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上善

《黃帝內經太素》~ 卷第二十四·補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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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十四·補瀉 (3)

1. 虛實補瀉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見《素問》卷十七第六十二《調經論》篇,又見《甲乙經》卷六第三。

白話文:

此篇從篇首到篇末,見於《素問》卷十七第六十二《調經論》篇,又見於《甲乙經》卷六第三。

黃帝問於岐伯曰:余聞刺法,言有餘瀉之,不足補之,何謂有餘?何謂不足?(為刺之道,唯有補法,余已略聞,然未悉之,故曰何謂也。)岐伯對曰:有餘有五,不足又有五,帝欲何問乎?(舉五數也。)黃帝曰:願盡聞之。(聞五數也。)岐伯對曰:神有餘有不足,氣有餘有不足,血有餘有不足,形有餘有不足,志有餘有不足,(列五數也。)凡此十者,其氣不等也。

白話文:

黃帝問岐伯說:「我聽說針灸的方法,說是有餘的就瀉掉它,不足的就補上它。什麼叫『有餘』?什麼叫『不足』?」(針刺之道,只有補的方法,我已經聽說過,但還不詳細,所以問什麼叫『有餘』)。岐伯回答說:「有餘的有五種,不足的也有五種,陛下想問哪一種?」(舉出五種)。黃帝說:「我想全部聽聽。」(聽五種)。岐伯回答說:「精神有餘和不足的,氣血有餘和不足的,形體有餘和不足的,意志有餘和不足的。」(列出五種)。這十種,它們的狀態是不一樣的。

(神、氣、血、形、志各有補瀉,故有十數,名曰不等。又此十種補瀉,極理以論,隨氣漫衍,變化無窮,故曰不等。平按:《甲乙》神有餘作神有有餘,下氣、血、形、志同。)黃帝問曰:人有精氣津液,四肢九竅,五臟十六部,三百六十五節,乃生百病,百病之生,皆有虛實。

白話文:

神、氣、血、形、志都有虛有實,所以有十幾種情況,稱為「不等」。這十種虛實,從道理上來講,會隨著氣的流動而變化,變化無窮,所以稱為「不等」。

註:平按:古文中的「神有餘」應作「神有有餘」,以下的氣、血、形、志也同。

黃帝問道:人體有精氣津液,四肢九竅,五臟十六部,三百六十五個穴位,才會產生各種疾病。這些疾病的產生,都與虛實相關。

今夫子乃言有餘有五,不足亦有五,何以生之乎?(九竅五臟以為十四,四肢合手足故有十六部,如此人身之數,皆有虛實,有餘不足者,是亦眾多,未知生病,其數何如也。平按:百病之生,袁刻脫百字。)岐伯對曰:皆生於五臟。(五臟為身之內主,用攝身病,無理不盡,故曰皆生五臟者也。

白話文:

現在您說有餘的有五種,不足的也有五種,這些(疾病)是怎麼產生的呢?(九竅和五臟加起來是十四個,四肢加上手腳共有十六個部分,這樣一來人體的各個部位都是有虛有實的,有餘不足的地方非常多,不知道產生疾病的,它的數量如何。)岐伯回答說:它們都是由五臟產生的。(五臟是身體的內在主宰,可以囊括身體的所有疾病,沒有道理無法涵蓋的,所以說疾病都是由五臟產生的。)

平按:自上節人有精氣至皆生於五臟,《甲乙》無。)夫心藏神,(心藏神者,心藏於脈以舍神。今藏神者,言所舍也。)肺藏氣,(肺藏氣者,肺藏於氣,氣以舍魄。今藏氣者,言其舍也。)肝藏血,(血藏於肝以舍魂。今藏血者,亦言其舍。平按:魂下袁刻多魄字。)脾藏肉,(脾藏肉者,脾主於肉,故曰藏肉,非正藏肉,脾於營以為正也。

白話文:

註解:從上文「人有精氣」到「皆生於五臟」,甲乙經中都沒有這段話。

心藏神。(「心藏神」是指心臟儲藏脈絡中寄託的精神,現代所說的「藏神」,是指這個寄託的地方。)

肺藏氣。(「肺藏氣」是指肺臟儲藏氣體,氣體中寄託著魂魄,現代所說的「藏氣」,是指寄託的地方。)

