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運太少齊兼化逆順圖解
平氣,如運太過而被抑,運不及而得助也。如戊辰陽年,火運太過而寒水司天抑之;癸巳陰年,火運不及而巳位南方助之;辛亥水運不及而亥位北方助之。又如丁運木司天,上角同正角也;己運土司天,上宮同正宮也;乙運金司天,上商同正商也。皆曰平氣,而物生脈應,皆得平和之氣也。
得政,如乙年陰金,木司天,金運不及,火來兼化,則木不受克而得其政,所謂上角同正角也。丁年陰木,土司天,木運不及,金來兼化,則土不受克而得其政,所謂上宮同正宮也。癸年陰火,金司天,火運不及,水來兼化,則金不受克而得其政,所謂上商同正商也。此雖非亢則害,然亦以子救母,而實則承乃制之義。
干德符,謂新運初交之月日時,與運相合者,亦得其平。如丁亥年初交之月日時得壬者,則壬與丁合之類是也,非初交之時日則不相濟。所謂合者,甲與己合,乙與庚合,丙與辛合,丁與壬合,戊與癸合也。又如陰年勝氣未至,及被勝既復之後,得六氣初交之時日及月建之干相助合者,即得正位,亦獲平氣也。
上凡諸言上者,司天為上也。諸言正宮、正商類者,乃五運之平氣為正也。五運本少,所紀各不同者,蓋有遇有不遇也。又如君火、相火、寒水,例屬陽年之司天;風木、濕土、燥金,例屬陰年之司天。六十年中各有上下臨遇,或天勝運,或運勝天,或太過者不務其德,或不及者逢其所勝。
故五運行大論曰:氣相得則微,不相得則甚。相得者,如木火相臨,火土相臨,土金相臨,金水相臨,水木相臨,以上生下,司天生運者是也。不相得者,如木土相臨,土水相臨,水火相臨,火金相臨,金木相臨,以上克下,司天克運者是也。又如土臨火,火臨木,木臨水,水臨金,金臨土,以下生上,雖曰相生,然子居母上,亦為小逆而主微病。
又如木臨金土,火臨水金,土臨木水,金臨火木,水臨土火,乃天運相剋,為不相得,故其病甚。其他若太乙天符、歲會、同天符、同歲會,則其符會,雖皆曰平氣,然而純駁固自不同,逆順亦有輕重。且司天既有臨遇,在泉豈無臨遇?天地既有臨遇,六步豈無臨遇?玄理無窮,一隅三反,貴在因機推測也。此當與天符歲會圖及六十年運氣政令之紀相參看。
五運太少齊兼化逆順圖解
平氣:當運氣過盛卻被抑制,或運氣不足卻得到幫助時,稱為平氣。例如:
- 戊辰年為陽年,火運過盛,但司天的寒水之氣抑制火勢;
- 癸巳年為陰年,火運不足,但巳位屬南方火地,助長火運;
- 辛亥年水運不足,但亥位屬北方水地,助長水運。
又如:
- 丁年木運,若司天為木(上角),則與正角相同;
- 己年土運,若司天為土(上宮),則與正宮相同;
- 乙年金運,若司天為金(上商),則與正商相同。
這些情況皆為平氣,萬物生長與脈象反應皆得平和之氣。
得政:當運氣不足,而司天之氣不受克制時,稱為得政。例如:
- 乙年陰金運不足,若司天為木,火來兼化,則木不受金克而得其政,即「上角同正角」;
- 丁年陰木運不足,若司天為土,金來兼化,則土不受木克而得其政,即「上宮同正宮」;
- 癸年陰火運不足,若司天為金,水來兼化,則金不受火克而得其政,即「上商同正商」。
此雖非「亢則害」,但實為「子救母」之理,亦符合「承乃制」的規律。
乾德符:指新運初交的月、日、時與運氣相合,亦能得平氣。例如:
- 丁亥年初交時若逢壬(壬與丁合),則得平氣。
天干相合為:甲己合、乙庚合、丙辛合、丁壬合、戊癸合。
此外,陰年若勝氣未至,或勝氣已退後,逢六氣初交或月建天干相助,亦可得正位與平氣。
其他說明:
- 「上」指司天之氣;「正宮、正商」等指五運平氣。
- 君火、相火、寒水多屬陽年司天;風木、濕土、燥金多屬陰年司天。
- 六十年中,司天與運氣相臨,可能天勝運、運勝天,或過盛者失德、不足者逢剋。
《五運行大論》雲:「氣相得則病微,不相得則病甚。」
- 相得:如木生火、火生土等,司天生運,病輕;
- 不相得:如木剋土、土剋水等,司天剋運,病重;
- 子居母上(如土臨火、火臨木等),雖相生,但為小逆,主微病;
- 天運相剋(如木臨金、火臨水等),病勢嚴重。
其他如太乙天符、歲會等,雖屬平氣,但純雜與逆順輕重不同。司天、在泉、六步皆可能相臨,需靈活推測。此處可參閱《天符歲會圖》及六十年運氣政令之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