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太素》~ 卷第十·經脈之三 (4)
卷第十·經脈之三 (4)
1. 陰陽維脈
平按:此篇見《素問》卷十一第四十一《刺腰痛篇》,又見《甲乙經》卷九第八。
陽維之脈,令人腰痛,痛上弗然脈腫,刺陽維之脈,脈與太陽合腨下間上地一尺所。飛陽之脈,在內踝上二寸,太陰之前,與陰維會(《八十一難》云:陽維起於諸脈之會,則諸陽脈會也;陰維起於諸陰之交,則三陰交也。陽維維於陽,綱維諸陽之脈也;陰維維於陰,綱維諸陰之脈也。
陰陽不能相維,則倀然失志,不能自持,陽不維於陽,陰不維於陰也。陽維陰維綺絡於身,溢蓄不能還流溉灌,諸經血脈隆盛,溢入八脈而不還也。腨下間上地一尺所,即陽交穴,陽維郄也。陰維會即築賓穴,陰維郄也。平按:《素問》、《甲乙經》弗然脈腫作怫然腫,上地作去地。
《素問》二寸作五寸。《素問》、《甲乙經》太陰作少陰,陰維會作陰維之會。)
白話文:
這段文字出自《素問》和《甲乙經》,主要在講述陰陽維脈與腰痛的關聯。
陽維脈的病變會導致腰痛,痛處會向上蔓延,並且出現脈絡腫脹的情況。治療方法是針刺陽維脈,針刺的部位是陽維脈與足太陽經會合之處,大約在小腿肚下方向上約一尺的地方。飛陽穴的位置在內踝上方兩寸,在足太陰經之前,這裡也是陰維脈會合的地方。(《難經》說:陽維脈是諸陽脈會聚之處;陰維脈是諸陰脈交會之處。陽維脈維繫著身體的陽氣,像是總綱一樣維護著所有陽經;陰維脈維繫著身體的陰氣,像是總綱一樣維護著所有陰經。)
如果陰陽二氣不能相互維繫,就會精神恍惚,無法控制自己,這是因為陽氣沒有維繫住陽經,陰氣沒有維繫住陰經。陽維脈和陰維脈交錯分佈在全身,如果它們的氣血過多而無法回流,就會使經絡血脈脹滿,多餘的氣血會溢入奇經八脈而無法返回正常循環。小腿肚下方向上約一尺的位置就是陽交穴,也是陽維脈的郄穴。陰維脈會合的地方是築賓穴,是陰維脈的郄穴。
(說明:在《素問》和《甲乙經》中,“弗然脈腫”寫作“怫然腫”,"上地"寫作"去地"。而《素問》中的“二寸”寫作“五寸”,並且將“太陰”寫作“少陰”,“陰維會”寫作“陰維之會”。)
2. 經脈標本
平按:此篇見《靈樞》卷八第五十二《衛氣》篇,又見《甲乙經》卷二第四。
黃帝曰:五藏者,所以藏精神魂魄也。(腎藏精也,心藏神也,肝藏魂也,肺藏魄也。脾藏意智為五藏本,所以不論也。)六腑者,所以受水穀而行化物者也。(膽之府,唯受所化木精汁三合,不能化物也,今就多者為言耳。平按:行化《甲乙經》無行字。)其氣內入於五臟,而外絡支節。
(六腑穀氣,化為血氣,內即入於五臟,資其血氣,外則行於分肉,經絡支節也。平按:入於二字《靈樞》作干,《甲乙經》作循。)其浮氣之不循經者,為衛氣;其精氣之行於經者,為營氣。
(六腑所受水穀,變化為氣,凡有二別:起胃上口,其悍氣浮而行者,不入經脈之中,晝從於目,行於四肢分肉之間二十五周,夜行五臟二十五周,一日一夜行五十周,以衛於身,故曰衛氣;其谷之精氣,起於中焦,亦並胃上口行於脈中,一日一夜亦五十周,以營於身,故曰營氣也。
)陰陽相隨,外內相貫,如環之無端,混乎孰能窮之?(浮氣為陽為衛,隨陰從外貫內;精氣為陰為營,隨陽從內貫外也。陰陽相貫成和,莫知終始,故如環無端也。平按:混乎《靈樞》、《甲乙經》作亭亭淳淳乎。)然其分別陰陽,皆有標本虛實所離之處。(夫陰陽之氣在於身也,即有標有本,有虛有實,有所歷之處也。
