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脈度
督脈、任脈各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上行至頭,任脈唯至兩目之下,督脈上行至目,復上□□□□□□極骶行所其長與任脈不同,若為皆有四尺五寸?然任脈□□□□□外循腹上行而絡唇口者,督脈取其起於下極之故□於脊脊上至風府者,以充四尺五寸之數,余不入數。平按:注「上行至頭」上,原缺八字,謹依《督脈》篇,擬作「督脈起於少腹以下」八字。
「極骶」上原缺六字,謹依《督脈》篇,擬作「顛,別下項,至下」六字。「然任脈」下原缺五字,謹擬作「取其起胞中」五字。「故」下原缺一字,謹依《督脈》篇擬作俠。)凡九尺。凡都合十六丈二尺,此氣之大經隧也。經脈為里,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絡,孫絡之盛而有血者疾誅之,盛者徐瀉之,虛者飲藥以補之。(人之血脈,上下縱者為經,支而橫者為緯。
□□足左右各有十二,合二十四脈、陰喬、陽喬、任脈、□□□二十八脈,在膚肉之裡,皆上下行,名曰經脈。十五絡脈及□絡見於皮表,橫絡如緯,名曰絡脈。皆是血氣所□□□稱為隧也。凡大小絡虛,皆須飲藥補之,不可去血,去血虛虛,不可不禁也。平按:「凡九尺」三字,原抄作「九」字,依《靈樞》、《甲乙》及本經上文,應作「凡九尺」三字。「為孫」下《靈樞》無「絡,孫絡之」四字,「瀉」上無「徐」字。
注「為緯」下原缺二字,擬作「凡手」二字。袁刻空六格不合。「任脈」下原缺三字,擬作「督脈合」三字,袁刻空五格不合。「及」下原缺一字,擬作「別」,袁刻空四格,不合。所下原缺三字,擬作「貫注,故」三字,袁刻空五格,不合。)
脈度
督脈和任脈各長四尺五寸,兩者相加共九尺。(督脈起於少腹以下,上行至頭部;任脈僅到兩眼下方,督脈則上行至眼睛,再向上至頭頂,然後向下經過頸部,直至尾骶部。其長度與任脈不同,但為何兩者都說是四尺五寸?這是因為任脈起於胞中,向外沿腹部上行,環繞唇口;而督脈則起於下極,沿脊柱上行至風府,以此補足四尺五寸的長度,其餘部分不計入。)總共九尺。
全身經脈總長度合計十六丈二尺,這是氣血運行的主要通道。經脈在內,分支橫向的稱為絡脈,絡脈再分支的稱為孫絡。若孫絡中血氣過盛,應迅速放血;若盛而不急,可緩慢瀉血;若氣血虛弱,則應服藥補益。(人體的經脈上下縱行的稱為「經」,橫向分支的稱為「緯」。)
手足左右各有十二條經脈,合計二十四脈,加上陰蹻、陽蹻、任脈、督脈,共二十八脈,位於肌肉深處,上下運行,稱為「經脈」。十五絡脈及其他分支顯現於皮膚表層,橫向如緯,稱為「絡脈」。這些都是血氣貫注的通道,故稱為「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