療,引出巨陽膽經體液,三天就能痊癒;引出陽明胃經體液,五天就能見效;如果引不出少陽三焦經體液,則需要七天,這時才會排出青黃色鼻涕,從口鼻中流出,這時病情才會好轉。如果不出,就會傷到肺部,無法存活。)

平按:《素問》、《甲乙》中者作中年者。《素問》新校正云:「《甲乙》作中若五日。」今本《甲乙》仍作中年者五日。《千金》作「候之三日及五日中不精明者,是其症也。」與此不同。又微出《素問》、《甲乙》作咳出,如下無稠字。《素問》鼻下無孔字。《甲乙》孔作空。

白話文:

偏枯病 ,身體的一側偏向不用而疼痛,言語沒有改變,神志沒有混亂,病在皮肉組織之間。用大針針刺治療,增加不足的一側,減少過盛的一側,這樣才能恢復健康。(偏枯病有五種不同的表現:一種是身體一側不能收縮;二是身體一側不痛,但不用力時會痛;三是言語沒有異樣;四是神智沒有混亂;五是病在皮肉組織之間。具備這五種表現,就稱為偏枯病。)

注釋:

  • 「偏枯」:中醫病名,指身體一側偏癱或麻木。
  • 「分腠之間」:皮肉組織之間。
  • 「巨針」:古代用於針灸的粗針。

)痱為病也,身無痛者,四肢不收,知亂不甚,其言微知,可治,甚則不能言,不可治也。(痱,扶非反,風病也。痱風之狀,凡有四別:身無痛處,一也;四肢不收,二也;神智錯亂,三也;不能言,四也。具此四者,病甚不可療也。身雖無痛,四肢不收,然神不亂,又少能言,此可療也。

白話文:

痱是一種疾病,患者身上沒有疼痛感。他們的四肢無法伸縮,神志有些混亂,但還能說點話,這種情況是可以治療的。如果情況嚴重到患者無法說話,那就無法治療了。(痱,又作扶非,是一種風寒病。痱風的症狀通常有四種:身體沒有疼痛,第一;四肢無法伸縮,第二;神志錯亂,第三;無法說話,第四。上述四種症狀同時出現,就是病情嚴重到無法治療。身體沒有疼痛感,四肢無法伸縮,但神志清醒,還能說話,這種情況是可以治療的。)

俗稱此病種種名字,皆是近代醫人相承立名,非古典也。平按:注此病,袁刻病誤作痛。)病先起於陽,後入於陰者,先取其陽,後取其陰,浮而取之。(療法先取其本,後取其標,不可深取也。平按:病下袁刻脫先字。浮而取之《甲乙》作必審其氣之浮沉而取之。)熱病三日,而氣口靜、人迎躁者,取之諸陽,五十九刺,以瀉其熱而出其汗,實其陰以補其不足者。(三陽受病未入於陰至三日也。

白話文:

一般人所稱呼的這種疾病,各種名稱都是近代醫生沿襲而來的,並非古典醫學的說法。

觀察這種疾病,袁氏刻本中誤將「痛」寫成「病」。

疾病一開始由陽氣開始,之後才侵入陰氣,所以治療時要先取陽氣,之後再取陰氣,取穴應該浮於表面。

治療方法應先治本,後治標,不可取穴過深。袁氏刻本中遺漏了「先」字,而「浮而取之」在《甲乙經》中寫成「必審其氣之浮沉而取之」。

如果熱病發作三天,病人氣口靜止,人迎脈搏卻跳動得很快,就應該在陽經上取穴,使用五十九刺法,瀉去熱氣,讓病人出汗,補益陰氣,以補足陰氣不足。

這時病邪還沒有進入陰氣,只停留在三陽經脈,已經發病三天了。

未入於陰,故氣口靜也。三陽已病,故人迎躁也。人迎,謂是足陽明脈結喉左右人迎脈者也。以諸陽受病,故取諸陽五十九刺瀉其熱氣。以陽並陰虛,故補陰也。平按:實其陰,實字原抄缺下半,袁刻作瀉,恐誤,《靈樞》、《甲乙》作實,本注云故補陰也,亦宜作實。)身熱甚,陰陽皆靜者,勿刺也;其可刺者急取之,不汗則泄。

白話文:

疾病尚未深入陰分,因此氣口脈位平穩。三陽經已病,所以人迎脈浮躁。人迎脈,是指足陽明脈在喉嚨兩側結聚,成為人迎脈。由於所有陽經都受到了病邪,因此採用五十九刺放血的方法來瀉除熱氣。由於陽經病盛,陰經虛衰,所以還要滋補陰分。按語:使陰經充實,「實」字原本下半部缺失,袁刻本寫作「瀉」,可能錯誤。《靈樞》、《甲乙經》寫作「實」,本注中說:「所以滋補陰分」,也應寫作「實」。身體發熱嚴重,但陰陽脈位都平穩的,不要針刺;可以針刺的部位,要及時針刺,如果不發汗,就要引發腹瀉。

所謂勿刺者,有死徵也。(陰陽之脈皆靜,謂為陰陽交爭,是其死徵,故不可刺也。非陰陽爭,宜急取之,若不泄汗,即泄利也。平按:汗下《靈樞》有出字。)熱病七八日,脈口動喘而眩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淺刺手指間。(七日太陽病衰,八日陽明病衰,二陽病衰,氣口之脈則可漸和,而脈喘動頭眩者,熱猶未去。汗若出急,刺手小指外側前谷之穴,淺而取之;汗不出,可深刺之。

白話文:

「不應該針灸」的情況,表示有死亡徵兆。(陰陽經脈都已停止跳動,表示陰陽之氣交戰,這是死亡徵兆,因此不適合針灸。如果不是陰陽之氣交戰,則應緊急處理,如果無法發汗,則應瀉下。)

如果是熱病發作後十餘天,脈搏虛弱、呼吸急促且頭暈目眩的,則應立即針灸放血,汗水自然會流出,針刺深度要淺,在手指之間進行。(對於病程超過七天的太陽病,超過八天的陽明病,由於兩陽經氣已逐漸平和,但如果脈搏仍跳動緩慢且頭暈目眩,則表示熱氣仍未消退。如果汗水無法自行流出,則可在手小指外側「前谷」穴進行較深的針刺。)

平按:《靈樞》、《甲乙》作手大指間,與楊注異。)熱病七八日,脈微小,病者溲血,口中乾,一日半而死,(熱病至七八日,二陽病衰,其脈則可漸和,而微小者,即熱甚,所以溲血口乾一日半死。脈小者,內熱消癉之候也。平按:注而微小者,袁刻而作脈。)脈代者,一日死。

白話文:

(註解:根據《靈樞》《甲乙經》的記載,應該是手的大拇指之間,與楊上善的註解不同。)

發熱病七八天後,脈搏微弱細小,患者小便帶血,口乾,一天半後死亡。(發熱病到了七八天,兩陽經的病症衰退,脈搏原本會逐漸平緩,但如果脈搏依然微弱細小,表示熱症嚴重,所以會小便帶血、口乾,一天半後就會死亡。脈搏細小,是體內熱症消退的徵兆。註解:袁刻本把「而微小者」改為「脈」,原本應該是「脈代者」。)

脈搏出現代脈,一天後死亡。

(熱病七八日脈代者,內氣絕候,故一日死。)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喘,且復熱,勿庸刺,喘甚者死。(熱病已得汗,其脈當調,猶尚躁喘,且復身熱,此陰陽交,不可刺也,刺之者危。喘甚熱盛者死,不須刺也。平按:《靈樞》汗下有出字,勿庸刺作勿刺膚。)熱病七八日,脈不躁,躁不數,數後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未曾刺者,勿庸刺之。

白話文:

  • 熱病七八天脈搏衰弱的,說明內氣將絕,所以會在一天內死亡。
  • 熱病已經出汗,但是脈搏仍然急促、氣喘,而且體溫又升高,不要再針刺,喘氣特別厲害的會死亡。
  • 熱病已經出汗,脈搏應該平穩,但仍然急促、氣喘,而且體溫又升高,這是陰陽交替的表現,不能再針刺。刺針者有生命危險。喘氣特別厲害、體溫很高的人會死亡,不用針刺。
  • 熱病七八天,脈搏不急促,急促的次數不多,急促後三天內會出汗。如果三天內不出汗,四天後死亡。如果之前沒有針刺過,不要再針刺。

