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上善

《黃帝內經太素》~ 卷第十三·身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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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十三·身度 (3)

1. 腸度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三十二曲,見《靈樞》卷六第三十一《腸胃》篇。自黃帝曰願聞人之不食至末,見《靈樞》卷六第三十二《平人絕谷》篇。《甲乙》同上篇。

白話文:

本篇文章從篇首到第 32 章,出自《靈樞》卷六第 31 篇《腸胃》。從「黃帝曰願聞人之不食」到結尾,出自《靈樞》卷六第 32 篇《平人絕谷》。「甲乙」同前一篇。

黃帝問伯高曰:余願聞六腑傳谷者,腸胃之大小長短,受谷之多少奈何?(三焦腑傳於穀氣,膽腑受於穀精,三腸及胃傳谷糟粕。傳糟粕者,行谷之要,故腸胃有六種之別者。)伯高答曰:請盡言之。谷之所從出入淺深遠近長短之度:(黃帝問六種也,外更請說四種,故曰盡言之也。

白話文:

黃帝問伯高:「我想知道六腑傳輸食物的情況,腸胃的大小、長短,可以容納多少食物?」(三焦腑傳輸食物的氣,膽腑接收食物的精華,三腸和胃傳輸食物的廢渣。傳輸廢渣是消化食物的關鍵,所以腸胃有六種不同的功能。)

伯高回答:「我將詳細說明。食物從開始進入到排出,其深淺、遠近、長短的程度:(黃帝詢問六種功能,伯高另外增加四種,所以說『詳言之』。)」

谷行從口曰入,泄肛曰出,自唇至齒為淺,從咽至腸曰深,谷至於胃曰近,從胃向䐈曰遠,腸十六曲曰長,咽一尺六寸曰短也。)唇至齒長九分,口廣二寸半,齒以後至會厭深三寸半,大容五合。(會厭,舌後喉嚨上,出氣入鼻口之孔,上有肉厭蓋孔,開闔氣之出入也。)咽大二寸半,至胃長一尺六寸。

白話文:

食物從嘴巴進入,從肛門排出,從嘴脣到牙齒為淺,從咽喉到腸道為深,食物到達胃部為近,從胃部向大腸移動為遠,腸道的16個彎曲為長,咽喉的一尺六寸為短。

從嘴脣到牙齒長九分,嘴巴寬二寸半,牙齒後到會厭的深度為三寸半,可以容納五合的液體。(會厭,在舌頭後面喉嚨上面,是氣體從鼻子和嘴巴進入的孔,上面有塊肉蓋住孔,開閉調節氣體的出入。)咽喉的寬度為二寸半,從咽喉到胃的長度為一尺六寸。

(咽,會厭後下食孔也。下至胃,長一尺六寸。平按:咽上《靈樞》有「舌重十兩,長七寸,廣二寸半」十一字,嚥下有「門重十兩」四字,大作廣,《甲乙》同。二寸半《靈樞》作一寸半。至胃長一尺六寸,原抄長字上脫至胃二字,長字下脫一尺二字,謹依《靈樞》、《甲乙》補入。)胃紆曲屈,伸之,長二尺六寸,大一尺五寸,徑五寸,大容三斗。

白話文:

咽喉,位於會厭後下方,為食物通過的通道。從咽喉向下到胃部,長度為一尺六寸。

胃部呈彎曲狀,展開後長度為二尺六寸,寬度為一尺五寸,直徑為五寸,最大容量可容納三鬥。

(胃中央大,兩頭小,伸而度之,二尺六寸也。圍之,有一尺五寸,曰大。量徑,有五寸也。容水穀,三斗也。平按:大容三斗《靈樞》作二斗五升,《甲乙》作三斗五升,注云:一作二。)小腸後傅脊,左環葉積,其注於迴腸者,外傅於齊上,回運環反十六曲,大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長三丈二尺。(傅,附也。

白話文:

胃部中間寬大,兩端較小,全長約兩尺六寸。其寬度為一尺五寸。胃的直徑約為五寸。胃部容量約為三鬥。

小腸緊貼脊椎,在左側盤繞疊堆。小腸連接到迴腸的部分,附著於胃的上方。迴腸盤旋迴轉,形成十六個彎曲,寬度約為二寸半,直徑約為八分之五(三分之四),全長約為三丈二尺。