肝藏血。(「肝藏血」是指血液儲藏在肝臟,血液中寄託著魂,現代所說的「藏血」,也是指寄託的地方。註解:袁刻本在「魂」字下面多了一個「魄」字。)

脾藏肉。(「脾藏肉」是指脾臟主宰肌肉,所以說「藏肉」,並不是真正儲藏肌肉,脾臟對於營氣纔是最重要的。)

脾藏營,營以舍意及智二神,以脾營血,穀氣最大,故二神舍也。平按:注智袁刻作志。)腎藏志,而此成形。(腎藏志者,腎藏於精,精以舍志。今藏志者,言所舍也。腎有二枚,在左為腎,在右為命門,腎以藏志,命門藏精,故曰腎藏精者也。《八十一難》精亦名神,故有七神。

白話文:

脾臟儲藏營養,營養依賴於意識和智慧兩個神明,通過脾臟運化血液,因此兩個神明寄宿於此。

腎臟儲藏意志,而意志決定形體。這裡的腎藏意志,是指腎臟儲藏精華,精華依賴於意志寄居。腎臟有兩個,左邊稱為腎,右邊稱為命門。腎臟儲藏意志,命門儲藏精華,因此說腎臟儲藏精華。

《八十一難》中提到,精華也稱為神,因此有七神之說。

又此五藏,心藏脈者,脈通經絡血氣者也。脾藏營者,通營之血氣者也。肝藏血者,言其血有發眼之明也。五神藏於五臟,而共成身形也。平按:《甲乙》無而此成形四字。)志意通,內連骨髓,而成身形五臟。(意是脾神,通於營氣,志是腎神,通於三焦原氣別使,皆以內連骨髓,成身形及五臟,故意志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者也。平按:《甲乙》通下有達字,而成身形五臟作而成形三字。

白話文:

此外,五臟中:

  • 心藏脈,脈絡貫通,運行血氣。
  • 脾藏營氣,負責運送營血血氣。
  • 肝藏血,能使眼睛明亮。

五神(神氣)藏於五臟,共同組成身體形體。

志意通達,與骨髓相連,構成身體和五臟。(志是脾神,與營氣相通;意是腎神,與三焦原氣中的少陰氣相通,都與骨髓相連,構成身體和五臟,所以志是主導精神,收斂魂魄的。)

)五臟之道,皆出於經隧,以行血氣,(五臟之道,皆出於十二經絡之隧,以行營衛血氣也。平按:隧《甲乙》作渠,下同。)血氣不和,百病乃化變而生於血氣,故守經隧焉。(營衛不和,百病還生血氣之中,故守經隧以調血氣者也。平按:《素問》、《甲乙》化變作變化,而生下無於血氣三字。

白話文:

五臟的運作原理,都源於經絡,藉此流通血氣。血氣不調和,百病就會因為血氣的變化而產生,所以要守護經絡。

皇甫士安云:心虛則悲,悲則憂。楊上善云:脾之憂在心變動也,肺之憂在肺之志,是則肺主秋,憂為正也,心主於憂,變而生憂也。」)血氣未並,五臟安定,神不定則邪客於形,洫泝起於豪毛,未入於經絡也,故命曰神之微。(以下言神病微也。夫神者,身之主也,故神順理而動,則其神必安,神安則百體和適,和則腠理周密,周密則風寒暑濕無如之何,故終天年而無不道者也。

白話文:

皇甫士安說:心臟虛弱就會悲傷,悲傷就會憂慮。楊上善說:脾臟的憂慮在於心臟的變化,肺臟的憂慮在於肺臟的志向,因此肺臟主掌秋天,憂慮是正常的,心臟原本主掌憂慮,如果變化就會產生憂慮。

當血氣沒有充盈,五臟安定,如果精神不穩定,邪氣就會侵入身體,於毫毛之間引起疾病,還沒有進入經絡,所以稱為精神的微小病變。(以下是說精神疾病的徵兆。)精神是身體的主宰,所以精神如果順著道理而動,精神一定安穩,精神安穩,百體就和諧適應,和諧適應,肌肉腠理就緊密,緊密的話,風寒暑濕就對身體無可奈何,所以可以終其一生而沒有疾病。

