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上善

《黃帝內經太素》~ 卷第十一·輸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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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十一·輸穴 (5)

1. 氣府

平按:此篇見《素問》卷十五第五十九《氣府論》篇,又見《甲乙經》卷三第一至第二十二,惟文法編次與此不同。

足太陽脈氣所發者七十三穴;兩眉頭各一,(攢竹穴,二也。平按:七十三穴《素問》作七十八穴,王注云:兼氣浮薄相通言之,當言九十三穴,非七十八穴。正經脈會發者七十八穴,浮薄相通者一十五穴,則其數也。與本書經文及楊注均異。)入發項二寸,間半寸,(額上入發一寸,後從項入發一寸,故曰入發項二寸。

間亦有一寸半處,故曰半寸也。平按:《素問》項上有至字,二寸間半寸作三寸半。)旁五相去二寸,其浮氣在皮中者凡五行,(《明堂》旁相去一寸半,有此不同也。其浮氣,足太陽浮氣在此五行穴之下也。平按:二寸《素問》作三寸,王注謂大杼、風門二穴所在。新校正謂是說下文浮氣之在皮中五行行五之穴,況大杼在第一椎下兩旁,風門又在第二椎下,上去髮際非止三寸半,其誤甚明。據此則本書楊注為得,《素問》王注為失矣。

)行五,五五二十五,(二十五穴者,面上五脈上頭,併入發一寸,以上周通高處,當前橫數,於五脈上凡有五處,處各五穴。當前謂亞會、前項、百會、後頂、強間,五也。督脈兩旁,足太陽脈五處、承光、通天、絡卻、玉枕,左右十也。足太陽兩旁,足少陽脈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左右十也。

太陽為二陽之總,故皆為太陽所營,二十七也。平按:注亞會《素問》、《甲乙》作囟會,亞字當是古囟字之誤。)項中大筋兩旁各一,(兩旁天柱二穴,二十九也。)風府兩旁各一,(天牖二穴,三十一也。平按:注天牖二穴《素問》王注作風池二穴,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風池足少陽陽維之會,非太陽之所發。此注於九十三數外,更剩前大杼、風門及此風池六穴。

)俠脊以下至尻二十一節十五間各有一,(大椎以下至尻尾二十一節十五間兩旁各有一輸,為三十輸,六十一也。平按:《素問》俠脊作俠背,尻下有尾字,各有一作各一。王注云:十五間各一者,今《中誥孔穴圖經》所存者十三穴,左右共二十六穴,謂附分、魄戶、神堂、譩譆、膈關、魂門、陽綱、意舍、胃倉、肓門、志室、胞肓、秩邊十三也。

《甲乙經》所載背自第二椎兩旁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旁俠脊凡二十六穴,其穴名自附分以下與王注同。惟《甲乙經》云自第二椎兩旁,本書楊注云自大椎以下,不能無異。且經云十五間各一,楊注云十五間兩旁各有一輸,與經文正合,惜未詳析穴名耳。)委中以下至足小指旁六輸。

(從足小指,上至委中,有井滎輸原經合等左右十二輸等,七十三也。平按:《素問》委中上有「五臟之俞各五六腑之俞各六」十二字,六輸上有各字。)足少陽脈氣所發者五十二穴:兩角上各二,(兩角上等天衝、曲鬢左右,四穴也。平按:五十《素問》作六十。)耳前角上各一,(頷厭左右二穴,六也。

平按:《素問》耳前上有「直目上髮際內各五」八字。頷厭袁刻誤作領厭。)客主人各一,(一名上關,二穴,八也。平按:客主人上《素問》有「耳前角下各一銳發下各一」十一字。)下關各一,(下關耳前動脈二穴,十也。平按:下關上《素問》有「耳後陷中各一」六字。

)耳下牙車之後各一,(大迎一名髓空,二穴,十二也。平按:注大迎二穴《素問》王注作頰車二穴。)缺盆各一,(缺盆一名天蓋,二穴,十四。)掖下三寸、脅下下至胠八間各一,(掖下左右三寸間,泉液、輒筋、天池三穴。脅下至胠,章門、維道、日月三穴,正經氣發也。

