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源流論》~ 卷上 (5)
卷上 (5)
1. 病同因別論
凡人之所苦謂之病,所以致此病者謂之因。如同一身熱也,有風、有寒、有痰、有食、有陰虛火升,有鬱怒,憂思、勞怯、蟲病,此謂之因。知其因則不得專以寒涼治熱病矣。蓋熱同而所以致熱者不同,則藥亦迥異。凡病之因不同,而治各別者盡然,則一病而治法多端矣。而病又非止一症,必有兼症焉。
白話文:
凡是人所遭受的痛苦稱為疾病,導致這些疾病的原因稱為病因。例如,同為身體發熱的症狀,可能由風寒、痰液、飲食不當、陰虛火旺、抑鬱憤怒、憂思、勞累恐懼或蟲病等各種原因引起。瞭解病因後,就不能單純用寒涼的藥物來治療發熱的疾病。因為雖然發熱的症狀相同,但導致發熱的原因不同,因此使用的藥物也截然不同。所有疾病的病因各異,治療方法也各不相同,同樣的疾病可能有多種治療方式。此外,疾病往往不止一種症狀,還會合併其他症狀。
如身熱而腹痛,則腹又為一症,而腹痛之因,又復不同,有與身熱相合者,有與身熱各別者。如感寒而身熱,其腹亦因寒而痛,此相合者也。如身熱為寒,其腹痛又為傷食,則各別者也。又必審其食為何食,則以何藥消之。其立方之法,必切中二者之病源而後定方,則一藥而兩病俱安矣。
白話文:
如果身體發熱並伴有腹痛,那麼腹痛就是另一種症狀,而腹痛的原因也各不相同。有些是與發熱相符的,有些則與發熱無關。比如由於受寒而發熱,腹痛也是因為受寒造成的,這種就是相符的。如果發熱是因為受寒,但腹痛是因為傷食,那就屬於無關的。還必須仔細判斷所吃的東西是什麼,才能用什麼藥來消解。開藥方的原則,一定要弄清兩種病的病因,然後再確定藥方,這樣一味藥就能同時治療兩種病。
若不問其本病之所因,及兼病之何因,而徒曰某病以某方治之,其偶中者,則投之或愈;再以治他人,則不但不愈而反增病,必自疑曰何以治彼效而治此不效?並前此之何以愈?亦不知之,則幸中者甚少,而誤治者甚多!終身治病,而終身不悟,歷症愈多而愈惑矣。
白話文:
如果不弄清楚患者的發病原因和併發症的起因,而只是機械地說某種病用某種方子治療,偶爾治療成功,那麼用於治療其他人時,可能不僅治不好,反而會加重病情。醫生肯定會懷疑:為什麼治療某人有效,而治療這個人無效?他也不知道為什麼以前能治好。這樣,治好病的概率很低,誤治的概率很高。終其一生治療疾病,卻一輩子都沒有領悟,遇到的疾病越多,反倒越迷惑。
2. 亡陰亡陽論
經云:奪血者無汗,奪汗者血。血屬陰,是汗多乃亡陰也。故止汗之法,必用涼心斂肺之藥,何也?心主血,汗為心之液,故當清心火;汗必從皮毛出,肺主皮毛,故又當斂肺氣,此正治也。惟汗出太甚,則陰氣上竭,而腎中龍雷之火隨水而上。若以寒涼折之,其火愈熾,惟用大劑參附,佐以咸降之品如童便、牡蠣之類,冷飲一碗,直達下焦,引其真陽下降,則龍雷之火反乎其位,而汗隨止。此與亡陰之汗,真大相懸絕。
白話文:
當人體失去太多血液時,將不會流汗;相反,當人體失去太多汗水時,則會影響到血液。血液屬於陰性,所以過多的汗水流失會導致陰性消耗。因此,止汗的方法應當使用能夠涼心和收斂肺氣的藥物。這是因為心臟控制血液,而汗液被認為是心的液體,所以需要清涼心火;汗水必須通過皮膚和毛髮排出,而肺臟控制皮膚和毛髮,所以也需要收斂肺氣。這是正確的治療方法。但如果出汗過多,會導致陰氣過度耗竭,而腎中的火將隨水上升。如果使用寒涼的方法來治療,火勢會更猛烈。應該使用大劑量的參附(一種藥物)和一些能下降的咸味藥物,如童便和牡蠣等,再喝上一碗冷飲,直接作用於下腹部,引導真陽下降,這樣龍雷之火就會回到原位,汗水也隨之停止。這和陰氣流失導致的出汗是完全不同的狀況。
故亡陰亡陽,其治法截然,而轉機在頃刻。當陽氣之未動也,以陰藥止汗。乃陽氣之既動也,以陽藥止汗;而龍骨、牡蠣、黃耆、五味收澀之藥,則兩方皆可隨宜用之。醫者能於亡陰亡陽之交,分其界限,則用藥無誤矣。
白話文:
所以失去陰氣和失去陽氣,其治療方法完全不同,而關鍵轉折就在頃刻間。當陽氣還沒出現時,用陰補藥物止汗。一旦陽氣已經出現,就用陽補藥物止汗;而龍骨、牡蠣、黃耆、五味等收澀藥物,則兩方的治療方法都可以適當使用。醫生如果能分辨陰虛陽虛的界限,那麼就能正確用藥了。
其亡陰亡陽之辨法如何?亡陰之汗,身畏熱,手足溫,肌熱,汗亦熱而味鹹,口渴喜涼飲,氣粗,脈洪實,此其驗也;亡陽之汗,身反惡寒,手足冷,肌涼汗冷,而味淡微黏,口不渴,而喜熱飲,氣微,脈浮數而空,此其驗也。至於尋常之正汗、熱汗、邪汗、自汗,又不在二者之列。
此理知者絕少,即此汗之一端,而聚訟紛紛,毫無定見,誤治甚多也。
白話文:
如何分辨陰虛和陽虛出汗?陰虛出汗時,身體怕熱,手腳溫暖,皮膚發熱,汗水也熱且有鹹味,口渴喜歡喝冷飲,呼吸急促,脈搏強而有力;陽虛出汗時,身體反而怕冷,手腳冰涼,皮膚涼且汗水冷,汗水味道淡且略微黏稠,不覺得口渴,喜歡喝熱飲,呼吸微弱,脈搏浮數且虛空。至於常見的正常出汗、熱性出汗、邪氣出汗、自發性出汗,都不屬於以上兩種情況。
3. 病有不愈不死雖愈必死論
能愈病之非難,知病之必愈、必不愈為難。夫人之得病,非皆死症也。庸醫治之,非必皆與病相反也。外感內傷,皆有現病,約略治之,自能向愈。況病情輕者,雖不服藥,亦能漸痊。即病勢危迫,醫者苟無大誤,邪氣漸退,亦自能向安。故愈病非醫者之能事也。惟不論輕重之疾,一見即能決其死生難易,百無一失,此則學問之極功,而非淺嘗者所能知也。夫病輕而預知其愈,病重而預知其死,此猶為易知者。
白話文:
治好了病其實不難,知道疾病的預後,哪些能治好,哪些不能治好才困難。一般人得到的病,並不是絕症。一般的醫生治療,也不是肯定都對症。外因病變和內傷疾病,都有明顯的徵兆,大致治療都能向好轉方向發展。病情較輕的,即使不吃藥,也能逐漸康復。病情嚴重危急的,只要醫生沒有重大失誤,邪氣逐漸減弱,也能自己走向安好。所以治好病不是醫生的本事。不論病情輕重,一看到就能斷定能否治好,估計是否難治,判斷準確無誤,這纔是學問的極致成就,不是隻懂皮毛的人所能知道的。病情輕卻預知能治好,病情重卻預知會死亡,這還算是容易知道的。
惟病象甚輕,而能決其必死;病勢甚重,而能斷其必生,乃為難耳。更有病已愈,而不久必死者。蓋邪氣雖去,而其人之元氣與病俱亡,一時雖若粗安,真氣不可復續,如兩虎相角,其一雖勝,而力已脫盡,雖良工亦,能救也。又有病不愈,而人亦不死者。蓋邪氣盛而元氣堅固,邪氣與元氣相併,大攻則恐傷其正,小攻則病不為動,如油入面,一合則不可復分,而又不至於傷生。此二者,皆人這所不知都民。