若忘神任情,則哀樂妄作,作則喜怒動形,動則腠理開發,腠理開則邪氣競入,競入為災,遂成百病,夭喪天年也。既不能善攝而病生者,可除於晚微。故邪之初客,外則始在皮毛,未入經絡,內則血氣未得相併,五臟安定,洫泝之於豪毛,名曰神之微病也。洫謂毛孔也,水逆流曰泝,謂邪氣也,邪氣入於腠理時,如水逆流於洫也。

白話文:

如果放縱自己的情緒,便會產生過度的悲傷或喜悅。過度的情緒會導致身體的異常反應,進而導致毛孔打開。毛孔打開後,邪氣就會趁機侵入,引發疾病,最終導致健康衰退,甚至死亡。如果未能及時調整自己的情緒,導致疾病發生,在疾病初期(微病)時就能夠根除它。此時,邪氣僅停留在體表,尚未進入經絡。體內氣血尚未相互衝突,五臟安穩,邪氣只在毛孔中遊走,稱為「神之微病」。「洫」指毛孔,「逆流」指邪氣,邪氣進入毛孔時,就像水逆流進入毛孔一樣。

平按:《素問》、《甲乙》無神不定則四字。洫泝《素問》作灑淅,《甲乙》作悽厥,詳見《素問》新校正。又注百體,袁刻脫百字;下競入,競字亦脫;曰泝,曰字誤作四。)黃帝問曰:補瀉奈何?岐伯對曰:神有餘,則瀉其小絡之血,出血勿之深斥,毋中其大經,神氣乃平。(斥,齒亦反,推也。

白話文:

黃帝問道:「如何進行補瀉?」岐伯回答:「神氣有餘,就把小血管的血瀉掉一些,放血時不要太深,不要傷到大的經絡,這樣神氣才能平衡。」

勿深推也。神之有餘氣淺,故刺小絡出血也。斥者深,則觸其大經者也。)神不足,視其虛絡,切而致之,刺而利之,毋出其血,毋泄其氣,以通其經,神氣乃平。(神之不足則虛,故刺而不泄也。平按:《素問》切作按《甲乙》利作和。)黃帝問曰:刺微奈何?岐伯對曰:按摩勿釋,著針勿斥,(微,即未病之病也。

白話文:

不要針刺得太深。神氣充足的人,氣淺浮在體表,所以只須刺小血管出點血即可。如果針刺太深,就會觸碰到大經脈。)神氣不足的人,觀察其虛弱的經絡,輕輕按壓使血氣通暢,再刺針疏通,但不要放血,不要瀉氣,這樣才能疏通經絡,讓神氣平穩。黃帝問道:刺血微量的病症該如何治療?岐伯答道:按摩不要鬆手,針刺不要扎得太深,(微量,指未發生的疾病。)

夫和氣之要,莫先按摩之,以手按摩之,邪氣得泄,神氣得通,微邪得泄,何得須以針斥之。)移氣足,神氣乃得復。黃帝曰:善。(按摩使神氣至踵,則邪氣復遁去之也。平按:移氣足《素問》作移氣於不足,《甲乙》作移氣於足,《素問》新校正云:「《甲乙》、《太素》作移氣於足,無不字,楊注云:按摩使氣至於踵。」據此則本書移氣下脫一於字,想系傳寫脫漏。

白話文:

黃帝問:人體氣息過剩或不足該怎麼辦?

岐伯回答:氣息過剩就會喘咳氣急;不足就會呼吸急促氣短。(呼吸急促氣短,是因為肺氣不足時,出入氣體容易,所以呼吸次數少而快。)

血氣運行正常,五臟安定,(以下指的是氣息微弱)皮膚出現輕微問題,稱為「白氣微洩」。(肺臟在體內主氣,對外主皮毛。現在談到皮膚疾病,在體內則對應氣息微弱。)

五色氣中,肺為白氣。泄者,肺氣泄也。)黃帝曰:補瀉奈何?岐伯對曰:氣有餘,則瀉其經隧,(經隧者,手太陰之別,從手太陰走手陽明,乃是手太陰向手陽明之道,故曰經隧。隧,道也。欲通臟腑陰陽,故補瀉之,皆取其正經別走之絡也。平按:經隧《甲乙》作經渠。

白話文:

在五色氣中,肺氣屬於白色。洩是指肺氣洩漏。黃帝問:如何補瀉肺氣?岐伯回答:如果肺氣過剩,就瀉掉它的經脈通路。(經脈通路是指手太陰經的別脈,從手太陰經走到手陽明經,這就是手太陰經通往手陽明經的管道,所以稱為經脈通路。通路的意思是道路。為了溝通臟腑陰陽,所以補瀉都取其正經別走之絡。)

