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椿

《醫學源流論》~ 卷上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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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上 (17)

1. 劫劑論

世有奸醫,利人之財,取效於一時,不顧人之生死者,謂之劫劑。劫劑者,以重藥奪截邪氣也。夫邪之中人,不能使之一時即出,必漸消漸托而後盡焉。今欲一日見效,勢必用貓厴之藥,與邪相爭;或用峻補之藥,遏抑邪氣。藥猛,厲,則邪氣暫伏,而正亦傷;藥峻補,則正氣驟發,而邪內陷。

一時似乎有效,及至藥力盡,而邪復來,元氣已大壞矣。如病者身熱甚,不散其熱,而以沉寒之藥遏之。腹痛甚,不求其因,而以香燥御之。瀉痢甚,不去其積,而以收斂之藥塞之之類,此峻厲之法也。若邪盛而投以大劑參附,一時陽氣大旺,病氣必潛藏,自然神氣略定,越一二日,元氣與邪氣相併,反助邪而肆其毒,為禍尤烈,此峻補之法也。此等害人之術,奸醫以此欺人而騙財者十之五。

庸醫不知,而效尤以害人者,亦十之五。為醫者可不自省,病家亦不可不察也。

白話文:

劫劑論

世上有奸詐的醫生,為了賺錢,只求一時見效,不顧病人生死,這種用藥方法叫做「劫劑」。劫劑就是用猛烈的藥物強行壓制邪氣。邪氣入侵人體,不能立刻全部清除,必須慢慢消退才能痊癒。但有些人想一天就見效,就會使用猛烈的藥物與邪氣相抗爭;或者使用過度溫補的藥物,強行抑制邪氣。藥物猛烈,就會使邪氣暫時伏藏,但正氣也受損;藥物過於溫補,正氣雖然一時強盛,但邪氣卻會內陷。

一時看來好像有效,但藥效一過,邪氣又回來,而人體的元氣已經大傷了。例如病人發高燒,不先散熱,卻用寒涼的藥物抑制;肚子痛得很厲害,不找原因,就用辛燥的藥物去壓制;拉肚子很嚴重,不先清除積滯,卻用收斂的藥物止瀉,這些都是猛烈的方法。如果邪氣很盛,卻用大量的參、附子等藥物大補,一時陽氣旺盛,病邪會暫時潛伏,病人看起來好像好轉了。但一兩天後,元氣和邪氣一起發作,反而助長邪氣,毒性更烈,危害更大,這就是過度溫補的方法。這些害人的手段,奸詐的醫生用來欺騙病人賺錢的佔了一半。

不精通醫術的庸醫,不知輕重,也模仿這些方法害人,也佔了一半。醫生應該要自我反省,病人也要小心謹慎。

2. 製藥論

製藥之法,古方甚少,而最詳於宋之雷斅,今世所傳《雷公炮炙論》是也。後世製藥之法,日我一日,內中亦有至無理者,固不可從;若其微妙之處,實有精義存焉。凡物氣厚力大者,無有不偏,偏則有利必有害。欲取其利,而去其害,則用法以制之,則藥性之偏者醇矣。

其制之義又各不同,或以相反為制,或以相資為制,或以相惡為制,或以相畏為制,或以相喜為制。而製法又復不同,或制其形,或制其性,或制其味,或制其質,此皆巧於用藥之法也。古方製藥無多,其立方之法,配合氣性,如桂枝湯中用白芍,亦即有相制之理,故不必每藥制之也。若後世好奇眩異之人,必求貴重怪僻之物,其製法大費工本,以神其說。

此乃好奇尚異之人造作,以欺誑富貴人之法,不足憑也。惟平和而有理者,為可從耳。

白話文:

製藥論

製作藥物的辦法,古代的方劑很少詳細記載,最詳盡的是宋代的雷斅所著的《雷公炮炙論》。後世製作藥物的法門,一天比一天多,其中也有一些非常不合理的做法,當然不能遵循;但有些精妙之處,確實蘊含著精湛的道理。凡是藥材藥性強勁的,沒有不偏向某一方面,偏向某一方面就會有利也有害。想要取其有利的一面,去除其有害的一面,就要運用方法來加以控制,這樣藥性偏頗之處就能得到改善。

控制藥性的方法也各有不同,有的用相反的藥性來制衡,有的用相輔相成的藥性來制約,有的用相克的藥性來抑制,有的用互相畏忌的藥性來約束,有的用互相喜愛的藥性來配合。而控制藥性的方法又有很多種,有的控制藥材的形狀,有的控制藥材的藥性,有的控制藥材的味道,有的控制藥材的質地,這些都是巧妙運用藥物的方法。古代方劑的製作方法不多,其組方的方法,是根據藥材的藥性來搭配,例如桂枝湯中使用白芍,就是利用藥性相制衡的道理,所以並非每種藥材都需要特別處理。但是後世一些喜歡追求奇特的,就會尋找珍貴稀奇的藥材,其製作方法非常費工費力,以彰顯其神奇之處。

這是那些追求奇特的人編造出來的,用來欺騙富貴人的方法,不足為信。只有平和合理的方法,才是可以遵循的。

3. 人參論

天下之害人,者殺其身,未必破其家。破其家,未必殺其身。先破人之家,而後殺其身者,人參也。夫人參用之而當,實能補養元氣,拯救危險。然不可謂天下之死人皆能生之也。其為物,氣盛而力厚,不論風寒暑濕、痰火鬱結皆能補塞。故病人如果邪去正衰,用之固宜。或邪微而正亦憊,或邪深而正氣怯弱,不能逐之於外,則於除邪藥中投之,以為驅邪之助。

