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類經圖翼》~ 卷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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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4)

1. 司天在泉圖解

司天歌

子午少陰為君火,丑未太陰臨濕土,寅申少陽相火王,卯酉陽明燥金所,辰戌太陽寒水邊,巳亥厥陰風木主,初氣起地之左間,司天在泉對面數。

白話文:

子時和午時,少陰腎水為君火。

醜時和未時,太陰脾土臨於濕土之上。

寅時和申時,少陽膽火為相火之主。

卯時和酉時,陽明大腸金主燥氣。

辰時和戌時,太陽膀胱水主寒涼。

巳時和亥時,厥陰肝木主風氣。

最初的元氣從地面左側升起,其對應的天部位置在泉水之旁。

司天、在泉、四間氣者,客氣之六步也。凡主歲者為司天,位當三之氣。司天之下相對者為在泉,位當終之氣。司天之左為天之左間,右為天之右間。在泉之左為地之左間,右為地之右間。每歲客氣始於司天前二位,乃地之左間,是為初氣,以至二氣、三氣而終於在泉之六氣,每氣各主一步。

白話文:

司天、在泉、四間氣,是客氣運行過程中的六個階段。

「司天」主宰一年的氣候,方位在三之氣的位置。

「在泉」與「司天」相對,方位在終之氣的位置。

「司天」的左側是「天之左間」,右側是「天之右間」。

「在泉」的左側是「地之左間」,右側是「地之右間」。

每年,客氣從「司天」前兩個方位開始,即「地之左間」,這是初氣。然後依次是二氣、三氣,最後結束於「在泉」的六氣,每種氣候各主宰一個階段。

然司天通主上半年,在泉通主下半年,故又曰歲半以前,天氣主之,歲半以後,地氣主之也。

五運行大論曰: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諸上見厥陰,左少陰,右太陽;見少陰,左太陰,右厥陰;見太陰,左少陽,右少陰;見少陽,左陽明,右太陰;見陽明,左太陽,右少陽;見太陽,左厥陰,右陽明,所謂面北而命其位也。面北命位者,謂司天在上,位在南方,面北而命其左右,則東南為司天之右間,西南為司天之左間也。

白話文:

《五運行大論》說:天地是萬物的上下,左右則是陰陽的道路。

(從人的角度來看)面朝北:

  • 如果看到厥陰,左手邊是少陰,右手邊是太陽。
  • 如果看到少陰,左手邊是太陰,右手邊是厥陰。
  • 如果看到太陰,左手邊是少陽,右手邊是少陰。
  • 如果看到少陽,左手邊是陽明,右手邊是太陰。
  • 如果看到陽明,左手邊是太陽,右手邊是少陽。
  • 如果看到太陽,左手邊是厥陰,右手邊是陽明。

所謂「面北而命其位」,是指司天在上方,位置在南方,面朝北確定左右方位,則東南是司天的右間,西南是司天的左間。

又曰:何謂下?曰:厥陰在上則少陽在下,左陽明,右太陰;少陰在上則陽明在下,左太陽,右少陽;太陰在上則太陽在下,左厥陰,右陽明;少陽在上則厥陰在下,左少陰,右太陽;陽明在上則少陰在下,左太陰,右厥陰;太陽在上則太陰在下,左少陽,右少陰,所謂面南而命其位也。

白話文:

還有一種說法:什麼是下?厥陰在上,則少陽在下,左邊是陽明,右邊是太陰。少陰在上,則陽明在下,左邊是太陽,右邊是少陽。太陰在上,則太陽在下,左邊是厥陰,右邊是陽明。少陽在上,則厥陰在下,左邊是少陰,右邊是太陽。陽明在上,則少陰在下,左邊是太陰,右邊是厥陰。太陽在上,則太陰在下,左邊是少陽,右邊是少陰。所謂面對南方確定八方位置。