白話文:
只有病情很輕但能斷定必死,病情很重但能斷定必生,這才困難。還有病情已經痊癒,但不久一定會死去。這是因為邪氣雖然退去,但患者的元氣和疾病一起消失,一時雖然好像差不多痊癒,但真氣無法恢復,就像兩隻老虎打架,一方雖然勝利,但力氣已經耗盡,即使有良醫,也無法挽救。還有病情沒有痊癒,但人也不會死。這是因為邪氣盛而元氣堅固,邪氣和元氣相持,猛烈攻治恐怕會損傷元氣,輕微攻治病情又不被影響,就像油混入麵粉,一旦融合就無法再分開,但又不至於傷及生命。這兩種情況,都是一般人所不知道的。
其大端,則病氣入臟腑者,病與人俱盡者為多;病在經絡骨脈者,病與人俱存者為多。此乃內外輕重之別也。斯二者,方其病之始形,必有可徵之端,良工知之自,自有防微之法。既不使之與病俱亡,亦不使之終身愈,此非深通經義之人,必不能窮源極流,挽回於人所不見之地也。
白話文:
大致上,病氣進入臟腑的,大部分是病癒人也完好無恙;病在經絡骨脈上的,大部分是病治好人也仍然存在。這是內外病症輕重之別。這兩種病症,在最初發病時,一定有徵兆可查,好的醫師知曉這些徵兆,自然有預防它的方法。既不能讓病症和人一起消失,也不讓它終身存在,這如果不是對經絡深有研究的人,一定無法探究根源、追溯末流,在別人看不見的地方加以挽回。
4. 卒死論
天下卒死之人甚多,其故不一。內中可救者,十之七八;不可救者,僅十之二三。惟一時不得良醫,故皆枉死耳。夫人內外無病,飲食行動如常,而忽然死者,其臟腑經絡本無受病之處,卒然感犯外邪,如惡風、穢氣、鬼邪、毒厲等物,閉寒氣道,一時不能轉動,則大氣阻絕,昏悶,迷惑,久而不通,則氣愈聚愈塞,如繫繩於頸,氣絕則死矣。若醫者,能知其所犯何故,以法治之,通其氣,驅其邪,則立愈矣。
白話文:
世界上猝死的例子很多,原因各不相同。其中,可以救治的佔十之七八,無法救治的僅有十之二三。只是未能及時遇到好的醫生,因此都枉死了。
如果一個人內外沒有疾病,飲食起居一切正常,卻突然死亡,那可能是因為他的臟腑經絡原本沒有生病的地方,卻突然受到外邪的侵襲,比如惡風、穢氣、鬼邪、毒物等。這些外邪閉塞身體的寒氣通道,使氣機一時不能轉動,導致大氣阻滯,昏迷不醒,時間長了不通暢,氣機就會越聚越多,阻塞得越來越嚴重,就像用繩子勒住脖子一樣,氣絕身亡。
如果醫生能知道患者受的何種外邪,根據正確的方法治療,疏通氣機,驅除邪氣,就能立刻痊癒。
又有痰涎壅,塞,阻遏氣道而卒死者,通氣降痰則蘇,所謂痰厥之類是也。以前諸項,良醫皆能治之,惟臟絕之症,則不治。其人或勞心思慮,或酒不節,或房欲過度,或惱怒不常,五臟之內,精竭神衰,惟一線真元未斷,行動如常,偶有感觸,其元氣一時斷絕,氣脫神離,頃刻而死,既不可救,又不及救。此則卒死之最急,而不可治者也。至於暴遇神鬼,適逢冤譴,此又怪異之事,不在疾病之類矣。
白話文:
