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時珍

《本草綱目》~ 序例第一卷上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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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例第一卷上 (6)

1. 陶隱居《名醫別錄》合藥分劑法則

古秤惟有銖兩而無分名。今則以十黍為一銖,六銖為一分,四分成一兩,十六兩為一斤。雖有子谷秬黍之制,從來均之已久,依此用之。

白話文:

古代的秤只有銖和兩,沒有分的稱號。現在則以十個黍為一銖,六銖為一分,四分成一兩,十六兩為一斤。雖然有黍,稷,秬,黍的制度,從古至今都已經均勻了,依此來使用。

蘇恭曰:古秤皆復,今南秤是也。後漢以來,分一斤為二斤,一兩為二兩。古方惟張仲景,而已涉今秤,若用古秤,則水為殊少矣。

白話文:

蘇恭說:古代的秤都是復秤,現在的南方秤就是復秤。從東漢以來,一斤被一分為二斤,一兩則一分為二兩。古方只有張仲景(東漢末年著名的醫學家)的方劑,已經涉及到現在的秤,如果用古代的秤,那麼水就會非常少了。

杲曰:六銖為一分,即二錢半也。二十四銖為一兩。古云三兩,即今之一兩;云二兩,即今之六錢半也。

白話文:

杲曰:六銖為一分,也就是二錢半。二十四銖為一兩。古代所說的「三兩」,相當於現在的一兩;古代所說的「二兩」,相當於現在的六錢半。

時珍曰:蠶初吐絲,曰忽;十忽曰絲;十絲曰釐;四釐曰累(音壘);十釐曰分;四累曰字,二分半也;十累曰銖,四分也;四字曰錢,十分也;六銖曰一分(去聲),二錢半也;四分曰兩,二十四銖也;八兩曰錙;二錙曰斤;二十四兩曰鎰,一斤半也,准官秤十二兩;三十斤曰鈞;四鈞曰石,一百二十斤也;方中有曰少許者,些子也。今古異制,古之一兩,今用一錢可也。

白話文:

李時珍說:蠶一開始吐出的絲,叫做「忽」;十個「忽」叫做「絲」;十個「絲」叫做「釐」;四個「釐」叫做「累」;十個「釐」叫做「分」;四個「累」叫做「字」,相當於二分半;十個「累」叫做「銖」,相當於四分;四個「字」叫做「錢」,相當於十分;六個「銖」叫做「一兩」,相當於二錢半;四個「分」叫做「兩」,相當於二十四銖;八個「兩」叫做「錙」;兩個「錙」叫做「斤」;二十四個「兩」叫做「鎰」,相當於一斤半,和官秤的十二兩相同;三十斤叫做「鈞」;四個「鈞」叫做「石」,相當於一百二十斤。古籍中提到少量時,可以理解為少許。現在和古時的制度不同,古時候的一兩,現在大約等於一錢。

今方家云等分者,非分兩之分,謂諸藥斤兩多少皆同爾。多是丸散用之。

白話文:

現今方家所稱的等分,並非分成兩份,而是指所有藥材的斤兩數量都相同。多用於丸劑和散劑。

凡散云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桐子大也。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為度。錢五匕者,即今五銖錢邊五字者抄之,不落為度。一撮者,四刀圭也(匕即匙也)。藥以升合分者,謂藥有虛實輕重,不得用斤兩,則以昇平之。十撮為一勺,十勺為一合,十合為一升。升方作上徑一寸,下徑六分,深八分。內散藥,勿按抑之,正爾微動令平爾。

白話文:

凡是散藥用刀圭量取的,十分方寸匕的一份,相當於梧桐子的大小。方寸匕,是做成一寸見方的匕首,用它來取散藥,不溢出來為準。五錢匕,就是現在五銖錢邊緣的五個字,用它來取散藥,不溢出來為準。一撮,是四刀圭(匕就是匙)。藥物用升和合來分量,是因為藥物有虛實輕重的不同,不能用斤兩來稱量,那就用升和合來平定。十撮為一勺,十勺為一合,十合為一升。升的形制是上口一寸,下口六分,深八分。盛裝散藥,不要按壓它,只要輕輕晃動讓它平整即可。

