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太素》~ 卷第十五·診候之二 (6)
卷第十五·診候之二 (6)
1. 色脈尺診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見《靈樞》卷一第四《邪氣臟腑病形》篇,又見《甲乙》卷四第二上篇。
黃帝曰:邪之中人,其病形何如?岐伯答曰:虛邪之中身也,洫泝動形。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見於色,不知於身,若有若無,若亡若存,有形無形,莫知其情。黃帝曰:善。(虛邪,謂八虛邪風也。正邪,謂四時風也。四時之風,生養萬物,故為正也。八虛之風,從虛鄉來,傷損於物,故曰虛風。
虛正二風,性非穀氣,因腠理開輒入,故曰邪風。虛邪中人,入腠理,如水逆流於洫,毛立動形,故為人病。正邪中人,微而難識,先見不覺於身,故輕而易去也。平按:《甲乙》無黃帝曰至岐伯答曰十六字。洫泝《靈樞》、《甲乙》作灑浙。《甲乙》無若有若無四字。)
黃帝問岐伯曰:余聞之,見其色,知其病,命曰明;按其脈,知其病,命曰神;問其病而知其處,命曰工。余願聞之,見而知之,按而得之,問而極之,為之奈何?(察色之明,按脈之神,審問之工,為診之要,故並請之。平按:《甲乙》無此一段及下岐伯答曰四字。問其病,問字原抄作間,謹依《靈樞》及本注作問。
)岐伯答曰:夫色脈與尺之相應也,如桴鼓影響之相應也,不得相失也,(桴,伏留反,擊鼓槌也。答中色、脈及尺,以為三種,不言問也。色,謂面色。脈,謂寸口。尺,謂尺中也。五臟六腑善惡之氣,見於色部、寸口、尺中,三候相應,如槌鼓、形影、聲響,不相失也。
如肝色面青,寸口脈弦,尺膚有異,內外不相失也。平按:尺之下《甲乙》有皮膚二字。)此亦本末根葉之出候也,故根死則葉枯矣。(此則尺地以為根莖,色脈以為枝葉,故根死枝葉枯變。平按:《甲乙》根上無故字。注莖袁刻作基。)色脈形肉不得相失也,(形肉,即是尺之皮膚。
色、脈、尺膚三種不相失也。)故知一則為工,知二則為神,知三則神且明矣。(故但知問極一者,唯可為工;知問及脈二者,為神;知問及脈,並能察色,稱曰神明也。平按:注可原作有,旁改作可,袁刻可有二字並列,非是。)黃帝問曰:願卒聞之。岐伯答曰:(平按:《甲乙》無色脈形肉至岐伯答曰三十九字。
)色青者其脈弦,(青為肝色,弦為肝脈,故青、弦為肝表也。問色、脈、尺三種之異,今但答色、脈不言尺者,以尺變同脈故也。)色赤者其脈鉤,(赤為心色,鉤為心脈,赤、鉤為心表也。)色黃者其脈代,(黃為脾色,代為脾脈,黃、代為脾表也。)色白者其脈毛,(白為肺色,毛為肺脈,白、毛為肺表也。
)色黑者其脈石。(黑為腎色,石為腎脈,黑、石為腎表也。石一曰堅,堅亦石也。)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其相勝之脈,則死矣;(假令肝病得見青色,其脈當弦,反得毛脈,是肺來乘,肝被克,故死。餘臟准此也。)得其相生之脈,則病已矣。(假令肝病見青色,雖不見弦而得石脈,石為腎脈,是水生木,是得相生之脈,故病已也。
白話文:
色脈尺診
皇帝詢問疾病的徵兆,岐伯回答說,虛邪侵犯身體,會導致毛髮豎立,身體顫動。正邪侵犯人體則較為微弱,最初會表現在臉色上,而身體感覺不明顯,似有似無,難以察覺。
皇帝又問,聽說能從觀察面色得知病情,稱為“明”;能從把脈得知病情,稱為“神”;能通過詢問得知病情所在,稱為“工”。他希望學習如何觀察、把脈和詢問來診斷疾病。
岐伯回答說,面色、脈象和皮膚的反應互相呼應,如同鼓槌與鼓面、聲音與形體的關係一樣,彼此不能脫節。五臟六腑的氣息,會反映在面色、寸口脈和尺脈(皮膚)三處,這三者互相呼應,如同鼓槌擊鼓,形體與其影子,聲音與其來源一樣,絕不會互相矛盾。例如,肝臟出現問題,面色會青,寸口脈會弦,皮膚也會異常,內外表現一致。這也如同植物的根莖與枝葉,根死了,葉子就會枯萎。面色、脈象和皮膚的表現絕不會互相矛盾。因此,能掌握一種診斷方法稱之為“工”,能掌握兩種則為“神”,能掌握三種則既“神”且“明”。
皇帝請岐伯詳細說明。岐伯回答說:面色青,脈象弦;面色赤,脈象鉤;面色黃,脈象代;面色白,脈象毛;面色黑,脈象石。如果觀察到某種面色,卻摸到與之相剋的脈象,則病人會死亡;如果觀察到某種面色,並摸到與之相生的脈象,則病情較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