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圖翼》~ 類經附翼卷二 (5)
類經附翼卷二 (5)
1. 步法三種
夏尺六尺為步。(比營造尺五尺短二寸。)
商尺五尺為步。(即今營造尺。)
周尺八尺為步。(比營造尺五尺長一寸二分。)
白話文:
步法三種
夏朝的步長是一丈六尺。(比現在建築用的尺短二寸。)
商朝的步長是五尺。(也就是現在建築用的尺長。)
周朝的步長是八尺。(比現在建築用的尺長一寸二分。)
2. 今制三種尺
鈔尺即裁衣尺。(三尺是夏四尺,用四因三歸。)
銅尺即量地尺。(比裁衣尺短四分。)
曲尺即營造尺。(比裁衣尺短六分,即商湯尺。)
白話文:
現在有三種尺:
裁衣尺,也就是我們平常說的布尺。(夏朝的三尺相當於現在的四尺,所以要將四尺換算成三尺。)
量地尺,是用銅做的尺。(比裁衣尺短四分之一。)
營造尺,也就是用於建築的曲尺。(比裁衣尺短六分之一,也就是商朝的尺。)
3. 古制三種尺
商尺法天。(五尺為步,象天中數。)
夏尺法地。(六尺為步,象地中數。)
周尺法人。(八尺為步,以象綱常。)
白話文:
商朝的度量衡以「天」為基準。(五尺為一步,比擬天之數。)
夏朝的度量衡以「地」為基準。(六尺為一步,比擬地之數。)
周朝的度量衡以「人」為基準。(八尺為一步,用以比擬綱常倫理。)
4. 黍法三種尺
(此下三尺,於營造尺減去二寸,是為真黃鐘。)
縱黍尺。(九黍為寸,計八十一分。軒轅氏尺,宋尺宗之。)
橫黍尺。(十黍為寸,計一百分。夏后氏尺,唐尺宗之。)
斜黍尺。(十黍為寸,九寸為尺。周景王尺,漢尺宗之。)
白話文:
黍法有三種度量衡:
第一種縱黍尺,以九粒黍子為一寸,八十一粒黍子為一尺,這是軒轅氏的尺,宋代的尺是沿用此法的。
第二種橫黍尺,以十粒黍子為一寸,一百粒黍子為一尺,這是夏后氏的尺,唐代的尺是沿用此法的。
第三種斜黍尺,以十粒黍子為一寸,九寸為一尺,這是周景王時期的尺,漢代的尺是沿用此法的。 (文中「此下三尺,於營造尺減去二寸,是為真黃鐘。」這句話與後面的黍尺定義似乎不相關,可能是上下文缺失或有誤。)
5. 黃鐘生量
嘉量起於黃鐘律龠。前漢志曰:量本起於黃鐘之龠。龠者,黃鐘律之實也。(律龠,樂器也,尺寸之數與黃鐘同,容黍一千二百粒,是為半合。嘉量,量器也,其形圓,以銅為之,下有圓足曰臋,上有兩耳,量腹內徑一尺四寸一分四釐微強,高深一尺,臋內徑一尺,高深一寸,耳內徑二寸五分,高深四寸,俱厚一分,造用夏尺。量腹容二十豆,是為一鬴;臋容四升,是為一豆;耳容一十龠,是為一升。
二圖具律呂全書。)嘉量為器,端直以應繩者,表裡上下,皆端直也;平正以應准者,內外中邊,皆平正也。後世好古之士,欲為此器者,八法之義,不可不知。八法者,律度量衡規矩繩准也。此器體圓應規,函方應矩,端直應繩,平正應准,容受應量,輕重應衡,聲音應律,八法具焉,是為嘉量矣。
白話文:
黃鐘生量
古代的標準量器「嘉量」的製作,其起源是根據黃鐘律的樂器「龠」的容量來確定的。《漢書》記載:量器的製作最初就來自黃鐘律的「龠」。「龠」是黃鐘律器,它的大小尺寸與黃鐘律器相同,容量為一千二百粒黍子,相當於半合。
「嘉量」是一種圓形的量器,用銅製成,底部有圓形的底座稱為「臋」,上面有兩個提耳。量器的腹部內徑為一尺四寸一分四釐微強,高深一尺;底座「臋」的內徑一尺,高深一寸;提耳的內徑二寸五分,高深四寸,厚度都為一分,製作時使用夏朝的尺度。量器腹部可容納二十豆,合為一鬴;底座「臋」可容納四升,合為一豆;提耳可容納十龠,合為一升。(相關圖表詳見律呂全書)