時珍曰:古之一升,即今之二合半也。量之所起為圭,四圭為撮,十撮為勺,十勺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鬥,五斗曰斛,二斛曰石。

白話文:

李時珍說:古代的一升,相當於現在的二合半。量度的單位起源於圭,四個圭為一撮,十撮為一勺,十勺為一合,十合為一升,十升為一鬥,五斗為一斛,二斛為一石。

凡湯酒膏藥云㕮咀者,謂秤畢搗之如大豆,又吹去細末;藥有易碎難碎,多末少末,今皆細切如㕮咀也。

恭曰:㕮咀,商量斟酌之也。

宗奭曰:㕮咀,有含味之意,如人以口齒咀齧,雖破而不塵。古方多言㕮咀,此義也。

杲曰:㕮咀,古制也。古無鐵刃,以口咬細,令如麻豆,煎之。今人以刀銼細爾。

白話文:

凡是湯、酒、膏藥上記載「㕮咀」的,是指稱量後搗碎成像大豆一樣大小,再吹掉細小的粉末。藥材有容易搗碎的和難以搗碎的,粉末或多或少,現在都細心地切碎成像「㕮咀」一樣。

恭指:㕮咀,是經過細心斟酌的。

宗奭指:㕮咀,有含在口中味嚼的意思,就像人用牙齒咀嚼東西,儘管咬碎了但也仍然不會成粉末。古代藥方中常記載㕮咀,就是這個意思。

杲指:㕮咀,是古代的規矩。古代沒有鐵制的刀刃,是用嘴巴咬碎,讓藥材細如麻籽,再煎煮。現在的人則用刀或銼刀將藥材切碎。

凡丸藥云如細麻者,即胡麻也,不必扁扁,略相稱爾。黍、粟亦然。云如大麻子者,准三細麻也。如胡豆者,即今青斑豆也,以二大麻准之。如小豆者,今赤小豆也,以三大麻准之。如大豆者,以二小豆准之。如梧子者,以二大豆准之。如彈丸及雞子黃者,以四十梧子准之。

白話文:

  1. 提到藥丸的大小,如果說像細麻,那就是胡麻,不必大小一樣,只要稍微相稱即可。黍、粟也是如此。
  1. 如果說像大麻子,那就相當於三粒細麻的大小。

  2. 如果說像胡豆,那就是現在的青斑豆,可以以兩粒大麻來比喻。

  3. 如果說像小豆,那就是現在的赤小豆,可以以三大麻來比喻。

  4. 如果說像大豆,那就是以兩粒小豆來比喻。

  5. 如果說像梧子,那就是以兩粒大豆來比喻。

  6. 如果說像彈丸或雞子黃,那就是以四十粒梧子來比喻。

白話文:

  1. 若雲麻子者,細麻三粒大。
  2. 若雲胡豆者,如今青斑豆,以大麻二粒為準。
  3. 若雲小豆者,如今赤小豆,以大麻三粒為準。
  4. 若雲大豆者,同小豆二粒為準。
  5. 若雲梧子者,同大豆二粒為準。
  6. 若雲彈丸雞子黃者,同梧子四十粒為準。

宗奭曰:今人用古方多不效者,何也?不知古人之意爾。如仲景治胸痹,心中痞堅,逆氣搶心,用治中湯人參、朮、乾薑甘草四物,共一十二兩,水八升,煮取三升,每服一升,日三服,以知為度;或作丸,須雞子黃大,皆奇效。今人以一丸如楊梅許服之,病既不去,乃曰藥不神。非藥之罪,用藥者之罪也。

白話文:

宗奭說道:「現在的人用古方來治療疾病,常常沒有效果,為什麼呢?因為他們不懂得古人的用意啊!比如說:仲景治療胸痹,特徵是心中痞塞堅硬、逆氣上衝搶心,使用理中湯來治療。人蔘、白朮、乾薑、甘草四味藥,總共十二兩,加入八升水,煮取三升藥液,每次喝一升,一天喝三次,直到病情好轉爲止;也可以做成丸劑,每丸大概雞子黃那麼大,都有很好的療效。現在的人卻只吃一丸楊梅大小的藥丸,病情沒有好轉,就說藥丸不靈。這不是藥丸的錯,而是用藥的人的錯啊!

凡方云巴豆若干枚者,粒有大小,當去心皮秤之,以一分准十六枚。附子烏頭若干枚者,去皮畢,以半兩准一枚。枳實若干枚者,去瓤畢,以一分准二枚。橘皮一分,准三枚。棗大小三枚,准一兩。乾薑一累者,以一兩為正。

白話文:

  1. 所有藥方中提到巴豆幾枚的,由於巴豆的大小不一,應當去皮去心,然後稱重,十六粒為一分。

  2. 附子和烏頭如果記載幾枚的,都應當去皮後,半兩為一枚。

  3. 枳實如果記載幾枚的,都應當去瓤後,兩枚為一分。

  4. 橘子皮,為三枚為一分。

  5. 棗,大小三枚為一兩。

  6. 乾薑一根,就是一兩的重量。

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畢秤五兩為正。蜀椒一升,三兩為正。吳茱萸一升,五兩為正。菟絲子一升,九兩為正。庵䕡子一升,四兩為正。蛇床子一升,三兩半為正。地膚子一升,四兩為正。其子各有虛實輕重、不可秤准者,取平升為正。

白話文:

藥方中提到半夏一升,清洗後稱得五兩纔算正確。蜀椒一升,三兩纔算正確。吳茱萸一升,五兩纔算正確。菟絲子一升,九兩纔算正確。庵䕡子一升,四兩纔算正確。蛇牀子一升,三兩半纔算正確。地膚子一升,四兩纔算正確。至於所說的這些藥材,都有輕重、虛實的差異,不能只靠稱重來判斷,用平升來計算纔算正確。

凡方云用桂一尺者,削去皮,重半兩為正。甘草一尺者,二兩為正。云某草一束者,三兩為正。云一把者,二兩為正。

白話文:

所有藥方中,用桂皮一尺的,應將外皮削掉,稱重後應為半兩為標準。甘草一尺的,應為二兩為標準。藥方中寫明某種草藥一把的,應為三兩為標準。寫明一把的,應為二兩為標準。

凡方云蜜一斤者,有七合。豬膏一斤者,有一升二合也。

白話文:

古代文字:凡方雲蜜一斤者,有七合。豬膏一斤者,有一升二合也。

凡是藥方中寫著一斤蜂蜜的,實際是七合。凡是寫著一斤豬油的,實際是一升二合。

凡丸散藥,亦先切細、曝燥乃搗之。有各搗者,有合搗者,並隨方。其潤濕藥,如天門冬、地黃輩,皆先增分兩切曝,獨搗碎更曝。若逢陰雨,微火烘之,既燥,停冷搗之。

白話文:

所有的丸藥、散劑,都應該先切細、曬乾,然後再搗碎。有些藥材需要單獨搗碎,有些藥材需要混合搗碎,要依照處方箋而定。潤濕的藥材,如天門冬、地黃之類,都要先增加分量,切成兩半,然後曬乾,單獨搗碎之後再曬乾。如果遇到陰雨天氣,可以用小火烘乾,等到藥材變乾之後,停一陣子再搗碎。

時珍曰:凡諸草木藥及滋補藥,並忌鐵器,金性剋木之生髮之氣,肝腎受傷也。惟宜銅刀、竹刀修治乃佳。亦有忌銅器者,並宜如法。丸散須用青石碾、石磨、石臼,其砂石者不良。

白話文:

李時珍說:所有草木藥和滋補藥,都忌諱使用鐵器,金屬的特性會剋制草木生長的氣息,從而損傷肝腎。應當用用銅刀或竹刀來修飾草藥,纔是最合適的。有些藥物忌諱銅器,製作這些藥物時,也應當遵守相同的規則。製作丸散時應使用青石碾、石磨或石臼,用砂石製成的碾磨工具並不合適。

凡篩丸散,用重密絹,各篩畢,更合於臼中,搗數百遍,色理和同,乃佳也。巴豆、杏仁、胡麻諸膏膩藥,皆先熬黃,搗令如膏,指㩢(莫結切)視泯泯,乃稍稍入散中,合研搗散,以輕疏絹篩度之,再合搗勻。

白話文:

要製作散藥,將所有的藥材都用緊密的絹布篩過,所有材料都完成篩分後,再裝入臼(古代藥具,類似現代的研藥罐)中,搗數百次,使藥材顏色和質感都均勻一致,纔是最優良的。至於巴豆、杏仁、胡麻這類膏狀藥材,都要先熬煮使成黃色,再搗成膏狀,用手去感覺藥品時,如果非常光滑均勻,纔可以加入散藥研磨搗碎,最後再用較鬆的絹布篩過,將過篩的藥材再次搗勻即可。

凡煮湯,欲微火令小沸。其水依方,大略二十兩藥,用水一斗,煮取四升,以此為準。然利湯欲生,少水而多取汁;補湯欲熟,多水而少取汁。不得令水多少。用新布兩人以尺木絞之,澄去垽濁,紙覆令密。溫湯勿用鐵器。服湯寧小沸,熱則易下,冷則嘔湧。

白話文:

在煎煮中藥湯時,火的控制非常重要,要注意用微火讓藥湯保持稍微沸騰的狀態。藥水的比例可以根據方劑來決定,一般來說,二十兩藥材需要一斗水,最終煎煮出四升藥湯,以此為基本比例。但如果是為了瀉下的湯劑,則需要生煎,即用較少的水來煎煮,以獲得濃縮的藥汁;如果是為了補益的湯劑,則需要熟煎,即用較多的水來煎煮,以獲得較多的藥汁。煎煮的過程中,要注意不要讓水量が發生太大的變化,以保持藥效的穩定。煎好的藥湯,需要用新布兩人以尺木絞之,澄去藥渣和雜質,再用紙覆蓋以確保藥效。如果需要溫服藥湯,不要使用鐵器。服用藥湯時,以稍微沸騰的狀態最好,熱的藥湯更容易下嚥,而冷的藥湯容易引起嘔吐。

之才曰:湯中用酒,須臨熟乃下之。

白話文:

在中醫湯藥中加入酒,必須等到湯藥接近煮熟時再加入。

時珍曰:陶氏所說,乃古法也。今之小小湯劑,每一兩用水二甌為準,多則加,少則減之。如劑多水少,則藥味不出;劑少水多,又煎耗藥力也。凡煎藥並忌銅鐵器,宜用銀器瓦罐,洗淨封固,令小心者看守,須識火候,不可太過不及。火用木炭、蘆葦為佳。其水須新汲味甘者,流水、井水、沸湯等,各依方,詳見水部。

白話文:

李時珍說:陶弘景所說的,是古代的煎藥方法。現在的一般湯劑,每種藥一兩,用水二碗為準,藥多水就多,藥少水就少。如果藥多水少,藥味就出不來;藥少水多,煎煮又會耗損藥的效力。煎煮藥物都忌諱用銅鐵器皿,應該使用銀器或瓦罐,洗淨後密封,讓細心的人看守,並且要掌握好火候,不能過火或欠火。用木炭、蘆葦作為燃料是最好的。煎藥用的水要新汲的、味道甘甜的。流水、井水、沸騰的水等,各依方劑規定,詳見《水部》。

