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太素》~ 卷第二十二·九針之二 (15)
卷第二十二·九針之二 (15)
1. 五邪刺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見《靈樞》卷十一第七十五《刺節真邪》篇。又自黃帝曰余聞刺有五邪至真氣存,見《甲乙經》卷五第二。自請言解論至此所謂引而下之者也,見《甲乙經》卷七第三。自大熱偏身至所謂推而散之者也,見《甲乙經》卷七第二。自黃帝曰有一脈生數十病者至末,見《甲乙經》卷十第一下篇。
惟自當是之時善行水者以下至末,袁刻及別抄本均缺,平從日本仁和寺宮御所藏殘卷十三紙中檢出補入,經文楊注缺而復完,洵堪寶貴也。
黃帝曰:余聞刺有五邪,何謂五邪?岐伯曰:疾有時癰者,有容大者,有狹小者,有熱者,有寒者,是謂五邪。黃帝曰:刺五邪奈何?岐伯曰:凡刺五邪之方,不過五章,癉熱消滅,腫聚散亡,寒痹益溫,小者益陽,大者必去,請道其方。(五法須別為章也。癉,熱病也,音丹。
平按:時癰《靈樞》、《甲乙》作持癰。有容大者,有狹小者,《甲乙》無容、狹二字。)凡刺癰邪無迎隴,(隴,大盛也。癰之大盛將有膿,不可迎而瀉之也。平按:無迎隴上《甲乙》有用鈹針三字。)易俗移性不得膿,詭道更行,行去其鄉,不安其處所乃散亡。(易其常行法度之俗,移其先有寒溫之性,更量膿之所在,上下正旁,以得為限,故曰去其鄉,不安於處一,病乃散亡也。平按:詭《靈樞》作脆,《甲乙》作越。
行字《靈樞》、《甲乙》不重。處所,處字袁刻脫。注處一恐是一處傳寫之誤。)諸陰陽過癰所者,取之其輸瀉之。(諸陰陽之脈過癰所者,可取癰之所由之輸瀉之也。平按:過《甲乙》作遇,《靈樞》癰下無所字。)凡刺大邪,曰以小泄,奪有餘,乃益虛,慄其道,針干其邪肌肉親,(大邪者,實邪也,行瀉為易,故小泄之,益虛取和也。於針之道,戰慄謹肅,以針干邪,使邪氣得去。
肌肉相附也。親,附也。平按:大邪下《甲乙》有用鋒針三字。《靈樞》慄其道作剽其通。《甲乙》慓作標。《靈樞》、《甲乙》無干字,袁刻干作於,注同。)視之無有反其真。(視邪氣無有,反其真氣乃止也。平按:反其真《甲乙》作乃自真道四字。)刺諸陽分肉間。(刺大邪所在也。
)凡刺小邪曰以大,補其不足乃無害,(小邪,虛邪也,行補為難也,故曰大補,使其實也。平按:小邪下《甲乙》有用員針三字,補下有益字。)視其所在迎之界,遠近盡至不得外,(界,畔際也。視虛實畔界,量真氣遠近,須引至虛中令實,不得外而不至也。平按:注須下原不缺,袁刻誤空四格。
)侵而行之乃自費。(侵,過也。補須實,知即止,補過即損正氣。費,損也。平按:費《甲乙》作貴,注云:一作費。)刺分肉之間也。(刺小邪所在也。)凡刺熱邪越而滄,出遊不歸乃無病,為開道乎,(刺熱之道,瀉越走氣,□覺滄然,熱氣不歸,病則愈也。平按:熱邪下《甲乙》有用鑱針三字。
白話文:
五邪刺
本文內容摘錄自多部經典醫籍,包括《靈樞》卷十一第七十五《刺節真邪》篇、《甲乙經》卷五第二、卷七第三、卷七第二及卷十第一下篇。其中,關於「惟自當是之時善行水者」以下內容,先前版本多有缺失,現已從日本仁和寺宮御所藏殘卷中補全。
黃帝問:我聽說針灸可以治療五邪,什麼是五邪?岐伯答:疾病有時表現為癰腫(膿瘡),有的腫塊很大,有的很小,有的伴有發熱,有的伴有畏寒,這就是五邪。黃帝問:如何針灸治療五邪?岐伯答:治療五邪的方法不外乎五種:熱病消退,腫塊消散,寒痺得溫,小的病症益陽氣,大的病症必須去除邪氣。 (具體方法另述。癉,指熱病。)
治療癰腫,不可迎著腫脹最盛之處針刺。(腫脹最盛時將要化膿,不可迎面瀉氣。)應改變針刺的常規方法,調整病邪的寒熱性質,準確找到膿液所在位置,上下左右適度施針,使其散去。(改變針刺的常規方法,調整病邪的寒熱性質,準確找到膿液所在位置,上下左右適度施針,使其散去。) 凡是經過腫脹部位的陰陽經脈,都可從其相關的經絡穴位施針瀉氣。
治療大的病邪,應少量瀉氣,以奪其過盛,達到陰陽平衡,針刺時應謹慎小心,針尖直抵邪氣所在的肌肉處。(大的病邪指實邪,瀉法較易,故少量瀉氣,以達到陰陽平衡。針刺時應謹慎小心,針尖直抵邪氣所在的肌肉處。)觀察邪氣是否已去除,待真氣恢復正常即可停止針刺。針刺部位在陽經循行的肌肉之間。
治療小的病邪,應大量補氣,以補足不足,以免造成傷害。(小的病邪指虛邪,補法較難,故大量補氣,使之充實。)觀察病邪所在位置,適度施針,直到真氣恢復,不可過度針刺,以免損傷正氣。(觀察病邪所在位置,適度施針,直到真氣恢復,不可過度針刺,以免損傷正氣。)針刺部位也在肌肉之間。
治療熱邪,應使其迅速散發,直至感覺清爽,熱氣消退,疾病即可痊癒。(治療熱邪,應使其迅速散發,直至感覺清爽,熱氣消退,疾病即可痊癒。)針刺部位也是在肌肉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