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經言》~ 卷三 (6)
卷三 (6)
1. 病遇節發解
古書言病之遇節即發也,僅見於《巢源·屍注候》,而目見甚多。有發於交節日者,有發於交節前後數日者,不必盡是屍注。總之,病根不拔,則愈而復發。其必遇節何也?考萬物應節而來者,莫如八風,以風為中央土氣,(本《尚書·洪範》鄭注,詳前《原風濕》。)土於五常主信,故至期而不爽,而經謂風者百病之長,是知遇節即發之病必風也。
風留經脈,則隨感而作,且五日為候,三候為氣,一氣者月郭盈虧之大法。人身惟經脈隨月郭之盈虧以為盛衰,故必久風之在經脈中者,方為遇節即發;若病不在經脈中,雖屬久風,亦不至遇節即發也。故遇節即發之狀,於風虛勞獨多。
白話文:
古書上說疾病會在節氣交替時發作,這種說法只在《巢源·屍注候》裡看到,但實際上很常見。有的在節氣交替當天發作,有的在交替前後幾天發作,不一定都是「屍注」的緣故。總之,病根不除,就會好轉又復發。那為什麼一定會在節氣時發作呢?研究萬物應節氣而來的現象,沒有比八風更明顯的了,因為風被認為是中央土氣(根據《尚書·洪範》鄭玄的注釋,詳見前面《原風濕》)。土在五常中主信,所以到期不會失誤,而且《黃帝內經》說風是百病之首,由此可知,在節氣時發作的疾病必定與風有關。
風邪停留在經脈中,就會隨著外在感受而發作。而且五天為一候,三候為一氣,一氣的運行規律對應著月亮的盈虧。人體的經脈會隨著月亮的盈虧而有盛衰變化,所以只有風邪長期停留在經脈中的情況,才會在節氣時發作;如果疾病不在經脈中,即使是長期的風邪,也不會在節氣時發作。因此,在節氣時發作的疾病,在風邪、虛勞等病症中尤其常見。
2. 陰脈陽脈解
前論陽脈候先受,陰脈候後受者,其義本之叔微。叔微於濕溫之脈,陽濡而弱,陰小而急,則云先受溫,後受濕,以彼准此,義當如是,並以知溫脈濡弱也。經意謂邪中於人,其兼及表裡者,當陰陽如一,如溫瘧是。若先受某邪,後又受某邪,則先之兼見於陰者,必退而並於陽,斯後之獨見於陰者,乃得而乘於陽。風溫、溫毒、溫疫脈法皆如是。
後者之不得陷於陽也,以陽有宿邪也;先者之不得越於陰也,以陰有新邪也。新者欲下不得下,宿者欲上不得上。不得下而因汗之,則宿者隨新者以俱升而病劇;不得上而因下之,則新者隨宿者以深入而病變。此二變者皆難治。必明於溫熱之脈法,而後溫病可診也;亦必明於溫病之診法,而後溫病可治也。
所以溫病大法禁汗下偏行之治,而宜汗下並行之治,萎蕤湯汗下並行之方也。由萎蕤而推之他方,思過半矣。
白話文:
先前討論過陽脈的表現是先出現,陰脈的表現是後出現,這個道理是根據叔微的理論。叔微認為在濕溫這種病症中,如果陽脈呈現濡軟而無力的狀態,陰脈呈現細小而急促的狀態,就表示是先感染了溫邪,然後才感染濕邪,以這個標準來推斷,道理應該是這樣的,這也說明了溫邪的脈象是濡軟而無力的。
醫經的意思是說,邪氣侵入人體,如果同時影響到表裡兩部分,那麼陰脈和陽脈的表現應該一致,例如溫瘧就是這樣。如果先感染了某種邪氣,後來又感染了另一種邪氣,那麼先前在陰脈出現的症狀,一定會退回到陽脈,這樣後來才出現於陰脈的症狀,才能夠侵入到陽脈。風溫、溫毒、溫疫這些疾病的脈象都是這樣的。
