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上善

《黃帝內經太素》~ 卷第十三·身度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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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十三·身度 (10)

1. 腸度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三十二曲,見《靈樞》卷六第三十一《腸胃》篇。自黃帝曰願聞人之不食至末,見《靈樞》卷六第三十二《平人絕谷》篇。《甲乙》同上篇。

黃帝問伯高曰:余願聞六腑傳谷者,腸胃之大小長短,受谷之多少奈何?(三焦腑傳於穀氣,膽腑受於穀精,三腸及胃傳谷糟粕。傳糟粕者,行谷之要,故腸胃有六種之別者。)伯高答曰:請盡言之。谷之所從出入淺深遠近長短之度:(黃帝問六種也,外更請說四種,故曰盡言之也。

谷行從口曰入,泄肛曰出,自唇至齒為淺,從咽至腸曰深,谷至於胃曰近,從胃向䐈曰遠,腸十六曲曰長,咽一尺六寸曰短也。)唇至齒長九分,口廣二寸半,齒以後至會厭深三寸半,大容五合。(會厭,舌後喉嚨上,出氣入鼻口之孔,上有肉厭蓋孔,開闔氣之出入也。)咽大二寸半,至胃長一尺六寸。

(咽,會厭後下食孔也。下至胃,長一尺六寸。平按:咽上《靈樞》有「舌重十兩,長七寸,廣二寸半」十一字,嚥下有「門重十兩」四字,大作廣,《甲乙》同。二寸半《靈樞》作一寸半。至胃長一尺六寸,原抄長字上脫至胃二字,長字下脫一尺二字,謹依《靈樞》、《甲乙》補入。)胃紆曲屈,伸之,長二尺六寸,大一尺五寸,徑五寸,大容三斗。

(胃中央大,兩頭小,伸而度之,二尺六寸也。圍之,有一尺五寸,曰大。量徑,有五寸也。容水穀,三斗也。平按:大容三斗《靈樞》作二斗五升,《甲乙》作三斗五升,注云:一作二。)小腸後傅脊,左環葉積,其注於迴腸者,外傅於齊上,回運環反十六曲,大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長三丈二尺。(傅,附也。

糟粕從胃傳入小腸,小腸附脊,外注迴腸於齊上也。平按:傅《靈樞》、《甲乙》均作附。葉積《靈樞》作回周疊積,《甲乙》作回周葉積。)迴腸當齊,左環回周葉積而下,回運環反十六曲,大四寸,徑一寸少半,長二丈一尺。(迴腸,大腸也。小腸附脊而在後,大腸近齊而在前,故大腸輸在上,小腸輸在其下也。

平按:少半上《靈樞》、《甲乙》有寸之二字。)廣腸傅脊以受迴腸,左環葉積上下闢,大八寸,徑二寸大半,長二尺八寸。(廣腸,白䐈也,附脊以受大腸糟粕。闢,著脊也。謂白䐈當中寬八寸,上受大腸之處、下出泄處皆徑有二寸半,總長二尺八寸也。平按:葉積《靈樞》作葉脊。

大半上《靈樞》、《甲乙》有寸之二字。)腸胃所入至所出,長六丈四寸四分,(咽之上口為所入,廣腸之下以為所出,唇齒相去九分,齒與會厭相去三寸半,會厭至胃咽長一尺六寸,胃之終始長二尺六寸,小腸終始長二丈一尺,廣腸終始長二尺八寸,故有六丈四寸四分也。

白話文:

腸度

本文根據《靈樞》卷六第三十一《腸胃》篇及第三十二《平人絕谷》篇,以及《甲乙經》相關內容整理而成,描述了人體消化系統各器官的大小、長度及容量。

黃帝詢問伯高關於六腑傳送食物的過程,以及腸胃的大小長短和容納食物的多少。伯高答應詳細解釋。

食物的進出路線,從淺入深,從近到遠,以及腸道的長短,都做了說明。食物從口入,從肛門出;從嘴唇到牙齒為淺,從咽喉到腸為深;食物到達胃為近,從胃到直腸為遠;腸道有十六個彎曲,所以很長;而咽喉只有十六寸長,則相對較短。

嘴唇到牙齒的距離是九分,口腔寬度是二寸半,牙齒後到會厭的深度是三寸半,口腔容量約五合。咽喉寬度二寸半,到胃的長度是一尺六寸。胃彎曲盤旋,拉直後長二尺六寸,寬一尺五寸,直徑五寸,容量約三斗。

小腸緊貼脊椎,呈環狀盤旋,注入迴腸的部分位於靠近腰部的位置,迴腸也呈環狀盤旋十六曲,寬二寸半,直徑略小於八分,長三丈二尺。迴腸位於腰部,呈環狀盤旋,寬四寸,直徑略小於一寸,長二丈一尺。

大腸(廣腸,也就是直腸)緊貼脊椎,接收迴腸的內容物,呈環狀盤旋,寬八寸,直徑略大於二寸,長二尺八寸。

從食物入口到排出,整個消化道的總長度是六丈四寸四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