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

卷第二十八·風 (15)

1痹論

問曰:人有身寒,湯火不能熱也,厚衣不能溫也,然不凍慄,此為何病?(人身體冷而不覺寒,其病難知,故須問也。平按:《素問》熱溫下均無也字,此為作是為,《甲乙》同。)答曰:是人者,素腎氣勝,以水為事,太陽氣衰,腎脂枯不長,一水不能勝兩火,腎者水也而主骨,故腎不生則髓不能滿,故寒甚至骨。(素,先也。

其人腎氣先勝,足太陽腎腑又衰,腎脂枯竭,不能潤長,以其一腎臟腑之水,與心肝二陽同在一身,為陽所擊,一水不勝二陽,故反為寒,至於骨髓,衣火不能溫也。平按:而主骨《素問》作而生於骨。)所以不能凍慄者,肝一陽也,心二陽也,腎孤臟也,一水不能勝上二火,故不能凍慄者,病名曰骨痹,是人當攣節。(雖寒至骨,二陽猶勝,故不覺寒慄,遂為骨痹之病,是人當為骨節拘攣也。

一本攣為變,人有此病,必節操變改也。平按:上二火《甲乙》作上下火,《素問》無上字。)

問曰:人之肉苛者何也?雖近衣絮,猶尚苛也,是為何病也?答曰:營氣虛,衛氣實;衛氣虛則不仁而不用;營衛俱虛,則不仁且不用,肉如苛也,人身與志不相有也,曰死。(苛音柯,有本為苟,皆不仁之甚也。故雖衣絮溫覆,猶尚不仁者,謂之苛也。故知近衣絮溫覆即知覺者,為不仁也。

營虛衛實,氣至知覺,故猶仁也。若營實衛虛者,肉不仁也。若營衛俱虛,則不仁之甚,故肉同苛。如,同也。所以身肉不仁甚者,與神不能相得,故致死也。平按:《素問》「衛氣虛則不仁而不用」作「榮氣虛則不仁,衛氣虛則不用」,肉如苛也作肉如故也,有下有也字。《甲乙經》曰死作三十日死。

風痹淫病不可已者,足如履冰,時如湯入腹中,脹脛淫濼,煩心頭痛,時歐時惋,眩以汗出,久則目眩,悲以喜恐,短氣不樂,不出三年死。(人病風痹之病,又有此十二狀者,不出三年死也。平按:風痹淫病,《靈樞》病上有濼字。湯入腹中《靈樞》、《甲乙》作入湯中。

脹脛《靈樞》作股脛,《甲乙》作肢脛。時歐時惋《靈樞》作時嘔時悗,《甲乙》作時嘔時悶。喜恐《甲乙》作喜怒。《靈樞》無不樂二字。)

白話文

痹論

問: 有人身體寒冷,用熱水或火烤也無法溫暖,穿厚衣服也無法回暖,卻不感到凍得發抖,這是什麼病?

答: 這種人原本腎氣旺盛,長期接觸水濕之氣,導致太陽經氣衰弱,腎中精氣枯竭無法滋養,腎屬水,無法同時克制心、肝兩處的陽火。腎主骨,腎氣不足則骨髓無法充盈,因此寒氣深入骨髓。之所以不凍得發抖,是因為肝屬一陽,心屬二陽,腎是孤臟,一水無法克制上方的二火,因此不覺寒慄。這種病稱為「骨痹」,患者會出現關節拘攣的症狀。

問: 有人肌肉麻木遲鈍,即使靠近衣物棉絮,仍然感覺麻木,這是什麼病?

答: 這是營氣虛弱,衛氣壅滯所致。若衛氣虛弱,則肢體麻木無知覺;若營衛俱虛,則不僅麻木,還會失去功能,肌肉如同枯木,身體與神志不相協調,這種情況預後不良。

風痹若病情嚴重且無法控制,會出現雙腳如踩冰上,時而如熱水灌入腹中,小腿脹痛無力,心煩頭痛,時而嘔吐、鬱悶,頭暈出汗,日久則視力模糊,情緒悲喜無常,容易恐懼,氣短鬱悶,不出三年可能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