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圖翼》~
1. 卷三
2. 經絡(一)
十二經歌
太陽小腸足膀胱,陽明大腸足胃當,少陽三焦足膽配,太陰手肺足脾鄉,少陰心經足為腎,厥陰包絡足肝方。此歌上者為手。
白話文:
經絡(一)
太陽經是小腸經和足膀胱經,陽明經是大腸經和足胃經,少陽經是三焦經和足膽經,太陰經是手太陰肺經和足太陰脾經,少陰經是手少陰心經和足少陰腎經,厥陰經是手厥陰心包經和足厥陰肝經。 這首歌中,上面提到的經絡屬於手三陰三陽經。
3. 十二經納甲歌
(此歌諸腑配陽,諸臟配陰。)
甲膽乙肝丙小腸,丁心戊胃己脾鄉。庚屬大腸辛屬肺,壬屬膀胱癸腎臟。三焦陽腑須歸丙,包絡從陰丁火旁。
舊云:三焦亦向壬中寄,包絡同歸入癸方。雖三焦為決瀆,猶可言壬;而包絡附心主,安得云癸?且二臟表裡,皆相火也。今改正之。
白話文:
十二經納甲歌
甲配膽經,乙配肝經,丙配小腸經,丁配心經,戊配胃經,己配脾經。庚配大腸經,辛配肺經,壬配膀胱經,癸配腎經。三焦屬陽,歸於丙;包絡屬陰,歸於丁。
舊說認為:三焦也歸於壬,包絡也歸於癸。但三焦雖然是水道,也可歸於壬;然而包絡依附於心臟,怎麼能歸於癸呢?而且心與小腸是表裡關係,都屬於相火。因此,現在改正過來。
4. 十二經氣血多少歌
多氣多血惟陽明,少氣太陽同厥陰。二少太陰常少血,六經氣血須分明。
白話文:
十二經氣血多少歌
陽明經氣血最旺盛,太陽經和厥陰經氣血都較虛弱。太陰經和少陰經常常氣血不足,六經的氣血盛衰要清楚分辨。
5. 周身骨部名目
巔(頂巔也。)腦(頭中髓也。)囟(音信,腦蓋骨也。嬰兒腦骨未合,軟而跳動之處,謂之囟門。)額顱(囟前為髮際,髮際前為額顱。)顏(額上曰顏。說文曰:眉目之間也。)頞(音遏,鼻梁,亦名下極,即山根也。)䪼(音拙。目下為䪼。)顳顬(顳,柔涉切。顬,音如。
耳前動處。蓋即俗所云兩太陽也。一曰鬢骨。)顑(音坎,又海敢切。釋義曰:飢而面黃。與經義未合。詳見經絡類十三。)頄(音求,顴頰間骨。)頰(耳下曲處為頰。)頤(音移,頷中為頤。)頷(何敢切,腮下也。虎頭燕頷義即此。)目系(目內深處脈也。)目內眥(目內角也。
)目銳眥(目外角也。)人中(唇之上,鼻之下也。)齒牙(前小者曰齒,後大者曰牙。)舌本(舌根也。)咽(所以通飲食,居喉之後。)喉(所以通呼吸,居咽之前。)嗌(音益,喉也。)會厭(在喉間,為音聲啟閉之戶。)肺系(喉嚨也。)頏顙(頏,音杭,又上去二聲。
顙,思黨切。咽顙也。)頸項(頭莖之側曰頸,頭莖之後為項。又腦後曰項。)天柱骨(肩骨上際,頸骨之根也。)肩解(膂上兩角為肩解。)肩胛(胛,音甲,肩解下成片骨也。亦名肩髆。)巨骨(膺上橫骨。)膺(音英,胸前為膺。一曰:胸兩旁高處為膺。)胸中(兩乳之間也。
)膈(膈膜也。義詳經絡三。膈上為宗氣之所聚,是為膻中。)腋(脅之上際。)腹(臍之上下皆曰腹。臍下為少腹。)季脅(脅下小肋。)胠(區去二音,腋之下,脅之上也。)鳩尾(蔽心骨也。)𩩲骬(音結於,即鳩尾別名。)䏚中(䏚音秒,季脅下兩旁空軟處也。)脊骨(脊,音即。
