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

卷第五(卷首缺)·人合 (1)

1卷第五(卷首缺)·人合

平按:此篇自注文「不足二節,故得懷子也」以上,殘脫不完,篇目亦不可考,故自黃帝問於伯高曰至以抱人形,謹從《靈樞》卷十第七十一《邪客》篇補入。自天有陰陽以下至天地相應者,見《靈樞·邪客》篇

黃帝問於伯高曰:願聞人之肢節,以應天地奈何?伯高答曰:天圓地方,人頭圓足方以應之。天有日月,人有兩目。地有九州,人有九竅。天有風雨,人有喜怒。天有雷電,人有音聲。天有四時,人有四肢。天有五音,人有五臟。天有六律,人有六腑。天有冬夏,人有寒熱。

天有十日,人有手十指。辰有十二,人有足十指莖垂以應之,女子不足二節以抱人形。(以上從《靈樞·邪客》篇補入。不足二節,故得懷子也。)天有陰陽,人有夫妻。歲有三百六十五日,人三百六十五節。(平按:《靈樞》人下有「有」字。)地有高山,人有肩膝。地有深谷,人有腋膕。

(戈麥反,曲腳也。)地有十二經水,人有十二經脈。地有云氣,人有衛氣。地有草蔖,(千古反,草名也,又死草也。平按:雲氣原抄云字下半不全,只餘上半雨字。按《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云:地氣上為云。此云地有云氣正合。袁刻因《靈樞》作泉脈,遂作泉氣,恐誤。

蔖《靈樞》作蓂。)人有豪毛。天有晝晦,人有臥起。天有列星,人有齒牙。地有小山,人有小節。地有山石,人有高骨。地有林木,人有幕筋。地有聚邑,人有䐃肉。歲有十二月,人有十二節。地有時不生草,人有母子。此人所以與天地相應者。(幕當為膜,亦幕覆也。膜筋,十二經筋及十二筋之外裹膜分肉者,名膜筋也。

人身上有二十六形,應天地之形也。平按:《靈樞》齒牙作牙齒,時上有四字。)

白話文

[卷第五(卷首缺)·人合]

黃帝問伯高說:我想知道人體的四肢關節是如何與天地相對應的?伯高回答說:天是圓的,地是方的,人的頭圓腳方與之對應。天上有日月,人有兩隻眼睛。地上有九州,人有九竅。天有風雨,人有喜怒。天有雷電,人有聲音。天有四季,人有四肢。天有五音,人有五臟。天有六律,人有六腑。天有冬夏,人有寒熱。

2陰陽合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此之謂也,見《靈樞》卷七第四十一《陰陽系日月》篇。篇中間自在上者為陽至蒼色一段經文楊注原抄殘缺,平於日本仁和寺宮御藏本殘卷十三紙中檢出,證以《靈樞·陰陽系日月》篇經文,補入生於火故及有肝肝者之間,而此篇缺處復完,亦幸事也。

自此之謂也下黃帝曰至末,見《素問》卷二第六《陰陽離合論》,又見《靈樞》卷二第五《根結》篇,又見《甲乙經》卷二第五。

黃帝曰:余聞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其合之於人奈何?岐伯曰: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故天為陽,地為陰。(夫人身陰陽應有多種:自有背腹上下陰陽,有臟腑內外陰陽,有五臟雄雌陰陽,有身手足左右陰陽,有腰上下天地陰陽也。)足之十二脈,以應十二月,月生於水,故在下者為陰;(腰下為地,故兩足各有三陰三陽應十二月,故十二脈也。人身左右隨是一邊即有十二脈者,天地通取也。

月為太陰之精,生水在地,故為陰也。平按:《靈樞》足上有故字,脈上有經字。)手之十指,以應十日,日生於火,故在上者為陽。(日為太陽之精,生火在天,故為陽也。平按:日生於火《靈樞》作日主火。)黃帝曰:合之於脈奈何?岐伯曰:寅者正月,生陽也,主左足之少陽;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陽。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陽;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陽。

