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

卷第六(卷首缺)·臟腑之一 (17)

1臟腑氣液

不利《甲乙》作不通。皆無氣生《素問》作皆無氣以生《甲乙》同。)問曰:脾之不主時何也?答曰:脾者土也,治中央,常以四時長四臟,各十八日寄治,不得獨主時,脾臟有常著土之精也。(四臟之本,皆為土也。十八日用,故曰寄也。著,澄略反,在也。脾臟在土之精妙也。

平按:治中央《甲乙》作土者中央。不得獨主時,《甲乙》無得字,《素問》作不得獨主於時也。脾臟有常著,《甲乙》作脾者土臟常著胃,《素問》作脾臟者常著胃。)土者,主萬物而法天地,故上下至頭足,不得主時。(土為萬物之質,法於天地,與萬物為質,故身與頭手足為體,身不別主時。

平按:主《素問》、《甲乙》作生。天地天字、主時二字原缺,謹依《素問》、《甲乙》補。)問曰:脾與胃也,以募相逆耳,而能為之行津液何也?(脾陰胃陽,脾內胃外,其位各別,故相逆也。其別異,何能為胃行津液氣也?一曰相連,脾胃表裡陰陽,募既相假,故曰相連也。

平按:以募相逆《素問》作以膜相連耳。新校正云:「按《太素》作以募相逆,楊上善云:脾陰胃陽,脾內胃外,其位各異,故相逆也。」又注故相下原抄缺二字,依新校正所引,應作逆也二字。袁刻相上脫故字,逆下脫也字。又注陰陽募,袁刻募誤作前。)答曰:足太陰,三陰也,脈貫胃屬脾絡嗌,故太陰為之行氣於三陰。

(嗌,於末反,咽也。足太陰脈貫胃屬脾,上行絡嗌,其氣強盛,能行三陰之脈,故太陰脈得三陰名也。平按:脈上《素問》、《甲乙》有其字。)陽明者,表也,五臟六腑之海也,亦為之行氣於三陽。臟腑各因其經而受氣於陽明,故為胃行其津液。四肢不得稟水穀之氣,日以益衰,陰道不利,筋骨脈肉皆毋氣以主,故不用焉。

(陽明為陰陽臟腑之海,五臟六腑各因十二經脈受氣於陽明,故經脈得為胃行津液之氣。四肢稟承四肢得□□經脈不□陽明,則陰脈不通,筋骨脈肉無氣以主也。平按:陽明者表也,者表二字原缺,謹依《素問》、《甲乙》補入。水穀下《素問》、《甲乙》無之字。日以益衰《甲乙》作氣日以衰。

脈肉二字原缺,《素問》、《甲乙》作肌肉,依本注應作脈肉。)

白話文

臟腑氣液

問:脾為何不單獨主導某一季節?
答:脾屬土,位居中央,在四季中滋養其他四臟(心、肝、肺、腎),每年各寄附十八天(四臟合計七十二天,四季各分得十八天),因此不能獨自主導一個季節。脾臟含有土的精華(四臟的根本皆源自於土)。所謂「寄治」,即指這十八天的寄附作用。「著」讀作「澄略反」,意為存在(脾臟蘊含土的精微之氣)。

註解:

  • 「治中央」在《甲乙經》中作「土者中央」。
  • 「不得主時」在《甲乙經》中省略「得」字,《素問》作「不得獨主於時也」。
  • 「脾臟有常著」在《甲乙經》作「脾者土臟,常著胃」,《素問》作「脾臟者,常著胃」。

土能滋養萬物,效法天地的規律,因此其作用遍佈全身(從頭到足),不需獨主一時(土為萬物的基礎,與天地相應,故身體整體不分季節主導)。

註解:

  • 「主」在《素問》、《甲乙經》中作「生」。
  • 原文缺「天地」的「天」字和「主時」二字,據《素問》、《甲乙經》補。

問:脾與胃位置相逆(脾居陰位,胃居陽位;脾在內,胃在外),為何能為胃輸送津液?
答:脾屬太陰經,為三陰之一,經脈貫穿胃、連屬脾並絡於咽喉,故太陰經能將氣血輸送至其他三陰經(肝、腎、脾)。

註解:

  • 「嗌」讀作「於末反」,指咽喉。
  • 足太陰脈貫通胃、連屬脾,上行絡於咽喉,氣血強盛,能推動三陰經脈運行,故太陰經脈得名「三陰」。

陽明經為表,是五臟六腑氣血之海,也能為三陽經輸送氣血。臟腑皆通過各自經脈從陽明經獲取氣血,因此脾能為胃運行津液。四肢若無法獲得水穀精微之氣,功能日漸衰退,陰經通道不暢,筋骨肌肉皆缺乏氣血主導,便會失去作用。

註解:

  • 陽明經為陰陽臟腑之海的說法補充:五臟六腑均依十二經脈從陽明獲取氣血,故經脈能為胃輸送津液之氣。若四肢未得陽明經氣血,則陰脈不通,筋骨肌肉無氣血主導。
  • 「陽明者表也」的「者表」二字原缺,據《素問》、《甲乙經》補。
  • 「水穀之氣」在《素問》、《甲乙經》無「之」字。
  • 「日以益衰」在《甲乙經》作「氣日以衰」。
  • 原文缺「脈肉」二字,《素問》、《甲乙經》作「肌肉」,據註解應作「脈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