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凱鈞

《友漁齋醫話》~ 第二種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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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 (14)

1. 童子好睡說

或問童子好睡。孩提無論已,凡三歲以下,十歲以上之童子,每到晚餐才罷,或竟倒臥或扶頭坐睡,無不如沉醉然何耶?答曰:此脾系急,心系緩也。何謂脾系急?童子純陽好動,一日之中,無刻停歇,則體勞。脾主運動,故曰脾系急。何謂心系緩?童子天機活潑,心無所用,即入塾課讀,亦是口內工夫。

十歲之外,有用機記者,即不然也。心主血,不用則血不耗,故曰心系緩。夫農夫粗人,身雖老大,亦多體勞心逸者,伸腳即酣睡可驗矣。富貴人心勞體逸者多,故不及農夫粗人之好睡耳。

白話文:

有人問,為什麼小孩這麼愛睡覺?其實不只是剛出生的嬰兒,凡是三歲以下或十歲以上的孩童,常常一吃完晚飯就睡,不是直接倒頭就睡,就是撐著頭坐著睡,看起來像喝醉了一樣,這是為什麼呢?

我回答說:這是因為他們的脾胃功能比較急促,而心臟功能比較緩慢的緣故。什麼叫做脾胃功能急促呢?因為小孩天性陽氣旺盛、喜歡活動,一天到晚沒有一刻停下來,所以身體容易疲勞。脾主管運動,因此說脾胃功能急促。那什麼叫做心臟功能緩慢呢?小孩天性活潑,心思沒有什麼需要運用的地方,即使去學堂讀書,也只是嘴巴唸唸而已。

十歲以上的孩子,如果開始需要思考事情,就不會這樣了。心主管血液,當心思不用時,血液消耗就少,所以說心臟功能緩慢。農夫或粗重勞動的人,即使年紀大了,也大多是身體勞累但心思閒適,只要伸直腿就能很快入睡,這可以證明上述說法。而富貴人家大多是心思勞累但身體閒適,所以不像農夫或粗重勞動的人那麼好睡。

2. 長病與高年病

長病與高年病,大要在保全胃氣。保全胃氣,在食不在藥,萬不可專恃於藥,致妨於食。倘其力能食時,寧可因食而廢藥,不可因藥而廢食。

白話文:

長期的疾病和年紀大的病症,最重要的是要保護好脾胃的消化功能。保護好脾胃的消化功能,重點在於飲食而不在於藥物,千萬不可以過度依賴藥物,而妨礙了正常的飲食。如果身體狀況還能吃得下東西,寧可因為要好好吃飯而停止吃藥,也不可因為吃藥而不好好吃飯。

3. 治病雖愈善後不可缺

天下之事,經理一番,其有未盡善者,從而修飾潤色,不可缺也。若大病久病愈後,必當隨時調理,方為無弊。前張邑侯令媛病肝厥,延湖州一醫療治,經月而愈。時予適晤侯於靈芬館,乃相告曰:女公子之疾雖痊,原其故乃血虛木燥,必得滋養兼開鬱散滯之品,作丸料常服,庶保不復作也。侯諾而未暇終服,不數月,疾復作,湖醫斂手無術,竟歸不起。

是誰之咎歟?

白話文:

天下事處理過後,如果還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就應該加以修飾潤色,這是不可缺少的。如果大病或久病痊癒後,必須隨時調理身體,才能確保不會有後遺症。之前張邑侯的女兒得了肝厥的病,請湖州一位醫生醫治,經過一個月才痊癒。當時我正好在靈芬館遇到張邑侯,就告訴他說:你女兒的病雖然好了,但追究病因是血虛導致肝木乾燥,必須用滋養身體兼疏肝解鬱的藥物,做成藥丸長期服用,才能確保不會再復發。張邑侯答應了,但沒有時間堅持服藥,結果不到幾個月,病又復發了,湖州的醫生束手無策,最後竟然過世了。

這到底是誰的過錯呢?

