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圖翼》~ 卷三 (2)
卷三 (2)
1. 周身骨部名目
)魚際(在手腕之前,其肥肉隆起處形如魚者統謂之魚。寸之前,魚之後,曰魚際穴。)大指次指(謂大指之次指,即食指也。足亦同。)小指次指(謂小指之次指,即無名指也。足同。)髀(比、婢二音,股也。一曰股骨。)髀關(伏兔上交絞處曰髀關。)髀厭(捷骨之下為髀厭,即髀樞中也。
)髀樞(捷骨之下,髀之上,曰髀樞,當環跳穴。)股(大腿也。)伏兔(髀前膝上起肉處曰伏兔。)臏(頻、牝二音,膝蓋骨也。)膕(音國,膝後曲處曰膕。)輔骨(膝下內外側大骨也。)成骨(膝外廉之骨獨起者。)腨(音篆,一名腓腸,下腿肚也。)腓腸(腓,音肥,足肚也。
)胻骨(胻音杭,又形敬切,足脛骨也。)骭(音干,足脛骨也。)脛(形景、形敬二切,足脛骨也。)絕骨(外踝上尖骨曰絕骨。)䐃(劬允切,筋肉結聚之處也。直音云:腸中脂。王氏曰:肘膝後肉如塊者。)踝骨(踝,胡寡切。足跗後兩旁圓骨,內曰內踝,外曰外踝,俗名孤拐骨。
手腕兩旁圓骨,亦名踝骨。)跗(附、敷二音,足面也。內筋內踝上大筋,在太陰後,上踝二寸所。)足岐骨(大指本節後曰岐骨。)跟骨(跟音根,足根也。)覈骨(覈,亥陌切,又胡骨、亥不二切。一作核骨,足大指本節後,內側圓骨也。)踵(足跟也。)踹(音煅,足跟也。
本經與腨通用。)臚(閭、盧二音,皮也。一曰:腹前曰臚。)三毛(足大指爪甲後為三毛,毛後橫紋為藂毛。)
白話文:
魚際:在手腕之前,肥肉隆起像魚的部位都稱為魚。在寸脈之前、魚的後面,稱為魚際穴。
大指次指:指的是大拇指的下一根手指,也就是食指。腳的說法也一樣。
小指次指:指的是小指的下一根手指,也就是無名指。腳的說法也一樣。
髀:讀音同「比」或「婢」,指的是大腿骨。也有說是股骨。
髀關:在伏兔穴向上與大腿交接的地方稱為髀關。
髀厭:在捷骨(髖骨)下方稱為髀厭,也就是髖關節中間。
髀樞:在捷骨下方、大腿上方,稱為髀樞,位置相當於環跳穴。
股:指的是大腿。
伏兔:大腿前面、膝蓋上方隆起的肌肉部位稱為伏兔。
臏:讀音同「頻」或「牝」,指的是膝蓋骨。
膕:讀音同「國」,指的是膝蓋後方彎曲的地方。
輔骨:膝蓋下方內外兩側的大骨頭。
成骨:膝蓋外側邊緣單獨突起的骨頭。
腨:讀音同「篆」,又名腓腸,也就是小腿肚。
腓腸:腓,讀音同「肥」,指的是腳肚子。
胻骨:胻,讀音同「杭」,或形敬切,指的是小腿脛骨。
骭:讀音同「干」,指的是小腿脛骨。
脛:讀音同「形景」或「形敬」,指的是小腿脛骨。
絕骨:外踝上方尖尖的骨頭稱為絕骨。
䐃:讀音同「劬允切」,指的是肌肉結聚的地方。也有說是腸中的脂肪。王氏說:肘部或膝部後面像肉塊一樣的地方。
踝骨:踝,讀音同「胡寡切」。腳背後兩旁的圓骨,內側的稱為內踝,外側的稱為外踝,俗稱「孤拐骨」。手腕兩旁的圓骨,也稱為踝骨。
跗:讀音同「附」或「敷」,指的是腳面。內筋,內踝上方的大筋,在太陰經的後面,離內踝約二寸的地方。
足岐骨:大拇指第一節骨頭後方稱為岐骨。
跟骨:跟,讀音同「根」,指的是腳後跟。
覈骨:覈,讀音同「亥陌切」,或「胡骨」、「亥不二切」。一作核骨,指的是腳大拇指第一節骨頭後方,內側的圓骨。
