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

卷第二(卷末缺)·攝生之二 (14)

1調食

此文言苦走血,咸走骨,皆左右異,具釋於前也。)五裁:病在筋,無食酸;病在氣,無食辛;病在骨,無食鹹;病在血,無食苦;病在肉,無食甘。口嗜而欲食之,不可多也,必自裁也,命曰五裁。(裁,禁也。筋氣骨肉血等,乃是五味所資,以理食之,有益於身;從心多食,致招諸病,故須裁之。

平按:《素問·宣明五氣篇》注,新校正云:按《太素》五禁云: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腎病禁甘,名此為五裁。楊上善云:口嗜而欲食之,不可多也,必自裁之,命曰五裁。按新校正所引《太素》經文,與此小異,所引楊注,乃本書經文,與此亦異。

白話文

【飲食調節】

這段文字提到:辛味(辣)作用於氣血,鹹味作用於骨骼,但具體影響隨身體狀況不同,前文已詳細解釋。

飲食五忌:

  • 筋有問題時,避免吃酸味食物;
  • 氣有問題時,避免吃辛味(辣)食物;
  • 骨骼有問題時,避免吃鹹味食物;
  • 血液有問題時,避免吃苦味食物;
  • 肌肉有問題時,避免吃甜味食物。

即使喜歡某些味道,也不應過量食用,必須自行節制,這就是所謂的「五忌」。(「裁」即限制之意。筋、氣、骨、肉、血等組織,需依賴五味滋養,但應合理攝取,才有益健康;若放縱口慾多吃,反而引發疾病,因此需要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