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經溯洄集》~ 內傷余議 (2)
內傷余議 (2)
1. 內傷余議
亦養也。今東垣乃以「溫」為溫涼之「溫」,謂宜溫藥以補元氣而瀉火邪,又易「損者益之」為「損者溫之」,又以溫能除大熱為《內經》所云,而遍考《內經》,並無此語,此亦不能無疑者也。然溫藥之補元氣、瀉火邪者,亦惟氣溫而味甘者斯可矣。蓋溫能益氣,甘能助脾而緩火,故元氣復而火邪熄也。
夫宜用溫藥以為內傷不足之治則可,以為「勞者溫之」之注則不可。《陰陽應象論》所謂「形不足者,溫之以氣」,其「溫」字亦是滋養之義,非指溫藥也。夫形不足,乃陽虛而不充也;氣者,藥之氣也。藥有氣厚、氣薄、味厚、味薄。味厚者屬陰,而滋精氣;厚者屬陽,而滋形。今以藥之氣厚者,滋陽不兼形乎?故曰:「形不足者,溫之以氣。」雖以藥溫養之,亦未嘗不兼乎調食飲、適起居與澄心息慮也。「溫」字固其二意,然終不可視為溫涼之「溫」。苟以「補之」、「除之」、「抑之」、「舉之」、「散之」等語比類而觀焉,則其義自著矣。
夫金木水火土,運於天地也,則無形質之可觀;其麗於地,則有形質矣。金、木、土、水者,有形有質者也;火者,有形而質不實者也。酒性雖體熱,同於水。今東垣乃謂飲者無形之氣,此亦不能無疑者也。既待發汗利小便以去之,其可謂之無形之氣乎?
且勞倦傷、飲食傷二者,雖俱為內傷,然不可混而為一。《難經》所謂「飲食勞倦,則傷脾」者,蓋謂脾主飲食,而四肢亦屬脾,故飲食失節、勞役四肢,皆能傷於脾耳,非謂二者同類而無辨也。夫勞倦傷、飲食傷,雖與風寒暑濕有餘之病不同,然飲食傷又與勞倦傷不同。勞倦傷誠不足也;飲食傷尢當於不足之中,分其有餘不足也。何也?蓋飢餓不飲食與飲食太過,雖皆是失節,然必明其有兩者之分,方盡其理。
節也者何?無不及無太過之中有道也。夫飢餓不飲食者,胃氣空虛,此為不足,固失節也;飲食自倍而停滯者,胃氣受傷,此不足之中兼有餘,亦失節也。以受傷言,則不足;以停滯言,則有餘矣。惟其不足,故補益;惟其有餘,故消導。亦有物滯氣傷,必補益消導兼行者;亦有物暫滯而氣不甚傷,宜消導獨行,不須補益者;亦有既停滯,不復自化,不須消導,但當補益,或亦不須補益者。
潔古枳朮丸、東垣橘皮枳朮丸、木香枳朮丸之類,雖曰消導,固有補益之意存乎其間。其他如木香分氣丸、導氣枳實丸、大枳殼丸之類,雖無補益,然施之於物暫滯、氣不甚傷者,豈不可哉?但不宜視為通行之藥耳。且所滯之物,非枳朮丸之力所能去者,亦安可泥於消導而不知變乎?故備急丸、煮黃丸、感應丸、瓜蒂散等之推逐者,潔古、東垣亦未嘗委之而弗用也。
故善將兵者,攻亦當,守亦當;不善者,則宜攻而守,宜守而攻,其敗也非兵之罪,用兵者之罪耳。觀乎此,則知消導、補益、推逐之理矣。若夫勞倦傷,則純乎補益,固不待議。雖東垣丁寧告戒,然世人猶往往以苦寒之劑,望除勞倦傷之熱;及其不愈而反甚,自甚而至危,但曰「病勢已極」。
白話文:
內傷余議
養生之道,貴在調和。李東垣以溫為溫涼之溫,認為溫藥能補元氣、瀉火邪,損者益之,虛者溫之,並以溫能除大熱,引經據典。然遍查《內經》,並無此說,此點令人存疑。但溫藥補元氣、瀉火邪,的確有效,前提是藥性溫和且味甘。溫能益氣,甘能健脾緩火,如此則元氣恢復,火邪自熄。
使用溫藥治療內傷不足是可行的,但不能以此套用於「勞者溫之」的原則。根據《陰陽應象大論》,形不足者,溫之以氣,此處的「溫」字是指滋養,而非指溫藥。形不足,是陽虛不充,而「氣」指的是藥物之氣。藥物有氣厚氣薄、味厚味薄之分,味厚者屬陰,滋養精氣;味厚者屬陽,滋養形體。因此,用藥氣厚者滋養陽氣,自然也兼顧了形體。所以說「形不足者,溫之以氣」,即使以藥物溫養,也應兼顧飲食調養、起居適度及調養心神。溫字雖有雙重含義,但終究不能視為溫涼中的「溫」。若將補、除、抑、舉、散等詞彙比對觀照,則其義自明。
金木水火土運轉於天地間,無形質可見,但附著於地則有形質。金木水火土中,金木土水是有形有質的,而火是有形但質不實的。酒性雖熱,同於水,李東垣卻認為酒是無形之氣,這也令人存疑。既然需要發汗利尿來排出酒,怎麼能說它是無形之氣呢?再者,勞倦傷和飲食傷雖都屬內傷,但不可混為一談。《難經》所言飲食勞倦傷脾,是因為脾主飲食,四肢亦屬脾,故飲食失節、勞役四肢皆能傷脾,而非說二者同類無別。
勞倦傷和飲食傷雖與風寒暑濕等外邪不同,但飲食傷和勞倦傷亦有差異。勞倦傷屬不足,飲食傷則在不足中兼有餘。飢餓不食與飲食過度,雖皆失節,但必須明辨其二者之分,才能闡明其理。「節」是指不過不及,有度的中庸之道。飢餓不食,胃氣空虛,屬不足,亦失節;飲食過度停滯,胃氣受損,屬不足中兼有餘,亦失節。從受損的角度看是不足,從停滯的角度看是有餘。不足者需補益,有餘者需消導。
有些情況是物滯氣傷,需要補益消導兼用;有些情況是物暫時停滯,氣未受損,只需消導不必補益;有些情況是停滯已久,無法自行化解,只需補益,或甚至不必補益。潔古、李東垣的枳朮丸等方劑,雖名為消導,但其中也含有補益之意;其他如木香分氣丸等方劑,雖無補益,但用於物暫時停滯、氣未受損者,也未嘗不可。只是不宜視為通行之藥。若所滯之物非枳朮丸所能去除,又怎能拘泥於消導而不變通呢?因此,潔古、李東垣也未曾捨棄推逐的方法。善用兵者,攻守皆宜;不善者,則或該攻而守,或該守而攻,其失敗並非兵法的問題,而是用兵者的問題。由此可知消導、補益、推逐之理。勞倦傷則純屬不足,需補益,自不待言。雖然李東垣已再三告誡,但世人仍常以苦寒之劑來消除勞倦傷的熱,結果不僅未愈,反而加重病情,甚至危及生命,只說病勢已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