面南命位者,謂在泉在下,位在北方,面南而命其左右,則東北為在泉之左間,西北為在泉之右間也。上者右行,自西南而降,下者左行,自東北而升,左右周天,余而復會。故上下相遘,天地相臨,而變化逆順,由茲生矣。雖同類相和、氣化相生者謂之順,異類相臨、氣化相制者謂之逆;然有氣雖同類而亦為病者,以相火臨於君火,為不當位故也。

白話文:

面向南的穴位,意思是水穴在下,方位在北方。面向南為其左右定方位,那麼東北是水穴的左側,西北是水穴的右側。較高的方位向右運行,從西南下降。較低的位置向左運行,從東北上升。左右環繞周天,多餘的氣息會再次匯合。所以上下氣息交匯,天地互相作用,從而逆順變化由此產生。即使是同類相和、氣化相生的也稱為順,異類相鄰、氣化相剋的稱為逆;不過有氣息雖然是同類但也可能致病,因為相火臨於君火,是不合適的位置。

故六微旨大論曰:君位臣則順,臣位君則逆,逆則病近害速,順則病遠害微,所謂二火者是也。此當與前五運太少齊兼化圖解參看。

白話文:

《六微旨大論》中說:君臣關係正常,則身體運行順遂;君臣關係反常,則身體會受損而很快生病。君臣關係正常,則身體遠離疾病,受損較輕;君臣關係反常,則生病較重,受損較大。所謂的「二火」,就是這個道理。要理解這個概念,需要結合前面「五運太少齊兼化圖」一起理解。

六微旨大論曰:天道六六之節,盛衰何也?曰:上下有位,左右有紀。故少陽之右,陽明治之;陽明之右,太陽治之,太陽之右,厥陰治之;厥陰之右,少陰治之;少陰之右,太陰治之;太陰之右,少陽治之。此言客氣陰陽之次序也。

白話文:

根據《六微旨大論》記載:

天地間的六種時節,為什麼會有興盛和衰敗呢?

說法是:不同時節的位置和規律是有序的。

少陽時節的右側,由陽明時節治理;

陽明時節的右側,由太陽時節治理;

太陽時節的右側,由厥陰時節治理;

厥陰時節的右側,由少陰時節治理;

少陰時節的右側,由太陰時節治理;

太陰時節的右側,由少陽時節治理。

這句話指的是自然界中陰陽之氣的運行順序。

2. 指掌解

推六氣法:凡司天前二位即初氣,前一位即二氣,本位司天為三氣,後一位為四氣,後二位為五氣,後三位為終氣,即在泉也。掌中一輪,六氣燎然在握。

白話文:

推測六氣的方法:在掌中觀看六條紋路的運行。

位於手腕後方最前方的兩條紋路,代表初氣。

最前方的單條紋路,代表二氣。

在中間位置的紋路,代表三氣。

後方的單條紋路,代表四氣。

後方的兩條紋路,代表五氣。

後方的三條紋路,代表終氣。

這些紋路就像在泉水裡一樣,在掌中明明白白。

六氣以厥陰為一陰,少陰為二陰,太陰為三陰,少陽為一陽,陽明為二陽,太陽為三陽,故但記厥少太、少陽太六字,則六氣盡矣。厥少太為三陰,少陽太為三陽也。其法以巳亥為始,即起厥陰司天,故於巳亥位起厥字,子午位為少字,丑未位為太字,順數到底,皆其年分之司天也。其餘五氣,循次可推矣。

白話文:

六氣中:

  • 厥陰:一陰
  • 少陰:二陰
  • 太陰:三陰
  • 少陽:一陽
  • 陽明:二陽
  • 太陽:三陽

所以只需要記住「厥少太、少陽太」六個字,就能概括六氣。厥、少、太代表三陰,少陽、太代表三陽。

方法從巳亥時開始,此時厥陰司天,所以在巳亥位置標記「厥」字,子午位置標記「少」字,醜未位置標記「太」字。按照順序數到最後,都是當年各氣司天。其他五氣可以依次類推推算出來。

