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太素》~ 卷第三十·雜病 (6)
卷第三十·雜病 (6)
1. 髀疾
平按:此篇見《靈樞》卷五第二十四《厥病》篇,又見《甲乙經》卷十第一下篇。
白話文:
平按:此篇見《靈樞》卷五第二十四《厥病》篇,又見《甲乙經》卷十第一下篇。
髀不可舉,側而取之,在樞閤中,以員利針,大針不可。(足太陽脈過髀樞中,即為樞合也。平按:《靈樞》、《甲乙》髀上有足字。樞合《甲乙》作樞闔。大針不可《靈樞》作大針不可刺。)
白話文:
大腿抬不起來,側身拿取,在樞閤穴中,可以使用圓形的尖針,但不能用大針。(足太陽經脈經過大腿的樞樞穴,即為樞閤穴。平按:《靈樞》、《甲乙經》中髀穴上都有足字。樞閤《甲乙經》中寫作樞闔。大針不可刺《靈樞》中寫作大針不可刺。)
2. 膝痛
平按:此篇見《靈樞》卷五第二十六《雜病》篇,《甲乙經》見同上。
白話文:
平按:此篇見於《靈樞》卷第五、第二十六《雜病》篇,《甲乙經》亦見於同篇。
膝中痛,取犢鼻,以員利針,針發而間之,針大如耗,刺膝無疑。(犢鼻,足陽明脈氣所發,故膝痛取之。平按:《靈樞》針字不重。)
白話文:
膝蓋疼痛時,用足陽明脈氣發於犢鼻穴。用鋒利的圓針,針刺穴位間隔,針的粗細如同耗子毛,扎膝蓋就不會出錯。(犢鼻穴是足陽明脈氣發出的地方,所以膝蓋疼痛時取此穴。注:《靈樞》中「針」字不重複。)
3. 痿厥
平按:此篇見《靈樞》卷五第二十六《雜病》篇,又見《甲乙經》卷十第四。
白話文:
平按:此篇見《靈樞》卷五第二十六〈雜病〉篇,又見《甲乙經》卷十第四。
痿厥為四束悗,乃疾解之,日二,不仁者十日而知,毋休,病已止。(四束,四肢如束。悗,煩也。平按:為四束《靈樞》、《甲乙》作為四末束。《甲乙》悗作悶。)
白話文:
萎縮麻痹是因為四肢拘束煩悶,所以要趕快解除它,每天兩次,如果沒有任何感覺的話,十天後就會知道(效果),不要休息,直到疾病停止。
4. 𤸇泄
平按:此篇上節,見《靈樞》卷五第二十三《熱病》篇,又見《甲乙經》卷七第四。下節見《靈樞》卷五第二十四《厥病》篇,又見《甲乙經》卷十一第五。
白話文:
註解:這篇的上節,見於《靈樞》第5卷第23篇《熱病》,以及《甲乙經》第7卷第4篇。下節見於《靈樞》第5卷第24篇《厥病》,以及《甲乙經》第11卷第5篇。
𤸇,取之陰蹺及三毛上及血絡出血。(𤸇,淋也。陰蹺上循陰股入陰,故取陰蹺所主病者。足厥陰脈起大趾叢毛之上,入毛中環陰器,故𤸇取陰蹺脈所主之輸,並取足厥陰脈三毛之上,及此二經之絡去血。平按:《靈樞》𤸇作癃,《甲乙》作痓。)病泄下血,取曲泉。(曲泉,足厥陰脈之所入也。平按:泄《靈樞》、《甲乙》作注。)
白話文:
淋病,取穴在陰蹺脈和足厥陰脈的三毛之上,以及血絡出血的地方。淋病就是小便不暢的意思。陰蹺脈沿着陰股內側向上走行,所以取陰蹺脈來治療相關疾病。足厥陰脈起於大腳趾的叢毛之上,進入毛髮之中,環繞生殖器,所以淋病需要取陰蹺脈的輸穴,以及足厥陰脈的三毛之上,並在兩條經脈的絡脈處放血。根據《靈樞》和《甲乙經》的記載,淋病又稱癃或痓。
病患出現泄瀉下血的症狀,取穴在曲泉。曲泉是足厥陰脈的入穴。根據《靈樞》和《甲乙經》的記載,泄瀉下血又稱注。
5. 如蠱如妲病
平按:此篇見《靈樞》卷五第二十三《熱病》篇,又見《甲乙經》卷八第一。
白話文:
平按:此篇見於《靈樞》卷五第二十三《熱病》篇,又見於《甲乙經》卷八第一。
