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證論》~ 卷一 (3)
卷一 (3)
1. 脈證死生論
醫者。所以治人之生者也。未知死。焉知生。知死之無可救藥。則凡稍有一毫之生機。自宜多方調治。以挽回之。欲辨死生。惟明脈證。高士宗以吐血多者為絡血。吐血少者為經血。謂吐多者病輕。吐少者病重。而其實經散為絡。絡散為孫絡。如干發為枝。枝又有枝。要皆統於一本也。
白話文:
醫生,是治理人之生命的人。如果不懂得死亡,怎麼能懂得生命呢?知道死亡無法救治,那麼凡是有一絲生存機會,就應該想各種辦法來治療,以挽回生命。想要辨別生死,必須要清楚脈搏和徵象。高士宗認為,吐血多的是血管出血,吐血少的是經絡出血。認為吐血多的是輕症,吐血少的是重症。但事實上,經絡擴散成血管,血管又擴散成孫絡,就像樹枝長出小樹枝,小樹枝又長出更小的樹枝一樣,所有這些都統屬於同一個本源。
以經絡之血分輕重。實則分無可分。醫旨又謂外感吐血易治。內傷吐血難療。三指禪謂齒衄最輕。鼻衄次之。嘔吐稍重。咳咯唾血為最重。謂其病皆發於五臟。而其血之來最深。不似嘔吐之血。其來出於胃間。猶淺近也。此如仲景近血遠血之義。以此分輕重。於理尚不差謬。
白話文:
根據經絡中氣血的流動情況,可以區分病情的輕重。但實際上,血並不能完全區分開來。醫家又認為,外感導致的吐血容易治療,而內傷導致的吐血難以治療。三指禪認為,齒衄(牙齦出血)最輕,鼻衄(鼻出血)次之,嘔吐出血稍重,咳血和吐血最重。這是因為這些疾病都來自於五臟,血的來源最深。不像嘔吐出血,血的來源僅出於胃部,相對較淺。這類似於仲景提出的「近血」和「遠血」的說法。以此來區分輕重,在理論上並沒有錯誤。
第鼻衄嘔吐血。雖近而輕。而吐衄不止。亦有氣隨血脫。登時即死者。咳咯唾血雖遠而重。亦有一哈便出。微帶數口。不藥可愈者。仍不可執以定死生矣。夫載氣者。血也。而運血者。氣也。人之生也。全賴乎氣。血脫而氣不脫。雖危猶生。一線之氣不絕。則血可徐生。復還其故。
白話文:
鼻出血和嘔血
雖然這些症狀較為常見且輕微,但如果鼻出血和嘔血持續不止,也會出現元氣隨著血液流失而虛脫的狀況,可能導致患者迅速死亡。
咳嗽咯血
雖然咳嗽咯血的部位距離較遠且嚴重,但也有患者只咳出一口血就康復的。輕微的咳血如果伴隨著幾口微量的血痰,在不經藥物治療的情況下也有可能痊癒。因此,不能以此來確定患者的生死。
生命的載體是血液,血液的運行是由元氣推動的。人類的生存完全依賴於元氣。當血液流失但元氣未散時,即使情況危急,患者仍有可能生還。只要元氣有一絲不滅,血液就能逐漸再生,恢復原狀。
血未傷而氣先脫。雖安必死。以血為魄。而氣為魂。魄未絕而魂先絕。未有不死者也。故吾謂定血證之死生者。全在觀氣之平否。吐血而不發熱者易愈。以榮雖病而衛不病。陽和則陰易守也。發熱者難治。以血病氣亦蒸。則交相為虐矣。吐血而不咳逆者易愈。咳為氣嗆。血傷而氣不嗆。
白話文:
血氣未受損,但氣息先消失。即使安穩,也必死。血主體魄,氣主魂魄。體魄未消而魂魄先滅,沒有不死的人。所以,我認為判斷吐血者的生死,全在觀察氣息是否平穩。
吐血但不發熱的容易治癒。因為榮衛雖有損傷,但衛氣尚好。陽氣調和,陰氣就容易保存。發熱的難以治療。因為血氣受損,帶動氣血上衝,導致氣血互相侵害。吐血但不咳嗽的容易治癒。咳嗽是因為氣息嗆咳。血氣受損,氣息不嗆咳。
