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完素

《素問病機氣宜保命集》~ 卷上 (1)

回本書目錄

卷上 (1)

1. 原道論第一

經曰。觀天之道。執天之行。盡矣。蓋天一而地二。北辨而南交。入精神之運以行矣。擬之於象。則水火也。畫之於卦。則坎離也。兩者相須。彌滿六合。物物得之。況於人乎。蓋精神生於道者也。是以上古真人。把握萬象。仰觀日月。呼吸元氣。運氣流精。脫骨換形。執天機而行六氣。

分地紀而運五行。食乳飲血。省約儉育。日夜流光。獨立守神。肌肉若一。故能壽敝天地。無有終時。此其道生之要也。夫道者能卻老而全形。身安而無疾。夫水火用法象也。坎離言交變也。萬億之書。故以水為命。以火為性。土為人。人為主性命者也。是以主性命者在乎人。

去性命者亦在乎人。養性命者亦在乎人。何則。修短壽夭。皆自人為。故經曰。精神內守。病安從來。又曰。務快其心。逆於生樂。所以然者。性命在乎人。故人受天地之氣。以化生性命也。是知形者生之舍也。氣者生之元也。神者生之制也。形以氣充。氣耗形病。神依氣位。

氣納神存。修真之士。法於陰陽。和於術數。持滿御神。專氣抱一。以神為車。以氣為馬。神氣相合。可以長生。故曰。精有主。氣有元。呼吸元氣。合於自然。此之謂也。智者明乎此理。吹噓呼吸。吐故納新。熊經鳥伸。導引按蹺。所以調其氣也。平氣定息。握固凝想。神宮內視。

五臟昭徹。所以守其氣也。法則天地。順理陰陽。交媾坎離。濟用水火。所以交其氣也。神水華池。含虛鼓漱。通行榮衛。入於元官。溉五臟也。服氣於朝。閉息於暮。陽不欲迭。陰不欲復。煉陰陽也。以至起居適早晏。出處協時令。忍怒以全陰。抑喜以全陽。泥丸欲多擲。

天鼓欲常鳴。形欲常鑑。津欲常咽。體欲常運。食欲常少。眼者身之鑑也。常居欲頻修。耳者體之牖也。城廓欲頻治,面者神之庭也。神不欲復。發者腦之華也。腦不欲減。體者精之元也。精不欲竭。明者身之寶也。明不欲耗。補瀉六腑。淘煉五精。可以固形。可以全生。此皆修真之要也。

故修真之要者。水火欲其相濟。土金欲其相養。是以全生之術。形氣貴乎安。安則有倫而不亂。精神貴乎保。保則有要而不耗。故保而養之。初不離於形氣精神。及其至也。可以通神明之出。神明之出。皆在於心。獨不觀心為君主之官。得所養。則血脈之氣。王而不衰。生之本無得而搖也。

神之變無得而測也。腎為作強之官。得所養。則骨髓之氣。榮而不枯。蟄封藏之本。無得而傾也。精之處無得而奪也。夫一身之間。心居而守正。腎下而立始。精神之居。此宮不可太勞。亦不可竭。故精太勞則竭。其屬在腎。可以專嗇之也。神太用則勞。其藏在心。靜以養之。

唯精專然後可以內守。故昧者不知於此。欲拂自然之理。謬為求補之術。是以偽勝真。以人助天。其可得乎。

2. 原脈論第二

大道之渾淪。莫知其源。然至道無言。非立言無以明其理。大象無形。非立象無以測其奧。道象之妙。非言不明。嘗試原之。脈者何也。非氣非血。動而不息。榮行脈中。衛行脈外。經曰。脈者血之府也。自素問而下。迄至於今。經所不載。無傳記而莫聞其名焉。然而玄機奧妙。

聖意幽微。雖英俊明哲之士。非輕易可得而悟也。夫脈者果何物乎。脈者有三名。一曰命之本。二曰氣之神。三曰形之道。經所謂天和者是也。至於折一支。瞽二目。亦不為害生。而脈不可須臾失。失則絕命害生矣。經曰。春弦(一曰長)夏洪(一曰鉤)秋毛(一曰澀)冬石(一曰沉)。

此言正脈。同天真造化之元氣也。巡於春夏秋冬木火水金之位。生長收藏。參和相應。故稟二儀而生。不離於氣。故脈有生死之驗。經曰。脈者血之府也。如世之京都州縣。有公府廨署也。國因置者。所以禁小人為非道也。公府不立。則善者無以伸其枉。惡者無以罰其罪。邪正混同。

賢愚雜處。而亂之根也。經曰。五運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既陰陽為神明之府。脈為血之府。而明可見焉。血之無脈。不得循其經絡部分。周流於身。滂湃奔迫。或散或聚。氣之無脈。不能行其筋骨臟腑上下。或暴或蹶。

故經曰。出入廢則神機化滅。升降息則氣立孤危。故氣化則物生。氣變則物易。氣盛則物壯。氣弱則物衰。氣絕則物死。氣正則物和。氣亂則物病。皆隨氣之盛衰而為變化也。脈字者。從肉從永從爪從血。四肢百骸。得此真元之氣。血肉筋骨爪發榮茂。可以倚憑而能生長也。

長久永固之道。故從肉從永者是也。從爪從血者。巡之如水分流而布遍周身。無有不通也。釋名曰。脈。脈幕也。如幔幕之遮覆也。幕絡一體之形。導太一真元之氣也。元氣者。在氣非寒非熱非暖非涼。在脈者非弦非洪非澀非沉。不為氣而浮沉。不為血而流停。乃沖和自然之氣也。

