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大烈

《吳醫匯講》~ 卷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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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1)

1. 卷九

2. 徐叶壎

3. 四大家辯

李士材《讀四大家論》一篇,本自王節齋大意,謂三子補仲景之未備,而與仲景並峙也。然仲景醫中神聖,德備四時,三子則伯夷、伊尹、柳下惠而已。試觀《玉函金匱方》中,黃芩、白虎,已開河間之先也;建中、理中,已開東垣之先也;復脈、黃連阿膠,已開丹溪之先也。然則謂三於得仲景之一德,而引伸條暢之,則可謂三子補仲景之未備則未確也。

白話文:

李士材寫的《讀四大家論》這篇文章,基本上是根據王節齋的觀點,認為金元四大家是補充了張仲景醫學的不足,所以能和張仲景並列。然而,張仲景是醫學界的聖人,他的醫術涵蓋了四季的變化,而金元四大家就好像是伯夷、伊尹、柳下惠這些賢人而已。試著看看《玉函金匱方》這本書,裡面用到的黃芩、白虎湯,已經開啟了河間學派的先聲;建中湯、理中湯,也開啟了東垣學派的先聲;復脈湯、黃連阿膠湯,也開啟了丹溪學派的先聲。這樣看來,說金元四大家只是得到了張仲景醫學中的一個優點,然後加以發揮和闡述,這樣說還可以,但如果說他們補充了張仲景醫學的不足,那就並不準確了。

4. 論《醫宗必讀》

明季李士材先生,我城人也,所著《醫宗必讀》一書,固已膾炙人口矣,然余竊有議焉。夫必讀者,軒岐之書也,越人、仲景之書也,下此而《脈經》、《千金》、《外臺》,以及近代諸名家書,雖不能盡讀,或取其十之六七,或取其十之三四,不可不讀矣。苟守張長沙博聞強識之訓,以探本窮源,則是書又為淺醫畫限之書矣,改其名曰不必讀,其庶幾乎?

白話文:

明朝末年的李士材先生,是我們這裡的人,他所寫的《醫宗必讀》這本書,本來就已經廣為人知了,但我個人有些看法。所謂「必讀」的書,應該是像《黃帝內經》、《難經》這些軒轅黃帝和岐伯的著作,還有扁鵲和張仲景的著作。比這些更次一等的,像《脈經》、《千金方》、《外臺秘要》,以及近代許多名醫的著作,雖然不可能全部都讀完,但至少也要選讀其中六七成,或三四成,這些都是不能不讀的。如果只是遵循張仲景博學強記的教誨,想以此來探究醫學的根本,那麼這本書(《醫宗必讀》)反而會成為限制淺薄醫師的書。如果將書名改為《不必讀》,或許會比較恰當吧?

5. 論讀景岳書不可專得其溫補之益

竊觀富貴之家,投寒涼則忌,進溫補則合,醫之喜用溫補者,遂有景岳派之名。殊不思《景岳》亦溫涼補瀉並收之書也,觀其論症,先述古而補以已見,分劑,先古方而補以新方,作者以《全書》名之,讀者以《全書》貫之,舍其短而錄其長,則上而溯諸河間、易水、金華諸家,無不合也,更上而溯諸南陽醫聖,亦無不合也,而得景岳之益者,豈特在左歸、右歸而已哉。

白話文:

我私下觀察那些有錢有勢的家庭,他們用寒涼藥就會很忌諱,而用溫補藥就覺得很適合。所以,醫生當中喜歡用溫補藥的,就有了景岳學派的稱號。但是,這樣想就錯了,《景岳全書》其實也是溫藥、涼藥、補藥、瀉藥都收錄的。看看他書中討論病症的方式,他會先講述古代的說法,再補充自己的見解;開藥方時,也是先參考古方,再加入自己創新的配方。作者用《全書》來命名,讀者也應該用《全書》的觀點去理解。如果我們捨棄其中的不足,只學習他的長處,那麼向上追溯到劉河間、張元素、丹溪朱震亨這些醫家,沒有任何不合的地方;再向上追溯到張仲景這位醫聖,也都是相通的。所以,能夠從景岳那裡得到的益處,難道只是左歸丸、右歸丸這些溫補方劑而已嗎?

6. 王繩休

7. 攷正古方權量說

古方自《靈》、《素》至《十金》、《外臺》,所集漢、晉、宋、齊諸名方,凡云一兩者,以今之七分六釐准之。凡云一升者,以今之六勺七抄准之。謹考定如左。

凡古方權量,皆趙於律,黃帝律尺九寸,夏尺則加一寸而為十寸,今木工之曲尺是也。

唐孫真人《千金方》論述針穴分寸云:「其尺用夏家古尺,司馬法六尺為步,今江、淮、吳、越所用八寸小尺是也。」據此知即今曲尺無疑,知此尺即黃帝律尺寸者,以藥升之龠積與尺度考得之,詳見《律學淨聞》。

以曲尺之寸度作方徑一寸六分,上下相等,深七分八釐強,共積二千分,即古藥升之容積。

《千金》論「藥升方作上徑一寸,下徑六分,深八分。」當作上下徑一寸六分,深八分弱。按《管子》云:「釜鏂不得為侈弇」,且計其容積,僅五百廿二分,不應如此之小,故知傳寫之誤也。升口自乘得二百五十六分,以深七分八釐強乘之,得二千分為容積,云深八分者,舉成數言之也。

藥升一升,容黃鐘兩龠之實。以秠黍二百四十粒為一兩,但秠黍之重,今無可考。依《千金》論蜜一斤,得藥升七合,及《靈臺儀象志》,水與蜜同積異重之比例,若二十與廿九,而次第以准測之,古一兩,今七分六釐也。