是腎中之水。能納其氣以歸根。故易愈。若咳不止。是血傷火灼。腎水枯竭。無以含此真氣。故上氣咳逆為難治。再加喘促。則陽無所附矣。大便不溏者。猶有轉機。可用滋陰之藥。以養其陽。若大便溏。則上越下脫。有死無生。再驗其脈。脈不數者易治。以其氣尚平。脈數者難治。
白話文:
這是腎中的水液,能夠收納元氣並使其歸於根本。所以(咳嗽)容易治癒。如果咳嗽不止,是因為血液受傷,火氣灼傷,腎水枯竭,無法容納這股真正的元氣。所以(咳嗽時)上氣逆行,難以治癒。如果再加上喘促,那麼陽氣就沒有依附的地方了。大便不溏(流),還有一線生機。可以使用滋養陰液的藥物,來滋養陽氣。如果大便溏(流),那麼上邊是吐氣,下邊是脫下元氣,(患者)必死無疑。再檢查脈象,脈搏不快容易治癒,因為元氣還算平和。脈搏快難以治癒。
以其氣太疾。浮大革數而無根者。虛陽無依。沉細澀數而不緩者。真陰損失。皆為難治。若有一絲緩象。尚可挽回。若無緩象。或兼代散。死不治矣。凡此之類。皆是陰血受傷。而陽氣無歸。故主不治。若陰血傷。而陽氣不浮越者。脈雖虛微遲弱。亦不難治。但用溫補。無不回生。
白話文:
如果脈象氣勢過於急速,浮大而跳動快速但沒有穩定的根基,這是虛陽無依的表現。如果脈象細弱、澀滯、跳動快速而不緩慢,這是真陰耗損的表現。這些情況都難以治療。
如果脈象中有一絲緩慢的跡象,還有挽救的可能。如果脈象完全沒有緩慢的跡象,或者伴有脈象分散的現象,則不治之症。
所有這類情況都是因為陰血受損,導致陽氣無所依歸,因此無法根治。如果陰血受損,而陽氣沒有過度浮越,脈象雖然虛弱遲緩,但也不難治療。只要使用溫補的方法,都能使病情好轉。
蓋陽虛氣弱者易治。惟陰虛氣不附者為難治。所謂血傷而氣不傷者。即以氣之不傷。而知其血尚未盡損。故氣猶有所歸附。而易愈也。氣之原委。吾於水火血氣論已詳言之。參看自見。
白話文:
陽氣虛弱的人容易治療。只有陰氣虛弱,導致氣無法附著的,才會比較難治。
所謂血受傷而氣未受傷的,是因為氣沒有受傷,所以可以知道病人的血氣還沒有完全耗盡,因此氣還能有所依附,所以比較容易痊癒。
關於氣的本源和流向,我在水火血氣論中已經詳細說明,可以參閱這些內容瞭解。
2. 用藥宜忌論
汗吐攻和。為治雜病四大法。而失血之證。則有宜不宜。傷寒過汗傷津液。吐血既傷陰血。又傷水津。則水血兩傷。苶然枯骨矣。故仲景於衄家嚴戒發汗。衄忌發汗。吐咯可知矣。夫脈潛氣伏。斯血不升。發汗則氣發泄。吐血之人。氣最難斂。發泄不已。血隨氣溢。而不可遏抑。
白話文:
發汗、催吐、攻下、和解。這四種方法是治療各種疾病的基本方法。但是對於失血癥,則要注意是否合適使用。傷寒過度發汗會傷津液。吐血既傷陰血,又傷水津。這樣一來,水血兩傷,就會出現枯瘦如柴的症狀。因此,仲景在治療鼻出血時,嚴禁發汗。鼻出血忌發汗,吐血也應該如此。脈象隱伏,氣息低微,說明血液沒有上浮。發汗會使氣血外泄。吐血的人,氣最難收斂。氣血發散難以停止,血液就會隨著氣血流出,無法抑制。
故雖有表證。止宜和散。不得徑用麻桂羌獨。果系因外感失血者。乃可從外表散。然亦須斂散兩施。毋令過汗亡陰。蓋必知血家忌汗。然後可商取汗之法。至於吐法。尤為嚴禁。失血之人。氣既上逆。若見有痰涎。而復吐之。是助其逆勢。必氣上不止矣。治病之法。上者抑之。
白話文:
