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綱目》~ 禽部第四十九卷 (9)
禽部第四十九卷 (9)
1. 孔雀
(《別錄》下品)
【釋名】越鳥。
時珍曰:孔,大也。李昉呼為南客。《梵書》謂之摩由邏。
【集解】弘景曰:出廣、益諸州。方家罕用。
恭曰:交廣多有,劍南元無。
時珍曰:按《南方異物志》云:孔雀,交趾、雷、羅諸州甚多,生高山喬木之上。大如雁,高三四尺,不減於鶴。細頸隆背,頭戴三毛長寸許。數十群飛,棲遊岡陵。晨則鳴聲相和,其聲曰都護。雌者尾短無金翠。雄者三年尾尚小,五年乃長二三尺。夏則脫毛,至春復生。自背至尾有圓紋,五色金翠,相繞如錢。
自愛其尾,山棲必先擇置尾之地。雨則尾重不能高飛,南人因往捕之。或暗伺其過,生斷其尾,以為方物。若回顧,則金翠頓減矣。山人養其雛為媒。或探其卵,雞伏出之,飼以豬腸、生菜之屬。聞人拍手歌舞,則舞。其性妒,見採服者必啄之。《北戶錄》云:孔雀不匹,以音影相接而孕。
或雌鳴下風,雄鳴上風,亦孕。《冀越集》云:孔雀雖有雌雄,將乳時登木哀鳴,蛇至即交,故其血、膽猶傷人。《禽經》云「孔見蛇則宛而躍」者是矣。
肉
【氣味】咸,涼,微毒。藏器曰:無毒。
【主治】解藥毒、蠱毒(《日華》)。
【發明】時珍曰:按《紀聞》云:山谷夷人多食之,或以為脯臘,味如雞、鶩,能解百毒。人食其肉者,自後服藥必不效,為其解毒也。又《續博物志》云,李衛公言:鵝驚鬼,孔雀辟惡,鵁鶄厭火。
血
【主治】生飲,解蠱毒,良(《日華》)。
【發明】時珍曰:熊太古言,孔雀與蛇交,故血、膽皆傷人;而《日華》及《異物志》言,其血與首,能解大毒,似不相合。按孔雀之肉既能解毒,何血獨傷人耶?蓋亦猶雉與蛇交時即有毒,而蛇伏蟄時即無毒之意耳。
屎
【氣味】微寒。
【主治】女子帶下,小便不利(《別錄》)。治崩中帶下,可敷惡瘡(《日華》)。
尾
【氣味】有毒。宗奭曰:不可入目,令人昏翳。
白話文:
[孔雀]
別名: 又稱越鳥。
名稱由來: 孔字有大的意思,李昉稱它為南客。《梵書》稱它為摩由邏。
產地與外觀: 主要產於廣州、益州等地,但藥方中很少使用。交州、廣州一帶很多,劍南地區原本沒有。據《南方異物志》記載,孔雀在交趾、雷州、羅州一帶數量很多,生活在高大的樹木上,體型像大雁,高約三四尺,不比鶴矮。牠們脖子細長,背部隆起,頭頂有三根長約一寸的毛。通常幾十隻成群結隊飛行,在山丘陵地棲息遊玩。早晨會互相鳴叫,聲音像「都護」。雌孔雀尾巴短,沒有金色的光澤。雄孔雀三年尾巴還很短,五年後尾巴可長到二三尺。夏天會脫毛,春天又會重新長出來。牠們從背部到尾部有圓形的紋路,五彩斑斕,金光閃爍,像錢幣一樣環繞。
孔雀很愛惜自己的尾巴,在山上棲息時,一定會先選擇可以放置尾巴的地方。下雨時,尾巴變重,無法高飛,南方人因此會去捕捉。有時會暗中等待孔雀經過,直接剪斷牠們的尾巴,作為特產。如果孔雀回頭看,金色的光澤就會減少。山裡的人會飼養孔雀幼鳥作為誘餌,或者撿拾孔雀蛋,讓雞孵化出來,餵食豬腸、生菜之類的食物。牠們聽到人拍手歌舞就會跳舞。牠們的個性很忌妒,看到有人穿戴孔雀的飾品就會啄人。《北戶錄》記載,孔雀不需要交配,只要透過聲音和影子就能懷孕。或者雌孔雀在下風處鳴叫,雄孔雀在上風處鳴叫,也能懷孕。《冀越集》記載,孔雀雖然有雌雄之分,但要生產時會爬到樹上哀鳴,蛇來了就會交配,所以牠的血和膽對人有害。《禽經》說的「孔雀看到蛇會跳起來」就是這個道理。
肉