(熱病七八日,二陽病衰,故脈不躁,雖躁不數者,至後三日,合十二日,三陰三陽熱衰,故汗出愈也。若從九日至十二日汗不出者,十三日死,計後三日者三日後也。又曰:十二日厥陰衰日,即便汗出。如其不出,至十三日為後三日,從九日後以為四日也。雖未刺之,不須刺也。

白話文:

發熱病七八天後,表證和裏證的熱症都已減弱,所以脈搏不會浮躁,即使浮躁也不會跳動得很快。到了後三天,即發病後的第十二天,三陰三陽的熱症都已減退,所以會出汗出得更多。如果從發病第九天到第十二天都沒有出汗,那麼第十三天就會死亡。這裡的「後三天」指的是第十二天之後的三天。又說:第十二天是厥陰經衰落的日子,這時候就會出汗。如果不出汗,到了第十三天就是「後三天」,從發病第九天算起就是第四天。即使沒有針灸,也不需要針灸了。

庸有本為膚。平按:《甲乙》躁字不重。《靈樞》、《甲乙》上數字作散。未曾刺者,《靈樞》刺作汗,《甲乙》作未汗二字。庸《靈樞》作腠。)熱病,先身澀,倚煩悗,干唇嗌,取之以第一針,五十九刺,膚脹口乾寒汗。(身熱甚,皮膚粗澀也。傾倚不安煩悶,唇咽乾內熱,肺熱病狀也。

白話文:

這種病本來是由於皮膚的「腠理」不通暢引起的。平按:《甲乙經》的「躁」字不寫重字。《靈樞經》、《甲乙經》這段文字中,「散」字寫作「發散」。病患若未曾針灸過,則《靈樞經》中「刺」字寫作「汗」,《甲乙經》中寫作「未汗」二字。庸(《靈樞經》中寫作「腠」)。熱病,最初是身體皮膚粗澀,倚靠著都覺得煩悶,嘴脣和咽喉乾燥,內熱,用第一根針治療,五十九針,皮膚腫脹,口乾,冷汗。

第一針,鑱針也,應肺,針頭大末銳,令無得深入,以瀉陽氣,故用之五十九刺,以瀉諸陽之氣,及皮膚脹口乾,令汗出也。平按:倚煩悗干唇嗌《靈樞》作欹而熱煩悗干唇口嗌,《甲乙》作煩而熱煩悶唇嗌乾。《靈樞》、《甲乙》取之下有皮字,九下無刺字。膚脹上《甲乙》有熱病二字。

白話文:

第一種針法,叫做圓針。對應肺臟。針頭 بزرگ而針尖銳利,不能刺得太深。用於疏散陽氣,所以使用在五十九個穴位上,以疏散全身陽氣,治療皮膚緊繃、口乾的症狀,並使人出汗。

按語:倚煩悗幹脣嗌這句話,《靈樞》中寫作「欹而熱煩悗幹脣口嗌」,《甲乙》中寫作「煩而熱煩悶脣嗌乾」。《靈樞》和《甲乙》中這句話中「下」字後都有「皮」字,而「九」字後沒有「刺」字。在《甲乙》中「皮膚脹」一詞的前面有「熱病」二字。

汗下《靈樞》、《甲乙》有「出,索脈於心,不得索之水,水者腎也」十四字。注銳字袁刻作細。)熱病,嗌乾多飲,善驚,臥不能定,取之膚肉,以第六針,五十九,索肉於脾,不得索之木,木,肝也。(熱病,嗌乾多飲,喜驚,臥不得安,肉病者,可以第六員利針。員利針應脾,故用取之膚肉五十有九,於脾輸穴以求其肉,不得求於肝輸穴也。

白話文:

《靈樞》和《甲乙》中提到:「汗出,摸索脈象於心經,找不到水的徵兆,水代表腎臟。」(注:袁刻本中將「銳」字寫為「細」。)

熱病患者,咽喉乾燥,經常喝水,容易驚嚇,躺下不能安穩,這屬於肉病,可以用第六號利針治療。利針屬於脾經,所以用取之膚肉五十九針法,在脾經的輸穴尋找病灶,不可在肝經的輸穴尋找。

以肝為木,剋土故名也。平按:《靈樞》作臥不能起,《甲乙》作臥不能安。九下《靈樞》有目眥青三字,《甲乙》有刺目眥赤四字。)熱病而胸脅痛,手足躁,取之筋間,以第四針,於四逆筋闢目浸,索筋於肝,不得索之金,金,肺也。(熱病胸脅痛,手足動,筋之病,可以第四針。