嘉量作為一種量器,其「端直」符合繩子的直線標準,指的是內外上下都筆直;其「平正」符合準繩的平整標準,指的是內外中邊都平整。後世想仿製這種量器的人,必須了解製作嘉量的八種準則:律、度、量、衡、規、矩、繩、準。嘉量器體圓形符合圓規,方形符合矩尺,端直符合繩線,平正符合準繩,容積符合量器標準,輕重符合衡器標準,聲音符合律器標準,八種準則都具備了,這就是嘉量的標準。
6. 五量所起
六十黍為圭。(舊云六十四黍,四字衍文,今刪之。)
四圭為撮。(三指撮之曰撮,五撮為一龠,一千二百黍也。)
十撮為合。(黃鐘律龠,容千二百黍,二龠為合也。)
十合為升。
十升為鬥。
(孫子算法,以六粟為圭,十圭為抄,十抄為撮,十撮為勺,十勺為合。此流俗之鄙談,非先王之法制,儒者所不道也。)
白話文:
五量所起
六十粒黍米為一圭。(舊說為六十四粒,多算的四字,今已刪除。)
四圭為一撮。(以三指撮取黍米,稱為一撮,五撮為一龠,共一千二百粒黍米。)
十撮為一合。(黃鐘律的龠,容納一千二百粒黍米,兩個龠為一合。)
十合為一升。
十升為一鬥。
(孫子算經中記載,以六粒黍米為一圭,十圭為一抄,十抄為一撮,十撮為一勺,十勺為一合。這是民間粗淺的說法,不是古代帝王的法制,儒者也不會這樣說。)
7. 五量正數
(即黃帝所設也。周公嘉量、太公舊量並同。)
四豆為區。(四升曰豆。區為一斗六升,三百二十龠。區或作鏂。)
五區為釜。(八斗也。為一千六百龠。釜或作鬴,即所謂斛也。)
倍釜為庾。(十六斗也。庾或作斞,又作逾,又作籔。)
五庾為鍾。(八十斗也。)
倍鍾為秉。(一百六十斗也。)
白話文:
五量正數
這是黃帝制定的度量衡制度,周公和太公的度量衡制度也與此相同。
四豆為一區(一豆等於四升,一區等於一斗六升,合三百二十龠)。區有時也寫作「鏂」。
五區為一釜(一釜等於八斗,合一千六百龠)。釜有時也寫作「鬴」,也就是斛。
一釜的兩倍為一庾(一庾等於十六斗)。庾有時也寫作「斞」、「逾」或「籔」。
五庾為一鍾(一鍾等於八十斗)。
一鍾的兩倍為一秉(一秉等於一百六十斗)。
8. 陳氏三量
(此非周制,而與漢制頗同。)
五豆為區。(二斗也,比舊區多四升。)
五區為釜。(十斗也,比舊釜多二斗。)
十釜為鍾。(百斗也,比舊鐘多二十斗。)
白話文:
陳氏三量:
五斗為一區(這個區比舊制多出四升)。
五區為一釜(這個釜比舊制多出二斗)。
十釜為一鍾(這個鍾比舊制多出二十斗)。
9. 我朝斛法
成化十五年奏准鑄成斛法,依寶源局量地尺,斛口外方一尺,內方九寸,斛底外方一尺六寸,內方一尺五寸,深一尺,厚三分,平秤一百斤。依古黍度尺,斛口外方一尺二寸八分,內方一尺一寸五分有奇,底外方二尺零五分,內方一尺九寸二分,深一尺二寸八分,厚四分。(鄭世子曰:按古人未嘗以五斗為斛,五斗為斛,蓋自唐宋始也。
算法依寶源局尺量,置斛口內方九寸自乘,得八十一寸,置底一尺五寸自乘,得二百二十五寸,又以口底相乘,得一百三十五寸,三宗相併得四百四十一寸,三歸得一百四十七寸,以深一尺乘之,得一千四百七十寸,是為鐵斛五斗實積,倍之得二千九百四十寸,是兩鐵斛即十斗實積。然則今之斛法,非二千五百也。
民間俗傳算術,多以二千五百為斛法者,疑術士之杜撰也。)
白話文:
成化十五年批准鑄造的斛的規格如下:
根據寶源局的量地尺,斛口外寬一尺,內寬九寸;斛底外寬一尺六寸,內寬一尺五寸;斛深一尺,厚三分;滿斛重一百斤。
根據古代黍子所定的尺,斛口外寬一尺二寸八分,內寬一尺一寸五分左右;斛底外寬二尺零五分,內寬一尺九寸二分;斛深一尺二寸八分,厚四分。
(鄭世子說:古代並非一直以五斗為一斛,五斗等於一斛的說法,大概從唐宋時期才開始。)