即使出現外感症狀,也只能用和解藥物緩解,不能直接使用麻桂羌獨等辛溫發散藥物。如果是因為外感導致失血,纔可以從外治療散熱解毒,但也要注意兼用斂散藥物,避免過度出汗耗傷陰氣。因為失血者忌諱出汗,所以必須瞭解這一點後才能考慮使用發汗的方法。至於催吐的方法,更是嚴格禁止使用的。失血時,氣息容易上逆,如果出現痰涎,再催吐,是會幫助它逆勢而上的,這樣氣息上逆肯定會更加嚴重。治療疾病的方法,首先要把上逆的氣息壓制住。
必使氣不上奔。斯血不上溢。降其肺氣。順其胃氣。納其腎氣。氣下則血下。血止而氣亦平復。血家最忌是動氣。不但病時忌吐。即已愈後。另有雜證。亦不得輕用吐藥。往往因吐便發血證。知血證忌吐。則知降氣止吐。便是治血之法。或問血證多虛。汗吐且有不可。則攻下更當忌矣。
白話文:
必須讓氣往下走,這樣血就不會往上湧。降低肺氣,調和胃氣,儲藏腎氣。氣往下走,血也會往下走。血止住了,氣也會安定下來。對於血證來說,最忌諱動氣。不僅在發病時忌諱嘔吐,即便已經痊癒,如果有其他雜症,也不能輕易使用嘔吐藥。往往因為嘔吐而導致血證發作。知道血證忌吐,那麼就知道降低氣,止住嘔吐,就是治療血證的方法。有人問血證大多虛弱,發汗、嘔吐有些不可行,那麼攻下法更應該忌諱吧?
予曰不然。血之所以上者。以其氣騰溢也。故忌吐汗。再動其氣。至於下法。乃所以折其氣者。血證氣盛火旺者。十居八九。當其騰溢。而不可遏。正宜下之以折其勢。仲景陽明證。有急下以存陰法。少陰證。有急下以存陰法。血證火氣太盛者。最恐亡陰。下之正是救陰。攻之不啻補之矣。
白話文:
我的看法不同。血液之所以會往上走,是因為它的氣上升溢出。因此忌諱嘔吐出汗,因為這些會再次激動氣的運行。至於瀉下的方法,正是用來壓制氣的。有血證的人,氣盛火旺的佔了絕大多數。當氣血上升溢出而無法遏制時,正應該用瀉下的方法來壓制它們的勢頭。仲景在《陽明篇》中提到,陽明證有急下以保陰的方法;在《少陰篇》中提到,少陰證也有急下以保陰的方法。血證中火氣過盛的人,最怕耗損陰液。瀉下之法正是救陰之策,攻伐火氣不亞於補養陰液。
特下之須乘其時。如實邪久留。正氣已不復支。或大便溏瀉。則英雄無用武之地。只可緩緩調停。純用清潤降利。以不違下之意。斯得法矣。至於和法。則為血證之第一良法。表則和其肺氣。里者和其肝氣。而尤照顧脾腎之氣。或補陰以和陽。或損陽以和陰。或逐瘀以和血。
白話文:
特別強調下法應把握時機。如果實證邪氣滯留太久,正氣已經虛弱不支,或者大便已經溏瀉,那麼強下法就沒有用武之地了。此時只能慢慢調理,採用清潤通便的方法,不要違背身體的意願。這樣纔是正確的治療方法。
至於和法,則是治療血證的第一良方。外證則和解肺氣,內證則和解肝氣,尤其要照顧脾腎之氣。可以滋補陰氣來調和陽氣,也可以瀉除陽氣來調和陰氣,或者活血化瘀來調和血氣。
或瀉水以和氣。或補瀉兼施。或寒熱互用。許多妙義。未能盡舉。四法之外。又有補法。血家屬虛癆門。未有不議補者也。即病家亦喜言補。諸書重補者。尤十之八九。而不知血證之補法。亦有宜有忌。如邪氣不去而補之。是關門逐賊。瘀血未除而補之。是助賊為殃。當補脾者十之三四。
白話文:
可以使用瀉藥來調和氣血,或者同時使用補瀉的方法。也可以運用寒熱交替的方法。有許多妙用,無法一一列舉。除了四種基本方法之外,還有補益的方法。血虛的人通常屬於虛癆之症。幾乎沒有不討論補益的。病人也喜歡談論補益。各種醫書中強調補益的,大約佔了八九成。但是,人們不知道補血的方法也有禁忌。比如邪氣未除,就進行補益,就像關了門把敵人趕走一樣。瘀血未除,就進行補益,就像幫助敵人作惡一樣。適合補益脾臟的,大約佔了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