若發汗藥,必用緊火,熱服。攻下藥,亦用緊火煎熟,下硝黃再煎,溫服。補中藥,宜慢火,溫服。陰寒急病,亦宜緊火急煎服之。又有陰寒煩躁及暑月伏陰在內者,宜水中沉冷服。

白話文:

煎服發汗藥,一定要用猛火,並趁熱服用。煎製攻下藥,同樣熱火煎煮至藥熟,再加入硝石或大黃煎煮,溫服。煎服補益藥物,宜用文火慢煎,溫熱服用。陰寒急症藥物,也應該用猛火急煎,並趁熱服用。如果出現陰寒煩躁的症狀,或者是在暑天,內伏陰邪,應該將藥物浸泡在水中,待藥物沉澱後,再服用。

凡漬藥酒,皆須細切,生絹袋盛,入酒密封,隨寒暑日數漉出。滓可曝燥,微搗更漬,亦可為散服。

白話文:

所有的漬藥酒,都要把藥材細切,用生絹袋盛著,放入酒中密封,根據寒暑,經過一定時間後濾出。藥渣可以曬乾,稍加搗碎後繼續漬酒,也可以作為散劑服用。

時珍曰:別有釀酒者,或以藥煮汁和飯,或以藥袋安置酒中,或煮物和飯同釀,皆隨方法。又有煮酒者,以生絹袋藥入壇密封,置大鍋中,水煮一日,埋土中七日,出火毒乃飲。

白話文:

李時珍說:另外有釀酒的人,有的用藥物煮汁和米飯一起釀酒,有的將藥物裝入藥袋放入酒中,有的將藥物煮過後和米飯一起釀酒,都可以隨自己的方法。還有煮酒的人,把藥物裝入生絹袋中,放入酒壇密封,放在大鍋中,用水煮一天,埋在土裡七天後,就能去除酒的毒性,就可以飲用了。

凡建中、腎瀝諸補湯,滓合兩劑,加水煮竭飲之,亦敵一劑,皆先曝燥。

白話文:

凡製作建中、腎瀝等補湯,將藥渣混合兩劑,加入水煮至濃縮,飲用與一劑等效,皆需事先曬乾。

陳藏器曰:凡湯中用麝香牛黃犀角羚羊角蒲黃、丹砂、芒硝阿膠輩,須細末如粉,臨時納湯中,攪和服之。

白話文:

陳藏器說:凡是湯藥中使用麝香、牛黃、犀角、羚羊角、蒲黃、丹砂、芒硝、阿膠這一類藥物,必須研磨成細末,在臨服用時加入湯藥中,攪拌均勻後服用。

凡合膏,初以苦酒漬令淹浹,不用多汁,密覆勿泄。云晬時者,周時也,從今旦至明旦。亦有止一宿者。煮膏當三上三下,以泄其熱勢,令藥味得出。上之使匝匝沸,乃下之使沸靜,良久乃止。中有薤白者,以兩頭微焦黃為候。有白芷、附子者,以小黃色為度。以新布絞去滓,滓亦可酒煮飲之。

白話文:

  1. 凡是製作膏藥,一開始用苦酒浸泡藥物,使藥物完全浸透,但不用過多的酒,並緊密地覆蓋容器,不要讓藥物暴露在空氣中。

  2. 所謂的「雲晬時」,是指一天的時間,從今天早上到明天早上。也有一些藥膏只浸泡一個晚上。

  3. 煮膏藥時,需要反覆「三上三下」。「上」是指將膏藥提離火源,「下」是指將膏藥放回火源上。這樣做的目的是讓膏藥的熱量散發出去,使藥味充分釋放出來。「上」的時候要讓藥膏劇烈沸騰,然後「下」的時候讓藥膏停止沸騰,靜置一段時間後再繼續加熱。