邵子曰:天有四時,地有四方,人有四肢。指節可以觀天,掌文可以察地,天地之理,具於掌矣。一曰:手仰本乎天親上,足方俯乎地親下。手可翻覆足不可者,陽能兼陰,陰不能兼陽也。掌之後高前下,象地之西北多山,東南多水也。聚為川澤,掌中之文如川象也。手自掌腕肘至肩,足自趾脛肢至胯,各三節,三四應十二次也。

白話文:

邵雍說:天上有一年四季,地上有東西南北四個方位,人體上有四肢。手指的紋路可以看出天象,手掌的紋路可以觀察地理,天地的道理,都集中在手掌上。

又說:手向上平伸,本於天性朝上,足向下平踏,本於地性朝下。手可以上下翻動,足不可以,是因為陽性可以包容陰性,陰性不能包容陽性。手掌後部高,前部低,就像地勢西北多山,東南多水。手掌上的紋路聚在一起形成溝壑,就像河流一樣。手掌從手腕到肘部到肩部,足從趾部到脛部到胯部,各有三段,天地間的應對也符合這個規律。

四肢應天四時,應地四方。一手四指各三節,應十二辰;兩手合之,應二十四氣;拇指三節,二節為陰陽,隱者為太極;掌,大物也;合之而三十二,應天卦;並手足為六十四,兼地卦。地體極於十六,一手有十六數而顯者十五,一者太極,隱於大物之間也。人之四肢各有脈,應四時之氣也;一脈三部,應一時三月也;一部三候,應一月三旬乾策也。素問以十二節氣出於天氣,而應人之十二經脈,謂手足各有三陰三陽也。

白話文:

人的四肢對應一年四季(應天四時),和東西南北四方(應地四方)。一隻手上有四根手指,每根手指有三個關節,一共十二個關節,對應十二個時辰;兩隻手合在一起,就有二十四個關節,對應二十四節氣;拇指有三個關節,其中兩個關節代表陰陽,而隱藏的那個關節代表太極(萬物的根源);手掌是大東西;手指關節和手掌的關節加在一起有三十六個,對應天上的卦象;加上手腳的關節,總共六十四個,兼具地上的卦象。大地以十六為極限,而一隻手上顯現的關節有十五個,另有一個隱藏的太極關節,藏在大東西之間。人的四肢都有經脈,對應四時之氣;一條經脈分成三段,對應一季三個月份;一段經脈分成三候,對應一個月三旬的乾坤策。醫書《素問》中記載,十二個節氣出自天氣,並對應人體的十二條經脈,其中手腳各有三個陰經和三個陽經。

陰陽家以十二支分於指之周圈十二節,謂之十二支掌;以洛書數分於食中名三指各三宮,謂之九宮掌;以八卦分於食中名三指,去中宮不用,乾起名指根西北方位,以次而終兌於正西,謂之八方掌;以一坎起食指根,逐節而上,二坤三震四巽五中六乾七兌八艮九離而終於名指根,謂之排山掌;以一白二黑三碧四綠五黃六白七赤八白九紫,亦如前法,謂之紫白掌;以甲起寅位而癸終於亥,去子醜兩宮不用,謂之十干掌;用食中名上下六節,謂之六壬掌。由是觀之,是天地之理,舉掌可盡,邵子固非欺我,而天之生人,又豈偶然哉?

白話文:

中醫學者將十二生肖分配到手指周圍的十二個節點,稱之為「十二支掌」;將洛書中的數字分配到食指、中指和名指的三個宮位,每個手指有三個宮位,稱之為「九宮掌」;將八卦分配到食指、中指和名指,去掉中間的宮位,從乾卦開始的無名指根部為西北方向,依次排列到兌卦正好位於正西,稱之為「八方掌」;從坎卦開始的食指根部,逐節向上排列,依次為坤卦、震卦、巽卦、中宮、乾卦、兌卦、艮卦、離卦,最後結束於無名指根部,稱之為「排山掌」;使用一白、二黑、三碧、四綠、五黃、六白、七赤、八白、九紫的顏色,按照前面所述的方法排列,稱之為「紫白掌」;從甲開始的寅位到癸結束的亥位,去掉子位和醜位不用,稱之為「十干掌」;使用食指、中指、名指的上、下六個節點,稱之為「六壬掌」。從這些方法中可以看出,天地之間的規律,都可以在手掌上體現出來。邵雍先生說的話並非欺騙我們,而人為什麼被生來,又豈是偶然呢?