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陽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陽明。此兩陽合於前,故曰陽明。(從寅至未六辰為陽,從申至醜六辰為陰。十一月一陽生,十二月二陽生,正月三陽生。三陽已生,能令萬物生起,故曰生陽。生物陽氣,正月未大,故曰少陽;六月陽氣已少,故曰少陽。二月陽氣已大,故曰太陽;五月陽氣猶大,故曰太陽。

三月四月二陽合明,故曰陽明也。平按:正月下《靈樞》有之字。)申者七月,生陰也,主右足之少陰;醜者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陰。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陰;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陰。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陰;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陰。此兩陰交盡,故曰厥陰。(五月一陰生,六月二陰生,七月三陰生。

三陰已生,能令萬物始衰,故曰生陰。生物七月陰氣尚少,故曰少陰;十二月陰氣已衰,故曰少陰。八月陰氣已大,故曰太陰;十一月陰氣猶大,故曰太陰。九月十月二陰交盡,故曰厥陰。厥,盡也。平按:七月下《靈樞》有之字。)甲主左手之少陽,己主右手之少陽。乙主左手之太陽,戊主右手之太陽。

景主左手之陽明,丁主右手之陽明。此兩火併合,故為陽明。(甲乙景丁戊己為手之陽也,庚辛壬癸為手之陰也。甲乙為少陽者,春氣浮於正月,故曰少陽;己為夏陽將衰,故曰少陽。甲在東方,故為左也;己在中宮,故為右也。乙戊為手太陽者,乙為二月,陽氣已大,故曰太陽;戊夏陽盛,故為太陽。

白話文

陰陽合

黃帝問:「我聽說天屬陽,地屬陰;日屬陽,月屬陰。這些與人體如何對應呢?」岐伯回答:「腰部以上像天,屬陽;腰部以下像地,屬陰。(人體的陰陽對應有多種方式:如背腹上下、臟腑內外、五臟雌雄、手足左右、腰上下天地等陰陽劃分。)

足的十二條經脈對應十二月。月是太陰之精,生於水,因此下半身屬陰。(腰部以下為地,雙足各有三陰三陽經脈,共十二條,對應十二月。人體左右兩側各有十二經脈,是取法天地運行之理。)

手的十指對應十日。日是太陽之精,生於火,因此上半身屬陽。

黃帝問:「那與經脈如何對應?」岐伯解釋:

  • 陽經

  • 正月(寅)主左足少陽;六月(未)主右足少陽。

  • 二月(卯)主左足太陽;五月(午)主右足太陽。

  • 三月(辰)主左足陽明;四月(巳)主右足陽明。
    (從寅到未六個月屬陽。正月陽氣初生,萬物萌發,稱「少陽」;六月陽氣漸衰,仍屬少陽。二月、五月陽氣旺盛,稱「太陽」。三月、四月兩陽相合,光明最盛,故稱「陽明」。)

  • 陰經

  • 七月(申)主右足少陰;十二月(醜)主左足少陰。

  • 八月(酉)主右足太陰;十一月(子)主左足太陰。

  • 九月(戌)主右足厥陰;十月(亥)主左足厥陰。
    (從申到醜六個月屬陰。七月陰氣初生,萬物始衰,稱「少陰」;十二月陰氣漸弱,仍屬少陰。八月、十一月陰氣旺盛,稱「太陰」。九月、十月兩陰交會至極,陰氣將盡,故稱「厥陰」。)

  • 手經對應

  • 甲日主左手少陽;己日主右手少陽。

  • 乙日主左手太陽;戊日主右手太陽。

  • 丙日主左手陽明;丁日主右手陽明。
    (甲乙丙丁戊己屬手之陽經。甲乙為少陽,象春氣初升;己為夏陽漸衰。乙戊為太陽,因陽氣已盛。丙丁兩火相合,故稱「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