後感染的邪氣之所以無法侵入陽脈,是因為陽脈中已經有之前留下的邪氣;而先感染的邪氣之所以無法超越陰脈,是因為陰脈中有新感染的邪氣。新感染的邪氣想向下卻無法向下,舊的邪氣想向上卻無法向上。如果無法向下而使用發汗的方法,那麼舊的邪氣就會跟著新的邪氣一起向上升,病情會更加嚴重;如果無法向上而使用攻下的方法,那麼新的邪氣就會跟著舊的邪氣一起深入,病情會發生變化。這兩種變化都難以治療。
必須要明白溫熱病脈象的規律,才能夠診斷溫病;也必須要明白溫病的診斷方法,才能夠治療溫病。
所以溫病治療的大原則是禁止偏重使用發汗或攻下的治療方法,而應該採用發汗和攻下並用的方法,像萎蕤湯就是一個發汗和攻下並用的方劑。從萎蕤湯這個方子推廣到其他的方劑,大概就了解一半的道理了。
3. 晚發解
平脈法脈陰陽俱緊,至於吐利,其脈獨不解;若脈遲,至六七日不欲食,此為晚發,水停故也,為未解。成注晚發者,後來之疾也。泉案:《外臺》卷一張文仲療晚發傷寒,三月至年末為晚發,方生地、梔子、升麻、柴胡、石膏、五味。若頭面赤,去石膏用乾葛,無地用豉。
然則晚發云者,乃傷寒最晚所發,以意逆之,感寒熱而至半年發者曰晚發。三月晚發者,其感在冬至前,不論時氣、正氣也;年末晚發者,其感在夏至後,不論時氣,正氣也。以寒熱在身,蓄至半年必發也。何以言之?自秋分至春分,正氣之寒,當以冬至為界,冬至前傷寒者,其晚發至三月末而極,以距秋約半年也;若冬至後傷寒,至五月後發,則為病熱,不稱晚發,為其兼新感也。凡寒熱至二至後而木偏,最易有新感;有新感則病兩歧,故不得稱晚發。
自春分至秋分時氣之寒,當以夏至為界,夏至前傷寒至九月發,則為溫瘧,不稱晚發,為其兼新感也;若夏至後傷寒至年末發者,則為晚發,以相距半年也。自秋分至春分時氣之熱,以冬至為界,冬至前感熱者,其晚發在三月末,法與正氣同;若冬至後感熱者,至夏末發則為溫熱,不稱晚發,法與正氣同。
自春分至秋分正氣之熱,亦以夏至為界,夏至前感熱者,至九月發則為溫瘧,不稱晚發,法與正氣同;若夏至後感熱至年末發,則為晚發,法與正氣同。然則晚發云者,是從溫熱兩病中別出言之,亦對時氣、正氣之即發者言之,蓋冬至後感之年末發,與夏至前感之六月發,皆即發也。「即」字與「晚」字正相對。
若專以冬月正氣言之,恐未能遲至次年末始發也。《活人書》因此改為三月至夏,殆未達其旨,所以如是晚者,以積受寒邪,寒搏於液,液停為水,邪不得發故也。凡邪伏不發者,多由水停。《外臺》卷四溫病,冬溫未即發,至春被積寒所折不得發,至夏得熱,其春寒解,冬溫毒始發出肌中,斑爛隱軫如錦文,壯熱咳悶,嘔吐清水。據此知冬溫被春寒折時,先有水停,故至夏發時,必嘔吐出水而後疹見。
此冬至後感時氣發於夏末者,不稱晚發之證。彼方用麻、杏、葛、橘,與此方皆是提出寒水之意。又《錄驗》載溫毒此條下,又云已自得下利,宜服黃連橘皮湯。然則停水之毒,吐利皆有,與晚發同法。即謂《外臺》、《錄驗》兩溫毒為晚發之溫也,亦無不可。
白話文:
晚發解
如果脈象平和,但陰陽脈都呈現緊張的狀態,到了出現嘔吐或腹瀉的時候,脈象卻沒有因此而舒緩。如果脈象遲緩,持續六七天都沒食慾,這就是所謂的「晚發」,是因為體內水分停滯的緣故,屬於尚未痊癒的狀態。註解說「晚發」是指後來才發作的疾病。根據《外臺秘要》記載,張文仲治療晚發的傷寒,病程從三個月到年底都有可能,使用的藥方有生地、梔子、升麻、柴胡、石膏、五味子。如果患者頭面發紅,就去掉石膏,改用葛根,沒有葛根就用豆豉代替。