如果痰液上壅,堵塞,阻礙氣道的運行而導致突然的死亡,打通氣道和祛痰後就能甦醒,這就屬於痰厥。前面提到的各種情況,良醫都能夠治療。但是五臟衰竭的症狀,則無法救治。患有這種情況的人,可能是勞心過度,思慮過多,或者飲酒無度,或者房事過多,或者經常生氣惱怒,導致五臟中的精氣耗盡,精神衰弱,只剩下微弱的真元未斷,行為舉止與常人無異。偶爾受到外界的刺激,這股真元也會突然斷絕,氣息消散,精神離體,頃刻間就會死去,既無法挽救,也沒有時間來搶救。這種情況是死亡最為急迫、無法治療的。至於突然遇到神鬼、冤孽報應的情況,這些都是奇怪而異常的事情,不屬於疾病的範疇。
5. 病有鬼神論
人之受邪也,必有受之之處,有以召之,則應者斯至矣。夫人精神完固,則外邪不敢犯;惟其所以御之之具有虧,則侮之者斯集。凡疾病有為鬼神所憑者。其愚魯者,以為鬼神實能禍人;其明理者,以為病情如此,必無鬼神。二者皆非也。夫鬼神,猶風寒暑濕之邪耳。衛氣虛,則受寒;榮氣虛,則受熱;神氣虛,則受鬼。
白話文:
當一個人受到邪氣侵襲時,一定有一個入口,有方式招致邪氣,因此邪氣才會來臨。人體的精神強健完整,外來的邪氣就不敢侵犯;只有當防禦邪氣的機能出現虧損,才會遭受到邪氣的侵襲。所有疾病中,有的是因為被鬼神附身造成的。愚昧的人認為鬼神真的能降禍於人;明理的人則認為,病情會這樣,一定是鬼神造成的。這兩種說法都錯了。鬼神就像風寒暑濕的邪氣一樣。衛氣虛弱,就會受到寒邪的侵襲;榮氣虛弱,就會受到熱邪的侵襲;神氣虛弱,就會受到鬼邪的侵襲。
蓋人之神屬陽,陽衰,則鬼憑之。《內經》有五臟之病,則現五色之鬼。《難經》云:脫陽者見鬼。故經穴中有鬼床、鬼室等穴。此諸穴者,皆賴神氣以充塞之。若神氣有虧,則鬼神得而憑之,猶之風寒之能傷人也。故治寒者,壯其陽;治熱者,養其陰;治鬼者,充其神而已。
白話文:
人體的陽氣屬於陽性,當陽氣衰弱時,就會被鬼魂附身。《黃帝內經》記載,五臟有病時,就會出現五種顏色的鬼魂。《難經》說:陽氣脫離身體就會看到鬼魂。因此,經絡穴位中有鬼牀、鬼室等穴位。這些穴位都是靠神氣來充實的。如果神氣不足,鬼神就有機會附身,就像寒風能傷人一樣。因此,治療寒證,就要壯陽;治療熱證,就要養陰;治療鬼附身,就是補充神氣。
其或有因痰、因思、因驚者,則當求其本而治之。故明理之士,必事事窮其故,乃能無所惑而有據,否則執一端之見,而昧事理之實,均屬憒憒矣。其外更有觸犯鬼神之病,則祈禱可愈。至於冤譴之鬼,則有數端。有自作之孽,深仇不可解者,有祖宗貽累者,有過誤害人者,其事皆鑿鑿可徵,似儒者所不道,然見於經史,如公子彭生伯有之類甚多,目睹者亦不少。此則非藥石祈禱所能免矣。
白話文:
如果疾病是由於痰、憂鬱或驚嚇導致的,那麼就應該找到病因,對症下藥。因此,明理的人必須事事追根究底,才能做到不迷惑,有依據。否則只堅持一種觀點,而不知道事情的實際道理,都是很愚蠢的。此外,還有觸犯鬼神而得病的,這時可以祈禱治病。至於冤屈的鬼魂,有幾種情況。有自作孽,深仇大恨不可解的;有祖先遺留的問題的;有過失傷害別人的。這些事情都有確實的證據,好像儒家學者不提倡,但卻見於經典史書,像公子彭生伯這樣的例子很多,親眼目睹的人也不少。這種情況不是藥物或祈禱所能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