故春溫夏熱秋涼冬寒。所以然者。為元氣動而不息。巡於四方木火水金之位。溫涼寒暑之化。生生相續。新新不停。日月更出。四序迭遷。脈不為息。故人有身形之後。五臟既生。身中元氣即生焉。故春弦夏洪秋毛冬石。此四時之氣也。而脈者乃在其中矣。道經曰。視之不見。

聽之不聞。搏之不得。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此如脈之謂也。又云。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又曰。吾不知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斯立脈之名之本意也。故道者萬物之奧。脈者百骸之靈。奧靈之妙。其道乃同。元氣者無器不有。

無所不至。血因此而行。氣因此而生。故榮行脈中。衛行脈外。瞻之在前。忽焉在後。而不匱者。皆由於脈也。分而言之。曰氣曰血曰脈。統而言之。惟脈運行血氣而已。故經曰。血氣者人之神。不可不謹養也。陰陽別論曰。所謂陽者。胃脘之陽也。此陽者。言脈也。胃者土也。

脈乃天真造化之元氣也。若土無氣。則何以生長收藏。若氣無土。何以養化萬物。是無生滅也。以平人之氣。常稟於胃。正理論曰。谷入於胃。脈道乃行。陰陽交會。胃和脈行。人稟天地之候。故春胃微弦曰平。但弦而無胃曰死。夏胃微鉤曰平。但鉤而無胃曰死。長夏微軟曰平。

但弱而無胃曰死。秋胃微毛曰平。但毛而無胃曰死。冬胃微石曰平。但石而無胃曰死。陰者真臟也。見則為敗。敗則必死。五臟為陰。肝脈至。中外急。如循刀刃責責然。如按琴瑟弦。心脈至。堅而搏。如循薏苡子累累然。肺脈至。大而虛。如以毛羽中人膚。腎脈至。搏而絕。

如指彈石辟辟然。脾脈至。弱而乍數乍疏。夫如此脈者。皆為臟脈獨見而無胃脈。五臟皆至。懸絕而死。故經曰。別於陽者。知病忌時。別於陰者。知生死之期。故人性候躁急懁促。遲緩軟弱。長短大小。皮堅肉厚。各隨其狀而脈應之。常以一息四至為準者。言呼出心與肺。

吸入腎與肝。五至者。胃兼主四旁。在呼吸之間也。數則為熱。遲則為寒。如天之春秋二分。陰陽兩停。晝夜各得五十度。自此添一遭則熱。減一遭則寒。脈之妙道。從此可知矣。或如散葉。或如燃薪。或如丸泥。或如絲縷。或如湧泉。或如土頹。或如偃刀。或如轉索。或如游魚。

假使千變萬化。若失常者。乃真元之氣離絕。五臟六腑。不相管轄。如喪家之狗。元氣散失而命絕矣。經曰。積陽為天。積陰為地。陽化氣。陰成形。此言一氣判而清濁分也。元氣者。天地之本。天和者。血氣之根。華佗云。脈者謂血氣之先也。孔子曰。天不言。而四時行焉。

百物生焉。而脈亦如之。又經曰。自古通天者。生之本。皆通乎天氣也。通天者。謂通元氣天真也。然形體者。假天地之氣而生。故奉生之氣。通計於天。稟受陰陽而為根本。天地合氣。命之曰人。天氣不絕。真靈內屬。動靜變化。悉與天通。易云。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

故天地之體。得易而後生。天地之化。得易而後成。故陽用事。則春生夏長。陰用事。則秋收冬藏。寒往而暑來。暑往則寒來。始而終之。終而復始。天地之化也。而易也默然於其間。而使其四序各因時而成功。至於寒不凌暑。暑不奪寒。無愆陽伏陰之變。而不至於大肅大溫。

故萬物各得其沖氣之和。然後不為過而皆中節也。道經曰。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百姓日用而不知。斯脈之道也。故脈不得獨浮沉。獨大小。獨盛衰。獨陰陽。須可沉中有浮。浮中有沉。大中有小。小中有大。盛中有衰。衰中有盛。陰中有陽。陽中有陰。充塞一身之中。

盈溢百骸之內。無經絡不有。無氣血不至。養筋骨毛髮。堅壯膩澤。非心非腎非肝非脾。五臟之盛。真氣固密。不為邪傷。若憂愁思慮。飢飽勞逸。風雨寒暑。大驚卒恐。真氣耗亂。氣血分離。為病之本。噫。夫萬物之中。五常皆備。審脈之道。而何獨無五常之邪。夫仁固衛一身。

充盈五臟。四肢百骸。皆得榮養。無沖和之氣。獨真臟脈見則死矣。生則不見。死則獨見。好生惡死。此仁之謂也。分布軀體。和調氣血。貴之在頭目耳鼻。賤之在蹠臀陰篡。不得上而有。不得下而無。無所不施。無所不至。此義之謂也。長人脈長。短人脈短。肥人脈沉。瘦人脈浮。

大人脈壯。小人脈弱。若長人短。短人長。肥人浮。瘦人沉。大人弱。小人壯。夫如此者。皆不中理而為病。此禮之謂也。見在寸則上病。見在關則中病。見在尺則下病。五臟有疾。各有部分而脈出見。不為潛藏伏匿。一一得察有餘不足。而愈其病。此智之謂也。春弦夏洪。

秋毛冬石。太陽之至大而長。太陰之至其脈沉。少陰之至其脈鉤。陽明之至短而澀。少陽之至大而浮。厥陰之至其脈弦。四序不失其期。六氣為常准者。此信之謂也。非探頤索隱。鉤深致遠。學貫天人。旁通物理者。未能達於此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