然又必審其輕重而後用之,自然有扶危定傾之功。乃不察其有邪無邪,是虛是實,又佐以純補溫熱之品,將邪氣盡行補住。輕者邪氣永不復出,重者即死矣。夫醫者之所以遇疾即用,。而病家服之死而無悔者,何也?蓋愚人之心,皆以價貴為良藥,價賤為劣藥。而常人之情,無不好補而惡攻。

故服參而死,即使明知其誤,然以為服人參而死,則醫者之力已竭,而人子之心已盡,此命數使然,可以無恨矣。若服攻削之藥而死,即使用藥不誤,病實難治,而醫者之罪,已不可勝誅矣。故人參者,乃醫家邀功避罪之聖藥也。病家如此,醫家如此,而害人無窮矣!更有駭者,或以用人參為冠冕,或以用人參為有力量;又因其貴重,深信以為必能挽回造化,故毅然用之。

孰知人參一用,凡平凡這有邪者即死,其不死者,亦終身不得愈乎?其破家之故,何也?蓋向日之人參,不過一二換,多者三四換。今則其價十倍,其所服,又非一錢二錢而止。小康之家,服二三兩,而家已蕩然矣。夫人情於死生之際,何求不得,寧恤破家乎?醫者全不一念,輕將人參立方。

用而不遵在父為不慈,在子為不孝,在夫婦昆弟為忍心害理,並有親戚朋友責罰痛罵,即使明知無益,姑以此塞責。又有孝之慈父,幸甚或生,竭力以謀之,遂使貧窶之家,病或稍愈,一家終身凍餒。若仍不救,棺殮俱無,賣妻鬻子,全家覆敗。醫者誤治,殺人可恕,而逞己之意,日日害人破家,其惡甚於盜賊,可不慎哉!吾願天下之人,斷不可以人參為起死回生之藥而必服之。醫者,必審其病,實系純虛,非參不治,服必萬全,然後用之。

又必量其家業,尚可以支持,不至用參之後,死生無靠,然後節省用之。一以惜物力,一以全人之命,一以保人之家。如此存心,自然天降之福。若如近日之醫,殺命破家於人不知之地,恐天之降禍,亦在人不知之地也,可不慎哉!

白話文:

人參論

世間傷害人的事,殺死一個人未必會破壞他的家,破壞他的家未必會殺死一個人。但先破壞人的家,再殺死他的人,就是人參了。人參用得恰當,確實能補益元氣,挽回危急。然而,並不能說天下所有快死的人都能靠它活過來。人參的藥性,氣盛而力量厚重,不論風寒暑濕、痰火鬱結都能夠填補。因此,病人如果邪氣已去但正氣衰弱,用它固然適宜。或者邪氣輕微但正氣也已疲憊,或者邪氣深重而正氣虛弱,不能將邪氣驅逐出去,則可以在驅邪的藥物中加入人參,作為輔助驅邪。

然而必須審慎地衡量輕重後再使用,這樣才能發揮扶危濟困的功效。如果不察覺病人是否有邪氣,是虛是實,又搭配純粹溫補的藥物,就會把邪氣全部堵住。輕者邪氣永遠不會再發作,重者則會直接死亡。醫生之所以遇到疾病就使用人參,而病人家屬服用後死了卻沒有怨恨,這是為什麼呢?因為愚昧的人,都認為價格貴的就是好藥,價格便宜的就是劣藥。而常人的想法,都喜歡補而不喜歡攻。

所以服用人參而死,即使明知是錯誤的,也會認為服用人參而死,醫生的責任已盡,子女的孝心也已盡到,這是命運使然,可以沒有怨恨了。如果服用攻邪的藥物而死,即使用藥沒有錯誤,疾病也確實難治,醫生的罪過就難以抵償了。所以人參,是醫生邀功避罪的聖藥。病人家屬如此,醫生也如此,因此危害無窮!更令人驚駭的是,有人將使用人參視為理所當然,或視為有療效;又因為它貴重,深信它一定能挽回生命,所以毅然決然地使用。

卻不知道人參一旦使用,凡是原本就帶有邪氣的人就會死亡,即使不死,也會終身無法痊癒。它破壞家庭的原因是什麼呢?過去的人參,只需一兩次購買,多則三四次。現在價格漲了十倍,服用量也非一錢兩錢而已。小康之家,服用二三兩,家產就蕩然無存了。人在生死關頭,什麼都求,還會在意破家嗎?醫生完全不考慮,輕易就開出人參處方。

這樣做對父親而言是不慈,對子女而言是不孝,對夫妻兄弟而言是狠心害理,親戚朋友都會責備痛罵,即使明知無益,也以此敷衍塞責。又有些孝順的父親,幸運地讓病人活了下來,竭盡全力想辦法,結果使得貧困之家,雖然病稍有好轉,一家卻要終身挨餓受凍。如果還是救不活,連棺材和喪葬費用都沒有,只好賣妻賣兒,全家敗落。醫生誤治,殺死病人是可以原諒的,但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日日害人破壞人家,其惡行勝過盜賊,不可不慎!我希望天下人,不要將人參視為起死回生的藥而必定服用。醫生必須審慎判斷病情,確實是純虛之症,非人參不可治療,服藥後一定萬無一失,然後才能使用。

而且必須衡量病人家業,是否還能負擔,不會因為用了人參之後,死活無著,然後再節省使用。一方面珍惜物力,一方面保全人的性命,一方面保護人的家庭。這樣用心,自然會有上天的福報。如果像現在的醫生一樣,在不知不覺中殺死病人,破壞人家,恐怕上天降下的災禍,也在不知不覺中。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