踵:指的是腳後跟。
踹:讀音同「鍛」,指的是腳後跟。在本經中與「腨」通用。
臚:讀音同「閭」或「盧」,指的是皮膚。也有說是腹部前方稱為臚。
三毛:腳大拇指指甲後方稱為三毛,毛後面的橫紋稱為藂毛。
2. 骨度
(下文皆骨度篇古數,然骨之大者則太過,小者則不及,此亦言其則耳。)
〔頭部〕
頭之大骨,圍二尺六寸。
發所覆者,顱至項一尺二寸。(顱,額顱。覆者,言前髮際至後項髮際也。)
發以下至頤長一尺。(頷中為頤,頷,腮也。)
角以下至柱骨長一尺。(耳上側旁曰角。肩胛上際頸根曰柱骨。)
兩顴相去七寸。
耳前當耳門者,廣一尺三寸。
耳後當完骨者,廣九寸。(完骨,耳後髮際高骨也。)
項發以下至背骨,長三寸半。(自後髮際以至大椎,項骨三節處也)。
頭部折法,以前髮際至後髮際,折為一尺二寸。如髮際不明,則取眉心直上後至大杼骨,折作一尺八寸。此為直寸。橫寸法,以眼內角至外角比為一寸。頭部橫直寸法並依此。
督脈神庭至太陽曲差,曲差至少陽本神,本神至陽明頭維,各開一寸半。自神庭至頭維,共開四寸半。
〔胸腹部〕
結喉以下至缺盆中,長四寸。(此以巨骨上陷中而言,即天突穴處。)
缺盆以下至𩩲𩨗之中,長九寸。
𩩲𩨗中下至天樞長八寸。(天樞,足陽明穴名,在臍旁。此指平臍而言。)
天樞以下至橫骨長六寸半,橫骨橫長六寸半。(毛際下骨曰橫骨。按此古數,以今用上下穴法參較,多有未合,宜從後胸腹折法為當。)
胸圍四尺五寸。
腰圍四尺二寸。
兩乳之間廣九寸半。(當折八寸為當。)
兩髀之間廣六寸半。(此當兩股之中,橫骨兩頭之處,俗名髀縫。)
胸腹折法,直寸以中行為主,自缺盆中天突穴起,至岐骨際上中庭穴止,折作八寸四分。自𩩲骬上岐骨際,下至臍心,折作八寸。臍心下至毛際曲骨穴,折作五寸。橫寸以兩乳相去,折作八寸。胸腹橫直寸法並依此。
〔背部〕
膂骨以下至尾骶二十一節,長三尺。(膂骨,脊骨也。脊骨外小而內巨,人之所以能負任者,以是骨之巨也。脊骨二十四節,今云二十一節者,除項骨三節不在內。尾骶骨男子者尖,女人者平。)
背部折法,自大椎至尾骶通折三尺。上七節各長一寸四分一釐,共九寸八分七釐;中七節各一寸六分一釐,共一尺一寸二分七釐,第十四節與臍平;下七節各一寸二分六釐,共八寸八分二釐,總共二尺九寸九分六釐。不足四釐者,有零未盡也。直寸依此,橫寸用中指同身寸法。
脊骨內闊一寸。凡云第二行挾脊一寸半,三行挾脊三寸者,皆除脊一寸外,淨以寸半三寸論,故在二行當為二寸,在三行當為三寸半。
〔側部〕
自柱骨下行腋中不見者,長四寸。(柱骨,頸項根骨也。)
腋以下至季脅,長一尺二寸。(季脅,小肋也。)
季脅以下至髀樞,長六寸。(大腿曰股。股上曰髀。捷骨之下,大股之上,兩骨合縫之所曰髀樞,當足少陽環跳穴處也。)髀樞下至膝中,長一尺九寸。
白話文:
骨度
頭部:
頭部最大骨骼的周長為二尺六寸。
頭髮覆蓋的範圍,從額頭到後腦勺為一尺二寸。(顱指的是額頭,覆蓋指的是從前髮際到後髮際)
從髮際到下巴長一尺。(頤指下巴,頷指腮)
從耳廓上方到頸椎骨長一尺。(角指耳廓上方,柱骨指肩胛骨上緣頸根處)
兩顴骨之間的距離為七寸。
耳前耳門處的寬度為一尺三寸。
耳後完骨處的寬度為九寸。(完骨指耳後髮際處的高骨)
從後髮際到頸椎骨(大椎穴,項骨三節處)長三寸半。
