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蘭蓀

《邵蘭蓀醫案》~ 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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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1. 凡例

一、案中病證,有暑邪而兼濕熱食積,有帶下而兼經阻咳嗽等類,病名難以鑑別,只以治法注重何證作為標準,稍分眉目。例如暑邪而兼濕熱,若治法是清熱利濕,即列於濕熱門中,余者仿此。

一、案中有初診之方而無末診者,或有善後善養胃之方而無初診者,恕難一一搜集。只得根據病象治法,略分門類。

一、案中雖則註明病者地址,今仍照原方錄出;內有數方遺失地址者,則以某字代之。

一、此編時病,尚缺傷寒以及火病兩類。傷寒一症。諒以吾紹地居溫帶,真正傷寒極少,兼以此類方案,一時無從購覓,以後遇見,再當續刊。至於火症,從沈堯封先生謂火之微者曰溫,火之甚者曰熱之意,故凡火症,既散見於各症之中,又立溫熱一門,庶幾眉目朗然。

一、每案有效與否,雖則難以確定,但其理之所存,即法之所在,明哲之士,自能意會,編者恕難懸揣,尚希閱者諒之。

白話文:

凡例

一、病例中有些病症,同時出現暑邪夾雜濕熱食積,或帶下兼有經絡阻塞咳嗽等情況,病名很難區分,因此以治療方法針對哪個症狀為標準,稍微區分一下。例如暑邪兼濕熱,如果治療方法是清熱利濕,就歸類在濕熱那一類,其他的也以此類推。

二、病例中有些只有初診處方而沒有後續診斷的,或是有調養胃的處方而沒有初診處方的,實在難以一一收集齊全。只能根據病症和治療方法,大致分類。

三、病例中雖然註明了病人的地址,但還是按照原處方記錄;有些處方遺失了地址,就用「某」字代替。

四、本書目前收錄的病例,還缺少傷寒和火症兩類。傷寒這一症狀,由於我們紹興地區屬於溫帶地區,真正的傷寒病例很少,而且這類處方一時也找不到,以後遇到再補充刊登。至於火症,根據沈堯封先生「火氣輕微的叫溫,火氣嚴重的叫熱」的說法,所以所有火症,一部分散見於各個病症中,又另外設立溫熱一門,這樣就能比較清楚明瞭。

五、每個病例的療效如何,雖然很難確定,但其治療的道理存在,方法也是存在的,聰明的人自然能理解,編者無法一一推測,希望讀者能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