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類經圖翼》~ 卷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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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4)

1. 司天在泉圖解

司天歌

子午少陰為君火,丑未太陰臨濕土,寅申少陽相火王,卯酉陽明燥金所,辰戌太陽寒水邊,巳亥厥陰風木主,初氣起地之左間,司天在泉對面數。

司天、在泉、四間氣者,客氣之六步也。凡主歲者為司天,位當三之氣。司天之下相對者為在泉,位當終之氣。司天之左為天之左間,右為天之右間。在泉之左為地之左間,右為地之右間。每歲客氣始於司天前二位,乃地之左間,是為初氣,以至二氣、三氣而終於在泉之六氣,每氣各主一步。

然司天通主上半年,在泉通主下半年,故又曰歲半以前,天氣主之,歲半以後,地氣主之也。

五運行大論曰: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諸上見厥陰,左少陰,右太陽;見少陰,左太陰,右厥陰;見太陰,左少陽,右少陰;見少陽,左陽明,右太陰;見陽明,左太陽,右少陽;見太陽,左厥陰,右陽明,所謂面北而命其位也。面北命位者,謂司天在上,位在南方,面北而命其左右,則東南為司天之右間,西南為司天之左間也。

又曰:何謂下?曰:厥陰在上則少陽在下,左陽明,右太陰;少陰在上則陽明在下,左太陽,右少陽;太陰在上則太陽在下,左厥陰,右陽明;少陽在上則厥陰在下,左少陰,右太陽;陽明在上則少陰在下,左太陰,右厥陰;太陽在上則太陰在下,左少陽,右少陰,所謂面南而命其位也。

面南命位者,謂在泉在下,位在北方,面南而命其左右,則東北為在泉之左間,西北為在泉之右間也。上者右行,自西南而降,下者左行,自東北而升,左右周天,余而復會。故上下相遘,天地相臨,而變化逆順,由茲生矣。雖同類相和、氣化相生者謂之順,異類相臨、氣化相制者謂之逆;然有氣雖同類而亦為病者,以相火臨於君火,為不當位故也。

故六微旨大論曰:君位臣則順,臣位君則逆,逆則病近害速,順則病遠害微,所謂二火者是也。此當與前五運太少齊兼化圖解參看。

六微旨大論曰:天道六六之節,盛衰何也?曰:上下有位,左右有紀。故少陽之右,陽明治之;陽明之右,太陽治之,太陽之右,厥陰治之;厥陰之右,少陰治之;少陰之右,太陰治之;太陰之右,少陽治之。此言客氣陰陽之次序也。

白話文:

司天在泉圖解說明:

這首歌訣說明了子午卯酉辰戌巳亥等十二地支所對應的五行、陰陽和氣候特徵,以及它們在一年中作為「司天」和「在泉」的運行規律。「司天」代表上半年主導的天氣,「在泉」代表下半年主導的地氣。

子時到午時分別對應少陰君火、太陰濕土、少陽相火、陽明燥金、太陽寒水、厥陰風木。 一年氣候變化,從地支的「左間」開始,按照順序依次循環。司天和在泉是氣候運行的兩個重要節點,它們之間的四個間氣,共同組成一年中氣候變化的六個步驟。司天位於三氣,在泉位於六氣,司天之左為天之左間,司天之右為天之右間;在泉之左為地之左間,在泉之右為地之右間。每年氣候變化從司天前兩個位置(地之左間)的「初氣」開始,經過二氣、三氣,最後結束於在泉的六氣,每氣主導一個步驟。

司天主導上半年天氣,在泉主導下半年地氣。也就是說,一年上半年受天氣影響較大,下半年受地氣影響較大。

古代醫家根據方位和陰陽的關係來推斷氣候變化。比如,從北面觀察,司天在南方,則東南為司天之右間,西南為司天之左間。從南面觀察,在泉在北方,則東北為在泉之左間,西北為在泉之右間。上半年氣候變化從西南向東北運行,下半年氣候變化從東北向西南運行,形成一個循環。

如果五行相生,則氣候順暢;如果五行相剋,則氣候反常,容易導致疾病。 例如,相火(少陽)在君火(少陰)的位置,就會造成不協調,產生疾病。

最後,歌訣闡述了「六微旨大論」中關於陰陽順逆的觀點:五行相生為順,相剋為逆。順則病輕,逆則病重。 並且指出,少陽、陽明、太陽、厥陰、少陰、太陰,依次循環,說明了客氣陰陽的順序。 需參考其他相關文獻(例如五運太少齊兼化圖解)才能更全面理解。

2. 指掌解

推六氣法:凡司天前二位即初氣,前一位即二氣,本位司天為三氣,後一位為四氣,後二位為五氣,後三位為終氣,即在泉也。掌中一輪,六氣燎然在握。

六氣以厥陰為一陰,少陰為二陰,太陰為三陰,少陽為一陽,陽明為二陽,太陽為三陽,故但記厥少太、少陽太六字,則六氣盡矣。厥少太為三陰,少陽太為三陽也。其法以巳亥為始,即起厥陰司天,故於巳亥位起厥字,子午位為少字,丑未位為太字,順數到底,皆其年分之司天也。其餘五氣,循次可推矣。