古律龠容一千二百八十秠黍,《千金》論「一撮者,四刀圭也(六十四黍為圭,半之為一刀圭)。十撮為一勺,(勺即龠也),兩勺為一合」(「合」為「升」字之誤,一升共二千五百六十黍也)。李時珍沿兩勺為一合之誤,更增十合為一升,則誤以傳誤矣,幸《千金》及《外臺》原文,俱無此五字可證。

秠黍一稃二米,用以量龠,取基圓滑而齊(見《考工記》輪人條下注疏中)。自劉歆變亂古法,置秠用秬,前明鄭世於特覓秬黍,權以今平,每龠一千二百粒,重三錢,未足為訓也(鄭世子《樂書》穿鑿附會,其云黍權黍量盡屬臆斷,張介賓採入《類經圖翼》,殊誤後人也)。

知二百四十黍為一兩者,《千金》云:「十黍為一銖(《圖翼》謂十黍當作百黍者,非也)。六銖為一分,四分為一兩,十六兩為一斤,此則神農之秤也。」

考正古權之法,先作藥升滿曲尺二千分,中容井水,秤重一兩二錢,而推得其同積異重之比例,假如水與蜜各貯一盞中,容積相等,而水輕蜜重,水若二十兩,則蜜必二十九兩,以此推算,一藥升之水重一兩二錢者,則一藥升之蜜必一兩七錢四分明矣。

以三率明之:

水二十,蜜二十九,水一兩二錢,相乘得數三十四兩八錢,以第一率之二十為法除之,得第四次一兩七錢四分。蜜一兩七錢四分。

既得蜜一藥升之重,以三率重測之,如法乘除,得蜜七合之重。

藥升一升,蜜今重一兩七錢四分,藥升七合,蜜今重一兩二錢一分八釐。

白話文:

考正古方權量說

古代方劑,從《靈樞》、《素問》到《十金方》、《外台秘要》,所收錄的漢、晉、宋、齊等朝代的名方,凡是記載用藥一兩的,都以現在的七分六釐來換算。凡是記載用藥一升的,都以現在的六勺七抄來換算。謹慎考證如下:

古代方劑的重量和容量單位,都與律法中的度量衡有關。黃帝時代的律法尺是九寸,夏朝的尺則加一寸,為十寸,現在木匠用的曲尺就是這種尺。

唐朝孫思邈的《千金方》論述針灸穴位的寸法時說:「所用的尺是夏朝的古尺,司馬法規定六尺為一步,現在江、淮、吳、越地區使用的八寸小尺就是這種尺。」由此可知,就是現在的曲尺,也就是黃帝律法中的尺寸。藥升的容積與尺度可以通過律學計算得出,詳見《律學淨聞》。

用曲尺的寸法製作藥升,方徑一寸六分,上下等高,深七分八釐強,總容積為二千分,這就是古代藥升的容積。

《千金方》論述藥升的製作方法是:「藥升上方徑一寸,下方徑六分,深八分。」應該理解為上下徑都是一寸六分,深八分弱。根據《管子》所說:「釜口不能過於寬大」,而且計算其容積,只有五百廿二分,不應該如此小,因此可知這是傳抄錯誤。藥升口徑自乘得到二百五十六分,再乘以深度七分八釐強,得到二千分為容積。說深度為八分,是約數。

藥升一升,容納黃鐘律兩龠的容量。以二百四十粒秠黍為一兩,但秠黍的重量,現在無法考證。根據《千金方》記載,一斤蜜,可得藥升七合,以及《靈臺儀象志》中水與蜜同積異重比例,如二十比二十九,以此類推測算,古代的一兩,相當於現在的七分六釐。

古代律法中龠的容積是一千二百八十粒秠黍,《千金方》說:「一撮是四刀圭(六十四粒黍為一圭,一半為一刀圭)。十撮為一勺(勺即龠),兩勺為一合」(「合」為「升」字之誤,一升共二千五百六十粒黍)。李時珍沿用了兩勺為一合的錯誤,更進一步說十合為一升,這樣就錯上加錯了。《千金方》及《外台秘要》原文中,都沒有這五個字,可以證明這是錯誤的。

秠黍,一粒中有兩粒米,用來量度龠,選取顆粒圓滑而且大小一致的(見《考工記》輪人條下注疏)。自從劉歆改變古代方法,用秬黍代替秠黍後,明朝鄭世子特別尋找秬黍,用現代的稱量方法衡量,每龠一千二百粒,重三錢,不足為憑。(鄭世子《樂書》牽強附會,他說黍的重量和容量都是臆斷,張介賓將其收入《類經圖翼》,誤導後人)。

知道二百四十粒黍為一兩,是根據《千金方》所說:「十粒黍為一銖(《圖翼》說十粒黍應為一百粒黍,是錯誤的)。六銖為一分,四分為一兩,十六兩為一斤,這是神農的秤。」

考證古代權量的辦法,先製作藥升,裝滿曲尺測得的二千分,裡面裝滿井水,稱重為一兩二錢,然後推算出同積異重的比例。例如,水和蜜各裝滿一盞,容積相等,但水輕蜜重,如果水是二十兩,那麼蜜就一定是二十九兩。以此推算,一藥升水重一兩二錢,那麼一藥升蜜就一定是重一兩七錢四分。

用比例算法說明:

水二十,蜜二十九,水一兩二錢,相乘得三十四兩八錢,以第一個比例數二十為除數相除,得到一兩七錢四分。蜜一兩七錢四分。

已知一藥升蜜的重量,用比例法再次測量,按照方法乘除,得到七合蜜的重量。

藥升一升,蜜現在重一兩七錢四分,藥升七合,蜜現在重一兩二錢一分八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