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太素》~ 卷第二十五·傷寒 (8)
卷第二十五·傷寒 (8)
1. 熱病說
厥熱下《靈樞》、《甲乙》有病字。)熱病體重腸中熱,取之以第四針,於其輸及下諸指間,索氣於胃絡得氣。(體重腸中熱,胃熱病也。第四針,鋒針也。此胃熱病,以鋒針取胃輸及手足指間八處胃絡,以得氣為限也。平按:輸《靈樞》作腧,《甲乙》作俞。)熱病挾臍痛急,脅胸滿,取之湧泉與陰陵泉,以第四針,針嗌。
(挾臍痛,脾經熱病也。胸脅滿,腎經熱病也。可以鋒針取此二穴也。平按:《靈樞》、《甲乙》痛急脅胸滿作急痛胸脅滿,嗌下有里字。)熱病汗且出,及脈順可汗者,取之魚際、太泉、大都、太白,瀉之則熱去,補之則汗出,汗出太甚,取踝上橫脈以止之。
(熱病汗出及脈順不逆可令汗者,取魚際在手大指本節後內側,太泉在掌後陷者中,大都在足大趾本節後陷中,太白在足內側核骨下陷中,此之四穴並是手足太陰療熱之穴,故皆瀉去其熱,還於此穴補取。其汗出太甚,取踝上橫脈,量是足太陰於踝上見者,可取之以止其汗也。
平按:《靈樞》、《甲乙》太泉作太淵,本書系避唐諱作泉。踝上作內踝上。注及脈順,及字袁刻誤作反。)熱病已得汗而脈常躁盛,此陰脈之極也,死;其得汗而脈靜者,生。(熱病得汗熱去,即須脈靜,而躁盛者是陰極,無陰故死。得汗脈靜者熱去,故脈靜而生也。平按:《靈樞》、《甲乙》常躁盛作尚躁盛。
)熱病者脈常盛躁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死;脈盛躁得汗靜者,生。(熱病不得汗脈常盛躁者,是陽極盛脈,故死。得汗脈靜者,生也。平按:《靈樞》常作尚。)熱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顴發赤,噦者,死;(顴,鼻左右高處也。平按:《甲乙》不可刺者有九作死候有九,赤下無噦字,注云:「《太素》云:汗不出,大顴發赤者,必不反而死。」與本書稍異。
)二曰,泄而腹滿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熱不已者,死;(目是五臟之精,五臟之氣和,則目精必明也。)四曰,老人嬰兒,熱而腹滿者,死;五曰,汗不出,歐下血者,死;(平按:歐下血《甲乙》作嘔血。)六曰,舌本爛,熱不已者,死;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平按:汗不出《甲乙》作汗出。)八曰,髓熱者,死;九曰,熱而痓者,死。
熱而痓者,腰折瘛瘲齒噤齘也。(折,腰強反折也。齘,故介反,開口難,齒相切也。平按:《靈樞》痓作痙。《甲乙》腰下有反字,瘛作瘈,齘作齗。《外臺秘要》亦作齘。)凡此九者,不可刺也。(此九死徵,故不可刺也。
)所謂五十九刺者,兩手外內側各三,凡十二痏;五指間各一,凡八痏;足亦如是;頭入發一寸旁三分各三,凡六痏;更入發三寸邊五,凡十痏;耳前後口下者各一,項中一,凡六痏;巔上一。(痏,干軌反,傷也。《素問》熱輸五十九穴,其經皆指稱其穴。
白話文:
熱病說
如果發熱,身體沉重,感覺腸胃裡面發熱,可以針刺第四針(鋒針)來治療。針刺部位在相關的穴位和手指腳趾之間,找到胃的絡脈,取得氣感。這是胃熱引起的疾病。使用鋒針針刺胃俞穴以及手足指間的八個胃絡穴,以取得氣感為止。
如果發熱時,肚臍周圍疼痛劇烈,胸部和脅肋脹滿,可以針刺湧泉穴和陰陵泉穴,並用鋒針針刺咽喉部位。這是脾經和腎經的熱病。使用鋒針針刺這兩個穴位。
發熱且開始出汗,或者脈象平和可以發汗的情況下,可以針刺魚際穴、太泉穴、大都穴、太白穴。用瀉法可以退熱,用補法可以促進出汗。如果出汗過多,可以針刺腳踝上方的橫脈來止汗。這些穴位都是手足太陰經上治療熱病的穴位,所以用瀉法可以清除熱邪,用補法可以促進發汗。腳踝上方的橫脈是足太陰經在腳踝上顯現的脈絡,可以通過針刺來止汗。
如果發熱出汗後,脈象仍然躁動強盛,這是陰脈衰竭的表現,會導致死亡。如果發熱出汗後,脈象趨於平靜,則表示病情好轉。
如果發熱,脈象持續躁動強盛卻不出汗,這是陽脈衰竭的表現,會導致死亡。如果脈象躁動強盛,出汗後轉為平靜,則表示病情好轉。
有九種情況不適合針刺治療熱病:
- 發熱不出汗,兩頰發紅,並且出現呃逆,會死亡。
- 發熱腹瀉,且腹部脹滿嚴重,會死亡。
- 發熱持續不退,眼睛看不清楚,會死亡。
- 老年人和嬰幼兒發熱,且腹部脹滿,會死亡。
- 發熱不出汗,並且嘔吐帶血,會死亡。
- 發熱持續不退,舌根潰爛,會死亡。
- 發熱咳嗽,流鼻血,不出汗或汗出不到足部,會死亡。
- 發熱且感覺骨髓發熱,會死亡。
- 發熱且出現抽搐,會死亡。
發熱時出現抽搐,包括腰部僵硬反折,抽搐,牙關緊閉,咬牙等症狀。
以上這九種情況,都不適合進行針刺治療。
所說的五十九個針刺穴位,指的是雙手外側和內側各有三個穴位,共十二個;五指間各有一個穴位,共八個;足部也是如此。頭部髮際內一寸旁開三分處,各有三個穴位,共六個;再深入髮際內三寸旁開五分處,共有十個;耳朵前後、口下各有一個穴位,頸項中部一個穴位,共六個;頭頂一個穴位。這裡所說的痏,指的是損傷的意思。《素問》提到的治療熱病的五十九個穴位,都指的是這些穴位所在的經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