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履

《醫經溯洄集》~ 內傷余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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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傷余議 (2)

1. 內傷余議

亦養也。今東垣乃以溫為溫涼之溫。謂宜溫藥以補元氣。而瀉火邪。又易損者益之。為損者溫之。又以溫能除大熱。為內經所云。而遍考內經。並無此語。此亦不能無疑者也。然溫藥之補元氣。瀉火邪者。亦惟氣溫而味甘者斯可矣。蓋溫能益氣。甘能助脾而緩火。故元氣復。

而火邪熄也。夫宜用溫藥。以為內傷不足之治則可。以為勞者溫之之注。則不可。陰陽應象論。所謂形不足者。溫之以氣。其溫字亦是滋養之義。非指溫藥也。夫形不足。乃陽虛而不充也。氣者。藥之氣也。藥有氣厚。氣薄。味厚。味薄。味厚者屬陰。而滋精氣。厚者屬陽。

而滋形。今以藥之氣厚者。滋陽不兼形乎。故曰。形不足者。溫之以氣。雖以藥溫養之。亦未嘗不兼乎調食飲。適起居。與澄心息慮也。溫字固其二意然終不可視為溫涼之溫。苟以補之。除之。抑之。舉之。散之等語。比類而觀焉。則其義自著矣。夫金木水火土。運於天地也。

則無形質之可觀。其麗於地則有形質矣。金木土水者。有形有質者也。火者。有形而質不實者也。酒性雖體熱。同於水。今東垣乃謂飲者無形之氣。此亦不能無疑者也。既待發汗利小便以去之。其可謂之無形之氣乎。且勞倦傷。飲食傷二者。雖俱為內傷。然不可混而為一。難經所謂飲食勞倦。

則傷脾者。蓋謂脾主飲食。而四肢亦屬脾。故飲食失節。勞役四肢。皆能傷於脾耳。非謂二者同類。而無辨也。夫勞倦傷。飲食傷。雖與風寒暑濕有餘之病不同。然飲食傷。又與勞倦傷不同。勞倦傷誠不足也。飲食傷尢當於不足之中。分其有餘不足也。何也。蓋飢餓不飲食。

與飲食太過。雖皆是失節。然必明其有兩者之分。方盡其理。節也者何。無不及無太過之中有道也。夫飢餓不飲食者。胃氣空虛。此為不足。固失節也。飲食自倍。而停滯者。胃氣受傷。此不足之中兼有餘。亦失節也。以受傷言。則不足。以停滯言。則有餘矣。惟其不足。故補益。

惟其有餘。故消導。亦有物滯氣傷。必補益消導兼行者。亦有物暫滯。而氣不甚傷。宜消導獨行。不須補益者。亦有既停滯。不復自化。不須消導。但當補益。或亦不須補益者。潔古枳朮丸。東垣橘皮枳朮丸。木香枳朮丸之類。雖曰消導。固有補益之意存乎其間。其他如木香分氣丸。

導氣枳實丸。大枳殼丸之類。雖無補益。然施之於物暫滯。氣不甚傷者。豈不可哉。但不宜視為通行之藥耳。且所滯之物。非枳朮丸之力所能去者。亦安可泥於消導。而不知變乎。故備急丸。煮黃丸。感應丸。瓜蒂散等之推逐者。潔古東垣亦未嘗委之。而弗用也。故善將兵者。

攻亦當。守亦當。不善者。則宜攻而守。宜守而攻。其敗也非兵之罪。用兵者之罪耳。觀乎此。則知消導補益推逐之理矣。若夫勞倦傷。則純乎補益。固不待議。雖東垣丁寧告戒。然世人猶往往以苦寒之劑。望除勞倦傷之熱。及其不愈。而反甚。自甚而至危。但曰病勢已極。

白話文:

內傷余議

養生之道,貴在調和。李東垣以溫為溫涼之溫,認為溫藥能補元氣、瀉火邪,損者益之,虛者溫之,並以溫能除大熱,引經據典。然遍查《內經》,並無此說,此點令人存疑。但溫藥補元氣、瀉火邪,的確有效,前提是藥性溫和且味甘。溫能益氣,甘能健脾緩火,如此則元氣恢復,火邪自熄。

使用溫藥治療內傷不足是可行的,但不能以此套用於「勞者溫之」的原則。根據《陰陽應象大論》,形不足者,溫之以氣,此處的「溫」字是指滋養,而非指溫藥。形不足,是陽虛不充,而「氣」指的是藥物之氣。藥物有氣厚氣薄、味厚味薄之分,味厚者屬陰,滋養精氣;味厚者屬陽,滋養形體。因此,用藥氣厚者滋養陽氣,自然也兼顧了形體。所以說「形不足者,溫之以氣」,即使以藥物溫養,也應兼顧飲食調養、起居適度及調養心神。溫字雖有雙重含義,但終究不能視為溫涼中的「溫」。若將補、除、抑、舉、散等詞彙比對觀照,則其義自明。

金木水火土運轉於天地間,無形質可見,但附著於地則有形質。金木水火土中,金木土水是有形有質的,而火是有形但質不實的。酒性雖熱,同於水,李東垣卻認為酒是無形之氣,這也令人存疑。既然需要發汗利尿來排出酒,怎麼能說它是無形之氣呢?再者,勞倦傷和飲食傷雖都屬內傷,但不可混為一談。《難經》所言飲食勞倦傷脾,是因為脾主飲食,四肢亦屬脾,故飲食失節、勞役四肢皆能傷脾,而非說二者同類無別。

勞倦傷和飲食傷雖與風寒暑濕等外邪不同,但飲食傷和勞倦傷亦有差異。勞倦傷屬不足,飲食傷則在不足中兼有餘。飢餓不食與飲食過度,雖皆失節,但必須明辨其二者之分,才能闡明其理。「節」是指不過不及,有度的中庸之道。飢餓不食,胃氣空虛,屬不足,亦失節;飲食過度停滯,胃氣受損,屬不足中兼有餘,亦失節。從受損的角度看是不足,從停滯的角度看是有餘。不足者需補益,有餘者需消導。

有些情況是物滯氣傷,需要補益消導兼用;有些情況是物暫時停滯,氣未受損,只需消導不必補益;有些情況是停滯已久,無法自行化解,只需補益,或甚至不必補益。潔古、李東垣的枳朮丸等方劑,雖名為消導,但其中也含有補益之意;其他如木香分氣丸等方劑,雖無補益,但用於物暫時停滯、氣未受損者,也未嘗不可。只是不宜視為通行之藥。若所滯之物非枳朮丸所能去除,又怎能拘泥於消導而不變通呢?因此,潔古、李東垣也未曾捨棄推逐的方法。善用兵者,攻守皆宜;不善者,則或該攻而守,或該守而攻,其失敗並非兵法的問題,而是用兵者的問題。由此可知消導、補益、推逐之理。勞倦傷則純屬不足,需補益,自不待言。雖然李東垣已再三告誡,但世人仍常以苦寒之劑來消除勞倦傷的熱,結果不僅未愈,反而加重病情,甚至危及生命,只說病勢已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