這樣看來,「晚發」指的是傷寒最晚發作的情況。推測而言,因為感受到寒邪或熱邪,導致半年後才發病的,就稱為晚發。如果三個月才發病的晚發,病因可能是在冬至之前感受到的寒邪,與當時的氣候或體內正氣無關;如果年底才發病的晚發,病因可能是在夏至之後感受到的寒邪,也與當時的氣候和正氣無關。這是因為寒邪或熱邪潛伏在體內,蓄積到半年才發作。為什麼這麼說呢?從秋分到春分,這段時間的正氣偏寒,應該以冬至為界線,冬至之前感受寒邪的,晚發最晚在三月底就會發作,因為距離秋天大約是半年;如果冬至之後感受寒邪,到五月之後才發病,就屬於熱病,不稱為晚發,因為這是新感與舊病夾雜。凡是寒邪或熱邪在冬至或夏至之後才出現偏盛,最容易產生新的感受;一旦有了新的感受,病情就會出現兩種變化,所以不能稱為晚發。
從春分到秋分,這段時間的氣候偏熱,應該以夏至為界線,夏至之前感受寒邪的,到了九月發病,就屬於溫瘧,不稱為晚發,因為這是新感與舊病夾雜;如果夏至之後感受寒邪,到年底才發病,就稱為晚發,因為也相隔半年。從秋分到春分,這段時間的氣候偏熱,應該以冬至為界線,冬至之前感受熱邪的,晚發最晚會在三月底發作,發病情況與感受正氣時相同;如果冬至之後感受熱邪,到夏末才發病,就屬於溫熱病,不稱為晚發,發病情況與感受正氣時相同。
從春分到秋分,這段時間的正氣偏熱,也應該以夏至為界線,夏至之前感受熱邪的,到了九月才發病,就屬於溫瘧,不稱為晚發,發病情況與感受正氣時相同;如果夏至之後感受熱邪,到年底才發病,就稱為晚發,發病情況與感受正氣時相同。所以說,晚發是從溫病和熱病中區分出來的,也是針對當時氣候或正氣引起的立即發病的情況而說的。大體來說,冬至之後感受的寒邪,到了年底發病,以及夏至之前感受的寒邪,到了六月發病,都屬於立即發病。「即」字和「晚」字正好相對。
如果單以冬季的正氣來說,恐怕不會遲到隔年的年底才發病。《活人書》因此把晚發的時間改為三個月到夏天,恐怕沒有理解到其中的含義。之所以會這麼晚發,是因為體內積蓄了寒邪,寒邪和體液相搏,體液停滯就會變成水,邪氣無法發散的緣故。凡是邪氣潛伏而不發的,大多是因為體內水分停滯。《外臺秘要》卷四的溫病篇中提到,冬溫病沒有立即發作,到了春天被積寒所抑制,無法發散,到了夏天遇到熱氣,春天的寒氣才被解除,冬溫的毒邪才從肌肉中發出來,皮膚上出現像錦緞一樣的花紋,同時伴有高燒、咳嗽、胸悶和嘔吐清水等症狀。由此可知,冬溫病在春天被寒氣抑制時,體內首先會有水分停滯,所以到了夏天發作時,必定會先嘔吐出水分,然後才會出現疹子。
這種冬至後感受時氣,在夏末才發病的,就不屬於晚發的範圍。治療這種情況使用的藥方有麻黃、杏仁、葛根、橘皮,這些藥方的目的都是要排出體內的寒水。另外,《錄驗》中記載溫毒條款下,也說到如果患者已經出現腹瀉,應該服用黃連橘皮湯。由此可見,體內停滯水分所引起的毒邪,無論是嘔吐還是腹瀉都可能出現,這和晚發的處理方法相同。也就是說,《外臺秘要》和《錄驗》所記載的這兩種溫毒,說它們屬於晚發的溫病,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