椎骨也。)胂(音申,膂內曰胂,夾脊肉也。)膂(呂同,脊骨曰呂,象形也。又曰:夾脊兩旁肉也。)髃骨(髃,音魚,端也。肩端之骨。)腰骨(尻上橫骨也。)腰髁(髁,苦瓦切,中原雅音作去聲,即腰骻骨,自十六椎而下,挾脊附著之處也。)毛際(曲骨兩旁為毛際,其動脈即足陽明之氣衝也。
)睪(音高,陰丸也。)篡(初貫切,屏翳兩筋間為篡。篡內深處為下極。)下極(兩陰之間,屏翳處也。即會陰穴。)臀(音屯,機後為臀,尻旁大肉也。)機(挾腰臗骨兩旁為機。)髖(音寬,尻臀也,曰兩股間也。)尻(開高切,尾骶骨也,亦名窮骨。)肛(音工,又好綱切,俗作綱,大腸門也。
)臑(儒、軟二音,又奴刀切,肩髆下內側對腋處,高起耎白肉也。)肘(手臂中節也。一曰:自曲池以上為肘。)臂(肘之上下皆名為臂。一曰:自曲池以下為臂。)腕(臂掌之交也。)兌骨(手外踝也。)寸口(關前後兩手動脈,皆曰寸口。)關(手掌後動脈高骨處曰關。
)魚際(在手腕之前,其肥肉隆起處形如魚者統謂之魚。寸之前,魚之後,曰魚際穴。)大指次指(謂大指之次指,即食指也。足亦同。)小指次指(謂小指之次指,即無名指也。足同。)髀(比、婢二音,股也。一曰股骨。)髀關(伏兔上交絞處曰髀關。)髀厭(捷骨之下為髀厭,即髀樞中也。
)髀樞(捷骨之下,髀之上,曰髀樞,當環跳穴。)股(大腿也。)伏兔(髀前膝上起肉處曰伏兔。)臏(頻、牝二音,膝蓋骨也。)膕(音國,膝後曲處曰膕。)輔骨(膝下內外側大骨也。)成骨(膝外廉之骨獨起者。)腨(音篆,一名腓腸,下腿肚也。)腓腸(腓,音肥,足肚也。
)胻骨(胻音杭,又形敬切,足脛骨也。)骭(音干,足脛骨也。)脛(形景、形敬二切,足脛骨也。)絕骨(外踝上尖骨曰絕骨。)䐃(劬允切,筋肉結聚之處也。直音云:腸中脂。王氏曰:肘膝後肉如塊者。)踝骨(踝,胡寡切。足跗後兩旁圓骨,內曰內踝,外曰外踝,俗名孤拐骨。
手腕兩旁圓骨,亦名踝骨。)跗(附、敷二音,足面也。內筋內踝上大筋,在太陰後,上踝二寸所。)足岐骨(大指本節後曰岐骨。)跟骨(跟音根,足根也。)覈骨(覈,亥陌切,又胡骨、亥不二切。一作核骨,足大指本節後,內側圓骨也。)踵(足跟也。)踹(音煅,足跟也。
本經與腨通用。)臚(閭、盧二音,皮也。一曰:腹前曰臚。)三毛(足大指爪甲後為三毛,毛後橫紋為藂毛。)
6. 骨度
(下文皆骨度篇古數,然骨之大者則太過,小者則不及,此亦言其則耳。)
〔頭部〕
頭之大骨,圍二尺六寸。
發所覆者,顱至項一尺二寸。(顱,額顱。覆者,言前髮際至後項髮際也。)
發以下至頤長一尺。(頷中為頤,頷,腮也。)
角以下至柱骨長一尺。(耳上側旁曰角。肩胛上際頸根曰柱骨。)
兩顴相去七寸。
耳前當耳門者,廣一尺三寸。
耳後當完骨者,廣九寸。(完骨,耳後髮際高骨也。)
項發以下至背骨,長三寸半。(自後髮際以至大椎,項骨三節處也)。
頭部折法,以前髮際至後髮際,折為一尺二寸。如髮際不明,則取眉心直上後至大杼骨,折作一尺八寸。此為直寸。橫寸法,以眼內角至外角比為一寸。頭部橫直寸法並依此。
督脈神庭至太陽曲差,曲差至少陽本神,本神至陽明頭維,各開一寸半。自神庭至頭維,共開四寸半。
〔胸腹部〕
結喉以下至缺盆中,長四寸。(此以巨骨上陷中而言,即天突穴處。)
缺盆以下至𩩲𩨗之中,長九寸。