4. 病愈肉食辨

斐一中曰:人當病愈,胃氣必虛,固不可恣情口吻,尤不可小心太過,絕口不沾肉味。此言只說得一面,未能圓光。予謂:病後胃氣既虛,必欠於運化,肉食肥濃,發風動氣,助火生痰,皆未能免;須淡味與穀食調養,胃氣漸能健運,然後與風肉豬脂煮極爛充膳,方為無弊。若病愈便啖豕肉,斷不可也。如瘧疾斑疹之後,尤當切戒。

白話文:

斐一中說:「人剛病好,胃氣一定虛弱,所以不能放縱食慾,但也不能太過小心,完全不吃肉。這話只說對了一部分,不夠全面。我認為:病後胃氣虛弱,消化能力必定不足,肉類食物肥膩濃稠,容易引發風邪、使氣機紊亂,助長火氣、產生痰液,這些都難以避免。應該以清淡的食物和穀類來調養,等胃氣漸漸恢復正常運作後,再吃一些用風肉或豬油煮到極爛的肉來補充營養,這樣才不會有問題。如果病剛好就馬上吃豬肉,絕對不可以。像是瘧疾或出疹子之後,尤其要特別忌口。」

5. 煮藥有法

煮藥之法,取味者火宜緩,取氣者火宜速。若人參雖取氣,亦須武火緩煎。

白話文:

煎藥的方法是,想要藥材的藥味充分釋放出來,就用小火慢煮;想要藥材的氣味散發出來,就用大火快煮。但像是人參這類藥材,雖然主要也是要取其氣,也必須用大火煮,但還是要慢慢地煎煮才好。

6. 服藥有六弊

世俗服藥之弊有六,不可不知。有食已而即藥者,有藥已而即恣飲茶湯者;有藥食雜進而恬不知忌者;有才服此醫之藥,而旋以彼醫之藥繼之者;有明受此醫之藥,而陰則服彼醫之藥,不肯明言以欺人者;更有苦於服藥,所投湯丸,潛傾暗廢,中外侍人,又互為之隱,無可稽窮者。病或偶減,因無論已;設或病增,咎將安責?

白話文:

一般人吃藥的弊病有六種,不可不知道。第一種是吃完飯後馬上吃藥;第二種是吃完藥後馬上隨意喝茶湯;第三種是吃飯吃藥混雜在一起,卻不曉得有禁忌;第四種是才吃了這個醫生的藥,馬上又接著吃另一個醫生的藥;第五種是明明接受這個醫生的藥,暗地裡卻吃另一個醫生的藥,不肯明白說出真相來欺騙人;第六種是更有人苦於吃藥,把醫生開的湯藥或藥丸,偷偷倒掉或廢棄,家裡內外的僕人,又互相幫忙隱瞞,沒辦法追查清楚。病如果碰巧減輕,就隨隨便便,不當一回事;如果病況加重,那要怪誰呢?

7. 熱症飲水得汗而愈

一人七月間病熱,日夜炎炎不解,醫用杏仁、薄荷、芩、連之類,解肌退熱,數服不愈。病經旬日,其人開張藥鋪。略知醫藥,因謂同伴曰:前所服藥,甚為對症而不瘳,我其殆焉哉!惟心中想冷飲,同伴咸謂閉塞腑氣,不與,病者無可如何?又經數日,適無人在側,因意床下藏有雪水一甕。乃勉力支撐,掀蓋連飲數碗,即倒臥床下,汗流遍身;及覺即思粥飲,身涼脈靜矣。

其伴詢於其人,所患乃燥熱之症,治法當用玉女煎加解肌藥,早已愈矣。其如芩、連能清熱,不能潤燥,兼有杯水車薪之弊,所以似是而實非。其飲雪水而愈者,如熱斧沃水,則氣蒸蒸然,燥火之邪,從汗而泄,此必然之勢,無足奇者。

白話文:

有個人在七月間得了熱病,整天發燒不退,醫生用了杏仁、薄荷、黃芩、黃連等藥來解熱,吃了幾次都沒好。病了十幾天,這個人剛好開了一間藥鋪,略懂醫理,就對同伴說:「之前吃的藥,明明很對症卻沒效,看來我大概要死了吧!我現在只想喝冰冷的飲料。」同伴都說這樣會讓腸胃堵塞,不給他喝,病人也沒辦法。又過了幾天,剛好身邊沒人,他想到床底下藏了一甕雪水。就勉強撐起身子,掀開蓋子連喝了好幾碗,立刻倒在床下,全身流汗;等他醒來,就想喝粥,身體也涼了,脈搏也平靜下來。

他的同伴問他,才知道他得的是燥熱的病,應該用玉女煎加上解肌的藥來治療,早就該好了。像是黃芩、黃連這些藥雖然能清熱,卻不能滋潤乾燥,而且就像拿一杯水去救一車木柴燃燒的大火,根本沒用,所以看似對症,實際上是不對的。他喝雪水而好的原因,就像用滾燙的斧頭去澆水,水蒸氣就會大量冒出,乾燥的熱邪氣,就從汗排出來了,這是必然的趨勢,沒什麼好奇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