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

卷第二十五·傷寒 (8)

1熱病說

厥熱下《靈樞》、《甲乙》有病字。)熱病體重腸中熱,取之以第四針,於其輸及下諸指間,索氣於胃絡得氣。(體重腸中熱,胃熱病也。第四針,鋒針也。此胃熱病,以鋒針取胃輸及手足指間八處胃絡,以得氣為限也。平按:輸《靈樞》作腧,《甲乙》作俞。)熱病挾臍痛急,脅胸滿,取之湧泉與陰陵泉,以第四針,針嗌。

(挾臍痛,脾經熱病也。胸脅滿,腎經熱病也。可以鋒針取此二穴也。平按:《靈樞》、《甲乙》痛急脅胸滿作急痛胸脅滿,嗌下有里字。)熱病汗且出,及脈順可汗者,取之魚際、太泉、大都、太白,瀉之則熱去,補之則汗出,汗出太甚,取踝上橫脈以止之。

(熱病汗出及脈順不逆可令汗者,取魚際在手大指本節後內側,太泉在掌後陷者中,大都在足大趾本節後陷中,太白在足內側核骨下陷中,此之四穴並是手足太陰療熱之穴,故皆瀉去其熱,還於此穴補取。其汗出太甚,取踝上橫脈,量是足太陰於踝上見者,可取之以止其汗也。

平按:《靈樞》、《甲乙》太泉作太淵,本書系避唐諱作泉。踝上作內踝上。注及脈順,及字袁刻誤作反。)熱病已得汗而脈常躁盛,此陰脈之極也,死;其得汗而脈靜者,生。(熱病得汗熱去,即須脈靜,而躁盛者是陰極,無陰故死。得汗脈靜者熱去,故脈靜而生也。平按:《靈樞》、《甲乙》常躁盛作尚躁盛。

)熱病者脈常盛躁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死;脈盛躁得汗靜者,生。(熱病不得汗脈常盛躁者,是陽極盛脈,故死。得汗脈靜者,生也。平按:《靈樞》常作尚。)熱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顴發赤,噦者,死;(顴,鼻左右高處也。平按:《甲乙》不可刺者有九作死候有九,赤下無噦字,注云:「《太素》云:汗不出,大顴發赤者,必不反而死。」與本書稍異。

)二曰,泄而腹滿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熱不已者,死;(目是五臟之精,五臟之氣和,則目精必明也。)四曰,老人嬰兒,熱而腹滿者,死;五曰,汗不出,歐下血者,死;(平按:歐下血《甲乙》作嘔血。)六曰,舌本爛,熱不已者,死;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平按:汗不出《甲乙》作汗出。)八曰,髓熱者,死;九曰,熱而痓者,死。

熱而痓者,腰折瘛瘲齒噤齘也。(折,腰強反折也。齘,故介反,開口難,齒相切也。平按:《靈樞》痓作痙。《甲乙》腰下有反字,瘛作瘈,齘作齗。《外臺秘要》亦作齘。)凡此九者,不可刺也。(此九死徵,故不可刺也。

)所謂五十九刺者,兩手外內側各三,凡十二痏;五指間各一,凡八痏;足亦如是;頭入發一寸旁三分各三,凡六痏;更入發三寸邊五,凡十痏;耳前後口下者各一,項中一,凡六痏;巔上一。(痏,干軌反,傷也。《素問》熱輸五十九穴,其經皆指稱其穴。

白話文

熱病說

熱病患者若感到身體沈重、腸中燥熱,可用第四針(鋒針)刺胃經的輸穴及手足指間的穴位,並在胃絡處尋找氣感(得氣為止)。

熱病伴有臍部劇痛、胸脅脹滿,可取湧泉與陰陵泉穴,用第四針(鋒針)刺咽喉部位。

熱病若出汗且脈象適宜發汗,可取魚際、太淵、大都、太白等穴,瀉法可退熱,補法則能發汗。若汗出過多,可刺足踝上方的橫脈以止汗。

熱病已出汗但脈象仍躁動強盛,這是陰脈極盛的表現,預後不良;若出汗後脈象平穩,則預後良好。

熱病患者脈象持續強盛躁動卻無汗,這是陽脈極盛的表現,預後不良;若脈象強盛躁動後出汗且趨於平穩,則預後良好。

熱病有九種情況不可針刺:

  1. 無汗,顴骨發紅,呃逆者,預後不良;
  2. 腹瀉且腹部嚴重脹滿者,預後不良;
  3. 視物不清且高熱不退者,預後不良;
  4. 老人或嬰兒發熱且腹部脹滿者,預後不良;
  5. 無汗且嘔吐帶血者,預後不良;
  6. 舌根潰爛且高熱不退者,預後不良;
  7. 咳嗽伴鼻出血,無汗或汗不至足者,預後不良;
  8. 骨髓發熱者,預後不良;
  9. 發熱伴痙攣(腰背反折、抽搐、牙關緊閉)者,預後不良。

以上九種情況均不宜針刺。

所謂「五十九刺」,是指治療熱病的五十九個穴位,包括:

  • 兩手內外側各三穴,共十二穴;
  • 手指間各一穴,共八穴;
  • 足部同理,共八穴;
  • 頭部入髮際一寸旁三分各三穴,共六穴;
  • 再入髮際三寸旁五穴,共十穴;
  • 耳前後、口下各一穴,項中一穴,共六穴;
  • 頭頂一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