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類經圖翼》~ 類經附翼卷二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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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經附翼卷二 (6)

1. 古今衡數不同

鄭世子曰:按淮南子謂十二粟而當一分,十二分而當一銖,則一銖者,一百四十四粟也。漢志謂一千二百黍為十二銖,則一銖乃一百黍也。後漢志注又謂十粟重一圭,十圭重一銖,則一銖者亦惟百粟耳,更減淮南之數而不相合也。且漢制律度量衡,悉紛亂無紀。臣家有漢錢數十枚,凡若干種,每種雖度數分寸彷彿,而厚薄輕重不勻。

以漢食貨志校之,彼志云:貨泉重五銖,貨布重二十五銖,大泉重十二銖,大布重二十四銖。臣以今時等子,將錢每種或十枚或五枚,總秤之以均其輕重,而用算法求之,合其一兩之數,則大泉合今三錢三分,貨泉合今三錢五分,貨布合今三錢七分,大布合今三錢八分,此皆漢時一兩之數,而率皆乖異,與宋呂大臨考古圖之說相同。大率漢之一兩,惟有今之三錢半強,是漢三兩為今之一兩強。

其數與秬黍之法不同者,蓋因劉歆誤以秠黍為秬,故律、度、量、衡,四器皆失之小,其餘器皿,率多舛謬矣。又史言晉之秤兩,不與古同;梁陳依古秤;齊以古秤一斤八兩為一斤;後周玉秤四兩,當古秤四兩半;隋以古秤三斤為一斤;唐量衡與古校,皆三之一。然史文缺略,今不能的悉其數。

唐孫真人千金方曰:古秤惟有銖兩而無分名,今則以十(十當作百,傳寫之誤。)黍為一銖,六銖為一分,四分為一兩,(合今之六錢也。)十六兩為一斤,此則神農之秤也。吳人以二兩為一兩,隋人以三兩為一兩,今依四分為一兩秤為定。(此唐秤十斤,正合今之六斤。)此說足以破其惑。

而肘後方鹿鳴山序云:古方藥品分兩,灸穴分寸,與今不類,為古今人體大小或異,血脈亦有差焉。此說非也,宋林億等千金方凡例曰無稽之言莫此為甚者是也。又如千金方所載藥升之制,上徑一寸,下徑六分,深八分。此升甚小,不知何代之量有如此者?又云半夏一升,秤重五兩。

校之不同。即所云諸藥權量,大率類此,姑存其說,以見度量權衡長短大小輕重之不同耳。隋唐宋元之度量,校之累黍則失於長大;漢魏南北朝之度量,校之累黍則失於短小。宋儒論樂律者,率舍高而取下,論度量者,又舍大而取小,夫豈知適中之道哉?今選羊頭山秬黍中者一千二百粒,實於黃鐘之龠無欠無餘,以天平秤之,整有三錢,乃古半兩也。兩龠之黍,當天平六錢,為古一兩。

然則古秤一斤,當天平九兩六錢,今之平秤一斤,是古一斤十兩,蓋三分兩之二也。今大明鈔尺七尺五寸,適合黍尺一丈;鐵斛三升二合,適合黍量一斗;平秤九斤,適合黍權一秤。(十五斤曰一秤。)雖不同而實同,雖不用而實用,妙理存乎其間,而人未之知也。臣若不累黍親驗,亦不信有如此之妙。

後世為鐘律之學者,不可以其常用而忽之也。

白話文:

古今衡數不同

鄭國太子說:根據《淮南子》記載,十二粒粟米等於一分,十二分等於一銖,那麼一銖就是一百四十四粒粟米。而《漢書》記載,一千二百粒黍米等於十二銖,那麼一銖就是一百粒黍米。《後漢書》的注釋又說,十粒粟米重一圭,十圭重一銖,那麼一銖也只有一百粒粟米,比《淮南子》的數量更少,彼此並不相符。況且漢代的律令、度量衡制度,都非常混亂,沒有規律可循。我家裡有幾十枚漢代錢幣,種類繁多,雖然每種錢幣的尺寸大小大致相同,但厚度、輕重卻並不一致。

根據《漢書食貨志》記載:貨泉重五銖,貨布重二十五銖,大泉重十二銖,大布重二十四銖。我用現代的秤,將每種錢幣取十枚或五枚,總共稱重,以平均其輕重,再用算法推算,得出它們的一兩重量。結果大泉合現代的三錢三分,貨泉合現代的三錢五分,貨布合現代的三錢七分,大布合現代的三錢八分。這些都是漢代的一兩重量,但比例都各有不同,與宋代呂大臨《考古圖》的說法一致。總的來說,漢代的一兩,大約相當於現在的三錢半多一點,也就是說漢代的三兩相當於現在的一兩多一點。

它與秬黍的算法不同的原因,是因為劉歆錯誤地將秠黍當作秬黍,所以律、度、量、衡四種器物都偏小,其餘器皿,大多數也都有錯誤。史書上也記載,晉代的秤與古代不同;梁陳沿用古代的秤;齊國以古代秤的一斤八兩為一斤;後周的玉秤四兩,相當於古代秤的四兩半;隋代以古代秤的三斤為一斤;唐代的量衡與古代相比,都是古代的三分之一。然而史書記載簡略,現在無法完全確定其數量。