此圖上者右行,下者左行,自初至終,乃為地之主氣,靜而守位者也。

義出六微旨大論中。

3. 天符歲會圖說

天符者,中運與司天相符也。如丁年木運,上見厥陰風木司天,即丁巳之類,共十二年。

太乙天符者,如戊午年以火運火支,又見少陰君火司天,三合為治也,共四年。

歲會者,中運與年支同其氣化也。如木運臨卯木,火運臨午火之類,共八年。

同天符同歲會者,中運與在泉合其氣化也,陽年曰同天符,陰年曰同歲會。如甲辰年陽土運而太陰在泉,則為同天符;癸卯年陰火運而少陰在泉,則為同歲會。共十二年。

白話文:

同天符和同歲會是太歲和泉中之氣相合的時候,陽年稱同天符,陰年稱同歲會。

如:

  • 陽土運的甲辰年(陽年)和太陰在泉中,稱為同天符。
  • 陰火運的庚戌年(陰年)和少陰在泉中,稱為同歲會。

它們每隔12年出現一次。

天符歲會者,氣運相符之謂也。六微旨大論曰:天氣始於甲,地氣始於子,子甲相合,命曰歲立。氣運相臨,而天符歲會、盛衰虛實所由生矣。故每歲天地之令,各有上中下三氣之分:司天者主行天令,行乎上也;歲運者主生化運動之機,行乎中也;在泉者主地之化,行乎下也。遇而同其氣者化之平,遇而異其氣者化之逆。

白話文:

天符歲會指的是氣運相應。根據《六微旨大論》,天之氣始於甲,地之氣始於子,子甲相合,稱為歲立。氣運互相接近,由此產生了天符歲會以及盛衰虛實的變化。

所以每年天地間的運行規律,都有上、中、下三種氣的分別:司天掌管天上的規律,運行於上;歲運掌管萬物的生長化育,運行於中;在泉掌管地下的變化,運行於下。如果三氣相合,則變化平和;如果三氣相異,則變化逆轉。

故曰非其位則邪,當其位則正,邪則變甚,正則微也。又曰:天符為執法,歲會為行令,太乙天符為貴人。中執法者,其病速而危;中行令者,其病徐而持;中貴人者,其病暴而死。雖天符歲會,皆得純正之氣;然其過亢,則未免中邪亦有輕重。故中歲會者為輕,以行令者之權輕也;中天符者為重,以執法者之權重也;中太乙者為尤重,以三氣皆傷而貴人之不可犯也。故天元紀大論曰知迎知隨,氣可與期也。

白話文:

因此說不在其位就是邪氣,在應有的位置就是正氣,邪氣就會大肆變動,正氣就會微小。又說:天符掌管執法,歲會負責行動,太乙天符是貴人。患上執法者之病,病勢發展得快而危急;患上行動者之病,病情發展得慢而持久;患上貴人之病,病情會突然發作而死亡。儘管天符和歲會都擁有純正之氣,但如果過於旺盛,也難免遭遇邪氣,而且輕重程度有所不同。因此,患上歲會之病屬於輕症,因為行動者的權力較小;患上天符之病屬於重症,因為執法者的權力較大;患上太乙之病是最重的,因為三種氣都受損,而且貴人不可侵犯。所以,《天元紀大論》說:瞭解迎氣和隨氣,就能預測氣的變化。

