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

卷第十二(卷首缺)·營衛氣 (10)

1衛五十周

平按:此一段二十二字,袁刻混入注中,查《靈樞》、《甲乙》均有此文,應作大字為經,余小字為注。)是故日行一舍,人氣行一周於身與十分身之八;(以下俱言行陽二十五周,人氣行身一周,復行第二周內十分之中八分,即日行之一舍也。)日行二舍,人氣行三周於身與十分身之六;日行三舍,人氣行於身五周與十分身之四;日行四舍,人氣行於身七周與十分身之二;日行五舍,人氣行於身九周。

日行六舍,人氣行於身十周與十分身之八;日行七舍,人氣行於身十二周於身與十分身之六;日行十四舍,人氣行二十五周於身有奇分十分身之四,(人氣晝日行陽,二十五周於身有奇分十分身之二,言四誤也。平按:身之四《靈樞》作二,楊注言四誤也。按上文日行七舍,人氣行身十二周與十分身之六,此十四合倍七舍,則十二周與十分身之六亦復倍之,當為二十五周與十分身之二。)陽盡而陰受氣矣。

其始入於陰,常從足少陰注於腎,腎注於心,(衛之陽氣,晝日行三陽二十五周已,至夜行於五臟二十五周。腎脈支者從肺出絡心,故衛氣循之注心者也。衛氣夜行五臟,皆從能克注於所克之臟以為次也。)心注於肺,(心脈直者手少陰復從心系卻上肺,故衛氣循心注肺者也。

)肺注於肝,肝脈支者復從肝別貫膈上注肺,故衛氣循肺注肝者也。肝注於脾,(肝脈挾胃,胃脈絡脾,故得肝脈注於脾也。)脾復注於腎為一周。(脾脈足太陰從下入少腹,氣生於腎,故衛氣循之注腎者也。)是故夜行一舍,人氣行於陰臟一周與十分藏之八,亦如陽之行二十五周而復合於目。

(前行陽中,日行一舍,人氣行身一周,復行後周十分身之八分;此夜行一舍,人氣行陰臟一周,復行後周十分藏之八,與前行陽二十五周數同,亦有二十五周。合五十周,復合於目,終而復始也。平按:陰臟《甲乙》作身,注:「一云陰臟。」合於目《甲乙》作會於目。

)陰陽一日一夜,合有奇分十分身之二與十分藏之二,(行陽奇分十分身之二,行陰奇分亦有十分藏之二,其數同也。平按:兩二字《甲乙》均作四,注云:「亦作二。」)是故人之所以臥起之時有早晏者,奇分不盡故也。

黃帝曰:衛氣之在於身也,上下往來不以期,候氣而刺之奈何?(平按:不以期《甲乙》作「無已,其」。)伯高曰:分有多少,日有長短,春秋冬夏,各有分理,然後常以平旦為紀,以夜盡為始。是故一日一夜,水下百刻,二十五刻者,半日之度也,常如是毋已,日入而止,隨日之長短,各以為紀而刺之。謹候其時,病可與期,失時反候,百病不治。

故曰:刺實者,刺其來也;刺虛者,刺其去也。此言氣存亡之時,以候實虛而刺之。(刺實等,衛氣來而實者,可刺而瀉之;衛氣去而虛者,可刺而補之。平按:自謹候其時至以候實虛而刺之數句,《甲乙》編次在後。)是故謹候氣之所在而刺之,是謂逢時。(補瀉之道,必須候於邪氣所在刺之。

白話文

衛五十周

太陽運行一捨(二十八宿之一),人體衛氣在全身運行一周又十分之八;太陽運行二捨,衛氣運行三周又十分之六;太陽運行三捨,衛氣運行五周又十分之四;太陽運行四捨,衛氣運行七周又十分之二;太陽運行五捨,衛氣運行九周。

太陽運行六捨,衛氣運行十周又十分之八;太陽運行七捨,衛氣運行十二周又十分之六;太陽運行十四捨,衛氣運行二十五周又餘數十分之四(實際應為十分之二,此處「四」為誤記)。此時陽氣運行完畢,陰氣開始承接。

衛氣進入陰分時,通常從足少陰腎經注入腎臟,再由腎注入心臟(衛氣白天行於陽經二十五周後,夜間轉入五臟運行二十五周。腎經分支從肺出而絡心,故衛氣循此路徑注入心臟)。接著,心臟注入肺臟(手少陰心經直行支脈從心繫上行至肺,衛氣隨之注入肺);肺臟注入肝臟(肝經分支從肝貫膈上注於肺,衛氣循肺注肝);肝臟注入脾臟(肝經挾胃,胃經絡脾,故衛氣由肝注脾);脾臟再注入腎臟,完成一周循環(脾經下行至少腹,腎為生氣之源,衛氣由此回歸腎)。

因此,夜間太陽運行一捨,衛氣在陰臟運行一周又十分之八,與白天行陽二十五周相同,最終回歸於目。陰陽一晝夜循環,共餘數十分之二(行陽餘十分之二,行陰餘十分之二,實際《甲乙經》記載為「四」,但註解認為應作「二」)。這就是人作息時間有早晚差異的原因——餘數未盡所致。

黃帝問:「衛氣在體內上下往來無固定規律,如何依其運行時機針刺?」伯高答:「季節晝夜長短不同,但可從平旦(日出)為基準,夜盡為始。一晝夜水漏百刻,二十五刻為半日之度,循環不息,至日落為止。針刺時需根據晝夜長短調整,準確把握時機才能治癒疾病,錯過時機則難治。

針刺實證,應在邪氣來襲時瀉之;針刺虛證,應在正氣離去時補之。關鍵在於觀察氣血盛衰時機施治。因此,謹慎候氣所在而刺,即為『逢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