唐代孫思邈的《千金方》說:古代的秤只有銖、兩而沒有分的名稱,現在則是以一百粒黍米為一銖,六銖為一分,四分為一兩(相當於現在的六錢),十六兩為一斤,這是神農氏的秤。吳地的人以二兩為一兩,隋代的人以三兩為一兩,現在則以四分為一兩的秤為標準。(此唐秤十斤,正合今之六斤。)這個說法足以消除疑惑。

而《肘後方》的鹿鳴山序說:古代的藥品分量、灸穴的尺寸,與現在不一樣,是因為古今人體大小不同,經脈也各有差異。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宋代林億等人在《千金要方》凡例中說,沒有比這更荒謬的說法了。又如《千金方》記載的藥升的規格,上徑一寸,下徑六分,深八分。這個升非常小,不知道哪個朝代的量器有這麼小?又說半夏一升,重五兩。

這些記載彼此不同。也就是說,書中記載的各種藥物的重量和容量,大多數都像這樣,姑且保留這些說法,以說明度量衡長短大小輕重不同的情況。隋唐宋元時期的度量,與累黍法相比,都偏大;漢魏南北朝時期的度量,與累黍法相比,都偏小。宋代儒生論述樂律,總是捨棄高的而取低的;論述度量衡,又捨棄大的而取小的,難道他們不知道適中的道理嗎?現在我選取羊頭山產的秬黍中等的,一千二百粒,裝滿黃鐘之龠,不多不少,用天平稱量,剛好是三錢,就是古代的半兩。兩龠的黍米,在天平上是六錢,就是古代的一兩。

那麼古代的一斤,相當於天平的九兩六錢;現在的天平一斤,是古代的一斤十兩,是古代一斤的三分之二。現在的大明鈔尺七尺五寸,相當於黍尺的一丈;鐵斛三升二合,相當於黍量的ー斗;平秤九斤,相當於黍權的一秤。(十五斤曰一秤。)雖然不同,但實際上是相同的;雖然不用,但實際上是使用的,妙理存在其中,而人們卻不知道。如果我不親自用累黍法驗證,我也不相信會有這樣的妙處。

後世研究鐘律的學者,不可以因為它常用而忽視它。

2. 五權所起

(五者,權之餘也。)

權起於黍。(黑色圓黍一粒之重起。)

十黍為累。(以今等子校之,重二釐半。)

十累為銖。(百黍也,重二分半。)

六銖為錙。(六百黍也,重一錢五分,出說文。)

四錙為兩。(黃鐘兩龠,二千四百黍也。)

白話文:

五權所起

權的重量單位起源如下:

最基本的單位「權」的重量,相當於一粒黑色圓黍的重量。

十粒黍的重量稱為「累」。 以現代的黍粒重量推算,約重二點五釐。

十累的重量稱為「銖」。也就是一百粒黍的重量,約重二點五分。

六銖的重量稱為「錙」。也就是六百粒黍的重量,約重一點五錢(此說法出自《說文解字》)。

四錙的重量稱為「兩」。相當於二千四百粒黍的重量。

3. 五權正數

(五者,權之正也。)

十六兩為斤。(古量一升六合黍之重,為今秤九兩六錢。)

十斤為衡。(古量一斗六升黍之重,為今秤六斤。)

三衡為均。(古量四斗八升黍之重,為今秤十八斤。)

四均為石。(古量一石九斗二升黍之重,為今秤七十二斤。)

四石為鼓。(古量七石六斗八升黍之重,為今秤二百八十八斤。)

白話文:

五權正數

十六兩等於一斤。(古代一升六合黍米的重量,相當於現在秤的九兩六錢。)

十斤等於一衡。(古代一斗六升黍米的重量,相當於現在秤的六斤。)

三衡等於一均。(古代四斗八升黍米的重量,相當於現在秤的十八斤。)

四均等於一石。(古代一石九斗二升黍米的重量,相當於現在秤的七十二斤。)

四石等於一鼓。(古代七石六斗八升黍米的重量,相當於現在秤的二百八十八斤。)

4. 擬古天平法馬數

(十得今之六。)

一銖,一百黍之重。今之二分半。二銖、三銖以上,以遞而增。

十銖,一千黍之重。今之二錢五分。

十二銖,即黃鐘一龠,一千二百黍之重。古之半兩,今之三錢。

一兩,兩龠黍之重。今之六錢也。

八兩,十六龠黍之重。即古半斤,今之四兩八錢也。

一斤,三十二龠黍之重。今之九兩六錢也。

白話文:

擬古天平法馬數

古代一銖等於一百粒黍的重量,約等於現在的二分半。二銖、三銖以此類推,逐漸增加。

十銖等於一千粒黍的重量,約等於現在的二錢五分。

十二銖,也就是古代樂器黃鐘的一龠(音ㄩㄝˋ,古代容量單位),等於一千二百粒黍的重量,古代稱半兩,約等於現在的三錢。

一兩等於兩龠黍的重量,約等於現在的六錢。

八兩等於十六龠黍的重量,古代稱半斤,約等於現在的四兩八錢。

一斤等於三十二龠黍的重量,約等於現在的九兩六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