)能別陰陽十二經者,知病之所生。(十二經脈有陰有陽,能知十二經脈標本所在,則知邪入病生所由也。)知候虛實之所在者,能得病之高下。(十二經脈,上實下虛病在下,下實上虛病在其上,虛實為病,高下可知也。平按:《靈樞》、《甲乙經》無知字。)知六腑之氣街者,能解經結挈紹於門戶。
(街,六腑氣行要道也。門戶,輸穴也。六腑,陽也。能知六腑氣行要道,即能挈繼輸穴門戶解結者也。紹,繼也。平按:解上《靈樞》、《甲乙經》有知字。經結挈《靈樞》作結契二字,《甲乙經》作結,無經挈二字。)能知虛實之堅耎者,知補瀉之所在。(知虛為耎,知實為堅,即能瀉堅補耎也。
耎,而免反,柔也。平按:《甲乙經》無能字。實《靈樞》作石。耎《靈樞》作軟,《甲乙經》作濡。)能知六經標本者,可以無惑於天下。(三陰三陽,故曰六經也。標本則根條。知六經脈根條,則天下皆同,所以不惑者也。)岐伯曰:博哉聖帝之論!臣請盡意悉言之。(贊帝所知極物之理也。
盡意,欲窮所知也。悉言,欲極其理也。平按:《甲乙經》無盡意二字。)足太陽之本,在跟以上五寸中,標在兩緩命門。命門者,目也。(血氣所出,皆從臟腑而起,今六經之本皆在四肢,其標在掖肝輸以上,何也?然氣生雖從腑臟為根,末在四肢,比天生物,流氣從天,根成地也。跟上五寸,當承筋下,足跟上,是足太陽脈為根之處也。
其末行於天柱,至二目內眥,以為標末也。腎為命門,上通太陽於目,故目為命門。緩,大也,命門為大故也。平按:緩《靈樞》、《甲乙經》作絡。)足少陽之本,在竅陰之間,標在窗籠之前。窗籠者,耳也。(足少陽脈為根在竅陰,其末上出天窗,支入耳中,出走耳前,即在窗籠之前也。
以耳為身窗舍,籠音聾,故曰窗籠也。)足陽明之本,在厲兌,標在人迎頰下,上俠頏顙。(足陽明之為根厲兌,其末上至人迎頰下也。平按:《甲乙經》頰下上俠作上挾二字,《靈樞》無下上二字。)足太陰之本,在中封前上四寸之中,標在背輸與舌本。(足太陰脈出足大趾端內側,行於內踝下微前商丘,上於內踝,近於中封。
中封雖是厥陰所行,太陰為根,此中封之前四寸之中也。末在背第十一椎兩箱一寸半脾輸,及連舌本,散在舌下也。平按:《甲乙經》無上字。輸《靈樞》、《甲乙經》均作腧,下同,不再舉。又按:《靈樞》足陽明、足太陰兩段在足厥陰後。)足少陰之本,在內踝下二寸中,標在背輸與舌下兩脈。
(足少陰脈起小指下,邪起趣足心,至內踝下二寸為根也。末在背第四椎兩箱一寸半腎輸,及循喉嚨,挾舌本也。平按:二寸《靈樞》、《甲乙經》作上三寸。注第四椎,據本書《氣穴》篇及《靈樞·背腧》篇,應作第十四椎。一寸半袁刻誤作一尺半。又按:《甲乙經》足少陰一段在足少陽前。
)足厥陰之本,在行間上五寸所,標在背輸。(足厥陰脈起於大指藂毛之上,行大指歧內行間上五寸之中為根也。末在背第九椎兩箱一寸半肝輸也。平按:《甲乙經》足厥陰一段在足太陰前。)手太陽之本,在外踝之後,標在命門之上三寸。(手太陽脈起於小指之端,循手外側上腕,出外踝之後為根也。
手腕之處,當大指者為內踝,當小指者為外踝也。其末在目上三寸也。平按:三寸《靈樞》、《甲乙經》均作一寸。)手少陽之本,在小指次指之間上二寸,標在耳後上角下外眥。(手少陽脈起於小指次指之端,上出兩指間上二寸之中為根也。末在耳後完骨,枕骨下,髮際上,出耳上角,下至外眥也。