𩩲𩨗中下至天樞長八寸。(天樞,足陽明穴名,在臍旁。此指平臍而言。)
天樞以下至橫骨長六寸半,橫骨橫長六寸半。(毛際下骨曰橫骨。按此古數,以今用上下穴法參較,多有未合,宜從後胸腹折法為當。)
胸圍四尺五寸。
腰圍四尺二寸。
兩乳之間廣九寸半。(當折八寸為當。)
兩髀之間廣六寸半。(此當兩股之中,橫骨兩頭之處,俗名髀縫。)
胸腹折法,直寸以中行為主,自缺盆中天突穴起,至岐骨際上中庭穴止,折作八寸四分。自𩩲骬上岐骨際,下至臍心,折作八寸。臍心下至毛際曲骨穴,折作五寸。橫寸以兩乳相去,折作八寸。胸腹橫直寸法並依此。
〔背部〕
膂骨以下至尾骶二十一節,長三尺。(膂骨,脊骨也。脊骨外小而內巨,人之所以能負任者,以是骨之巨也。脊骨二十四節,今云二十一節者,除項骨三節不在內。尾骶骨男子者尖,女人者平。)
背部折法,自大椎至尾骶通折三尺。上七節各長一寸四分一釐,共九寸八分七釐;中七節各一寸六分一釐,共一尺一寸二分七釐,第十四節與臍平;下七節各一寸二分六釐,共八寸八分二釐,總共二尺九寸九分六釐。不足四釐者,有零未盡也。直寸依此,橫寸用中指同身寸法。
脊骨內闊一寸。凡云第二行挾脊一寸半,三行挾脊三寸者,皆除脊一寸外,淨以寸半三寸論,故在二行當為二寸,在三行當為三寸半。
〔側部〕
自柱骨下行腋中不見者,長四寸。(柱骨,頸項根骨也。)
腋以下至季脅,長一尺二寸。(季脅,小肋也。)
季脅以下至髀樞,長六寸。(大腿曰股。股上曰髀。捷骨之下,大股之上,兩骨合縫之所曰髀樞,當足少陽環跳穴處也。)髀樞下至膝中,長一尺九寸。
〔四肢部〕
肩至肘,長一尺七寸。肘至腕,長一尺二寸半。(臂之中節曰肘。)腕至中指本節,長四寸。(臂掌之交曰腕。)本節至其末,長四寸半。(指之後節曰本節。)
橫骨上廉下至內輔之上廉,長一尺八寸。(骨際曰廉。膝旁之骨突出者曰輔骨,內曰內輔,外曰外輔。)內輔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長三寸半。(上廉,下廉,可摸而得。)內輔下廉,下至內踝,長一尺三寸。(踝骨,足掌後兩旁高骨也,俗名孤拐骨,內曰內踝。外曰外踝。)內踝以下至地,長三寸。
膝以下至外踝,長一尺六寸。外踝以下至京骨,長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長一寸。膝膕以下至跗屬,長一尺二寸。(膕,腿彎也。跗,足面也。膝在前,膕在後。跗屬者,凡兩踝前後脛掌所交之處皆為跗之屬也。)跗屬以下至地長三寸。足長一尺二寸,廣四寸半。
手足折量,並用後中指同身寸法。
白話文:
骨度
頭部:
頭部最大骨骼的周長為二尺六寸。
頭髮覆蓋的範圍,從額頭到後腦勺為一尺二寸。(顱指的是額頭,覆蓋指的是從前髮際到後髮際)
從髮際到下巴長一尺。(頤指下巴,頷指腮)
從耳廓上方到頸椎骨長一尺。(角指耳廓上方,柱骨指肩胛骨上緣頸根處)
兩顴骨之間的距離為七寸。
耳前耳門處的寬度為一尺三寸。
耳後完骨處的寬度為九寸。(完骨指耳後髮際處的高骨)
從後髮際到頸椎骨(大椎穴,項骨三節處)長三寸半。