當補腎者十之五六。補陽者十之二三。補陰者十之八九。古有補氣以攝血法。此為氣脫者說。非為氣逆者說。又有引火歸元法。此為水冷火泛者立說。非為陰虛陽越者立說。蓋失血家如火未發。補中則愈。如火已發。則寒涼適足以伐五臟之生氣。溫補又足以傷兩腎之真陰。惟以甘寒。
滋其陰而養其陽血。或歸其位耳。血家用藥之宜忌。大率如是。知其大要。而後細閱全書。乃有把握。
白話文:
需要補腎的大概佔十分之五六。需要補陽的大概佔十分之二三。需要補陰的大概佔十分之八九。古時候有「補氣以約束血液」的方法。這是針對氣虛脫落的情況。不是針對氣血逆亂的情況而說的。還有一種「引火歸元」的方法。這是針對水寒火熱的情況而說的。不是針對陰虛陽亢的情況而說的。因為失血的人就像火勢還未燃起。補中氣可以讓身體好轉。如果火勢已經燃起,那麼寒涼的藥物只能傷害五臟的生氣。而溫補的藥物又會損傷腎臟的真陰。所以只能用甘寒的藥物。
滋養身體的陰分並養護其陽和血液,或者讓它們回到正常的狀態。治療血症時使用藥物的適宜與忌諱大致是這樣的。了解了這些基本原則後,再仔細閱讀全書,才能把握得更好。
3. 本書補救論
世之讀朱丹溪書者。見其多用涼藥。於是廢黜熱藥。貽誤不少。而丹溪不任咎也。蓋丹溪之書。實未常廢熱藥。世之讀陳修園書者。見其多用熱藥。於是廢黜涼藥。為害尤多。而修園不任咎也。蓋修園之書。實未嘗廢涼藥。兩賢立論。不過救一時之偏。明一己之見。世之不善讀者。
白話文:
現在的人閱讀朱丹溪的著作,看到他經常使用涼性藥物,於是就放棄使用熱性藥物,導致治療錯誤不少,但這不能歸咎於朱丹溪。因為朱丹溪的著作事實上並沒有廢棄熱性藥物。現在的人閱讀陳修園的著作,看到他經常使用熱性藥物,於是就放棄使用涼性藥物,造成的危害更多,但這也不能歸咎於陳修園。因為陳修園的著作事實上也沒有廢棄涼性藥物。兩位名醫的理論只是針對當時的偏向,闡述自己的見解。那些不懂得正確閱讀的人,
得其所詳。忽其所略。豈知兩賢所略。亦曰人所已詳。吾固不必詳焉耳。初何嘗廢黜不言哉。即如予作此書。亦多用涼藥。少用熱藥。然非棄熱藥而不用。特以血症宜涼者多。非謂血症全不用熱藥也。予於每條當用熱藥者。未嘗不反復言之。慎毋誤讀是書。而有偏重涼藥之弊。
白話文:
有人詳盡地說明瞭自己所知道的,卻忽略了自己所略過的。沒想到這兩位名醫所忽略的,也正是別人已詳細說明過的。因此我根本不必詳細解釋。怎麼會說我完全廢棄不談呢?就拿我寫這本書來說,我使用了較多的涼藥、較少的熱藥。但這並不是放棄熱藥不用,而是因為血癥多適合使用涼藥,並不是說血癥完全不能使用熱藥。在書中的每一條中,如果應該使用熱藥的地方,我都會反覆說明。請大家仔細閱讀本書,不要誤以為只偏重涼藥而忽視熱藥。
總在分別陰陽。審症處方。斯無差忒。又予是書為血症說法。與雜症不同。泥此書以治雜症固謬。若執雜症以攻此書。尤謬。讀吾書者。未知流弊若何。吾且為此論。先下一針砭。
白話文:
講究辨別陰陽,仔細審視病情開立處方,這樣才能沒有失誤。並且我寫這本書是專門針對血癥,與其他雜症不同。把這本書的內容生搬硬套到其他雜症的治療上固然錯誤。如果用治療雜症的方法來挑剔這本書,那就更錯誤了。讀我這本書的人,不知道這種流弊會發展到什麼程度。我現在就先提出批評,預先打一劑預防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