白話文:

以肝臟比喻為「木」,因為肝剋土的緣故。

《靈樞》中記載:「臥牀不起」;《甲乙經》中記載:「臥牀不安」。

《靈樞》中記載:「眼睛發青」;《甲乙經》中記載:「眼睛發紅刺痛」。

發熱的疾病而導致胸脅疼痛,手腳躁動,病因在於經絡間的筋肉,用第四根針,浸泡在四逆筋的部位,尋找連通肝臟的經絡,不要尋找與金屬(肺)相關的經絡。

應肝,故於筋間針於四逆筋闢目浸。求肝輸穴,不得於肺輸穴以求筋也,以其肺金剋木肝也。索,求也。闢,筋攣也。目浸,目眥淚出也。平按:而胸脅痛《靈樞》作面青胸痛。四針下《甲乙》重針字,筋闢作筋躄。)熱病先膚痛窒鼻充面,取之皮,以第一針,五十九,(窒鼻,鼻塞也。

白話文:

治療肝病時,可在筋間的四逆穴針刺,這樣就能治療筋攣導致的目光無法睜開。如果要尋找肝輸穴,就不要把它當成肺輸穴來尋找筋,因為肺屬金,會剋制肝屬木。索,是尋找的意思。闢,是筋攣。目浸,是指眼睛有淚水流出。

但是,根據《靈樞》的記載,胸脅痛的症狀是面青胸痛。四逆針法中的「下」,在《甲乙經》中又寫作「重」,筋闢寫作筋躄。

熱病初期皮膚疼痛、鼻子不通、面部充血,這時取皮部的五十九穴來針刺。(窒鼻,是鼻子不通的意思。)

充面,麵皮起也。膚痛鼻塞麵皮起,皆是肺合皮毛熱病者也。第一鑱針,大其頭,銳其末,令無得深入,但去皮中之病,故五十九取之皮也。平按:先膚痛,先字袁刻誤作充。)苛軫鼻,索皮於肺,不得索之火,火者,心也。(苛,賀多反,鼻病,有本作苟。熱病殃苛軫在於鼻,鼻主於肺,故此皮毛病求於肺輸,不得求之心輸,以其心火克肺金也。

白話文:

充面:麵皮浮腫紅腫。

膚痛鼻塞麵皮腫,都是由肺熱導致的皮膚熱病。

首先使用鑱針,針頭放大,針尖變銳,但不要扎得太深,只需要清除皮膚中的病竈,所以取《靈樞》五十九篇的「刺皮」法。

平按:「先」字是袁刻抄錯的,應該是「充痛」。

苛軫鼻:皮膚病症向肺部索取養分,卻索取不到「火氣」,而「火」指的就是心。

熱病引起苛軫症狀出現在鼻子,鼻子歸肺管,所以這個皮膚病向肺臟索取營養,卻不能向心臟索取,因為心火會剋制肺金。

平按:軫鼻《甲乙》作鼻乾。自上文熱病先膚痛至此段心也,《靈樞》、《甲乙》在熱病先身澀之上。)熱病數驚,瘛瘲而狂,取之脈,以第四針,急瀉有餘者,癲疾毛髦去,(驚瘛瘲狂,此為血病,故取之脈。第四針者,鋒針也,刃參隅,應心,可以瀉熱出血,痼癲疾及毛髦落,皆得愈也。

白話文:

按照古書《甲乙經》的記載,「軫鼻」是指鼻腔乾燥。從文章前面「熱病先出現皮膚疼痛」到這一段提到「心」,《靈樞經》和《甲乙經》都將其歸為熱病前期身體發澀。

熱病患者如果經常驚厥、抽蓄和狂亂,取患者的脈搏,使用第四根針,也就是鋒針(鋒利的三稜針),快速瀉出血氣過剩的部分。這樣一來,癲狂的症狀和毛髮脫落的問題都可以得到改善。(驚厥、抽搐和狂亂是由於血病引起的,所以要取脈搏治療。第四根針是鋒利的三稜針,它的形狀與心臟相應,可以瀉掉熱血,治療頑固的癲癇和毛髮脫落等症狀。)