味道: 鹹味,性涼,略帶毒性。但藏器認為無毒。
功效: 可以解藥物中毒和蠱毒。
醫理說明: 據《紀聞》記載,山谷的夷人經常吃孔雀肉,或者做成肉乾,味道像雞鴨,能解百毒。但人如果吃了孔雀肉,之後吃藥可能就沒有效果,因為孔雀肉會解藥毒。另外,《續博物志》中,李衛公說,鵝可以驅趕鬼怪,孔雀可以辟除邪惡,鵁鶄可以鎮壓火災。
血
功效: 生飲可以解蠱毒,效果很好。
醫理說明: 熊太古說,孔雀會和蛇交配,所以牠的血和膽都對人有害。但《日華》和《異物志》說牠的血和頭可以解大毒,這似乎互相矛盾。但既然孔雀肉能解毒,為何獨獨孔雀血會害人呢?這可能就像雉雞在和蛇交配時會有毒,而蛇冬眠時則無毒的道理一樣。
屎
味道: 性微寒。
功效: 可以治療婦女白帶、小便不利。還可以治療婦女月經不調、白帶過多,可以敷在惡瘡上。
尾
味道: 有毒。宗奭認為,孔雀尾羽不可以接觸眼睛,會讓人眼花。
2. 駝鳥
(《拾遺》)
【釋名】駝蹄雞(《綱目》)、食火雞(同上)、骨托禽。
時珍曰:駝,象形。托亦駝字之訛。
【集解】藏器曰:駝鳥如駝,生西戎。高宗永徽中,吐火羅獻之。高七尺,足如橐駝,鼓翅而行,日三百里,食銅鐵也。
時珍曰:此亦是鳥也,能食物所不能食者。按李延壽《後魏書》云:波斯國有鳥,形如駝,能飛不高,食草與肉,亦啖火,日行七百里。郭義恭《廣志》云:安息國貢大雀,雁身駝蹄,蒼色,舉頭高七八尺,張翅丈餘,食大麥,其卵如甕,其名駝鳥。劉郁《西使記》云:富浪有大鳥,駝蹄,高丈餘,食火炭,卵大如升。
費信《星槎勝覽》云:竹步國、阿丹國俱出駝蹄雞,高者六七尺,其蹄如駝。彭乘《墨客揮犀》云:骨托禽出河州,狀如雕,高三尺余,其名自呼,能食鐵石。宋祁《唐書》云:開元初,康國貢駝鳥卵。鄭曉《吾學編》云:洪武初,三佛齊國貢火雞,大於鶴,長三四尺,頸、足亦似鶴,銳嘴軟紅冠,毛色如青羊,足二指,利爪,能傷人腹致死,食火炭。諸書所記稍有不同,實皆一物也。
屎
【氣味】無毒。
【主治】人誤吞鐵石入腹,食之立消(藏器)。
白話文:
[名稱]
又名駝蹄雞、食火雞、骨托禽。
李時珍說:駝,是象形字。托,是駝字的訛誤。
[產地與外型]
陳藏器說:駝鳥像駱駝,產於西戎地區。唐高宗永徽年間,吐火羅國曾進貢此鳥。牠身高七尺,腳像駱駝,拍打翅膀行走,一天能走三百里,吃銅鐵。
李時珍說:這確實是鳥類,能吃其他動物不能吃的東西。根據《後魏書》記載,波斯國有一種鳥,外形像駱駝,能飛不高,吃草和肉,也吃火,一天能走七百里。郭義恭《廣志》記載,安息國進貢一種大雀,身體像雁,腳像駱駝,顏色青色,抬頭高七八尺,張開翅膀有一丈多長,吃大麥,鳥蛋像甕一樣大,名字叫駝鳥。劉郁《西使記》記載,富浪國有種大鳥,腳像駱駝,高一丈多,吃火炭,蛋像一升的容量。
費信《星槎勝覽》記載,竹步國和阿丹國都出產駝蹄雞,高的有六七尺,腳像駱駝。彭乘《墨客揮犀》記載,骨托禽產於河州,外形像雕,高三尺多,名字是自己叫出來的,能吃鐵和石頭。宋祁《唐書》記載,開元初年,康國曾進貢駝鳥蛋。鄭曉《吾學編》記載,洪武初年,三佛齊國曾進貢火雞,比鶴大,長三四尺,脖子和腳像鶴,嘴尖,有軟紅色的冠,毛色像青色的羊,腳有兩趾,有鋒利的爪子,能傷人腹部致死,吃火炭。各本書籍的記載略有不同,實際上都是同一種動物。
[排泄物]
[味道]
沒有毒性。
[功效]
人如果誤吞鐵石入腹,吃駝鳥的肉就能使其消化。(陳藏器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