天符者,天元紀大論曰:應天為天符。謂中運之氣,與司天之氣相同者,命曰天符,符之為言合也。如六微旨大論曰木運之歲,上見厥陰,火運之歲,上見少陽、少陰,土運之歲,上見太陰,金運之歲,上見陽明,水運之歲,上見太陽者是也。又六元正紀大論曰:戊子戊午太徵,上臨少陰;戊寅戊申太徵,上臨少陽;丙辰丙戌太羽,上臨太陽,如是者三。

白話文:

天符

《天元紀大論》中說:順應上天運行的脈搏稱為天符。指中運的氣運與主宰上天的氣運相一致,這種情況稱為天符。符的意思是指相應。

例如:《六微旨大論》中提到:

  • 木運之年,脈象出現厥陰之位
  • 火運之年,脈象出現少陽和少陰之位
  • 土運之年,脈象出現太陰之位
  • 金運之年,脈象出現陽明之位
  • 水運之年,脈象出現太陽之位

《六元正紀大論》中也提到:

  • 戊子戊午太徵年,脈象應在少陰
  • 戊寅戊申太徵年,脈象應在少陽
  • 丙辰丙戌太羽年,脈象應在太陽

類似這樣的脈象應對關係有三組。

丁巳丁亥少角,上臨厥陰;乙卯乙酉少商,上臨陽明;己丑己未少宮,上臨太陰,如是者三。前三者,言三太也。後三者,言三少也。上者,言司天也。臨者,天運相臨也。二論之詞不同,而義則一也。天符共十二年,而戊午乙酉己丑己未四年又是歲會,然既為天符,又為歲會,是天氣運氣歲支三者俱會,乃為太乙天符也。如戊午年戊為火運,午年君火司天,又午屬南方火位,故曰三合為治也。

白話文:

原文:

丁巳丁亥少角,上臨厥陰;乙卯乙酉少商,上臨陽明;己丑己未少宮,上臨太陰,如是者三。前三者,言三太也。後三者,言三少也。上者,言司天也。臨者,天運相臨也。二論之詞不同,而義則一也。

天符共十二年,而戊午乙酉己丑己未四年又是歲會,然既為天符,又為歲會,是天氣運氣歲支三者俱會,乃為太乙天符也。如戊午年戊為火運,午年君火司天,又午屬南方火位,故曰三合為治也。


在丁巳、丁亥年,少角穴位與厥陰經脈相通;在乙卯、乙酉年,少商穴位與陽明經脈相通;在己丑、己未年,少宮穴位與太陰經脈相通,這類搭配共有三組。前三組是指三條太陰經脈,後三組是指三條少陽經脈。這裡的「上臨」指的是天干與地支的相臨關係,代表經脈與天干地支的運轉相匹配。

兩種說法雖然表達方式不同,但意思是一樣的。天符的運轉週期為十二年,而戊午、乙酉、己丑、己未這四年又是「歲會」之年。所謂「歲會」,就是天氣、運氣和歲支三者同時交會,形成特別強大的天符效應。

例如戊午年,戊屬火運,午年君火當值,午又屬南方火位,所以說三者合力運作。

太乙天符者,尊之之號也,故太乙天符稱貴人,共四年,即戊午己丑己未乙酉是也。詳見前天符論中。

歲會者,天元紀大論曰:承歲為歲值。乃中運之氣,與歲支相同者是也。六微旨大論曰:木運臨卯,火運臨午,土運臨四季,金運臨酉,水運臨子,所謂歲會,氣之平也。不分陰年陽年,但取四正之支與運相合,乃為四直承歲。四正支者,子午卯酉是也。如辰戌丑未四年,土無定位,寄旺於四時之末,各一十八日有奇,則亦通論承歲也。

白話文:

歲會是指,根據《天元紀大論》,每年的天干對應地支,如果與當年的運氣相同,就稱為歲會。

《六微旨大論》中記載:木運到臨卯年,火運到臨午年,土運到臨四季,金運到臨酉年,水運到臨子年,這就稱為歲會,是氣候平衡的表現。

歲會不區分陰陽年,只要取四正的地支(子、午、卯、酉)與運氣相符合,就稱為四直承歲。

四正地支包括子、午、卯、酉。例如,辰、戌、醜、未這四年,土沒有固定的位置,寄居於四季的末尾,各有十八天多一點,那麼這四年也可以通稱為承歲。

歲會共計八年,而四年同於天符,是即太乙天符也。按八年之外,猶有四年類歲會而實非者,如壬寅皆木,庚申皆金,癸巳皆火,辛亥皆水,亦是運與年支相合,而不為歲會者,以不當四正之位故也。然除壬寅庚申二陽年不相和順者無論,至若癸巳辛亥二陰年,雖不為歲會,而上下陰陽相佐,亦得平氣,其物生脈應,亦皆合期也。

白話文:

歲會一共持續八年,每四年恰逢天符,這就是太乙天符。另外,除了八年之外,還有四年看似歲會,但實際上不是,例如:

  • 壬寅年全部屬木
  • 庚申年全部屬金
  • 癸巳年全部屬火
  • 辛亥年全部屬水

這些年份雖然運勢和年支相合,但並非歲會,因為它們不位於四正之位上。

不過,除了壬寅、庚申這兩個不相和順的陽年之外,癸巳、辛亥這兩個陰年,雖然不算歲會,但上下陰陽相互配合,也能達到平衡,其萬物生長脈象也有所應合,也都符合一定的規律。

同天符同歲會者,言中運之氣與在泉相合也;但分陽年曰同天符,陰年曰同歲會。六元正紀大論曰:甲辰甲戌太宮,下加太陰;壬寅壬申太角,下加厥陰;庚子庚午太商,下加陽明,如是者三。三者,謂三太之年為同天符也。又曰:癸巳癸亥少徵,下加少陽;辛丑辛未少羽,下加太陽;癸卯癸酉少徵,下加少陰,如是者三。三者,謂三少之年為同歲會也。

白話文:

同天符和同歲會是指當年的中運之氣與在泉之氣相合。其中,陽年相合稱為同天符,陰年相合稱為同歲會。

《六元正紀大論》中記載:

  • 甲辰、甲戌年為太宮之年,與太陰之氣相合。
  • 壬寅、壬申年為太角之年,與厥陰之氣相合。
  • 庚子、庚午年為太商之年,與陽明之氣相合。

這三對年份稱為同天符之年。

《六元正紀大論》又記載:

  • 癸巳、癸亥年為少徵之年,與少陽之氣相合。
  • 辛丑、辛未年為少羽之年,與太陽之氣相合。
  • 癸卯、癸酉年為少徵之年,與少陰之氣相合。

這三對年份稱為同歲會之年。

故又曰太過而加同天符,即三太之年也;不及而加同歲會,即三少之年也。下加者,在泉為下也。

右天符十二年,太乙天符四年,歲會八年,同天符六年,同歲會六年,五者分而言之,共三十六年。然太乙天符四年,已同在天符十二年中矣,歲會八年,亦有四年同在天符中矣,故合而言之,六十年中,止得二十八年也。六元正紀大論曰凡二十四歲者,蓋止言天符十二年,同天符同歲會共十二年,總為二十四年,而不言歲會及太乙天符也,亦所當審。

白話文:

從「右」字開始的這段古文中:

  • 天符十二年、太乙天符四年、歲會八年、同天符六年、同歲會六年,這五個時期分別計算,共計三十六年。
  • 但太乙天符四年已經包含在天符十二年之中,歲會八年中也有四年包含在天符中。
  • 因此,將它們合併計算時,在六十年中,實際只有二十八年。
  • 《六元正紀大論》中提到「凡二十四歲者」,這是指天符十二年,加上同天符和同歲會共十二年,總共二十四歲,但並沒有提到歲會和太乙天符。這一點需要仔細辨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