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太素》~ 卷第十二(卷首缺)·營衛氣 (11)
卷第十二(卷首缺)·營衛氣 (11)
1. 衛五十周
)病在三陽,必候其氣之加在於陽分而刺之;病在於三陰,必候其氣之加在於陰分而刺之。(病在手足三陽刺之,可以用療陽病之道也;病在三陰刺之,可以取療陰病之道也。平按:加在於陽分與加在於陰分,《靈樞》無兩加字、兩分字。《甲乙》刺之下有「謹候其時,病可與期,失時反候,百病不除」十六字。
)水下一刻,人氣在太陽;(在太陽者,在手足太陽也。)水下二刻,人氣在少陽;(在少陽者,謂是手足少陽。)水下三刻,人氣在陽明;(在陽明,謂是手足陽明也。)水下四刻,人氣在陰分。水下五刻,人氣在太陽;水下六刻,人氣在少陽;水下七刻,人氣在陽明,水下八刻,人氣在陰分。
水下九刻,人氣在太陽;水下十刻,人氣在少陽;水下十一刻,人氣在陽明;水下十二刻,人氣在陰分。水下十三刻,人氣在太陽;水下十四刻,人氣在少陽;水下十五刻,人氣在陽明;水下十六刻,人氣在陰分。水下十七刻,人氣在太陽;水下十八刻,人氣在少陽;水下十九刻,人氣在陽明;水下二十刻,人氣在陰分。
水下二十一刻,人氣在太陽;水下二十二刻,人氣在少陽;水下二十三刻,人氣在陽明;水下二十四刻,人氣在陰分。水下二十五刻,人氣在太陽,此半日之度也。從房至畢十四舍,水下五十刻,日行半度,回行一舍,水下三刻與七分刻之二。(回行一舍,水下三刻與七分刻之四,言七分刻之二者錯矣。
置五十刻,以十四舍除之,得三刻十四分之八,法實俱半之,得七分之四也。平按:《甲乙》「日行半度,回行一舍」八字,作「從昴至心亦十四度,水下五十刻,終日之度也。日行一舍者」二十三字,七分刻之二作十分刻之四,注云:「《素問》十作七。」又《靈樞》刻之二作刻之四。
)大要曰常以日之加於宿上也,人氣在太陽。(衛氣行三陽上於目者,從足心循足少陰脈上至目,以為一刻。若至於夜,便入腎,常從腎注於肺,晝夜行臟二十五周,明至於目,合五十周,終而復始,以此為淮,不煩註解也。平按:《甲乙》無曰字,之加作加之,氣上有「則知」二字。
註上至目及至於目,兩目字原本均作日。平按:上注「衛氣循少陰脈上,復合於目,以為行陽一周」,又本篇經文「人氣行於陰臟,亦如陽之行二十五周而復合於目」,據此則日字當系目字傳寫之誤。)是故日行一舍,人氣行三陽與陰分,常如是無已,與天地同紀,紛紛𤽉𤽉,終而復始,一日一夜,下水百刻而盡矣。(紛,孚云反,亂也。
𤽉,普患反。謂衛氣行身不息,紛紛𤽉𤽉,無有窮期也。平按:𤽉𤽉原抄作昐昐,查昐,方文切,日光也。𤽉,普巴切,謂雜亂紛紜也,與注無有窮期之義近。《靈樞》、《甲乙》均作𤽉𤽉,注均云:普巴切。擬作𤽉𤽉。又《甲乙》盡矣下有「故曰刺實者刺其來,刺虛者刺其去,此言氣之存亡之時,以候虛實而刺之也」三十字。)
白話文:
當疾病發生在三陽經絡時,必須觀察氣的變化是否增強在陽的部位,然後再進行針刺;當疾病發生在三陰經絡時,必須觀察氣的變化是否增強在陰的部位,然後再進行針刺。如果疾病在手足三陽經絡,就針刺治療,這是使用治療陽病的方法;如果疾病在三陰經絡,就針刺治療,這是使用治療陰病的方法。 (註:這裡說的氣的變化是否增強在陽或陰的部位,原文《靈樞》沒有「加」和「分」這兩個字。《甲乙經》在「刺之」之後有「謹慎觀察時機,疾病可以預期治癒,如果錯過時機,反而會導致百病無法痊癒」這十六個字。)
