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應經》~ 折量法
折量法
1. 折量法
臣瑾曰:夫針灸之術,其旨微矣。穴法之訛,其來遠矣。如背俞、膏肓數穴,皆起死回生之要穴,而折量分寸皆致訛謬。臣獲善同陳先生親授,一穴一法毫釐有據。且如背俞,前賢書中皆云夾脊各寸半是,共折三寸,分二旁取之。殊不知言夾脊,其夾字是除骨而言。若帶脊骨,當以兩旁各二寸,共折四寸分兩旁。
白話文:
我謹慎地說:針灸的技術,其旨意精妙,但穴位位置的錯誤,由來已久。例如,背部俞穴、脊背的膏肓穴等幾個穴位,都是起死回生的重要穴位,但量取分寸的方法都出現了錯誤。我有幸得到了善於同類腧穴的陳先生親自傳授,每個穴位都有具體的位置,都有依據。比如背部的俞穴,以前古書中都說在第七胸椎兩旁各一寸半,總共三寸,分兩部分取。但實際上,說「夾脊」,其中的「夾」字是除掉骨頭而說的。如果連脊骨一併計算在內,就應該以兩側各二寸,總共四寸,分成兩部分。
又如膏肓二穴,當除第一椎小骨不算。若連第一椎數下,當在五椎下兩旁各三寸半,共折七寸分兩旁,按其痠疼處乃是真穴。臣每依此灸療,多獲痊愈。又折量之法,世俗盜學,妄傳自頭部、背部、手足背,一概用「同身寸」量之,殊不知頭部有頭部之尺寸,腹部有腹部之尺寸,橫直尺寸俱不同,各有其要,惟背部、手足部並用同身寸取之。學者於茲,不可不注意焉,故書此以正之。
白話文:
就好像膏肓兩穴,應該把第一椎小骨排除在外不計算。如果連第一椎一起數下去,應該在第五椎以下左右兩側各三寸半,總共七寸分佈在左右兩側,按壓感覺痠痛的地方就是真正的穴位。我每次依照這個方法艾灸治療,很多人都痊癒了。另外關於折量的方法,世俗的人盜取一點皮毛,胡亂傳授從頭部、背部、手足背,一律用「同身寸」來量度,殊不知頭部有頭部的尺寸,腹部有腹部的尺寸,橫向和縱向的尺寸都不相同,各有各的要訣,只有背部、手足部位才適用同身寸來取穴。學者們在這一點上,不可不注意,所以我寫這篇文章來糾正它。
2. 頭部
前髮際至後髮際折作十二節,為一尺二寸。前髮際不明者,取眉心上行三寸;後髮際不明者,取大椎上行三寸;前後髮際不明者,共折作一尺八寸。
白話文:
從前髮際到後髮際,折算成十二節,等於一尺二寸。前髮際不清的人都以上行三寸眉毛為準,後髮際不明的人以上行三寸大椎為準。前後髮際都看不清的時候,就一起折算成一尺八寸。
橫寸以眼內眥角比至外眥角,為一寸。頭部橫寸並用此法。
神庭至曲差、曲差至本神、本神至頭維,各一寸半。自神庭至頭維共四寸半。
白話文:
橫向的一寸是以眼睛內側眼角到外側眼角的距離為標準。頭部的橫向一寸都使用這個方法。
從神庭穴到曲差穴、曲差穴到本神穴、本神穴到頭維穴,各為一寸半。從神庭穴到頭維穴總共是四寸半。
3. 背部
大椎穴下至尾骶,共二十一椎,通折作三尺。
上七椎,每椎一寸四分一釐,共九寸八分七釐。
中七椎,每椎一寸六分一釐。
十四椎與臍平,共二尺一寸一分四釐。
下七椎,每椎一寸二分六釐。
第二行夾脊,各寸半,除脊一寸,共折作四寸,分兩旁。第三行夾脊各三寸,除脊一寸,共折作七寸,分二旁。
白話文:
從大椎穴往下到尾骶骨,共有二十一節椎骨,總長度為三尺。
最上面的七節椎骨,每節長一寸四分一釐,總長九寸八分七釐。
中間的七節椎骨,每節長一寸六分一釐。
第十四節椎骨與肚臍齊平,總長度為二尺一寸一分四釐。
最下面的七節椎骨,每節長一寸二分六釐。
第二排夾脊穴,每邊長一寸半,扣除脊柱一寸,總長度為四寸,分佈在脊柱兩側。第三排夾脊穴,每邊長三寸,扣除脊柱一寸,總長度為七寸,分佈在脊柱兩側。
4. 腹部
橫寸:膺部、腹部並用乳間橫折作八寸。腹部應有橫寸,悉依上法。
直寸:中行心蔽骨下至臍共折作八寸。人若無心蔽骨者,取歧骨下至臍心,共折九寸取之。
臍中至毛際橫骨,折作五寸。
天突至膻中為準,折作六寸八分,下行一寸六分,為中庭。上取天突,下至中庭,共折作八寸四分。
白話文:
在胸部和腹部,用乳房之间的横线作为八寸的基准。腹部也应该有横寸,参照上述方法测量。
从心脏部位下方的胸骨到肚脐,共折成八寸。如果这个人没有胸骨,就从锁骨下缘到肚脐中心,共折成九寸来测量。
从肚脐到耻骨上缘,共折成五寸。
从天突穴到膻中穴为基准,共折成六寸八分,再向下延伸一寸六分,就到达中庭穴。从天突穴到中庭穴,共折成八寸四分。
5. 手足部
並用同身寸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