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田宗伯

《先哲醫話》~ 卷下 (1)

回本書目錄

卷下 (1)

1. 永富獨嘯庵

獨嘯庵能脫灑風塵,義氣慷慨,似不屑醫。而至其失鑑誤治,詳錄以為後圖。是以年雖未滿強壯,治術多可見者,今就其遺著鈔一二云。

痢疾初起,尤可重發汗,而俟邪氣聚於胃,與大小承氣湯為得也。(按:疫痢汗下之機,最為緊關。其初發汗徹透,則十可治七八。若里證不失下劑之機,則痢後諸患無起,誤其機則多至脫候。)

傷寒二三日,脈沉數,虛里如奔馬,或心下痞硬者,後皆為大患。

病勢緩者,死生易審定,如勞瘵、膈噎、鼓脹之類是也。病勢急者,死生難預決,如傷寒、麻疹、痘瘡之類是也。醫須精苦,勿誤此機。

癲癇固為難證,而男子精欲未發者,婦子天癸未至者,灸藥得當,則十可治四五。但稟之於先天地得,決為不治。

豬膽通壅滯,下逆氣,功不讓熊膽。熊膽多贗,非精鑑者不能辨也。(拙軒曰:按諸膽功用相均,牛膽猿膽亦可代用,勝贗熊膽遠甚。)

韓參潤渴下氣,其功過諸藥。而世或謂韓參制焙失其性,不如芳野之產,可謂冤矣(余聞之對馬人韓參肥大長四五寸者,人含之則走不必喘,雖冒煙火亦不為熏殺。又聞插花者,言採牽牛花,㕮咀韓參傳其莖中,則不急萎。蓋韓參當暑月浸諸甌水,俄而噴出泡沫如濁酷浡沸之狀,故用之足以見此說之確矣。)

今世患黴毒者,多兼氣疾。故處方不兼理氣之藥,則毒氣凝而不散。

淋疾痔漏亦因氣發者不為少,攻之兼理氣之藥可也。

痿躄初發,其人無濕毒及瘀血之諸症。而心下痞硬弦急者,是為氣疾,宜吐之,而後服瀉心湯為佳。

勞瘵不可治,似勞瘵者可治。膈噎者,不可治,似膈噎者可治。世醫動謂能治之,蓋其似者耳。

吐血因酒者易治,因氣者難治。一發尚可,再發多死。吐血後見腫者,危矣。

人多思慮,火易動,火動則津液涸,加之恣欲,則為腎勞,腎勞亦多氣疾。氣疾為痿躄者,其陰多先縮小,及其將愈,其陰先舒暢。

黴毒稟於胚胎者,決不治。假令一旦得痊,後必發。為人父母者,可不慎之於其初乎。

痙病有表證,而手足拘攣癱瘓者,以葛根湯發之。表證既去,拘攣癱瘓不休者,與大柴胡湯而愈。

中暍吐瀉,手足厥冷者,有二途、一宜四逆湯,一宜白虎湯,醫應湛思診之。(霍亂熱厥冷厥之辨,亦宜審之)。

《金匱》胸痹心痛之治方,多用桂枝附子。而澆薄之世,人民黠而多欲,以鬱蒸氣火。故可芩、連者多,可桂、附者少,宜詳其證候而勿誤之。(仲景門牆之外,別闢畦徑。非精思治術者,孰能為之。)

產後血氣易涸,尋勞傷精神,則舌乾、泄利發咳為勞。又新產時惡露不全盡,則凝結上衝舌爛,泄利發咳為勞。(蕁勞說二途,誠不磨之論。專門產科恐未能明悉此義。)

傷寒二三日,心下痞硬,脈沉數者,後為大患,可微吐之。(傷寒行吐,不可過二三回。得一快吐則止,用瓜蒂三分若五分。其治一逆,則急者促命期,緩者為壞證。)

傷寒與承氣湯不得下者,當行吐方,而後再下矣。(此諺所謂欲得南風,先開北牖之意。尿閉亦有此法。陳修園曰:譬之滴水之器,閉其上竅,則下竅不通,去其上竅之閉,則水自通矣。用補中益氣湯或吐法甚妙是也。)

傷寒外證已解,胸中有停痰宿水者,微吐之。

月事積年不來,心下痞硬者,及淋疾濁證心下痞硬諸藥無驗者,當先與吐方,而後服對證藥。

痿躄初起,暨病將發者,其心下有痞,則先吐之為佳。(荻元凱曰:暴得痿病,腰股兩足皆不遂,脈滑而有力者,宜先與吐方,而後用烏附劑。)

欲決病之治不治,定死生之期者,當審腹中虛實。凡候腹之法,如易而實甚難,何則。有如虛而實者,有如實而虛者,有因邪而虛邪祛而實者,有因邪而實邪祛而虛者,其決得於手而應於心,父不可以喻子焉。

水陸草木之花實不一,有乍開乍落者,有倏花倏萎者,有花盛而無實者,有無花而結實者,有花小而長存者,有花大而乍落者。疾病之染人亦如此,醫當察其開落之機,慎芟刈之期。

醫為病制,則雖藥峻劑大,其病不易治也。醫制病,則雖藥慢劑下,其病可治也。醫宜謀諸未病之日,徵諸既病之日矣。(拙軒曰:醫為病制,醫制病,語極妙。醫書中無此文字,學者免為病制之醫則難矣。)

閱諸病者,不治而自愈者,百人之內不過六十。其餘四十,十人者必死證,十人者難治,十人者險證,非良醫不能救,特下工所療者,十人耳。世醫不知此區別,漫忽施治,取狂妄之名,遂歸罪於古方,何不省之甚哉?余奉古方以汗吐下之方療癲癇、勞瘵、喘息、鼓脹、膈噎之類數年,始知此區別,診視不迷,左右逢源。而後信古人之技,不在既病,而在未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