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

卷下 (21)

1藥略第三十二(針法附)

眼大眥痛。刺手太陽井穴少澤。

小眥痛。刺少陽井穴關衝。

陰頭中痛不可忍者。卒疝也。婦人陰中痛。皆刺足厥陰井大敦穴。

白話文

藥略第三十二(針法附)

若眼睛內側(大眼角)疼痛,可針刺手太陽經的井穴「少澤」。

若眼睛外側(小眼角)疼痛,可針刺少陽經的井穴「關衝」。

若男性陰部劇痛難忍(稱為「卒疝」),或女性陰部疼痛,均可針刺足厥陰經的井穴「大敦」。

2附:素問元氣五行稽考

珞琭子云:天元一氣,定侯伯之遷榮,蓋論元氣也。許員曰:木瘦金方火尖水肥土厚,蓋論五行以元氣為根,富貴壽夭系之。由有尫羸而壽考,亦有壯盛而暴亡。元氣固藏則尫羸而無害;及其散漫,則壯盛而愈危。是以元氣為根本,五行為枝葉。夫元氣者,兌之位也,元始之祖。

先天地生,圓而無隙,寂而不動,感而遂通,虛而生神,乾體成焉。乾為天,天一生水,故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五行形焉。四方之民,均受元氣一也;及其生焉,各類五行,形體殊異。是故西北之民,金水象,金方水肥,人方正肥厚;東南之人,木火象,木瘦火尖,人多瘦長尖小。

北人肥,南人瘦,理宜然也。北人賦性沉厚,體貌肥,上長下短,頭骨大,腰骨小,此本體也。若光明磊落,見機疾速,腰背豐隆者,元氣固藏,富貴壽考,坎中藏真火升真水而為雨露也。南人賦性急暴,體貌尖瘦,下長上短,頭骨偏,腰骨軟,此本體也。若寬大度,機謀詳緩,腦額圓聳,元氣固藏,富貴壽考,離中藏真水降真火而為利氣也。

又有南人似北人,北人似南人,不富則貴。以此推之,要在察元氣,觀五行,分南北,定壽夭,則攻守有方,調養有法,不妄藥人也。亦猶有刑曹總其權,使執法者不私;巡禁者申具禁,使出塗者不擾;朝廷在於上,明賞罰於百官,施利氣於萬民,故君得以尊,無為而治,天下和平,災害不生。君臣和於上,百官和於朝,萬民和於下,庶物和於野,馴而行之於萬年計也。

醫者明方術,製法度,以療民病。養性之藥,防其漸也,猶巡尉也;治病之藥,減其毒,猶守令也;保命之藥,濟其弱,猶曹憲也;延年之藥,防其危,猶朝廷也。良工總其要,明虛實於三部,調和氣於百骸,故心得以寧,神得以清,則四大和平,疾患不生。神氣和於上,五臟和於中,步履和於下,脈絡和於體,馴而行之,不死之道也。

人之生也,自幼而至壯,自壯而老,血氣盛衰,其各不同,不可一概治之。六歲至十六歲者,和氣如春,日漸滋長,內無思想之患,外無愛慕之勞。血氣未成,不勝寒暑,和之違也;膚腠疏薄,易受感冒,和之傷也;父母愛之,食飲過傷。其治之之道,節飲食,適寒暑,宜防微杜漸,行巡尉之法,用養性之藥,以全其真。

二十歲至五十歲者,和氣如夏,精神鼎盛,內有思想之患,外有愛慕之勞。血氣方剛,不畏寒暑,和之違也;勞傷筋骨,冒犯八邪,和之傷也;以酒為漿,醉以入房。其治之之道,辨八邪,分勞佚,行守令之法,宜治病之藥,當減其毒,以全其真。

五十歲至七十歲者,和氣如秋,精耗血衰,血氣凝泣,思慮無窮,形體傷憊,和之違也;百骸疏漏,風邪易乘,和之傷也;風雨晦明,飲食遲進。其治之之道,順神養精,調腑和臟,行憲曹之權,施賑濟之法,守令內恤,巡尉外護,宜保命之藥以全其真。

七十歲至百歲者,和氣如冬,五臟空洞,猶蛻之蟬,精神浮蕩,筋骨沮弛。

白話文

《附:素問元氣五行稽考》:

珞琭子說:“天元一氣,決定人的富貴顯達。”這是論元氣的根本。許員提到:“木形瘦、金形方、火形尖、水形肥、土形厚。”這是以元氣為根基論述五行,人的富貴壽夭皆與之相關。有人體弱卻長壽,也有人強壯卻猝死。元氣深藏體內時,即使瘦弱也無妨;一旦渙散,看似健壯反而更危險。因此元氣是根本,五行如枝葉。元氣居於“兌”位,是生命最初的源頭。

它先於天地存在,圓滿無缺,靜默不動卻能感應萬物,虛無中蘊含靈性,形成乾體。乾為天,天化生水,故五行次序為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四方百姓皆受同一元氣滋養,但稟賦五行各異,形體因而不同:西北之人屬金水,金方水肥,故體態方正豐腴;東南之人屬木火,木瘦火尖,故身形瘦長纖巧。

北方人敦厚,體胖,上身長下身短,頭骨大腰骨細,此為本相。若氣度坦蕩、反應敏捷、腰背挺拔,則是元氣穩固之象,主富貴長壽——因坎(水)中藏真火,蒸騰真水化為雨露。南方人性情急躁,體瘦尖削,下身長上身短,頭骨偏斜腰骨柔軟,此為本相。若心胸寬廣、謀略從容、額腦圓隆,則是元氣內守之兆,亦主富貴長壽——因離(火)中藏真水,降真火而化利氣。若南人似北相或北人似南相,多非富即貴。

故需察元氣、觀五行、分南北以定壽夭,方能調理有方。如同刑曹掌權使執法公正,巡禁嚴明使秩序不亂;朝廷在上,賞罰百官、惠澤萬民,君主無為而治,天下太平。醫者亦然:明醫術、立法度,養性藥防患如巡尉,治病藥解毒如守令,保命藥扶弱如曹憲,延年藥避險如朝廷。良醫統攬全局,辨脈象虛實,調百骸氣血,使心神安寧,則身體康泰。

人之生命,從幼至壯再到老,氣血盛衰各異,不可一概施治:

  • 6至16歲:如春氣和煦,但氣血未充,易感外邪,需節制飲食、適應寒暑,用養性藥防微杜漸。
  • 20至50歲:如夏氣鼎盛,卻因思慮勞倦、酒色耗損,需避邪勞、減藥毒以治病。
  • 50至70歲:如秋氣收斂,精血衰耗,需調養臟腑,內外兼顧,用保命藥維繫根本。
  • 70至百歲:如冬氣凋零,五臟空虛,精神渙散,筋骨衰弛……(後續調理原則與前文相應,此處從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