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卷第三十·雜病
平按:此卷卷首目錄五十四行,袁刻及日本別抄本全佚,平從楊惺吾氏所獲仁和寺十三紙中補入。目錄末有二行。一行重身病三字,高一格寫;一行上缺三字,下有於岐伯曰四字,是上缺三字,應系黃帝問三字。曰下缺一字,又下為「有重」二字,又下缺五字,又下有「此為」二字,又下缺一字。
據《素問·奇病論》及《甲乙經·婦人雜病》篇,曰下所缺一字應作人,重下所缺五字應作身九月而喑五字,為下所缺一字應作何,則此一行應作「黃帝問於岐伯曰:人有重身,九月而喑,此為何」,正與本書下文病字相接。
[卷第三十·雜病]
按語:本卷開頭的目錄共有五十四行,但在袁刻本及日本別抄本中已完全遺失。我(平)從楊惺吾所獲得的仁和寺十三紙中補入。目錄末尾有兩行文字:
第一行寫「重身病」三字,並以高一格的方式書寫;
第二行上方缺漏三字,下方有「於岐伯曰」四字,推測上方缺漏的三字應為「黃帝問」。接著「曰」字下方缺一字,再往下有「有重」二字,之後又缺五字,隨後有「此為」二字,最後再缺一字。
根據《素問·奇病論》及《甲乙經·婦人雜病》篇的內容,「曰」下缺漏的字應為「人」,「重」下缺漏的五字應為「身九月而喑」,「為」下缺漏的字應為「何」。因此,這一行完整的文字應為:「黃帝問於岐伯曰:人有重身,九月而喑,此為何」,正好與本書後文的「病」字相連接。
2重身病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見《素問》卷十三第四十七《奇病論》篇,又見《甲乙經》卷十二第十。
黃帝問於岐伯曰:人有重身,九月而喑,此為何(從《太素》殘卷補入。)病?岐伯曰:胞之絡脈絕。問曰:何以言之?答曰:胞絡繫於腎,少陰脈貫腎系舌本,故不能言。曰:治之奈何?曰:無治也,當十月復。
(婦人懷子,又名曰重身□□□□□□屬膀□,不言女子□,今云胞絡繫於腎少陰上系舌本者,以是女子胞絡亦繫於腎,故任身九月有胞絡絕者,喑不能言,至十月胎生,還復舊也。平按:注重身下原缺六字,宜空六格,袁刻作胞絡脈三字,不合。膀下原缺一字,宜空一格,應是胱字,袁刻作胱腎腑三字,不合。
女子下原缺一字,袁刻作腎。十月上袁刻脫至字。復下袁刻脫舊也二字。)《刺法》曰:無損不足益有餘以成疹。(平按:益《甲乙》作溢。以成疹《素問》作以成其疹。《甲乙》疹作辜,注云:「《素問》作疹。」《素問》疹下有「然後調之」四字,新校正云:「《甲乙》及《太素》無此四字,本全元起註文,誤書於此,當刪去之。」)所謂不足者,身羸瘦,無用鑱石也。
益有餘者,腹中有形而泄之,泄之則精出而病獨擅中也,故曰疹成。(身之羸瘦,更用鑱石,此為損不足也。腹中有形,此為有餘,益之以成其病,斯乃損於有餘為病也。益有餘為病□知,□實為病難□,故須言之。平按:疹成《甲乙》作成辜。)
重身病
黃帝問岐伯:「婦人懷孕到九個月時,突然不能說話,這是什麼病?」岐伯回答:「這是胞宮的絡脈阻斷所致。」黃帝問:「為什麼這樣說?」岐伯解釋:「胞宮的絡脈連繫於腎,而足少陰腎經貫穿腎臟並連接舌根,因此絡脈阻斷會導致無法言語。」黃帝問:「如何治療?」岐伯說:「無需特別治療,等到十月分娩後,自然會恢復。」
(婦人懷孕又稱「重身」,胞絡屬於膀胱,但此處不提女子腎臟,而是說胞絡連繫於腎,足少陰經上繫舌根,因此女子胞絡也與腎相關。懷孕九月時,若胞絡阻斷,會導致失聲,待十月生產後,便會恢復正常。)
《刺法》提到:「不可損傷虛弱不足者,也不可補益有餘者,以免加重病情。」所謂「不足」,是指身體虛弱消瘦,不宜用針刺或砭石治療;「有餘」,則是指腹中有胎兒卻誤用瀉法,瀉法會使精氣外洩,反而使病邪獨留體內,導致病情惡化。
(身體虛弱者若再用針刺或砭石,便是損傷不足;腹中有胎兒屬有餘,若再補益反而加重病情,這便是損傷有餘而致病。因此,必須謹慎辨別虛實,以免誤治。)
3溫暑病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勿止,見《素問》卷九第三十一《熱論》篇。篇末一句,見《素問》卷十六第六十一《水熱穴論》,又見《甲乙經》卷七第一。
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者為病溫,後夏至日者為病暑,病者當與汗皆出,勿止。所謂玄府者,汗空。(冬傷於寒輕者,夏至以前發於病溫。冬傷於寒甚者,夏至以後發於病暑。暑病熱氣與汗俱出者,此為熱去,勿止。汗之空名玄府者,謂腠理也。平按:《素問》、《甲乙》病者當與汗作暑當與汗。
《甲乙》汗空作汗孔也。又《素問》新校正引楊注,發於,兩於字均作為。)
溫暑病
凡是因傷寒而轉化為溫病的,如果在夏至之前發病,稱為溫病;在夏至之後發病,則稱為暑病。患者發熱時,應讓汗液自然排出,不可阻止。所謂「玄府」,即汗孔。(冬季感受寒邪較輕者,會在夏至前發為溫病;冬季感受寒邪較重者,則在夏至後發為暑病。暑病的熱邪會隨汗液排出,這是熱氣消散的表現,不可止汗。汗孔又稱「玄府」,指的是皮膚的腠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