頭部的測量方法:從前髮際到後髮際,測量長度為一尺二寸。如果髮際不明顯,則從眉心直上到枕骨(大杼骨),測量長度為一尺八寸。這是縱向測量法。橫向測量法:以眼內角到外角的距離為一寸。頭部的橫向和縱向測量都以此為基準。
督脈神庭穴到太陽穴,太陽穴到本神穴,本神穴到頭維穴,各相距一寸半。從神庭穴到頭維穴,共計四寸半。
胸腹部:
從喉結到鎖骨凹陷處(天突穴)長四寸。
從鎖骨凹陷處到肚臍長九寸。
從肚臍到天樞穴長八寸。(天樞穴位於足陽明經,在肚臍旁)
從天樞穴到恥骨聯合上緣長六寸半,恥骨聯合上緣的寬度為六寸半。(橫骨指恥骨聯合上緣)按照古代的測量方法,與現代穴位測量方法相比,存在差異,應參考後面的胸腹折法。
胸圍四尺五寸。
腰圍四尺二寸。
兩乳頭之間的距離為九寸半。(應折算為八寸)
兩股骨之間的距離為六寸半。(指兩大腿內側,恥骨聯合兩端處,俗稱髀縫)
胸腹部的測量方法:縱向測量以中線為主,從鎖骨凹陷處(天突穴)到胸骨柄上緣(中庭穴),測量長度為八寸四分。從肚臍上緣到肚臍,測量長度為八寸。從肚臍到恥骨聯合上緣(曲骨穴),測量長度為五寸。橫向測量以兩乳頭之間的距離為基準,測量長度為八寸。胸腹部的橫向和縱向測量都以此為基準。
背部:
從胸椎到尾椎骨共有二十一節,長三尺。(膂骨指脊椎骨。脊椎骨外觀小而內部巨大,人之所以能負重,是因為脊椎骨的巨大。脊椎骨有二十四節,這裡說二十一節是因為不包括頸椎的三節。尾椎骨男性尖,女性平)
背部的測量方法:從大椎穴到尾椎骨總長三尺。上七節每節長一寸四分一釐,共九寸八分七釐;中七節每節長一寸六分一釐,共一尺一寸二分七釐,第十四節與肚臍平齊;下七節每節長一寸二分六釐,共八寸八分二釐,總共二尺九寸九分六釐。不足四釐者,有誤差。縱向測量以此為基準,橫向測量採用中指同身寸法。
脊椎骨內寬一寸。凡是說第二行在脊椎旁一寸半,第三行在脊椎旁三寸,都是除去脊椎骨一寸後,淨量為一寸半和三寸,因此在第二行實際上為二寸,在第三行實際上為三寸半。
側部:
從頸椎骨下方沿腋窩向下到看不見的地方,長四寸。(柱骨指頸椎骨)
從腋窩到肋骨下緣,長一尺二寸。(季脅指肋骨)
從肋骨下緣到大轉子,長六寸。(髀指大腿,髀樞指股骨大轉子,位於環跳穴處)從大轉子到膝蓋中間,長一尺九寸。
四肢部:
從肩到肘,長一尺七寸。從肘到腕,長一尺二寸半。(肘指臂的中間關節)從腕到中指指骨關節,長四寸。(腕指臂和手掌的交界處)從指骨關節到指尖,長四寸半。(本節指手指的末端關節)
從恥骨聯合上緣到內側膝關節內側髁上緣,長一尺八寸。(廉指骨骼的邊緣。輔骨指膝蓋旁突出的骨骼,內側為內側輔骨,外側為外側輔骨)從內側膝關節內側髁上緣到內側膝關節內側髁下緣,長三寸半。(上緣和下緣可以觸摸到)從內側膝關節內側髁下緣到內踝,長一尺三寸。(踝骨指腳掌後方兩旁突出的骨骼,俗稱孤拐骨,內側為內踝,外側為外踝)從內踝到地面,長三寸。
從膝蓋到外踝,長一尺六寸。從外踝到跟骨,長三寸。從跟骨到地面,長一寸。從膝窩到足部(跗屬),長一尺二寸。(膕指腿彎,跗指足面。膝蓋在前,膝窩在後。跗屬指兩踝前後脛骨和足部的交界處)從足部到地面長三寸。腳長一尺二寸,寬四寸半。
手足的測量,都用中指同身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