男子如蠱,女子如妲,身體腰脊如解,不欲食,先取湧泉見血,視跗上盛者,盡見血。(蠱音古。妲音但。女惑男為病,男病名蠱,其狀狂妄,失其正理,不識是非,醉於所惑。男惑女為病,女病為妲,其狀萎黃羸瘦,醉於所惑。今有男子之病如蠱,女子之病如妲,可並取腎之井,可息相悅之疾也。
白話文:
男性患有蠱症(指男性沉迷美色,失去理智),女性患有妲症(指女性沉迷美色,身體虛弱)。他們的腰背如散架般疼痛,不想吃東西。首先找到湧泉穴(腳底的穴位),刺破出血。觀察足跗上方脈絡飽滿處,直至血液流出。
問曰:喜怒憂思乃生於心,今以針灸療之,不亦迂乎?答曰:病有生於風寒暑濕,飲食男女,非心病者,可以針石湯藥去之。喜怒憂思傷神為病者,先須以理,清神明性,去喜怒憂思,然後以針藥裨而助之,但用針藥者,不可□□又加身體骨脊解別不欲食者,先取足少陰於足下湧泉之輸去血,及循少陰於足跗上絡盛之處去血也。平按:《靈樞》妲作怛,食上有飲字。
湧泉《靈樞》、《甲乙》作湧泉。)
白話文:
問題:
有人說:喜怒憂思這些情緒都產生於內心,現在用針灸來治療,不是太迂迴了嗎?
回答:
疾病的成因有由風寒暑濕、飲食男女等而來的,這些不是心病,可以用針灸藥石去除。但由喜怒憂思傷神而致病的,首先要用道理來疏導,澄清神明,去除喜怒憂思,然後再用針藥輔助治療。只用針藥治療,是不行的。此外,如果又伴有身體骨骼痠痛不適的情況,就要先取足少陰經的湧泉穴放血,然後再沿著足少陰經上行到足跗部絡盛處放血。
湧泉穴:出自《靈樞》,《甲乙經》稱為湧泉。
6. 癲疾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故令人發為癲疾,見《素問》卷十三第四十七《奇病論》篇,又見《甲乙經》十一卷第二。自癲疾始生先不樂至末,見《靈樞》卷五第二十二《癲狂》篇,《甲乙》見同上。
白話文:
平註:這篇文章從篇首到「故令人發為癲疾」,見於《素問》卷十三第四十七《奇病論》篇,也見於《甲乙經》卷十一第二章。從「癲疾始生先不樂」到結尾,見於《靈樞》卷五第二十二《癲狂》篇,《甲乙》經見於同上。
黃帝問岐伯曰:人生而有病癲疾者,病名為何?安得之?答曰:病名為胎疾,此得之在腹中時,其母有所大驚,氣上不下,精氣並居,故令人發為癲疾。(人之生也,四月為胎,母為人物所驚,神氣並上驚胎,故生已發為癲疾也。平按:《素問》、《甲乙》腹中上有母字,故令人作故令子。
白話文:
黃帝問岐伯說:人生下來就有癲癇病,這個病叫什麼名字?是怎麼得來的?岐伯回答說:這個病叫胎疾,是胎兒在母親腹中的時候得的。因為其母親受到極大的驚嚇,氣血上衝,精氣淤滯,所以導致孩子出生後患上癲癇。(人類懷孕,四個月時成形。若母親在此時受到驚嚇,神氣就會驚擾胎兒,導致孩子出生後就患有癲癇。註解:《素問》、《甲乙經》中「腹中」一詞上面有「母」字,所以有人寫作「故令子」。)
)癲疾始生,先不樂,頭重痛,視舉目赤,其作極已而煩心,候之於顏,取手太陽、陽明、太陰,血變而止。(手太陽上頭在目絡心,手陽明絡肺,手太陰與手陽明通,故不樂頭重目赤心煩取之也。平按:《靈樞》、《甲乙》其作甚。《甲乙》無陽明二字。)癲疾始作而引口啼呼喘悸,候之手陽明太陽,右僵者政其右,左僵者政其左,血變而止也。(手太陽支者,別頰上䪼抵鼻,手陽明挾口,故啼呼左右僵皆取之也。
白話文:
癲癇發作初期,病人會出現抑鬱、頭重痛、眼睛發紅等症狀。發作嚴重時,病人會心煩。檢查病人的面部,取手太陽經、陽明經、太陰經的穴位放血治療,即可止住癲癇。(手太陽經的循行路線經過頭部和眼睛,與心臟相連;手陽明經與肺相連;手太陰經與手陽明經相通,所以取這些經絡上的穴位治療癲癇時會有頭重、眼睛發紅、心煩等症狀。)