水漏下一刻時,人體的氣在太陽經絡(太陽經絡指的是手足太陽經絡)。水漏下二刻時,人體的氣在少陽經絡(少陽經絡指的是手足少陽經絡)。水漏下三刻時,人體的氣在陽明經絡(陽明經絡指的是手足陽明經絡)。水漏下四刻時,人體的氣在陰的部位。水漏下五刻時,人體的氣在太陽經絡。水漏下六刻時,人體的氣在少陽經絡。水漏下七刻時,人體的氣在陽明經絡。水漏下八刻時,人體的氣在陰的部位。
水漏下九刻時,人體的氣在太陽經絡。水漏下十刻時,人體的氣在少陽經絡。水漏下十一刻時,人體的氣在陽明經絡。水漏下十二刻時,人體的氣在陰的部位。水漏下十三刻時,人體的氣在太陽經絡。水漏下十四刻時,人體的氣在少陽經絡。水漏下十五刻時,人體的氣在陽明經絡。水漏下十六刻時,人體的氣在陰的部位。水漏下十七刻時,人體的氣在太陽經絡。水漏下十八刻時,人體的氣在少陽經絡。水漏下十九刻時,人體的氣在陽明經絡。水漏下二十刻時,人體的氣在陰的部位。
水漏下二十一刻時,人體的氣在太陽經絡。水漏下二十二刻時,人體的氣在少陽經絡。水漏下二十三刻時,人體的氣在陽明經絡。水漏下二十四刻時,人體的氣在陰的部位。水漏下二十五刻時,人體的氣在太陽經絡,這是一天的一半時間。從房宿到畢宿共十四個星宿,水漏下五十刻,太陽運行半個度數,然後逆行一個星宿,水漏下三刻加上七分刻的兩分(註:應該是逆行一個星宿,水漏下三刻加上七分刻的四分,這裡說七分刻的兩分是錯誤的)。
用五十刻除以十四個星宿,得出每個星宿約三刻又十四分之八,實際計算時要減半,得出七分之四。(註:《甲乙經》中,「太陽運行半個度數,然後逆行一個星宿」這八個字,寫作「從昴宿到心宿也是十四個度數,水漏下五十刻,是一天完整的時間。太陽運行一個星宿」,共二十三個字。七分刻的二分,寫作十分刻的四分,並註解說:「《素問》中十寫成七。」《靈樞》中刻的二分,寫作刻的四分。)
總的來說,人體的氣會隨著太陽在天空中的位置變化而變化,當太陽在某個星宿時,人體的氣就會在太陽經絡。(人體的衛氣運行在三陽經絡,上升到眼睛的過程,是從腳心沿著足少陰經絡上升到眼睛,算作一刻鐘。如果到了夜晚,衛氣就會進入腎臟,然後從腎臟注入肺臟,白天黑夜運行在臟腑二十五周,然後再次到達眼睛,總共運行五十周,周而復始,就以此為標準,不需要再做其他解釋。) (註:《甲乙經》沒有「曰」這個字,「之加」寫作「加之」,氣的前面有「則知」兩個字。上文中提到的「上至目」和「至於目」,原文都寫作「日」,應該是「目」字的筆誤。) (註:前面註解說「衛氣沿著少陰經絡上升,然後再次匯合到眼睛,算作陽的一周」,而本文中又提到「人體的氣運行在陰臟,也像陽一樣運行二十五周,再次匯合到眼睛」,根據這兩點來看,「日」字應該是「目」字的筆誤。)
因此,太陽運行一個星宿,人體的氣就會運行在三陽經絡和陰的部位,總是這樣不停地運行,和天地的運行規律一樣,紛紛擾擾,周而復始,一天一夜,水漏下一百刻就結束了。(註:「紛」的意思是混亂,「𤽉」的意思是形容衛氣在身體中不停地運行,沒有窮盡的時候。註:《靈樞》和《甲乙經》中都寫作「𤽉𤽉」,並且都註解說:讀音是普巴切。所以這裡採用「𤽉𤽉」。另外,《甲乙經》在「盡矣」之後還有「所以說針刺實證,要針刺它的來處,針刺虛證,要針刺它的去處。這是說氣的存亡時間,用來判斷虛實然後進行針刺」這三十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