糟粕從胃傳入小腸,小腸附脊,外注迴腸於齊上也。平按:傅《靈樞》、《甲乙》均作附。葉積《靈樞》作回周疊積,《甲乙》作回周葉積。)迴腸當齊,左環回周葉積而下,回運環反十六曲,大四寸,徑一寸少半,長二丈一尺。(迴腸,大腸也。小腸附脊而在後,大腸近齊而在前,故大腸輸在上,小腸輸在其下也。

白話文:

消化後的食物殘渣從胃部進入小腸,小腸依附著脊椎骨,在臍上方與迴腸相連接。

迴腸位於臍部,向左環繞疊積而下,環繞翻轉成十六道彎,大腸直徑約為四寸,小腸管徑約為一寸半,長度約為兩丈一尺。(迴腸指的是大腸。小腸依附在脊椎後面,大腸靠近臍部在前面,因此大腸在上方輸送,小腸在下方輸送。)

平按:少半上《靈樞》、《甲乙》有寸之二字。)廣腸傅脊以受迴腸,左環葉積上下闢,大八寸,徑二寸大半,長二尺八寸。(廣腸,白䐈也,附脊以受大腸糟粕。闢,著脊也。謂白䐈當中寬八寸,上受大腸之處、下出泄處皆徑有二寸半,總長二尺八寸也。平按:葉積《靈樞》作葉脊。

白話文:

注:少數版本《靈樞》、《甲乙經》中提到「寸」字。廣腸作為大腸的包膜,左邊環繞著葉積,上下兩端都較寬大,闊度八寸,高度二寸半,長度二尺八寸。(廣腸即白膜,附著於大腸以包裹之。葉積即著膜,指白膜中間的寬度為八寸,上下兩端均有二寸半的寬度,總長度為二尺八寸。

注釋:

  • 廣腸:即大腸外膜
  • 傅:包覆
  • 餒:大便
  • 註:著
  • 薨:較寬
  • 平按:註釋

大半上《靈樞》、《甲乙》有寸之二字。)腸胃所入至所出,長六丈四寸四分,(咽之上口為所入,廣腸之下以為所出,唇齒相去九分,齒與會厭相去三寸半,會厭至胃咽長一尺六寸,胃之終始長二尺六寸,小腸終始長二丈一尺,廣腸終始長二尺八寸,故有六丈四寸四分也。

白話文:

在《靈樞》和《甲乙經》等中醫古籍中,經常出現「寸」這個單位。

從食道入口到排泄出口,長度約為六丈四寸四分。(食道入口為入口,直腸末端為出口,嘴脣和牙齒之間的距離為九分,牙齒和會厭之間的距離為三寸半,會厭到胃的食道長度為一尺六寸,胃的長度為二尺六寸,小腸的長度為二丈一尺,大腸的長度為二尺八寸,因此總長度為六丈四寸四分。)

平按:注小腸終始下,原抄作長二丈一尺,檢上文經云小腸長三丈二尺,迴腸長二丈一尺,應於小腸終始下補註「長三丈二尺,迴腸終始」九字,方與經文六丈四寸四分之數合,當系傳抄脫此九字也。)其回曲環反三十二曲。(胃有一曲,小腸十六曲,大腸十六曲,合而言之,計有三十三曲,其胃大麴短,不入其數,故有三十二曲,皆以七尺五寸中度之人為準也。)

白話文:

平按:批註小腸的始終長度,原抄本寫作長兩丈一尺,檢核上文經文所述,小腸長三丈二尺,迴腸長兩丈一尺,應該在小腸終始下方補註「長三丈二尺,迴腸終始」這九個字,才能與經文的總長度六丈四寸四分相符合,應該是傳抄的時候漏掉了這九個字。迴腸彎曲環繞反覆共三十二次彎曲。(胃部有一個彎曲,小腸十六個彎曲,大腸十六個彎曲,加起來共有三十三個彎曲,但胃部的大彎曲較短,不計算在內,所以有三十兩個彎曲,都是以七尺五寸作為標準身形的人為準則。)