癲癇發作時,病人會出現口歪、啼哭、喘息和心悸等症狀。檢查手陽明經和太陽經,如果是右側僵硬,就治療右側的經穴;如果是左側僵硬,就治療左側的經穴,放血治療即可止住癲癇。(手太陽經的分支經過面頰和鼻子,手陽明經經過嘴巴,所以啼哭和左右僵硬的症狀都可以通過取這些經絡的穴位進行治療。)
平按:《靈樞》、《甲乙》悸下有者,兩僵字均作強,政其右作攻其左,政其左作攻其右。又按注皆取之也,則兩政字,恐系攻字傳抄之誤。)癲疾始作而反僵,因脊痛,候之足太陽、陽明、手太陽,血變而止。(足太陽挾脊,足陽明耳前上至額顱在頭,手太陽繞肩甲交肩上,故反僵脊痛取之也。
白話文:
根據《靈樞》和《甲乙》記載,悸症發作時,兩側僵硬應當作「強」,治療右側時應當治療左側,治療左側時應當治療右側。註解都採用了「強」字,因此兩處的「政」字可能是在抄寫過程中誤寫成了「攻」字。
癲癇發作初期會出現強直,同時伴有脊椎疼痛,檢查足太陽經、陽明經、手太陽經,當血氣運行通暢時,症狀就會停止。(足太陽經沿著脊椎,足陽明經從耳朵前面向上經過額頭到頭頂,手太陽經繞過肩胛骨交會在肩膀上,因此強直脊痛時應當治療這些經絡。)
平按:《靈樞》而反僵作先反僵,陽明下有太陰二字。)治癲疾者,常與之居,察其所當取之處,病至視之,有過者即瀉之,置其血於瓠壺之中,至其發時,血獨動矣,不動,灸窮骨二十五壯。窮骨者,胝骨也。(病有過者,視其絡脈病過之處,刺取病血,盛之瓠壺中,至其發時血自動,不動者,灸窮骨也。平按:二十五壯《靈樞》作二十壯,《甲乙》作三十壯。
白話文:
平按:《靈樞》記載「反僵」症狀應記載在前面,陽明穴下方應有「太陰」兩字。治療癲癇時,常與患者同住,觀察發作時應放血的位置。當疾病發作時,查看之前放血的地方,若有異常則放血,將放出的血液盛放在葫蘆形容器中。當癲癇再次發作時,容器中的血液會自動流動。若血液未流動,則灸「窮骨」穴二十五壯。「窮骨」穴即「胝骨」穴。平按:二十五壯,《靈樞》記載為二十壯,《甲乙》記載為三十壯。
胝骨《甲乙》作尾骶。)骨癲疾者,頷、齒、諸輸、分肉皆滿,而骨居汗出,煩悗,嘔多涎沫,其氣下泄,不治。(居,處也。骨之癲疾,不可療候有八:頷、齒、輸、及分肉間,骨處汗出,煩悗,嘔多涎沫,氣下泄。有此八候,是骨癲疾,死不可療也。平按:《靈樞》頷作顑。
白話文:
古文:
胝骨(《甲乙經》稱為尾骶骨)。患有骨癲疾的人,頷部(下巴)、牙齒、筋脈血路、肌肉組織都豐滿,而骨頭部位出汗,煩躁不安,嘔吐大量涎沫,氣下洩,無法治療。(注:居,在這裡表示「位於」;骨癲疾,不可治療;有八種徵兆:頷部、牙齒、筋脈、肌肉組織之間的骨頭部位出汗,煩躁不安,嘔吐大量涎沫,氣下洩。出現這八種徵兆,就是骨癲疾,無法醫治。)平按:《靈樞》經中「頷」字作「顑」(額頭)。
骶骨(在《甲乙經》中稱為尾骶骨)。患有骨癲癇的人,下巴、牙齒、筋脈、肌肉豐滿,但是骨頭部位出汗,煩躁不安,嘔吐大量涎沫,氣體從下方排出,無法治療。有八種徵兆:下巴、牙齒、筋脈、肌肉之間的骨頭部位出汗,煩躁不安,嘔吐大量涎沫,氣體從下方排出。出現這八種徵兆,就是骨癲癇,無法醫治。平按:《靈樞經》中「頷」字寫作「顑」(額頭)。
《甲乙》而骨居作而骨居強直,悗作悶。《靈樞》涎沫作沃沫。注有此八候,袁刻此誤作死。)筋癲疾,身卷攣急大,刺項大經之大杼脈,嘔多液沫,氣下泄,不治。(身卷攣急大者,是足太陽之病,宜刺項之大經足太陽脈大杼之穴。若嘔液沫氣下泄,死不可療也。平按:《靈樞》、《甲乙》疾下有者字。
