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綱目》~ 草部第十七卷 (52)
草部第十七卷 (52)
1. 烏頭
(《本經》下品)
【校正】併入《拾遺》獨白草。
【釋名】烏喙(《本經》,即兩頭尖)、草烏頭(《綱目》)、土附子(《日華》)、奚毒(《本經》)、耿子(《吳普》)。毒公(《吳普》。又名帝秋)、金鴉(《綱目》),苗名茛(音艮)、芨(音及)、堇(音近)、獨白草(《拾遺》)、鴛鴦菊(《綱目》),汁煎名射罔。
普曰:烏頭,形如烏之頭也。有兩歧相合如烏之喙者,名曰烏喙。喙即烏之口也。
恭曰:烏喙,即烏頭異名也。此有三歧者,然兩歧者少。若烏頭兩歧名烏喙,則天雄、附子之兩歧者,復何以名之?
時珍曰:此即烏頭之野生於他處者,俗謂之草烏頭,亦曰竹節烏頭,出江北者曰淮烏頭,《日華子》所謂土附子者是也。烏喙,即偶生兩歧者,今俗呼為兩頭尖,因形而名,其實乃一物也。附子、天雄之偶生兩歧者,亦謂之烏喙,功亦同於天雄,非此烏頭也。蘇恭不知此義,故反疑之。
草烏頭取汁,曬為毒藥,射禽獸,故有射罔之稱。《後魏書》言:遼東塞外秋收烏頭為毒藥射禽獸,陳藏器所引《續漢五行志》,言西國生獨白草,煎為藥,敷箭射人即死者,皆此烏頭,非川烏頭也。
《菊譜》云:鴛鴦菊,即烏喙苗也。
【集解】《別錄》曰:烏頭、烏喙生朗陵山谷。正月、二月採,陰乾。長三寸以上者為天雄。
普曰:正月始生,葉厚,莖方中空,葉四四相當,與蒿相似。
弘景曰:今採用四月,亦以八月採。搗笮莖汁,日煎為射罔。獵人以敷箭,射禽獸十步即倒,中人亦死,宜速解之。朗陵屬汝南郡。
大明曰:土附子(生),去皮,搗,濾汁澄清,旋添曬乾取膏,名為射罔,以作毒箭。
時珍曰:處處有之,根、苗、花、實並與川烏頭相同,但此係野生,又無釀造之法,其根外黑內白,皺而枯燥為異爾,然毒則甚焉。段成式《酉陽雜俎》言:雀芋狀如雀頭,置乾地反濕,濕地反干,飛鳥觸之墮,走獸遇之僵。似亦草烏之類,而毒更甚也。又言:建寧郡烏勾山有牧靡草,鳥鵲誤食烏喙中毒,必急食此草以解之。牧靡不知何藥也?
【修治】時珍曰:草烏頭或生用,或炮用,或以烏大豆同煮熟,去其毒用。
烏頭
【氣味】辛,溫,有大毒。《別錄》曰:甘,大熱,大毒。
普曰:神農、雷公、桐君、黃帝:甘,有毒。權曰:苦、辛,大熱,有大毒。
大明曰:味薟、辛,熱,有毒。
之才曰:莽草、遠志為之使。反半夏、栝蔞、貝母、白蘞、白芨。惡藜蘆。
時珍曰:伏丹砂、砒石。忌豉汁。畏飴糖、黑豆、冷水,能解其毒。
【主治】中風惡風,洗洗出汗,除寒濕痹,咳逆上氣,破積聚寒熱,其汁煎之名射罔,殺禽獸(《本經》)。消胸上痰冷,食不下,心腹冷疾,臍間痛,肩胛痛,不可俯仰,目中痛,不可久視。又墮胎(《別錄》)。
白話文:
烏頭
烏頭,是古代醫書記載的一種藥材,與《拾遺》記載的獨白草為同一種植物。它還有許多別名,例如烏喙(因其形狀像烏鴉的喙)、草烏頭、土附子、奚毒、耿子、毒公、金鴉、茛、芨、堇、鴛鴦菊等,其汁液煎熬後稱為射罔,用於製作毒箭。
古人認為烏頭的形狀像烏鴉頭,兩歧相合的稱為烏喙。 關於烏頭、烏喙、天雄、附子的區別,歷代醫家有不同看法。李時珍認為,草烏頭是烏頭野生於其他地方的品種,也稱為竹節烏頭或淮烏頭(江北產的),《日華子本草》所說的土附子就是它。烏喙指的是偶爾長出兩個分叉的烏頭,俗稱兩頭尖,與其他長出兩個分叉的天雄、附子不同,它們的藥效也與天雄相同,並非指本品的烏頭。
草烏頭的汁液曬乾後可製成毒藥射殺禽獸,這也是射罔名稱的由來。古代文獻中記載,遼東和西國都曾用烏頭製成毒箭。 《菊譜》中記載的鴛鴦菊就是烏喙的莖葉。
烏頭生長在山谷中,一般在正月二月採收,長度超過三寸的稱為天雄。 其莖方中空,葉片對生,類似蒿草。 古人會在四月或八月採收,搗碎莖葉取汁,煎熬製成射罔,用於獵殺禽獸。 製作射罔的方法也有不同記載,例如將土附子去皮搗碎,過濾取汁曬乾製成膏狀。
草烏頭遍布各地,其根、莖、葉、花、果實都與川烏頭相似,但它是野生品種,沒有經過人工栽培和加工,根部外黑內白,皺縮乾燥。 其毒性比川烏頭更強。 古籍中還記載了一些與草烏頭類似的植物,毒性也很強。
草烏頭的用法多樣,可以生用、炮製,或與烏豆同煮以減毒。
烏頭味辛、性溫,有大毒。不同醫家對其氣味和毒性的描述略有差異,但都強調其毒性。其藥性與莽草、遠志相配伍,忌與半夏、栝樓、貝母、白蘞、白芨同用,惡藜蘆,並應避免與丹砂、砒石、豉汁、飴糖、黑豆、冷水同用,這些都可能減弱或解除其毒性。
烏頭可治療中風、惡風、寒濕痹、咳嗽上氣、積聚寒熱等症,其射罔可殺禽獸。 另外,烏頭還有墮胎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