平按:二寸《甲乙經》作三寸。注出兩指間,出字袁刻作在。)手陽明之本,在肘骨中上至別陽,標在頰下合於鉗上。(手陽明脈起大指次指之端,循指上廉至肘外廉骨中,上至背臑,背臑手陽明絡,名曰別陽,以下至肘骨中,為手陽明本也。末在頰下一寸,人迎後,扶突上,名為鉗。
鉗,頸鐵也,當此鐵處,名為鉗上。渠廉反。平按:頰《靈樞》作顏,《甲乙經》作腋。)手太陰之本,在寸口之中,標在掖內動脈。(手太陰脈出大指次指之端,上至寸口為根也。末在掖下天府動脈也。平按:掖《靈樞》、《甲乙經》作腋。內動脈,《靈樞》脈作也,《甲乙經》內上有下字。
)手少陰之本,在兌骨之端,標在背輸。(手少陰脈出於手小指之端,上至腕後兌骨之端神門穴為根也。末在於背第五椎下兩旁一寸半心輸。問曰:少陰無輸,何以此中有輸?答曰:少陰無輸,謂無五行五輸,不言無背輸也,故此中有背輸也。若依《明堂》,少陰有五輸,如別所解也。
平按:兌《靈樞》作銳。注末在於背,袁刻脫於字。答曰少陰無輸,袁刻無作天。)手心主之本,在掌後兩筋之間二寸中,標在腋下三寸。(手心主脈出中指之端,上行至於掌後兩筋之間,間使上下二寸之中為根也。末在掖下三寸天池也。平按:《甲乙經》無二寸中三字。《靈樞》掖下重下字。
)凡候此者,下虛則厥,下盛則熱痛;上虛則眩,上盛則熱痛。(此,謂本標也。下則本也。標即上也。諸本陽虛者,手足皆冷為寒厥;諸本陽盛,則手足熱痛為熱厥也。諸標陰虛,則為眩冒;諸標陰盛,則頭項熱痛也。平按:《甲乙經》下虛上有主字。下盛則熱痛,《靈樞》、《甲乙》均無痛字。
)故實者絕而止之,虛者引而起之。(陰陽盛實,絕瀉止其盛也。陰陽虛者,引氣而補起也。平按:實《靈樞》作石。)請言氣街:(街,道也。補瀉之法,須依血氣之道,故請言之也。)胸氣有街,腹氣有街,頭氣有街,胻氣有街。(胸、腹、頭、胻四種,身之要也;四處氣行之道,謂之街也。
,平按:胻《靈樞》作脛,《甲乙經》作䯒。)故氣在頭者,止之於腦,(腦為頭氣之街,故頭有氣,止百會也。平按:止《甲乙經》作上,下同。)氣在胸者,止之膺與背輸。(膺中肺輸,為胸氣之街,故胸中有氣,取此二輸也。平按:《甲乙經》胸下有中字。)氣在腹者,止之於背輸與衝脈於齊左右之動者。
(脾輸及臍左右衝脈,以為腹氣之街,若腹中有氣,取此二輸也。平按:動下《靈樞》、《甲乙經》有脈字。)氣在胻者,止之於氣街與承山踝上下。(三陰氣街,並與承山,至踝上下,以為胻氣之街,若胻有氣,取此三處也。平按:上下《靈樞》、《甲乙經》作上以下。)取此者用豪針,(取此四街之氣,宜用第七豪針也。
平按:注四街袁刻誤作四時。)必先按而在久,應於手,乃刺而予之。(刺氣街法也,皆須按之良久,或手下痛,或手下脈動應手知已,然後予行補瀉之。平按:在久二字《甲乙經》作久存之三字。注或手下痛,袁刻脫手字。或手下脈動袁刻作動脈。)所治者,謂頭痛眩,腹中痛滿暴脹,(頭痛眩僕,可止之於腦,頭氣街也。
腹中痛等,取之於胸及腹氣街也。平按:治《甲乙經》作刺。腹中痛滿《靈樞》、《甲乙經》作腹痛中滿。)及有新積痛可移者,易已也;積不痛者,難已也。(胸腹之中有積病而可移者,易已;積而不痛、不可移者,難已也。平按:積痛,痛字《甲乙經》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