白話文:
《甲乙經》記載,如果骨骼固定不動、僵硬,而且心窩堵塞。《靈樞經》記載,流涎像水一樣多。注:凡是這八種證候,《袁刻本》誤寫作「死亡」。筋癲癇,全身嚴重彎曲痙攣,刺足太陽經的大杼穴,吐出大量的泡沫涎液,氣從下方排出,無法救治。(全身嚴重彎曲痙攣,這是足太陽經的疾病,應刺足太陽經的大杼穴。如果嘔吐泡沫涎液、氣從下方排出,無法救治。平按:《靈樞》、《甲乙》兩經的病症下都有「有」字。)
卷《靈樞》作倦。《甲乙》急下有脈字,杼下無脈字。液《靈樞》作沃,《甲乙》作涎。)脈癲疾,暴僕,四肢之脈皆脹而縱,脈滿,盡刺之出血,不滿,灸俠項太陽,灸帶脈於腰相去三寸,諸分肉本輸,嘔多沃沫,氣下泄,不治。(癲疾暴前倒僕,四肢脈皆脹滿而縱緩者,可刺去其血。
白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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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靈樞》中寫作「倦」,而《甲乙經》中急下有「脈」字,杼下則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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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樞》中寫作「沃」,而《甲乙經》中寫作「涎」。
如果患有癲疾,突然仆倒,四肢之脈都膨脹而鬆弛,脈象也顯得飽滿,(應)盡量刺血放出,若不飽滿,可以灸俠項(肩井穴)和太陽穴(太陽穴),以及腰部帶脈穴,每穴之間相隔三寸。如果病情嚴重,患者會嘔吐大量的口水,氣息泄下而無法治癒。(患有癲疾的人忽然倒地,四肢脈象腫脹而鬆弛者,可刺破放血。)
若不脹滿,可灸太陽於項療主病者,又灸□□當十四椎相去三寸,分肉之間療主癲疾之輸也。平按:《靈樞》《甲乙》癲疾下有者字,俠上有之字。《靈樞》俠作挾。《甲乙》灸帶脈上有又字,沃作涎。注灸下二字原不全,玩其剩處,似帶脈二字,袁刻作腰取二字,恐誤,據經文應作帶脈二字。)治癲疾者,病發如狂者,死不治。
白話文:
如果沒有腹脹,可以艾灸後腦勺的太陽穴來治療主要疾病。另外,還可以艾灸帶脈,位於第十四節椎骨,間隔三寸,隔著肉層,可以治療癲癇發作的通道。
平按:在《靈樞》和《甲乙經》中,「癲疾」下面有「者」字,上面有「之」字。《靈樞》中的「俠」字寫成「挾」。《甲乙經》中,艾灸帶脈上面有「又」字,而「涎」字寫成「沃」。「灸」字下面的兩個字原本不完整,仔細觀察剩下的部分,似乎是「帶脈」兩個字。袁刻本寫成「腰取」兩個字,恐怕是錯誤的。根據經文,應該是「帶脈」兩個字。
治療癲癇,如果發病時像發狂一樣,那是致命的。
(僵仆倒而不覺等謂之癲,馳走妄言等謂之狂,今癲疾發而若狂,病甚故死不療也。平按:《靈樞》癲上無治字,病作疾。)
白話文:
僵硬倒地,失去意識等症狀稱為「癲」;行為舉止異常,胡言亂語等稱為「狂」。如今癲癇發作,像發狂一樣,病情嚴重,無法醫治。
平按:在《靈樞經》中,「癲」條目沒有「治療」二字;將「病」字改為「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