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分損益
天地之間,聲之大者如雷霆,小者如蠓蟻,皆不得其和。故聖人設音律以調之,而後聲之大者不過宮,聲之小者不過羽,其於和陰陽、贊化育之道,莫善於此,乃為三分損益之法以正五音。然音止於五,猶不足以盡其變,由是截竹為管,作十二律以應十二月,而亦以三分損益之法正之。
如黃鐘為宮,宮者音之君也,一陽之律也,陽生於子而數始於九,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而黃鐘之數立焉。陽下生陰,長管生短管也,三損其一則為短;陰上生陽,短管生長管也,三益其一則為長。如黃鐘九寸,分九為三而去其一,則為六寸,便為隔八下生林鐘六月之管。又三分林鐘之六而益其一,以二加六得八寸,便為上生太簇正月之管。
余律亦然。又以宮數數之,九九八十一,宮音也;三分去其一分二十七,則得五十四為徵音;以五十四為三分,而又添一分十八,則得七十二為商音;以七十二為三分,而損去一分二十四,則得四十八為羽音;以四十八為三分,而又添一分十六,則得六十四為角音。此音律三分損益之數,皆出於自然而然。
古人算律有三種:其一,以黃鐘為九寸,每寸九分,共計八十一分;其二,以黃鐘為十寸,每寸十分,共計百分;其三,以黃鐘為九寸,每寸十分,共計九十分。
其一,出淮南子及晉書、宋書。(此縱黍度也。)
黃鐘之數八十一。(一曰八寸一分,下同。宮音數也。)
林鐘之數五十四。(徵音同。)
太簇之數七十二。(商音同。)
南呂之數四十八。(羽音同。)
姑洗之數六十四。(角音同。)
應鐘之數四十三。
蕤賓之數五十七。
大呂之數七十六。
夷則之數五十一。
夾鍾之數六十八。
無射之數四十五。
仲呂之數六十。
其二,出太史公律書。(此橫黍度也。)
黃鐘長十寸。(整一百分,如前三分損益相生,得林鐘之數長六寸六分六釐六毫,太簇之數長八寸八分八釐八毫,而十二律之數自見。)
其三出京房律准及後漢志。(此斜黍度也。)
黃鐘長九寸。(每寸十分,如前三分損益相生,各得十二律之數。)
上古法,下生者三分減一,三減其一則為二,故用二因三歸;上生者三分添一,以三添一則為四,故用四因三歸。別法,下生者五十乘之,七十五除之;上生者一百乘之,七十五除之。所得與古同而算法不同。
假如黃鐘長十寸。古法置黃鐘為實,下生者二因三歸得林鐘。別法以五十乘之,七十五除之,亦得林鐘。
又如林鐘長六寸六分六釐六毫。古法置林鐘為實,上生者四因三歸得太簇。別法以一百乘之,七十五除之,亦得太簇。余仿此。
三分損益
天地間的聲音,大的如雷鳴,小的如蚊蠅,都無法自然和諧。因此聖人制定音律來調節聲音,使大聲不超過宮音,小聲不超過羽音,這樣最能調和陰陽、助長萬物生長,於是創立「三分損益法」來校正五音。然而五音仍不足以涵蓋所有變化,於是截竹製管,制定十二律以對應十二個月,同樣以三分損益法校正。
例如黃鐘為宮音,宮音是聲音的主宰,屬陽律。陽氣生於子時,數始於九,因此以九為基數,九九八十一,確立黃鐘的數值。陽生陰,長管生短管,三分損一(減去三分之一)即得短管;陰生陽,短管生長管,三分益一(增加三分之一)即得長管。例如黃鐘長九寸,九分為三份後減去一份(六寸),即為林鐘(六月之管)。再將林鐘的六寸三分後增一份(六加二得八寸),即得太簇(正月之管)。
其餘音律同理。又以宮音數值計算:九九八十一為宮音;三分去一(減二十七)得五十四為徵音;將五十四三分後增一(加十八)得七十二為商音;七十二三分去一(減二十四)得四十八為羽音;四十八三分後增一(加十六)得六十四為角音。這些音律的三分損益數值,皆出於自然規律。
古人計算音律有三種方法:
- 第一種:黃鐘為九寸,每寸九分,共八十一分(出自《淮南子》及《晉書》《宋書》,屬縱黍度)。
- 黃鐘:八十一(宮音)
- 林鐘:五十四(徵音)
- 太簇:七十二(商音)
- 南呂:四十八(羽音)
- 姑洗:六十四(角音)
- 其餘律數:應鐘四十三、蕤賓五十七、大呂七十六、夷則五十一、夾鍾六十八、無射四十五、仲呂六十。
- 第二種:黃鐘為十寸,每寸十分,共一百分(出自《史記·律書》,屬橫黍度)。
- 按三分損益法計算,如林鐘長六寸六分六釐六毫,太簇長八寸八分八釐八毫,餘律類推。
- 第三種:黃鐘為九寸,每寸十分,共九十分(出自京房《律准》及《後漢書·律曆志》,屬斜黍度)。
- 同樣以三分損益法推算各律數值。
古代計算方法:
- 下生(陽生陰):三分減一(乘以二,除以三)。
- 上生(陰生陽):三分增一(乘以四,除以三)。
另有替代算法: - 下生:乘以五十,除以七十五。
- 上生:乘以一百,除以七十五。
結果與古法相同,但計算方式不同。
舉例:
- 黃鐘長十寸,古法「下生」:十乘以二除以三,得林鐘;替代算法:十乘以五十除以七十五,同樣得林鐘。
- 林鐘長六寸六分六釐六毫,古法「上生」:六寸六分六釐六毫乘以四除以三,得太簇;替代算法:乘以一百除以七十五,結果相同。其餘音律依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