根據寶源局的尺計算,先取斛口內寬九寸平方,得八十一寸;再取斛底內寬一尺五寸平方,得二百二十五寸;然後將斛口和斛底面積相乘,得一百三十五寸;三者加總共四百四十一寸,再除以三得一百四十七寸,再乘以斛深一尺,得一千四百七十寸,這是鐵斛五斗的實際容積;將其翻倍,得二千九百四十寸,這相當於兩個鐵斛,也就是十斗的實際容積。所以,現在的斛的實際容積,並非二千五百寸。
民間流傳的計算方法,多以二千五百寸為一斛,這可能是術士杜撰的。
10. 黃鐘生衡
衡曰平衡,謂欲得其平也。此器有小有大,總名曰衡,小者曰等,大者曰秤,古文作稱。(稱去聲。)
虞書曰律度量衡,言衡不言權;論語曰謹權量,言權不言衡。蓋權衡合德而相須為用,舉其一則可以互見矣。吳韋氏曰:衡有斤兩之數,生於黃鐘。黃鐘之管,容秬黍千二百粒,是為一龠,二龠為合,合重一兩,故律度量衡,於是乎生,而三代之制,權衡之起,信乎出於律矣。
夫一龠所容千二百黍之重,是為半合,即古之半兩也;兩龠所容,三千四百黍之重,是為一合,即古之一兩也。然則一升之重為十兩,一斗之重為百兩,一斛之重為千兩矣。故一斤之重為一升六合,一均之重乃四斗八升,一石之重乃一斛九斗二升也。權量相合,未有得其量而不得其權者。
今考羊頭山秬黍,以時制等子秤之,其中者百粒得二分五釐整,積至兩龠二千四百粒,秤重六錢。可見今之六錢為古一兩,今之六斤為古十斤,其餘可以類推,大率古之於今,乃五分之三耳,先儒以為三分之一非也。置今求古則用六歸,以古求今則用六因。求度量亦如之,但率法不同耳。
度以八為率,今之八寸,即古之一尺;量以三為率,今之三斗,即古一斛;權以六為率,今之六錢,即古一兩也。凡度量衡,以今求古,皆置今為實而用歸,以古求今,皆置古為實而用因,則得之矣。
白話文:
黃鐘生衡
衡的意思是平衡,指的是想要達到平衡的狀態。衡器有大有小,總稱之為衡,小的稱為等,大的稱為秤,古文寫作「稱」(讀去聲)。
《尚書》說:「律、度、量、衡」,只提到衡,沒有提到權;《論語》說:「謹權量」,只提到權,沒有提到衡。這是因為權和衡的道理相通,互相依存,提到其中一個就能知道另一個。吳氏韋氏說:衡器的斤兩數值,起源於黃鐘。黃鐘的音律管,可以容納一千二百粒秬黍,這是一龠;兩龠為一合,一合重一兩,所以律、度、量、衡由此產生,三代的權衡制度,的確是起源於音律。
一龠容納一千二百粒秬黍的重量,是半合,也就是古代的半兩;兩龠容納兩千四百粒秬黍的重量,是一合,也就是古代的一兩。那麼,一升的重量是十兩,一斗的重量是百兩,一斛的重量是千兩。所以一斤的重量是一升六合,一均的重量是四斗八升,一石的重量是一斛九斗二升。權和量是互相配合的,沒有得到重量卻得不到容量的情況。
現在考證羊頭山的秬黍,用現代的等子和秤來測量,其中一百粒的重量正好是二分五釐,兩龠共兩千四百粒,秤重六錢。由此可見,現在的六錢相當於古代的一兩,現在的六斤相當於古代的十斤,其他的可以以此類推,總體來說,古代的度量衡與現代相比,大約是三分之五的比例,以前學者認為是三分之一,是不對的。如果要由現代推算古代,就用六除;如果要由古代推算現代,就用六乘。推算度量也是一樣的,只是比例不同而已。
長度的比例以八為準,現在的八寸等於古代的一尺;容量的比例以三為準,現在的三斗等於古代的一斛;重量的比例以六為準,現在的六錢等於古代的一兩。總之,度量衡的換算,如果由現代推算古代,就將現代的數值設為實數然後用除法;如果由古代推算現代,就將古代的數值設為實數然後用乘法,這樣就能得到結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