註:

  • 「甲乙」為古書版本。
  • 「經渠」與「經隧」在古文中意思相同,都是指經脈通路。

《素問》新校正引此處楊注無「故曰經隧。隧,道也」七字。欲通作欲道,故補瀉之皆取其正經作故補瀉皆從正經。)毋傷其經,(瀉其陰經別走之絡,不得傷正經也。平按:《素問》新校正引此注絡作路。)毋出其血,毋泄其氣。(瀉太陰別走經隧者,不得出血出氣也,所謂瀉陰實者也。

白話文:

不要傷害其正經(瀉陰經的支系時,不能傷害正經。平按:《素問》新校正中引用的註釋中將「絡」寫作「路」。),不要使其出血,不要使其泄氣(瀉太陰經的支系時,不能使出血出氣,這就是所謂的瀉陰實)。

)不足者,則補其經隧,毋出其氣。(刺太陰經之別走之絡,以補太陰,不令氣泄於外,所謂補陰虛也。補瀉陽經,亦如陰經法也。)黃帝曰:刺微奈何?岐伯對曰:按摩勿釋,出針視之,曰我將深之,適人必革,精自伏,(釋,停發也。革,改也。夫人聞樂至,身心欣悅,聞痛及體,情必改異,欣悅則百體俱縱,改革精志必拒,拒則邪精消伏也。平按:我將《甲乙》作故將,適人作適入。

白話文:

(如果有不足的),就補強它的經脈,不要讓氣外洩。(在刺太陰經時,要循著它的絡脈刺入,以補強太陰,不讓氣外泄,這就是所謂的「補陰虛」。補瀉陽經的方法,也和陰經一樣。)黃帝問道:刺得淺一點的效果如何?岐伯回答說:按摩不要停,出針後觀察,說「我要刺深一點」,這樣人一定會害怕,精氣自然會收斂。(釋,意思是停止發動。革,意思是改變。當一個人聽到快樂的聲音時,身心會感到愉悅。當疼痛臨到身上時,心情一定會發生變化。愉悅時,全身的肌肉和筋骨都會放鬆。害怕時,精氣會反抗,反抗就會讓邪氣消散。)(按:我將《甲乙經》中的「我將」改為「故將」,「適人」改為「適入」。)

精下《素問》、《甲乙》有氣字。注異字原缺,袁刻作人,恐誤,《素問》新校正引此注作異,據此補入。又注邪精消伏,新校正引作邪氣消伏。)邪氣散亂,毋所伏息,(邪氣伏已,邪精散於腠理,無由更聚也。平按:散亂《甲乙》作亂散。伏息《素問》、《甲乙》作休息。

)氣泄腠理,真氣乃相得。黃帝曰:善。(邪氣散泄,故真氣無亂,所以相得也。)

白話文:

《素問》、《甲乙》的經文中都有「氣」這個字。注釋中唯獨缺少「異」這個字,袁刻本誤寫為「人」,恐有錯誤。《素問》新校正本引述此注釋寫作「異」,根據此校正本補入這個字。另外,注釋中寫道「邪精消散隱伏」,新校正本引述寫作「邪氣消散隱伏」。邪氣散亂,沒有地方可以躲藏和休息。(邪氣隱伏之後,邪精便分散在腠理之間,沒有辦法再聚集。平按:散亂在《甲乙》本中寫作「亂散」。伏息在《素問》、《甲乙》本中寫作「休息」。)

邪氣散發於肌膚腠理之外,真氣得以相生相得。黃帝說:好。(因為邪氣散出去,所以真氣不受幹擾,因此能相得益彰。)

黃帝曰:血有餘不足奈何?岐伯對曰:血有餘則怒,不足則悲。(肝血有餘於肝,所以瞋怒;肝血不足於目,所以多悲也。平按:悲《素問》作恐,新校正云:「全元起本恐作悲,《甲乙》及《太素》並同。」)血氣未並,五臟安定,孫絡外溢,則經有留血。(言血微邪也。

白話文:

黃帝問:如果血液過多或不足該怎麼辦呢?