腹哀、大橫,此二穴正經雖不言發,近此三正經氣也。帶脈、五樞,此二穴少陽彆氣至也。上窌一穴,少陽脈絡別至也。左右二十二,三十六穴也。是則掖下三寸為脅,脅下八間之外為胠,則胠脅之言可別矣。平按:《素問》下字不重。本注左右共二十二穴,《素問》王注左右共十八穴,無腹哀、大橫左右四穴,上窌作居髎。

)髀樞中旁各一,(環跳、居髎左右四穴,四十也。平按:注居髎《素問》王注無。)膝以下至足小指次指各六輸,(足少陽井等六輸,左右十二,五十二也。)足陽明脈氣所發者六十二穴:額顱髮際旁各三,(頭維、本神、曲差左右,六穴也。平按:六十二《素問》作六十八。

注本神、曲差二穴《素問》王注作懸顱、陽白二穴。)面鼽骨空各一,(鼽,渠留反,鼻表也。有云鼻塞病,非也。顴窌二穴,八也。《明堂》雖不言氣發之,陽明正別上䪼系目系,故至顴窌也。平按:注顴窌《素問》王注作四白。)大迎之骨穴各一,(左右二十穴也。平按:《素問》骨穴作骨空。

各一下《素問》有人迎各一四字。)缺盆外骨各一,(天窌左右二穴,十二也。天窌,足陽明大絡至此穴也。平按:《素問》骨下有空字。注天窌《素問》作天髎。)膺中骨間各一,(膺中,膺窗也。左右二穴,十四也。平按:注膺窗左右二穴《素問》王注作膺窗等六穴,蓋謂氣戶、庫房、屋翳、乳中、乳根,並膺窗而六也。

)俠鳩尾之外,當乳下三寸,俠胃腕各五,(乳根、不容、承滿、梁門、關門,左右十穴,二十四也。平按:《素問》腕作脘。王注無乳根穴,有太乙穴。)俠齊廣三寸各三,(太乙、滑肉、天樞,左右六穴,三十也。平按:《素問》王注無太乙穴,有外陵穴,滑肉作滑肉門,《甲乙》同。

)下齊二寸俠之各六,(外陵、太巨、水道、歸來、府舍、衝門,左右十二穴,四十二也。太陰脈穴更無別數,所以亦入陽明也。)

(平按:《素問》各六作各三。王注只水道、太巨、歸來三穴,無外陵、府舍、衝門三穴。查府舍、衝門均屬太陰,故本注云云。)氣街動脈各一,(氣街左右二穴,四十四。平按:氣街《甲乙》作氣衝。)伏兔上各一,(髀關二穴,四十六。)三里以下至足中指各八輸,分上所在穴空。

(井滎等六輸及巨虛上下廉,左右十六穴,六十二也。巨虛上廉,足陽明與大腸合,巨虛下廉,足陽明與小腸合,故左右合有十六也。平按:分上《素問》作分之。)手太陽脈氣所發者二十六穴:(三十錯為二十字也。平按:二十《素問》作三十。)目內眥各一,(睛明左右,二穴。

)巨骨下骨穴各一,(巨骨左右二穴,四也。平按;巨骨上《素問》有「目外各一鼽骨下各一耳郭上各一耳中各一」十八字。巨骨下《素問》無下骨二字。)曲掖上骨穴各一,(曲垣左右二穴,六也。平按:注曲垣《素問》王注作臑俞。)柱骨出陷者各一,(肩井二穴,八也。

平按:出陷《素問》作上陷。)上天容四寸各一,(足太陽近天容,手太陽脈未至天容,謂天容字錯,未詳所發,左右八穴,十六。平按:天容《素問》作天窗,王注謂天窗、竅陰四穴,本注疑天容字錯,考《甲乙經》天窗手太陽脈氣所發,據此則天容乃天窗之誤。)肩解各一,(秉風左右二穴,十八。

)肩解下三寸者各一,(天宗、臑輸、肩貞,左右六穴,二十四。平按:《素問》無者字。王注有天宗二穴,無臑輸、肩貞四穴。)肘以下至於手小指本各六輸。(六輸左右十二穴,三十六也。平按:《素問》無於字。)手陽明脈氣所發者二十二穴:鼻穴外廉項上各一,(迎香、天窗,左右四穴,天窗去手陽明絡近,故得其氣也。平按:《素問》鼻穴作鼻空,各一作各二。

