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圖翼》~ 卷四 (3)
卷四 (3)
1. 標本中氣從化解
(詳標本類第一章。)
至真要大論曰:少陽太陰從本,少陰太陽從本從標,陽明厥陰不從標本,從乎中也。啟玄子注曰:少陽之本火,太陰之本濕,本末同,故從本也。少陰之本熱,其標陰,太陽之本寒,其標陽,本末異,故從本從標。陽明之中太陰,厥陰之中少陽,本末與中不同,故不從標本從手中也。
從本從標從中,皆以其為化生之用也。此注殊欠明顯,即汪石山圖注,亦隱晦難解。愚按少陽太陰從本者,以少陽本火而標陽,太陰本濕而標陰,標本同氣,故當從本。然少陽太陰亦有中氣而不言從中者,以少陽之中,厥陰木也,木火同氣,木從火化矣,故不從中也;太陰之中,陽明金也,土金相生,燥從濕化矣,故不從中也。
少陰太陽從本從標者,以少陰本熱而標陰,太陽本寒而標陽,標本異氣,故或從本,或從標,而治之有先後也。然少陰太陽亦有中氣,以少陰之中,太陽水也,太陽之中,少陰火也,同於本則異於標,同於標則異於本,故皆不從中氣也。至若陽明厥陰不從標本從乎中者,以陽明之中,太陰濕土也,亦以燥從濕化矣;厥陰之中,少陽火也,亦以木從火化矣。故陽明厥陰不從標本,而從中氣也。
要之五行之氣,以木遇火,則從火化,以金遇土,則從濕化,總不離於水流濕,火就燥,同氣相求之義耳。故本篇曰從本者化生於本,從標本者有標本之化,從中者以中氣為化也。必詳明標本化生之所自,則知所以調治之矣。
故張子和標本運氣歌曰:少陽從本為相火,太陰從本濕土坐,厥陰從中火是家,陽明從中濕是我,太陽少陰標本從,陰陽二氣相包裹,風從火斷汗之宜,燥與濕兼下之可,萬病能將火濕分,徹開軒岐無縫鎖。又其十二經水火分治歌,其義大同,皆本諸此,詳載儒門事親第十四卷中。
愚按六經從本從標從中者,蓋以同類相從,歸六氣於水火,總萬病於陰陽,二者而已。此誠造化自然之道,然而經旨深邃,未易推測,自啟玄子以來,注皆未得。及戴人張子和始發明火濕二字之義,甚得其要,意謂標本相從之理,止於是矣。繼自劉宗厚而下,莫不宗之。愚亦深以為然,獨惜其治法之有未盡善者,謂風從火斷汗之宜,燥與濕兼下之可也。
此概指六氣從化,皆為有餘,而欲以汗下二法盡之。若然,則諸病之化,豈盡屬有餘而必無不及者耶?殊失聖經本意矣。在內經之言,蓋特舉陰陽所化之理,本非謂其有餘;而子和之意,則但見其有餘之為病,而不知其不及之難化也。夫六經之氣,時有盛衰,氣有餘則化生太過,氣不及則化生不前。
從其化者化之常,得其常則化生不息;逆其化者化之變,值其變則強弱為災。如木從火化也,火盛則木從其化,此化之太過也;陽衰則木失其化,此化之不前也。燥從濕化也,濕盛則燥從其化,此化之太過也;土衰則金失其化,亦化之不前也。五行之氣,正對俱然,此本標化生之理所必然者。
白話文:
標本中氣從化解
《內經》中提到,少陽與太陰的病理變化遵循其本身的特性(從本);少陰與太陽則既遵循其本身特性,也遵循其表現出來的症狀(從本從標);陽明與厥陰則不遵循標本,而是遵循其內在的氣機變化(從中)。
少陽的本質是火,太陰的本質是濕,它們的本質和表現一致,所以治療時應從其本質入手。少陰的本質是熱,但表現為陰;太陽的本質是寒,但表現為陽,它們的本質和表現不一致,所以治療時既要考慮其本質,也要考慮其表現。陽明內含太陰之氣,厥陰內含少陽之氣,它們的本質、表現和內在氣機都不同,所以治療時不應從標本入手,而應從其內在氣機入手。
所謂「從本」、「從標」、「從中」,都是指氣機運行的規律。以往的注釋對此理解不夠透徹,甚至含糊不清。我認為,少陽和太陰「從本」是因為它們的本質(火和濕)與表現一致;但它們也具有內在氣機(少陽為厥陰之木,太陰為陽明之金),由於木火同氣、土金相生,所以不需要從中氣入手。
少陰和太陽「從本從標」是因為它們的本質(熱和寒)與表現相反,治療時需要考慮其本質和表現的先后順序。它們也具有內在氣機(少陰為太陽水,太陽為少陰火),但由於它們與本質和表現的關係複雜,所以也不需要從中氣入手。
陽明和厥陰「從中」是因為它們內在氣機(陽明為太陰濕土,厥陰為少陽之火)決定了它們的病理變化,而不需要從標本入手。
總之,五行之氣的變化遵循木生火、金生土的規律,最終都離不開水濕和火燥的關係。 「從本」指治療著重於其本質,「從標本」指治療考慮其本質與表現,「從中」指治療著重於其內在氣機。 只有清楚地理解標本和內在氣機的關係,才能正確地進行治療。
張子和的《標本運氣歌》和《十二經水火分治歌》都闡述了這種理論,但其治療方法(汗法和下法)過於側重於有餘之症,忽略了不足之症的治療,與《內經》的原意有所出入。
實際上,六經的氣機盛衰變化不定,有餘則氣機運作過度,不足則氣機運作遲滯。 遵循氣機運作規律,才能使氣機生生不息;違背氣機運作規律,則會造成疾病。例如,木從火化,火盛則木被過度消耗;火衰則木無法得到滋養。燥從濕化,濕盛則燥被過度消耗;土衰則金無法得到滋養。五行之氣的變化都遵循這個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