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熱病決
(肝足厥陰主筋,三焦手少陽與膀胱合,膀胱腎腑,表裡皆主骨;足少陽起目銳眥,入絡耳中,下循胸脅下至於足;手少陽偏屬三焦,從耳後入耳中,故病耳聾胸脅痛也。平按:主骨《素問》作主膽,新校正云:全元起本膽作骨,元起注云:少陽者肝之表,肝候筋,筋會於骨,是少陽之氣所榮,故言主於骨。《甲乙》及《太素》並作骨。
)三經皆受病而未入通於腑也,故可汗而已。(三經,三陽經也。熱在三陽經中,未滿三日,未至於腑,當以針藥發汗而已。三經之病,三日外至腑,可以湯藥泄而去。平按:《素問》三陽下有經絡二字,而未入通於腑作而未入於臟。新校正云:「全元起本臟作腑,元起注云:傷寒之病,始入於皮膚之腠理,漸勝於諸陽而未入腑,故須汗發其寒熱而散之。《太素》亦作腑。
」《甲乙》亦作腑,注云:《素問》作臟。)四日太陰受之,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而嗌乾。(一陰為獨決,厥陰也。二陰為雌,少陰也。三陰為母,太陰也。太陰為大,故先受熱。太陰脈從足入腹,屬脾絡胃,膈挾咽,連舌本;手太陰起於中焦,下絡大腸,故腹滿嗌乾也。)五日少陰受之,少陰脈貫腎絡肺系舌本,故口熱舌乾而渴。
(足少陰直者,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故口熱舌乾而渴也。平按:《素問》、《甲乙》口熱作口燥。)六日厥陰受病,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足厥陰脈環陰器抵於少腹,挾胃屬肝絡膽,故煩滿囊縮也。平按:受病《素問》、《甲乙》作受之。
)三陰三陽五臟六腑皆病,營衛不行,腑臟不通,則死矣。(平按:《素問》、《甲乙》皆病作皆受病,腑臟作五臟。)其不兩感於寒者,七日巨陽病衰,頭痛少愈;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愈;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如此兩感,三陰三陽臟腑皆病,營衛閉塞,故至後三日則死;不兩病者,至第七日太陽病衰,至第九日少陽病衰也。)十日太陰病衰,腹如故,則思食飲,欲食;(太陰脾主穀氣,故病愈腹減思飲食也。
平按:《素問》、《甲乙》腹下有減字,食飲作飲食,無欲食二字。)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不滿,舌乾已而咳;(足少陰脈入肺挾舌本,故病愈渴止舌乾已也。咳者,肺氣通也。平按:《甲乙》無不滿二字,已而咳作乃已二字。《素問》咳作嚏。)十二日厥陰病愈,囊從少腹微下,(厥陰之脈病愈,大氣已去,故囊漸下也。
平按:《素問》、《甲乙》愈作衰,從作縱。)大氣皆去,病日已矣。(至十二日大熱之氣皆去,故所苦日瘳矣。)黃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治之各通其臟脈,病日衰已。(量其熱病在何臟之脈,知其所在,即於脈以行補瀉之法,病衰矣。)其未滿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滿三日者,可瀉而已。
熱病決
肝經(足厥陰經)主導筋的功能,三焦經(手少陽經)與膀胱經相合,膀胱是腎的腑臟,表裡關係皆與骨相關;足少陽經起始於眼外角,進入耳中,向下沿胸脅延伸至足部;手少陽經主要屬三焦,從耳後進入耳內,因此病變時會出現耳聾、胸脅疼痛等症狀。
若三陽經(太陽、陽明、少陽)皆受病邪侵襲,但尚未深入腑臟,此時可用發汗法治療。熱病在三陽經中,未滿三日,尚未傳至腑臟,可用針灸或藥物發汗;若超過三日病邪傳至腑臟,則需以湯藥瀉下治療。
第四日病邪傳至太陰經,太陰經脈分布於胃中,連絡咽喉,因此會出現腹脹、咽喉乾燥的症狀。太陰經為三陰之首,最先受熱邪影響。
第五日病邪傳至少陰經,少陰經貫穿腎臟,連絡肺臟並繫於舌根,因此會出現口熱、舌乾、口渴的症狀。
第六日病邪傳至厥陰經,厥陰經循行於陰器並連絡肝臟,因此會出現煩悶、陰囊收縮的症狀。
若三陰三陽經及五臟六腑皆受病邪侵襲,導致營衛之氣無法運行,臟腑功能失調,則病情危重,可能致死。
若非同時受寒邪侵襲(即「兩感」),則病情會逐漸好轉:
- 第七日太陽經病邪減退,頭痛緩解;
- 第八日陽明經病邪減退,發熱減輕;
- 第九日少陽經病邪減退,耳聾症狀改善;
- 第十日太陰經病邪減退,腹脹減輕,開始有食慾;
- 第十一日少陰經病邪減退,口渴停止,舌乾緩解,可能出現咳嗽;
- 第十二日厥陰經病邪減退,陰囊收縮症狀緩解,病邪完全消退,病情逐漸痊癒。
黃帝問:「如何治療?」岐伯回答:「治療時需疏通受病臟腑的經脈,病情即可逐漸好轉。未滿三日的熱病,可用發汗法治療;超過三日的熱病,則需用瀉下法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