黃帝曰:願聞人之不食,七日而死,其故何也?(七日不食而死,余時之言,既聞腸胃大小,未知所盛水穀多少而盡,至七日而死之也。)伯高曰:臣請言其故。胃大尺五寸,徑五寸,長二尺六寸,橫屈受三斗,其中之谷常留者二斗,水一斗而滿。(故事所由,水穀合有三斗,滿於胃中也。

白話文:

衛,(上有五髒,有五神空,)空衛,(有五髒,有大))」」,出其稜鼬,(有五髒之神,)空其,(有五髒之大空,)皆」」,有五穀之精微,(有五髒之五空,)有五」」,(有五髒之五)」,皆有五穀之各,(有五)」,皆有五」」,(有五髒之五)

平按:橫屈受三斗《靈樞》、《甲乙》作橫屈受水穀三斗五升。水一斗而滿均作水一斗五升而滿。)上焦泄氣,出其精微,慓悍滑疾,(上焦之氣,從胃上口而出,其氣精微,慓悍滑疾,晝夜行身五十周,即衛氣也。平按:上焦下原缺一字,依《靈樞》、《甲乙》補作泄,袁刻作中焦二字。

又註上焦袁刻作二焦,均與原抄不合。)下焦下溉諸腸。(下焦別迴腸,注膀胱,譬之溝瀆,下溉諸腸,膀胱為黑腸,及廣腸等也。平按:諸腸《甲乙》作泄諸小腸。)小腸大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長三丈二尺,受一斗三合合之大半,谷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一二為三,則二為大半,一為少半也。

白話文:

另外註解中提到焦袁版本將「二焦」寫成「二焦」,但都與原本的抄本不一致。下焦向下滋潤所有腸道。下焦另外連接迴腸,並注入膀胱,就像溝渠一樣,向下滋潤所有腸道,膀胱就是黑腸和廣腸等。根據《甲乙》的記載,所有腸道應該寫作「泄諸小腸」。小腸長度約二寸半,直徑八分中的少半,總長三丈二尺,可以容納一斗三合中的大半,其中谷物四升,水六升三合中的大半。如果一加二等於三,那麼二就是大半,一就是少半。

平按:「受一斗三合合之大半,谷四升」十二字《靈樞》、《甲乙》作「受谷二斗四升」六字。)迴腸大四寸,徑一寸(平按:《靈樞》、《甲乙》有寸之二字。)少半,長二丈一尺,受一斗七升升之半,谷一斗,水七升升之半。(升之半,半升也。平按:「受一斗七升升之半,谷一斗,水七升升之半」十七字《靈樞》、《甲乙》作「受谷一斗,水七升半」八字。)廣腸大八寸,徑二寸大半,長二尺八寸,受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

白話文:

平按:「接受一斗三合合之大半,穀子四升」這十二個字,《靈樞》、《甲乙》版本作「接受穀子二斗四升」六個字。」迴腸直徑四寸,周長一寸(平按:《靈樞》、《甲乙》版本有「寸之二字」)。迴腸比上端腸子小一半,長二丈一尺,接受一斗七升半,穀子一斗,水七升半(升之半,即半升。平按:「接受一斗七升半,穀子一斗,水七升半」這十七個字,《靈樞》、《甲乙》版本作「接受穀子一斗,水七升半」八個字)。廣腸直徑八寸,周長二寸半,長二尺八寸,接受九升三合八分之一。

(廣腸受水穀之數也。平按:《靈樞》大半上有寸之二字,受下有谷字,《甲乙》同。)腸胃之長、凡長六丈四寸四分,受水穀六斗六升六合八分合之一,此腸胃所受水穀之數。(計腸胃所受之數,垂升之半,合之大半也。平按:六丈四寸四分《靈樞》、《甲乙》作五丈八尺四寸,受水穀六斗六升六合八分合之一作受水穀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大半十三字。注垂袁刻作乘,其義均未詳。

白話文:

廣腸負責接納水穀。腸胃的長度大約為六丈四寸四分,可以容納水穀六斗六升六合八分合之一的量。這是腸胃所能容納的水穀的數量。(計算腸胃所容納的數量,為垂升的一半,也就是大半。)