  4. 如果膏藥中含有薤白,以兩頭微微焦黃為標準。如果膏藥中含有白芷、附子,以藥物呈現淡黃色為標準。

  5. 用新的布將藥渣過濾出來,藥渣也可以用酒煮過後飲用。

摩膏滓可敷病上。膏中有雄黃硃砂、麝香輩,皆別搗如面,絞膏畢乃投中,疾攪勿使沉聚在下。有水銀、胡粉者,於凝膏中研令消散。

白話文:

摩膏可以塗在患處。膏中含有雄黃、硃砂、麝香等,都要分別搗成粉末,絞膏完成後才將它們放入其中,快速攪拌,不要讓它們沉澱在底部。如果有水銀、胡粉,則在膏凝結時研磨,使它們消散。

時珍曰:凡熬貼癰疽、風濕諸病膏者,先以藥浸油中三日乃煎之,煎至藥枯,以絹濾淨,煎熱下黃丹或胡粉或密陀僧,三上三下,煎至滴水成珠不散,傾入器中,以水浸三日,去火毒用。若用松脂者,煎至成絲,傾入水中,拔扯數百遍乃止。俱宜謹守火候,勿令太過、不及也。

白話文:

李時珍說:凡是熬製外用膏藥來治療癰疽、風濕等疾病的,先把藥物浸泡在油中三天,然後再煎煮。煎煮到藥物枯乾,用絹布濾淨。趁熱加入黃丹或胡粉或密陀僧,上三次下三次,煎煮到滴下的藥膏能夠成珠狀而不散開,然後倒入容器中,浸泡在水中三天,就可以去除火毒使用了。如果使用松脂,則煎煮到藥膏呈絲狀,倒入水中,拔扯數百遍後停止。煎煮藥膏時都要謹慎地控制火候,不要過火或不及。

其有硃砂、雄黃、龍腦、麝香、血竭乳香沒藥等料者,並待膏成時投之。黃丹、胡粉、密陀僧並須水飛瓦炒過。松脂須煉數遍乃良。

白話文:

需要含有硃砂、雄黃、龍腦、麝香、血竭、乳香、沒藥等藥材的膏藥,在膏藥熬製完成時才加入這些藥材。使用黃丹、胡粉、密陀僧時,需要先用清水研磨,然後在瓦器中炒製。松脂需要反覆熬製多次,才能達到最佳效果。

凡丸中用蠟,皆烊投少蜜中攪調以和藥。

白話文:

凡丸中使用蠟,都要先熔化,然後倒入少許蜂蜜中攪拌均勻,再與藥材和勻。

杲曰:丸藥用蠟,取其固護藥之氣味勢力,以過關膈而作效也。若投以蜜,下咽亦易散化,如何得到臟中。若有毒藥,反又害之,非用蠟之本意也。

白話文:

杲說:丸藥中使用蠟,目的在於使藥物的氣味和效力得到穩固的保護,以便通過關膈而發揮作用。如果使用蜂蜜,在吞嚥時就會很容易化開,藥物就無法到達臟腑了。如果有毒藥的話,反而會造成危害,這就不是使用蠟的本意了。

凡用蜜,皆先火煎,掠去其沫,令色微黃,則丸藥經久不壞。

白話文:

凡是使用蜂蜜的,都要先以火煎煮,除去表面的浮沫,待顏色微黃時,製作出來的藥丸可以保存較久而不變質。

雷斅曰:凡煉蜜,每一斤止得十二兩半是數,火少火過,並不得用也。修合丸藥,用蜜只用蜜,用餳只用餳,用糖只用糖,勿交雜用,必瀉人也。

白話文:

雷斅說:凡是煉蜜,每煉一斤蜜,只能得到十二兩半的成品,這個數字是固定的,火候不足或火候過大,都不能使用。煉製丸藥時,只能用蜂蜜、只能用麥芽糖、只能用飴糖,不能混雜使用,否則會導致腹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