頭部的測量方法:從前髮際到後髮際,測量長度為一尺二寸。如果髮際不明顯,則從眉心直上到枕骨(大杼骨),測量長度為一尺八寸。這是縱向測量法。橫向測量法:以眼內角到外角的距離為一寸。頭部的橫向和縱向測量都以此為基準。
督脈神庭穴到太陽穴,太陽穴到本神穴,本神穴到頭維穴,各相距一寸半。從神庭穴到頭維穴,共計四寸半。
胸腹部:
從喉結到鎖骨凹陷處(天突穴)長四寸。
從鎖骨凹陷處到肚臍長九寸。
從肚臍到天樞穴長八寸。(天樞穴位於足陽明經,在肚臍旁)
從天樞穴到恥骨聯合上緣長六寸半,恥骨聯合上緣的寬度為六寸半。(橫骨指恥骨聯合上緣)按照古代的測量方法,與現代穴位測量方法相比,存在差異,應參考後面的胸腹折法。
胸圍四尺五寸。
腰圍四尺二寸。
兩乳頭之間的距離為九寸半。(應折算為八寸)
兩股骨之間的距離為六寸半。(指兩大腿內側,恥骨聯合兩端處,俗稱髀縫)
胸腹部的測量方法:縱向測量以中線為主,從鎖骨凹陷處(天突穴)到胸骨柄上緣(中庭穴),測量長度為八寸四分。從肚臍上緣到肚臍,測量長度為八寸。從肚臍到恥骨聯合上緣(曲骨穴),測量長度為五寸。橫向測量以兩乳頭之間的距離為基準,測量長度為八寸。胸腹部的橫向和縱向測量都以此為基準。
背部:
從胸椎到尾椎骨共有二十一節,長三尺。(膂骨指脊椎骨。脊椎骨外觀小而內部巨大,人之所以能負重,是因為脊椎骨的巨大。脊椎骨有二十四節,這裡說二十一節是因為不包括頸椎的三節。尾椎骨男性尖,女性平)
背部的測量方法:從大椎穴到尾椎骨總長三尺。上七節每節長一寸四分一釐,共九寸八分七釐;中七節每節長一寸六分一釐,共一尺一寸二分七釐,第十四節與肚臍平齊;下七節每節長一寸二分六釐,共八寸八分二釐,總共二尺九寸九分六釐。不足四釐者,有誤差。縱向測量以此為基準,橫向測量採用中指同身寸法。
脊椎骨內寬一寸。凡是說第二行在脊椎旁一寸半,第三行在脊椎旁三寸,都是除去脊椎骨一寸後,淨量為一寸半和三寸,因此在第二行實際上為二寸,在第三行實際上為三寸半。
側部:
從頸椎骨下方沿腋窩向下到看不見的地方,長四寸。(柱骨指頸椎骨)
從腋窩到肋骨下緣,長一尺二寸。(季脅指肋骨)
從肋骨下緣到大轉子,長六寸。(髀指大腿,髀樞指股骨大轉子,位於環跳穴處)從大轉子到膝蓋中間,長一尺九寸。
四肢部:
從肩到肘,長一尺七寸。從肘到腕,長一尺二寸半。(肘指臂的中間關節)從腕到中指指骨關節,長四寸。(腕指臂和手掌的交界處)從指骨關節到指尖,長四寸半。(本節指手指的末端關節)
從恥骨聯合上緣到內側膝關節內側髁上緣,長一尺八寸。(廉指骨骼的邊緣。輔骨指膝蓋旁突出的骨骼,內側為內側輔骨,外側為外側輔骨)從內側膝關節內側髁上緣到內側膝關節內側髁下緣,長三寸半。(上緣和下緣可以觸摸到)從內側膝關節內側髁下緣到內踝,長一尺三寸。(踝骨指腳掌後方兩旁突出的骨骼,俗稱孤拐骨,內側為內踝,外側為外踝)從內踝到地面,長三寸。
從膝蓋到外踝,長一尺六寸。從外踝到跟骨,長三寸。從跟骨到地面,長一寸。從膝窩到足部(跗屬),長一尺二寸。(膕指腿彎,跗指足面。膝蓋在前,膝窩在後。跗屬指兩踝前後脛骨和足部的交界處)從足部到地面長三寸。腳長一尺二寸,寬四寸半。
手足的測量,都用中指同身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