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經言》~ 卷一 (10)
卷一 (10)
1. 用藥論一
藥性有剛柔:剛為陽,柔為陰,故剛藥動,柔藥靜。剛而動者其行急,急則迅發而無餘,其起疾也速,其殺人也亦暴;柔而靜者其行緩,緩則潛滋而相續,其起疾也遲,其殺人也亦舒。無識者,好為一偏,其害不可勝言。而中立者,因有牽掣之說焉。豈知柔者自遲,不能強之使速;剛者自速,不能強之使遲。
遲速並使,遲者必讓速者以先行,下咽之後,但見陽藥之行陽,不見陰藥之行陰。若病宜於陽,則陰藥初不見功,而反釀禍於陽藥已過之後;若病宜於陰,則陰藥未及奏效,而已顯受夫陽藥反掌之災。是以史立者亦謬也。總之,對病發藥,斯為行所無事。
白話文:
藥物的性質有剛強和柔和之分:剛強屬陽,柔和屬陰,所以剛強的藥性會使身體活動起來,柔和的藥性則使身體安靜下來。剛強而使身體活動的藥,藥效運行快速,快速就容易迅速發揮作用且不留後患,它發病時來得快,殺人時也來得猛烈;柔和而使身體安靜的藥,藥效運行緩慢,緩慢就容易潛藏滋長且持續發揮作用,它發病時來得慢,殺人時也來得舒緩。
不明白這個道理的人,喜歡偏用單一性質的藥,其造成的傷害難以言說。而持中庸觀點的人,又受到牽制這種說法的影響。難道他們不知道,柔和的藥性本身就慢,不能強迫它變快;剛強的藥性本身就快,不能強迫它變慢嗎?
如果同時使用快慢兩種藥性,慢的藥性一定會讓快的藥性先行,藥物吞下後,只會看到陽性藥在發揮陽性的作用,而看不到陰性藥在發揮陰性的作用。如果病情適合用陽性藥,那麼陰性藥根本不會見效,反而會在陽性藥藥效過後,留下禍患;如果病情適合用陰性藥,那麼陰性藥還沒來得及發揮作用,就已經明顯受到陽性藥反掌而來的災害。因此,採取中庸立場也是錯誤的。總之,針對病情用藥,才是萬無一失的正確做法。
2. 用藥論二
凡藥能逐邪者,皆能傷正;能補虛者,皆能留邪;能提邪出某經者,皆能引邪入於某經。故麻、桂發表,亦能亡陽;苓、瀉利水,亦能爍津。於此知無藥之不偏矣。惟性各有偏,故能去一偏之病。若造物生藥,概予以和平之性,何以去病乎?夫亦在馭之而已,馭之能否,全在醫者識症有定見。俾逐邪者,辨其正之虛不虛,而邪去正自復;補虛者,知其邪之盡不盡,而正勝邪難乾。
斟酌輕重之間,分別後先之次,神明於「隨症用藥」四字,方法之能事畢矣。何必朋參、耆而仇硝,黃哉!
白話文:
所有能驅趕邪氣的藥物,都會傷害正氣;能補養虛弱的藥物,也可能會讓邪氣滯留;能將邪氣從某條經絡引導出去的藥物,也可能會將邪氣引入到那條經絡。所以,像麻黃、桂枝這些發散的藥物,也可能會耗損陽氣;像茯苓、瀉藥這些利水的藥物,也可能會耗損津液。從這裡可以知道,沒有哪種藥物是完全沒有偏性的。正是因為藥物的性質各有偏性,才能夠去除身體偏頗的疾病。如果造物者創造的藥物都具有平和的性質,又怎麼能去除疾病呢?
其實,關鍵在於如何駕馭藥物。駕馭得好不好,完全取決於醫生對病情的判斷是否有清晰的見解。讓驅趕邪氣的藥物,在辨別正氣是否虛弱的前提下使用,那麼邪氣去除後正氣自然會恢復;讓補養虛弱的藥物,在了解邪氣是否完全去除的前提下使用,那麼正氣就會戰勝邪氣,邪氣難以侵犯。
在斟酌用藥的輕重之間,區分用藥的先後次序,能夠靈活運用「隨症用藥」這四個字,用藥的方法就達到極致了。又何必把人參、黃耆這些補藥當作朋友,把硝石當作仇敵呢?真是令人感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