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類經圖翼》~ 卷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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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2)

1. 十二原解

臟腑經絡之標本,臟腑為本居里,十二經為標居表,表裡相絡者為中氣居中。所謂相絡者,乃表裡互相維絡,如足太陽膀胱經絡於腎,足少陰腎經亦絡於膀胱也。余仿此。

白話文:

臟腑和經絡有其根本與外在的區別,臟腑是根本,居於身體內部;十二經脈是外在的,位於身體表面。表裡相互聯繫的則是中氣,居於中間。所謂相互聯繫,是指表裡之間互相維繫連結,例如足太陽膀胱經絡於腎臟,而足少陰腎經也絡於膀胱,其餘的經脈與臟腑的關係,也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