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經溯洄集》~ 張仲景傷寒立法考 (4)
張仲景傷寒立法考 (4)
1. 張仲景傷寒立法考
余有別論,茲不再具。若概以三陰寒證,視為雜病而外之,得無負於仲景濟人利物之至仁,而誤後世乎?
自近代先覺,不示傷寒溫暑異治之端緒,但一以寒涼為主,而諸溫熱之劑,悉在所略;致使後之學者,視仲景書,欲仗焉而不敢以終決,欲棄焉則猶以為立法之祖而莫能外。甚則待為文具;又甚則束之高閣,而謂其法宜於昔,而不宜於今。由治亂動靜之殊治:靜屬水,亂動屬火,故其溫熱之藥,不可用於今屬火之時也。噫!斯言也,其果然耶否耶?
但能明乎仲景本為即病者設法,則桂枝麻黃自有所用,諸溫熱之劑,皆不可略矣。若謂仲景法不獨為即病者設,則凡時行及寒疫溫瘧風溫等病,亦通以傷寒六經病諸方治之乎?《傷寒例》曰:「冬溫之毒,與傷寒大異,為治不同。」又曰:「寒疫與溫及暑病相似,但治有殊耳。」是則溫暑及時行寒疫溫瘧風溫等,仲景必別有治法,今不見者,亡之也。觀其所謂為治不同,所謂溫瘧、風溫、溫毒、溫疫、脈之變證方治如說,豈非亡其法乎?決不可以傷寒六經病諸方通治也。
夫《素問》謂人傷於寒則為病熱者,言常而不言變也;仲景謂或熱或寒而不一者,備常與變而弗遺也。仲景蓋言古人之所未言,大有功於古人者,雖欲偏廢可乎?叔和搜採仲景舊論之散落者以成書,功莫大矣。但惜其既以自己之說,混於仲景所言之中;又以雜脈雜病紛紜並載於卷首,故使玉石不分,主客相亂。若先備仲景之言,而次附己說,明書其名,則不致惑於後人,而累仲景矣。昔漢儒妝拾殘編斷簡於秦火之餘,加以傳注;後之議者,謂其功過相等。叔和其亦未免於後人之議歟?
余嘗欲編類其書:以傷寒例居前,而六經病次之,相類病又次之,瘥後病又次之,診察、治法、治禁、治誤、病解、未解等又次之。其雜脈雜病與傷寒有所關者,採以附焉;其與傷寒無相關者,皆刪去。如此,庶幾法度純一,而玉石有分,主客不亂矣。然有志未暇,姑敘此,以俟他日。
白話文:
我另有其他論述,這裡就不再詳述了。如果概括地將所有三陰寒證都視為雜病,置於傷寒之外,豈不是辜負了仲景濟世救人的至誠仁心,反而誤導後世?從近代以來,一些有識之士沒有闡明傷寒、溫病、暑病不同治法的根本,只一味地以寒涼為主,而所有溫熱的藥方都忽略了,導致後世的學者研讀仲景的著作,想依靠它卻不敢完全遵從,想拋棄它卻又認為它是醫學立法的祖宗,無法割捨。
更甚者,將其束之高閣,認為他的方法只適用於過去,不適用於現在。他們認為治病的狀態,動靜屬性不同,靜屬水,亂動屬火,所以溫熱的藥物不能用於現在這個屬火的時代。唉,這種說法,究竟對還是錯呢?只要能明白仲景原本是針對當時的疾病制定方法,那麼桂枝湯、麻黃湯自然有其用途,那些溫熱藥方都不能忽略。
如果說仲景的方法不只是為當時的疾病而設,那麼凡是時行病、寒疫、溫瘧、風溫等疾病,都可以用傷寒六經病的方劑來治療嗎?《傷寒論》中說:「冬溫之毒,與傷寒大異,為治不同。」又說:「寒疫與溫病及暑病相似,但治有殊耳。」這就說明溫病、暑病以及時行病、寒疫、溫瘧、風溫等疾病,仲景必然有不同的治療方法,如今我們看不到,是因為這些方法失傳了。從「為治不同」、「溫瘧」、「風溫」、「溫毒」、「溫疫」這些詞語來看,脈象的變化、證候、方劑的運用,難道不是因為失傳了方法嗎?絕對不能用傷寒六經病的方劑通治各種疾病。
《素問》說人受寒則生病發熱,這是講常理,而沒有講變證;仲景說或熱或寒,並非單一,這是兼顧了常理與變證,沒有遺漏。仲景闡述了前人沒有說到的東西,對古人有很大的貢獻,我們怎麼能偏廢呢?王叔和蒐集仲景散落的舊論而編成《傷寒雜病論》,功勞巨大,但可惜的是他將自己的見解混雜在仲景的論述中,又將雜脈雜病紛紜地列在卷首,導致真偽不分,主次混亂。如果先列出仲景的論述,然後再附上自己的見解,並且明確標明作者,就不會誤導後人,也不會累及仲景的名譽了。
過去漢代儒生從秦火之後的殘缺典籍中整理、編纂、傳注,後人評價他們的功過相當,王叔和恐怕也難免受到後人的同樣評價吧!我曾經想整理他的著作,將傷寒論放在前面,然後是六經病,再是相類的疾病,然後是瘥後疾病,最後是診察、治療方法、治療禁忌、治療誤區、病理分析、未解之謎等,雜脈雜病中與傷寒相關的內容,則擇其要者附錄,與傷寒無關的則刪去。這樣,或許就能使法度統一,真偽分明,主次清晰。但是,我志在未竟,暫時寫下這些,等待將來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