平按:瘛《甲乙》作瘈。髦《靈樞》、《甲乙》作發。)索血於心,不得索之水,水,腎也。(血脈索於心輸,不得索之腎輸者,水剋火也。)熱病身重骨痛,耳聾而好瞑,取之骨,以第四針,五十九,骨病食齧齒耳青,索骨於腎,不得索之土,土,脾也。一云脊強。(身重骨痛,耳聾好瞑,皆腎之合骨熱病,故取骨第四針,鋒針也,長一寸六分,鋒其末,主瀉熱出血,故用五十九刺,並療食齧齒耳青等骨痛。求之腎輸穴,不得求脾之輸穴,以土剋水也。

白話文:

校正:「瘛」在《甲乙經》中寫作「瘈」,「髦」在《靈樞經》和《甲乙經》中寫作「發」。

(「索」應當是「索求」之意)索求血液於心臟,但無法從水中索取,水指腎臟。(血脈從心臟流動,無法從腎臟流動中索求血液,因為水克火。)

熱病導致身體沉重,骨頭疼痛,耳朵失聰並且嗜睡,取穴於骨骼,使用第 4 根針,深度 59 個單位,骨病導致牙齒腐爛、耳朵青紫,索求骨骼於腎臟,但無法從土中索取,土指脾臟。另有一說認為這是脊柱強直。(身體沉重、骨頭疼痛、耳朵失聰和嗜睡,都是腎臟合骨的熱病症狀,因此取穴於骨骼,使用第 4 根針。這種針是鋒針,長度為 1.6 寸,用鋒利的針尖刺入,可以用來瀉熱出血,所以使用 59 個單位的深度進行針刺,可以治療牙齒腐爛、耳朵青紫等骨痛。從腎臟輸穴中尋求,但無法從脾臟輸穴中尋求,因為土克水。)

平按:《靈樞》、《甲乙》九下有刺字,食上有不字。青下《甲乙》有赤字。一云脊強四字《靈樞》、《甲乙》無。)熱病不知所痛,不能自收,口乾,陽熱甚,陰頗有寒者,熱在髓,死不治。(陽熱病者,其陽脈熱甚,陰脈頗寒也。此人熱在髓中,必死不療。平按:所痛《甲乙》作所病,下有耳聾二字,《靈樞》同。

白話文:

根據《靈樞》和《甲乙》九下篇,提到「刺字」和「食上有不字」,青下篇《甲乙》有「赤字」,也有說法稱「脊強」四字在《靈樞》和《甲乙》中沒有記載。熱病患者不知道哪裡痛,無法自行恢復,口乾,陽熱過盛,陰氣卻偏寒,熱氣深入骨髓,這種情況是無法治療的。陽熱病患者的陽脈熱盛,陰脈卻偏寒。這種熱氣深入骨髓的患者,必定會死亡,無法治療。根據《甲乙》記載,這裡的「所痛」寫作「所病」,後面還有「耳聾」兩個字,《靈樞》的記載也相同。

)熱病頭痛,顳顬、目瘈脈,善衄,厥熱也,取以第三針,視有餘不足,寒熱痔。(熱病頭痛,顳顬及目邊脈瘈,善衄,此為厥熱者也。第三針,鍉針也,狀如黍粟之銳,長二寸半,主按脈取氣,令邪氣獨出,故並用療厥熱寒熱痔病。平按:目瘈脈《靈樞》作目𤬓脈痛,《甲乙》作目脈緊。

白話文:

熱病引起頭痛,太陽穴和眼睛周圍的血管跳動,容易流鼻血,這是由於體內有熱氣引起的。可以用第三針,也就是像小米一樣尖銳、長度為二寸半的針,以按壓脈搏的方式來取氣,讓邪氣獨自排出,這樣就能治療熱氣、寒氣和痔瘡。

(注:目瘈脈,在《靈樞經》中記載為「目𤬓脈痛」,在《甲乙經》中記載為「目脈緊」。)

厥熱下《靈樞》、《甲乙》有病字。)熱病體重腸中熱,取之以第四針,於其輸及下諸指間,索氣於胃絡得氣。(體重腸中熱,胃熱病也。第四針,鋒針也。此胃熱病,以鋒針取胃輸及手足指間八處胃絡,以得氣為限也。平按:輸《靈樞》作腧,《甲乙》作俞。)熱病挾臍痛急,脅胸滿,取之湧泉與陰陵泉,以第四針,針嗌。