邵子曰:天有四時,地有四方,人有四肢。指節可以觀天,掌文可以察地,天地之理,具於掌矣。一曰:手仰本乎天親上,足方俯乎地親下。手可翻覆足不可者,陽能兼陰,陰不能兼陽也。掌之後高前下,象地之西北多山,東南多水也。聚為川澤,掌中之文如川象也。手自掌腕肘至肩,足自趾脛肢至胯,各三節,三四應十二次也。

四肢應天四時,應地四方。一手四指各三節,應十二辰;兩手合之,應二十四氣;拇指三節,二節為陰陽,隱者為太極;掌,大物也;合之而三十二,應天卦;並手足為六十四,兼地卦。地體極於十六,一手有十六數而顯者十五,一者太極,隱於大物之間也。人之四肢各有脈,應四時之氣也;一脈三部,應一時三月也;一部三候,應一月三旬乾策也。素問以十二節氣出於天氣,而應人之十二經脈,謂手足各有三陰三陽也。

陰陽家以十二支分於指之周圈十二節,謂之十二支掌;以洛書數分於食中名三指各三宮,謂之九宮掌;以八卦分於食中名三指,去中宮不用,乾起名指根西北方位,以次而終兌於正西,謂之八方掌;以一坎起食指根,逐節而上,二坤三震四巽五中六乾七兌八艮九離而終於名指根,謂之排山掌;以一白二黑三碧四綠五黃六白七赤八白九紫,亦如前法,謂之紫白掌;以甲起寅位而癸終於亥,去子醜兩宮不用,謂之十干掌;用食中名上下六節,謂之六壬掌。由是觀之,是天地之理,舉掌可盡,邵子固非欺我,而天之生人,又豈偶然哉?

此圖上者右行,下者左行,自初至終,乃為地之主氣,靜而守位者也。

義出六微旨大論中。

白話文:

指掌解

推算六氣的方法:凡是司天之氣的前兩位是初氣,前一位是二氣,本位司天之氣為三氣,後一位為四氣,後兩位為五氣,後三位為終氣,也就是在泉(指循環的終結)。手掌中像一個圓圈,六氣的運行變化都掌握在其中。

六氣以厥陰為一陰,少陰為二陰,太陰為三陰,少陽為一陽,陽明為二陽,太陽為三陽。所以只要記住「厥少太、少陽太」六個字,就能掌握六氣的順序。厥少太代表三陰,少陽太代表三陽。推算方法以巳亥為起始,即從厥陰司天開始,所以在巳亥位寫上「厥」字,子午位寫上「少」字,丑未位寫上「太」字,順序推算下去,這就是每年的司天之氣。其餘五氣,依次類推即可。

邵雍說:天有四季,地有四方,人有四肢。指節可以觀察天象,掌紋可以察看地勢,天地之理,都包含在手掌之中。一來說:手心向上符合天之運行,腳掌向下符合地之運行。手可以翻轉而腳不可以,這是因為陽能兼具陰的特性,陰卻不能兼具陽的特性。手掌後高前低,象徵著地勢西北多山,東南多水。掌紋聚集成川澤的形狀,如同河流的景象。手從手掌、手腕、肘部到肩膀,腳從腳趾、小腿、膝蓋到胯部,各有三個關節,三乘四,共應十二次。

四肢對應天之四季,地之四方。一隻手四個手指各三個指節,對應十二地支;兩手合起來,對應二十四節氣;拇指三個指節,其中兩個指節代表陰陽,隱藏不顯的部分代表太極;手掌,是大的器官;合起來是三十二,對應天卦;加上手腳就是六十四,兼具地卦。地卦的極數是十六,一隻手有十六個數,明顯的是十五個,一個是太極,隱藏在大物之中。人的四肢各有經脈,對應四時的氣候;一條經脈分三部,對應一年三個月;一部分三候,對應一個月三旬(十天)。《素問》說十二節氣來自天之氣,並應於人的十二經脈,謂之手足各有三陰三陽。

陰陽家以十二地支分配到手指周圍的十二個指節,稱為十二支掌;以洛書數字分配到食指、中指、無名指各三個宮位,稱為九宮掌;以八卦分配到食指、中指、無名指,去除中宮不用,乾卦從名指根的西北方位開始,依次到兌卦在正西,稱為八方掌;以一坎卦從食指根開始,逐節向上,二坤、三震、四巽、五中、六乾、七兌、八艮、九離,最後到名指根,稱為排山掌;以一白、二黑、三碧、四綠、五黃、六白、七赤、八白、九紫,也如同前法,稱為紫白掌;以甲從寅位開始,癸在亥位結束,去除子醜兩個宮位不用,稱為十干掌;用食指、中指、無名指上下六個指節,稱為六壬掌。由此看來,天地之理,只要舉起手掌就能明白,邵雍確實沒有欺騙我們,而天之造人,又豈是偶然的呢?