岐伯回答:血液過多就會發怒,不足就會傷心流淚。(肝血過多會影響肝臟,導致發脾氣;肝血不足會影響眼睛,導致容易傷心流淚。平按:古書《素問》中「悲」字作「恐」,新校正版本說:「原本的版本中『恐』作『悲』,《甲乙》和《太素》版本也相同。」)

當氣血不協調,五臟安定,孫絡(孫脈)外溢,就會出現經絡中滯留血液的情況。(表示血液稍微偏多。)

平按:《素問》外溢作水溢。《甲乙經》經有作絡有。)黃帝曰:補瀉奈何?岐伯對曰:血有餘,則瀉其盛經,出其血。不足,則補其虛經,(瀉其盛經出血,所以不怒。正補其虛,今不泄血,所以不悲。有本視其虛經也。平按:補其虛經《素問》作視其虛經,《甲乙》作視其虛。

白話文:

黃帝問:如何進行補瀉治療?

岐伯回答:血液過多,就瀉出過盛經絡中的血。血液不足,就補虛弱經絡中的血。(瀉出過盛經絡中的血,因此不會發怒。專門補虛弱經絡,如今不瀉血,因此不會悲哀。根據基準來觀察虛弱的經絡。)

)內針其脈中,久留血至脈大,疾出其針,毋令血泄。(內針足厥陰脈中,血至針下,聚而脈大,疾出其針,無令血泄,所以稱疾也。平按:久留血至《素問》作久留而視,新校正云:「《甲乙經》云:久留之血至。《太素》同。」本書無之字。)黃帝曰:刺留血奈何?岐伯對曰:視其血絡,刺出其血,無令惡血得入於經,以成其病。

白話文:

把針刺入經脈的中間,留針直到氣血充盈,脈搏明顯跳動,立刻拔出針,不要讓血流出來。(在足厥陰經中刺入,氣血流向針下,聚集變粗,就馬上拔針,為了不讓血流出來,所以稱為「疾出」)。

黃帝問:刺血留下有什麼方法?

岐伯回答:觀察血脈的部位,刺破血管讓血流出來,不要讓壞血迴流到經脈中,形成疾病。

黃帝曰:善。(刺去血脈,遂無令惡血入經中,故無血邪微病也。平按:《甲乙》刺留下無血字。其病《素問》作其疾。)

白話文:

黃帝說:很好。(刺出瘀血後,不再讓惡血進入經絡,所以沒有血邪引起的輕微疾病。)

黃帝曰:形有餘不足奈何?岐伯對曰:形有餘則腹脹溲不利,不足則四肢不用。(形者,非唯身之外狀名形,舉體皆名。溲四肢不隨也。有本經溲者,經即婦人月經也。平按:溲上《素問》、《甲乙》有涇字,《素問》新校正云:「楊注涇作經,婦人月經也。」又按本注四肢不隨上,恐有脫誤,因原抄如此,故仍之。

白話文:

黃帝問:如果身體有虛有實,該怎麼辦呢?岐伯回答:身體有餘的話,就會腹脹小便不利;身體不足的話,就會四肢不能活動。(「形」這個字,不只是指身體的外表,而是指整個身體。小便不利,就是指四肢不能活動。原本的經文寫的是「溲」,而「溲」是指婦女的月經。按:在《素問》和《甲乙經》上,「溲」字有寫成「涇」字的,《素問》的新校正版本中說:「楊注把『涇』字寫成『經』字,是指婦女的月經。」另外,按本注「四肢不隨」上可能有一些遺漏,因為原本的抄本就是如此,所以還是照抄。

)血氣未並,五臟安定,肌肉濡動,命曰微風。(濡動者,以體虛受風,腠理內動,命曰微風也。平按:濡動《素問》、《甲乙》作蠕動,《甲乙》注云:一作溢。《素問》新校正云:「全元起本及《甲乙》蠕作溢,《太素》作濡。」)黃帝曰:補瀉奈何?岐伯對曰:形有餘則瀉其陽經,不足則補其陽絡。

白話文:

當人體的氣血運行正常,五臟腑安定,肌肉柔軟有力時,稱之為「微風」。「濡動」是指身體虛弱時,風邪侵入體內,腠理(皮膚與肌肉之間的空隙)內部受動,這就是「微風」。

黃帝問:「對於微風,應該如何治療?」岐伯回答:「如果身體陽氣過剩,就要瀉去陽經的氣血;如果身體陽氣不足,就要補益陽絡的氣血。」

(陽經絡,足陽明經及絡也。或為陽營,非也。)黃帝曰:刺微奈何?岐伯對曰:取分肉間,無中經,毋傷其絡,(可中分肉之間衛氣,不可傷足陽明經絡之脈也。平按:經上《素問》、《甲乙》有其字。)衛氣得復,邪氣乃索。黃帝曰:善。(分肉之間,衛氣行處,邪氣已散,衛氣復得也。

索,散也。)

白話文:

陽經絡,包括足陽明經和足陽明絡。有人認為陽經絡是陽營,這是錯誤的。

黃帝問:刺絡應該怎麼做呢?

岐伯回答:在肌肉分叉處取穴,不要刺中經脈,也不要傷到經絡。(可以刺激穴位處的衛氣,但不要傷到足陽明經絡上的脈絡。)

衛氣恢復後,邪氣就會消散。

黃帝說:很好。(在肌肉分叉處刺絡,衛氣運行的部位,邪氣已經消散,衛氣也會恢復。)

虛,散也。

黃帝曰:志有餘不足奈何?岐伯對曰:志有餘則腹脹飡泄,(志,腎神氣也。有餘即少腹脹滿,飲食不消,為飡泄也。平按:飡《素問》、《甲乙》作飧。注飡袁刻誤作食。)不足則厥,(足逆冷也。)血氣未並,五臟安定,骨節有動。(骨節動者,腎志病微也。平按:《甲乙》動作傷。

白話文:

黃帝問:精神過度或萎靡不振該怎麼辦?

岐伯答:精神過度,就會導致小腹脹滿、食慾不振和消化不暢。如果精神萎靡不振,則會出現手腳冰冷的狀況。

當氣血還沒有完全融合,五臟失調,骨節就會產生疼痛或痠痛(這是精神疾病的初期徵兆)。

)黃帝曰:補瀉奈何?岐伯對曰:志有餘則瀉然筋血者出其血,不足則補其復留。(然筋,足少陰營,在足內踝之下,名曰然谷。足少陰經無然筋,當是然谷下筋也。復留,足少陰經,在足內踝上三寸,此二皆是志之脈穴,故瀉然筋之血,補復留之氣。平按:《素問》無出其血三字,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太素》云:瀉然筋血者,出其血。楊注云:然筋當是然谷下筋。

白話文:

黃帝問:什麼是補瀉?

岐伯回答:志氣過剩就瀉出,使筋血中的血流出;志氣不足就補其復留。

(「然筋」是指足少陰經營氣脈,位於足內踝下方,又稱「然谷」。足少陰經沒有「然筋」,應該是指然谷下的筋。「復留」是指足少陰經氣脈,位於足內踝上方三寸。這兩個位置都是志氣的經絡穴位,所以瀉「然筋」之血,補「復留」之氣。)

備註:

《素問》原書中沒有「出其血」這三個字。校正後認為,《甲乙經》和《太素》中記載:「瀉然筋血者,出其血。」楊上善註解說:「然筋應該是指然谷下的筋。」

再詳諸處引然谷者,多雲然骨之前血者,疑少骨之二字,前字誤作筋字。」復留《素問》、《甲乙》作復溜。)黃帝曰:刺未並奈何?岐伯對曰:即取之,毋中其經,以邪乃能立虛。黃帝曰:善。(未並者,志微病。以病是微,未中於經,但刺經氣所發之穴,邪氣立虛者也。

平按:以邪《素問》作邪所,《甲乙》作以去其邪。)

白話文:


至於多處引用的《然谷》,大多提到「然骨顬血」,我懷疑「少骨」兩個字,前一個字被誤寫為「筋」字。復留《素問》、《甲乙》經文作「復溜」。黃帝問:「脈位還沒確定的(微病)怎麼辦?」岐伯答:「馬上(刺入病人體內)取血,刺中血脈所通的經絡,邪氣便能立竿見影地消失。」黃帝說:「好。」(脈位還沒確定的,是指症狀輕微的疾病。因為疾病輕微,還沒有進入經絡,所以只需要刺入發病穴位,邪氣就能立刻消失。)

平按:邪氣應當去除。(《素問》將邪氣稱為《邪所》,《甲乙》將其寫作《以去其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