白話文:

熱病

《靈樞》和《甲乙經》中記載有「病字」。熱病體質沉重,腸道中有熱,用第四支針刺取,在它(熱)傳輸及流經的所有手指間,沿著胃經尋找氣感(達到有氣感的程度)。(體重腸中熱,是胃熱引起的疾病。第四支針,是鋒針。這種胃熱引起的疾病,用鋒針刺取胃經傳輸線及手足手指間八處胃絡,以有氣感為目標。)

熱病合併臍部疼痛,疼痛急迫,脅部和胸部脹滿

用第四支針刺取湧泉穴和陰陵泉穴,沿著喉嚨針刺。

(挾臍痛,脾經熱病也。胸脅滿,腎經熱病也。可以鋒針取此二穴也。平按:《靈樞》、《甲乙》痛急脅胸滿作急痛胸脅滿,嗌下有里字。)熱病汗且出,及脈順可汗者,取之魚際、太泉、大都、太白,瀉之則熱去,補之則汗出,汗出太甚,取踝上橫脈以止之。

白話文:

(臍部疼痛,是脾經的熱病。胸脅部滿脹,是腎經的熱病。可以用鋒針刺取這兩個穴位。按註解:《靈樞》、《甲乙經》中記載的痛症急迫,脅胸滿脹,應該寫作「急痛脅胸滿,嗌下有裏」字。)患有熱病時,如果出汗且脈象緩和,適合發汗,則取魚際穴、太泉穴、大都穴、太白穴進行瀉法治療,這樣可以去除熱症。如果出汗過多,則取腳踝上方的橫脈進行止汗治療。

(熱病汗出及脈順不逆可令汗者,取魚際在手大指本節後內側,太泉在掌後陷者中,大都在足大趾本節後陷中,太白在足內側核骨下陷中,此之四穴並是手足太陰療熱之穴,故皆瀉去其熱,還於此穴補取。其汗出太甚,取踝上橫脈,量是足太陰於踝上見者,可取之以止其汗也。

白話文:

如果發熱出汗,脈象平和順暢,可以促使出汗,取魚際穴(位於拇指根部內側)、太泉穴(位於掌心凹陷處)、大都穴(位於大腳趾根部後方的凹陷處)、太白穴(位於腳內側腳踝骨下方凹陷處)。這四個穴位都是手足太陰經上治療熱病的穴位,所以都要瀉掉熱氣,然後在這四個穴位上補氣。如果出汗過多,取踝上橫脈,也就是足太陰經在踝關節上的位置,可以取用此穴來止汗。

平按:《靈樞》、《甲乙》太泉作太淵,本書系避唐諱作泉。踝上作內踝上。注及脈順,及字袁刻誤作反。)熱病已得汗而脈常躁盛,此陰脈之極也,死;其得汗而脈靜者,生。(熱病得汗熱去,即須脈靜,而躁盛者是陰極,無陰故死。得汗脈靜者熱去,故脈靜而生也。平按:《靈樞》、《甲乙》常躁盛作尚躁盛。

白話文:

按:《靈樞》、《甲乙經》中將「太泉」寫成「太淵」,這本書避唐朝皇帝的忌諱而改為「泉」。「踝上」寫成「內踝上」。註解中提到「脈順」,「及」字在袁刻本中被誤寫為「反」字。

治療熱病,病人已經出汗,但脈象仍躁盛異常,這是陰氣衰竭到極點,會死亡;如果出汗後脈象平靜,則會生還。熱病之後,汗液排出,熱退則脈象應該平靜,而脈象仍躁盛,說明陰氣已經衰竭,所以病人會死亡。出汗後脈象平靜,說明熱退,所以脈象平靜而病人會生還。

)熱病者脈常盛躁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死;脈盛躁得汗靜者,生。(熱病不得汗脈常盛躁者,是陽極盛脈,故死。得汗脈靜者,生也。平按:《靈樞》常作尚。)熱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顴發赤,噦者,死;(顴,鼻左右高處也。平按:《甲乙》不可刺者有九作死候有九,赤下無噦字,注云:「《太素》云:汗不出,大顴發赤者,必不反而死。」與本書稍異。

白話文:

患熱病的人,脈搏經常強勁躁動卻出不了汗,這是陽氣極盛的表現,會導致死亡;如果脈搏強勁躁動卻能出汗,然後變得平靜,就會活下來。

熱病時,有九種情況不能針灸:第一種是,汗出不來,兩頰發紅,並且有呃逆,就會死亡。

)二曰,泄而腹滿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熱不已者,死;(目是五臟之精,五臟之氣和,則目精必明也。)四曰,老人嬰兒,熱而腹滿者,死;五曰,汗不出,歐下血者,死;(平按:歐下血《甲乙》作嘔血。)六曰,舌本爛,熱不已者,死;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平按:汗不出《甲乙》作汗出。)八曰,髓熱者,死;九曰,熱而痓者,死。

白話文:

第二,如果病人腹瀉卻肚子很脹,就會死。第三,如果病人眼睛看不清楚,而且發燒一直不退,就會死。眼睛是五臟的精華,五臟的氣血調和,眼睛的精華才會明亮。第四,如果老人或嬰兒發燒肚子脹,就會死。第五,如果病人沒有汗,並且嘔血,就會死。第六,如果病人舌頭根部潰爛,發燒一直不退,就會死。第七,如果病人咳嗽並且流鼻血,也沒有汗,或者汗流不到腳底,就會死。第八,如果病人骨髓發熱,就會死。第九,如果病人發燒而且昏迷,就會死。

熱而痓者,腰折瘛瘲齒噤齘也。(折,腰強反折也。齘,故介反,開口難,齒相切也。平按:《靈樞》痓作痙。《甲乙》腰下有反字,瘛作瘈,齘作齗。《外臺秘要》亦作齘。)凡此九者,不可刺也。(此九死徵,故不可刺也。

白話文:

發熱伴有抽筋的人,有腰強直反折、手足蜷縮、牙關緊閉、咬牙切齒的症狀。(「折」是指腰部僵硬反折;「齘」是指開口困難,牙齒咬在一起。)以上九種症狀,都不能針刺治療。(因為這九種症狀是死亡徵兆,所以不能針刺。)

)所謂五十九刺者,兩手外內側各三,凡十二痏;五指間各一,凡八痏;足亦如是;頭入發一寸旁三分各三,凡六痏;更入發三寸邊五,凡十痏;耳前後口下者各一,項中一,凡六痏;巔上一。(痏,干軌反,傷也。《素問》熱輸五十九穴,其經皆指稱其穴。

白話文:

所謂五十九個刺穴,雙手的內外側各刺三針,共十二針;五指之間各刺一針,共八針;雙腳也是這樣;頭頂進入髮際一寸的地方,左右各刺三針,共六針;再進入發際三寸,左右各刺五針,共十針;耳朵前、後、口下各刺一針,頸部一針,共六針;頭頂上刺一針。

此《九卷》五十九刺,但言手足內外之側,及手足十指之間,入頭髮際一寸,左右合有十六處,更入三寸,左右合有十處,耳前後口下項中有一,巔上有一,合有七處,更不細指處所,量謂刺之以去其熱,不定皆依穴也。又數刺處,乃有六十三處,五十九者,以舉大數為言耳。

白話文:

這本《九卷》記載了五十九個針灸穴位,指稱手上腳上內外兩側,以及手腳十指之間。

從髮際線進入一寸,左右兩邊共有十六個穴位。再進入三寸,左右兩邊共有十個穴位。耳朵前後、嘴巴下方、脖子中間各一個,頭頂上一個,共有七個穴位。

書上沒有詳細說明這些穴位的具體位置,只是說可以針對這些穴位針灸以去除熱氣,不一定都要依穴位而針。此外,書上還列出63個針灸穴位,但實際上只有59個穴位,大概是為了湊整數而說的。

平按:巔上一下《靈樞》有「囟會一,髮際一,廉泉一,風池二,天柱二」十五字,《甲乙》同,注云:「《甲乙經》原缺此穴,今按《靈樞》經文補之。」據此則《甲乙》原文與本書正同。)

白話文:

按照《靈樞》記載,「囟會一,髮際一,廉泉一,風池二,天柱二」,總共十五個字,《甲乙經》也一樣。註釋說:「《甲乙經》原本缺少這幾個穴位,現在根據《靈樞》經文補充上。」由此可見,《甲乙經》原本與本書內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