《素問》王注有扶突二穴,無天窗二穴。)大迎骨空各一,(大迎左右二穴,六也。)柱骨之會各一,(柱骨左右二穴,八也。上出柱骨之會,上下入缺盆中,過此二穴,故得其氣也。平按:注柱骨二穴,《素問》王注作天鼎二穴。)禺骨之會各一,(肩髃二穴,十也。平按:《素問》禺作髃。

)肘以下至手大指次指本各六輸。(肘下六輸,左右十二穴,二十二也。平按:《素問》王注有三里而遺曲池,新校正已辨其誤。)手少陽脈氣所發者三十三穴:鼽骨下各一,(顴窌二穴。平按:三十三《素問》作三十二。注窌作髎。)眉本各一,(絲竹空左右二穴,四也。

平按:《素問》眉本作眉後。)角上各一,(頷厭左右二穴,六也。平按:注頷厭袁刻誤作領厭,《素問》王注作懸釐。)下完骨後各一,(天容左右二穴,八也。平按:天容《素問》王注作天牖。)項中足太陽之前各一,(大椎、大杼,左右及中三穴,十一。平按:注大椎大杼左右及中三穴《素問》王注作風池二穴。

)扶突各一,(扶突左右二穴,十三也。扶突近手少陽經也。平按:扶上《素問》有俠字。注扶突左右二穴,王注謂天窗二穴。)肩貞各一,(肩貞左右二穴,十五。)肩貞下三寸分間各一,(肩窌、臑會、消濼,左右六穴,二十一也。肩窌、臑會近手少陽也。平按:注肩窌《素問》王注作肩髎。

消濼袁刻作消鑠。)肘以下至手小指次指本各六輸。(六輸左右十二穴,三十三也。一曰二十八者,數不同也,疑其錯。)督脈氣所發者二十六穴:項中央三,(項中央者,項內也,非唯當中也,故項內下行,喑門一,天柱二,為三也;上行,風府一,風池二,為三,總有六穴也。督脈上入風池,即為信也。

平按:二十六《素問》作二十八,中央三作中央二,下有「髮際後中八面中三」八字。)大椎以下至尻二十節間各一,骶下凡二十一節,脊椎法。(骶,竹屍反,此經音低,尾窮骨,從骨為正。大椎至骶二十一節,有二十間,間有一穴,則二十六穴也。《明堂》從兌端上項,下至喑門,有十三穴,大椎以下,至骶骨長強,二十一節,有十一穴,凡二十四穴,督脈氣所發。與此不同,未詳也。

平按:《素問》至尻下無「二十節間各一」六字,有「尾及旁十五穴至」七字。)任脈之氣所發者十八穴:喉中央二,(廉泉、天突二穴也。平按:《素問》十八作二十八,中央二下有「膺中骨限中各一」七字。)鳩尾下三寸,胃腕五寸,胃腕以下下至橫骨八寸一一,腹脈法。

(鳩尾以下至橫骨一尺六寸,寸有一穴,有十六穴。並以前有一十八穴也。《明堂》中央任脈氣所發穴合有二十六,此經從旋機以下至庭中□穴,合□六,此經從旋機以下至橫骨雖發□,下分寸復與《明堂》不同,亦未詳也。平按:《素問》胃腕作胃脘,八寸作六寸,一一作半一。

)五臟之輸各五,凡五十穴。足少陰舌下,厥陰毛中急脈各一,(五臟之輸,有二十五,兩箱合論,故有五十。足少陰至舌下一穴,亦不與《明堂》同。厥陰毛中急脈,當是同骨,故有五□□。平按:《素問》無「五臟之輸各五凡五十穴」十字,有「下陰別一,目下各一,下唇一,齦交一。

衝脈氣所發者二十二穴:俠鳩尾外各半寸至齊寸一,俠齊下旁各五分至橫骨寸一,腹脈法也」。五十一字,在「足少陰」上。)手少陰各一,陰陽喬各一,手足諸魚際氣所發者,凡三百六十五穴。(手少陰左右二穴。陰喬所生照海,陽喬所起申脈,左右四穴。手魚際、足魚際足太陰脈太白二□,□十穴。

總二十六脈,有三百八十四穴。此言三百六十五穴者,舉大數為言,過與不及,不為非也。三百八十四穴,乃是諸脈發穴之義,若准《明堂》,取穴不盡,仍有重取,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