)平人則不然,胃滿則腸虛,腸滿則胃虛,更滿更虛,故氣得上下,(前之所論,乃據腸胃之量□受數。若言生平之人,則腸胃之中,盈虛更起,不得一時則有前數也。食滿胃中,則胃實腸虛也,腸虛故氣得下也;糟入腸中,則胃虛腸實也,胃虛故氣得上也。以其腸胃盈虛,氣得上下之也。

白話文:

一般人則不是這樣,胃滿時腸子就空,腸滿時胃就空,越滿越空,所以氣會上下。

(前面所說的,是根據腸胃的容量多少來衡量的。如果說一般人,那麼腸胃中的盈虧變化很大,不固定於某一時刻具備前面所說的容量。食物填滿胃中,那麼胃就實腸就空,腸空所以氣會下降;食物進入腸中,那麼胃就空腸就實,胃空所以氣會上升。這是因為腸胃盈虛不一,氣才上下變動的緣故。)

平按:注量下所缺一字,謹擬作容。)五臟安定,欲資水穀之味,故須盈也。(欲受水穀之氣,故待虛也。氣味內和,故五臟安定也。)血脈和利,(氣味通於上下,故脈和利。)精神乃居,(臟安脈和,則五神五精居其臟也。)故神者水穀之精氣。(水穀精氣,資成五神,故水穀竭,神乃亡也。

白話文:

一般認為:註釋中沒有一個字,謹擬作「藏」。

五臟安定,需要補充食物和水的滋養,所以需要飽滿。(五臟安定,需要吸收食物的能量,所以等待空虛。能量和營養在體內平衡,所以五臟安定。)

血脈通暢,(能量和營養在上下暢通,所以血脈通暢。)精神才能安定,(五臟安定,血脈通暢,五神五精才能安住在五臟。)

因此,精神是食物和水的精氣。(食物和水的精氣滋養形成五神,所以食物和水枯竭,精神就消亡。)

)故腸胃之中,常留谷二斗四升,水一斗一升。(計腸胃所受六斗六升六合八分合之一,據其盈虛,在人常須三斗五升也。平按:谷二斗四升《靈樞》作二斗。水一斗一升《靈樞》作一斗五升。《甲乙》作谷二斗四升,水一斗五升。)故平人日再後,後二升半,一日中五升,七日五七三斗五升,而留水穀盡矣。

白話文:

所以腸胃裡面,通常會留有兩鬥四升穀物,一斗一升水。(估計腸胃能容納六斗六升六合八分之一,根據虛實情況,人體經常需要三鬥五升。注:穀物兩鬥四升,《靈樞》記載為兩鬥。水一斗一升,《靈樞》記載為一斗五升。《甲乙經》記載為穀物兩鬥四升,水一斗五升。)所以健康的人一天排便兩次,每次排泄兩升半,一天總共排泄五升,七天五次就是三鬥五升,而腸胃中的水穀就排泄完了。

(再後五升,還須資食,合有三斗五升。若一日不食後五升者,則少五升也。若七日常後,七日不食,則五升三斗五升皆盡。)故平人不飲食,七日而死者,水穀精氣津液皆盡矣,故七日而死矣。(命門所藏,謂之精也。上焦宣五穀味,熏膚充身澤毛,如霧露之溉,遂謂之氣。

白話文:

後頭五升,若不食用,就需另行供養,總共是三鬥五升。如果服用後不食用後五升,那就會減少五升。如果七天後,連續七天不食用,那麼五升三鬥五升都將耗盡。因此,平時按時進食,七天後就會死亡,因為體內的津液和精氣都耗盡了,所以才會導致七天後死亡。(命門所儲存的東西,稱之為精。上焦傳輸五穀的精華,使得全身滋潤,就像霧露滋潤萬物一樣,所以稱之為氣。)

腠理發泄出汗,謂之津。穀氣淖澤注於骨,骨屬屈伸,淖澤補益髓腦,皮膚潤澤,謂之為液。水穀既盡,精氣津液四物□盡,故七日死。平按:注四物下所缺一字,謹依經文作皆。)

白話文:

毛孔開張排汗,稱為津液。食物的精華滋潤骨骼,骨骼負責彎曲伸展,滋潤的精華補充腦髓,使皮膚光滑潤澤,稱為液體。當食物和水分都消耗殆盡,精氣、津液四種物質也都耗盡,所以人就會在七天內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