(圖上部分右行,下部分左行,從開始到結束,是地的主氣,靜止而守其位置的。)

(義出《六微旨大論》)

3. 天符歲會圖說

天符者,中運與司天相符也。如丁年木運,上見厥陰風木司天,即丁巳之類,共十二年。

太乙天符者,如戊午年以火運火支,又見少陰君火司天,三合為治也,共四年。

歲會者,中運與年支同其氣化也。如木運臨卯木,火運臨午火之類,共八年。

同天符同歲會者,中運與在泉合其氣化也,陽年曰同天符,陰年曰同歲會。如甲辰年陽土運而太陰在泉,則為同天符;癸卯年陰火運而少陰在泉,則為同歲會。共十二年。

天符歲會者,氣運相符之謂也。六微旨大論曰:天氣始於甲,地氣始於子,子甲相合,命曰歲立。氣運相臨,而天符歲會、盛衰虛實所由生矣。故每歲天地之令,各有上中下三氣之分:司天者主行天令,行乎上也;歲運者主生化運動之機,行乎中也;在泉者主地之化,行乎下也。遇而同其氣者化之平,遇而異其氣者化之逆。

故曰非其位則邪,當其位則正,邪則變甚,正則微也。又曰:天符為執法,歲會為行令,太乙天符為貴人。中執法者,其病速而危;中行令者,其病徐而持;中貴人者,其病暴而死。雖天符歲會,皆得純正之氣;然其過亢,則未免中邪亦有輕重。故中歲會者為輕,以行令者之權輕也;中天符者為重,以執法者之權重也;中太乙者為尤重,以三氣皆傷而貴人之不可犯也。故天元紀大論曰知迎知隨,氣可與期也。

天符者,天元紀大論曰:應天為天符。謂中運之氣,與司天之氣相同者,命曰天符,符之為言合也。如六微旨大論曰木運之歲,上見厥陰,火運之歲,上見少陽、少陰,土運之歲,上見太陰,金運之歲,上見陽明,水運之歲,上見太陽者是也。又六元正紀大論曰:戊子戊午太徵,上臨少陰;戊寅戊申太徵,上臨少陽;丙辰丙戌太羽,上臨太陽,如是者三。

丁巳丁亥少角,上臨厥陰;乙卯乙酉少商,上臨陽明;己丑己未少宮,上臨太陰,如是者三。前三者,言三太也。後三者,言三少也。上者,言司天也。臨者,天運相臨也。二論之詞不同,而義則一也。天符共十二年,而戊午乙酉己丑己未四年又是歲會,然既為天符,又為歲會,是天氣運氣歲支三者俱會,乃為太乙天符也。如戊午年戊為火運,午年君火司天,又午屬南方火位,故曰三合為治也。

太乙天符者,尊之之號也,故太乙天符稱貴人,共四年,即戊午己丑己未乙酉是也。詳見前天符論中。

歲會者,天元紀大論曰:承歲為歲值。乃中運之氣,與歲支相同者是也。六微旨大論曰:木運臨卯,火運臨午,土運臨四季,金運臨酉,水運臨子,所謂歲會,氣之平也。不分陰年陽年,但取四正之支與運相合,乃為四直承歲。四正支者,子午卯酉是也。如辰戌丑未四年,土無定位,寄旺於四時之末,各一十八日有奇,則亦通論承歲也。

歲會共計八年,而四年同於天符,是即太乙天符也。按八年之外,猶有四年類歲會而實非者,如壬寅皆木,庚申皆金,癸巳皆火,辛亥皆水,亦是運與年支相合,而不為歲會者,以不當四正之位故也。然除壬寅庚申二陽年不相和順者無論,至若癸巳辛亥二陰年,雖不為歲會,而上下陰陽相佐,亦得平氣,其物生脈應,亦皆合期也。

同天符同歲會者,言中運之氣與在泉相合也;但分陽年曰同天符,陰年曰同歲會。六元正紀大論曰:甲辰甲戌太宮,下加太陰;壬寅壬申太角,下加厥陰;庚子庚午太商,下加陽明,如是者三。三者,謂三太之年為同天符也。又曰:癸巳癸亥少徵,下加少陽;辛丑辛未少羽,下加太陽;癸卯癸酉少徵,下加少陰,如是者三。三者,謂三少之年為同歲會也。

故又曰太過而加同天符,即三太之年也;不及而加同歲會,即三少之年也。下加者,在泉為下也。

右天符十二年,太乙天符四年,歲會八年,同天符六年,同歲會六年,五者分而言之,共三十六年。然太乙天符四年,已同在天符十二年中矣,歲會八年,亦有四年同在天符中矣,故合而言之,六十年中,止得二十八年也。六元正紀大論曰凡二十四歲者,蓋止言天符十二年,同天符同歲會共十二年,總為二十四年,而不言歲會及太乙天符也,亦所當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