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綱目》~ 序例第一卷上 (5)
序例第一卷上 (5)
1. 歷代諸家本草
並目錄共二十一卷。序曰:三墳之書,神農預其一;百藥既辨,本草存其錄。舊經三卷,世所流傳;名醫別錄互為編纂。至梁貞白先生陶弘景,乃以《別錄》參其《本經》,朱、墨雜書,時謂明白,而又考彼功用,為之註釋,列為七卷,南國行焉。逮乎有唐,別加參校,增藥餘八百味,添注為二十一卷,《本經》漏功則補之,陶氏誤說則證之。然而載歷年祀,又逾四百,朱字墨字,無本得同;舊注新注,其文互缺。
非聖主撫大同之運,永無疆之休,其何以改而正之哉。乃命盡考傳誤,刊為定本,類例非允,從而革焉。至於筆頭灰,兔毫也,而在草部,今移附兔頭骨之下;半天河、地漿,皆水也,亦在草部,今移附玉石類之間。敗鼓皮移附於獸皮;胡桐淚改從於木類。紫礦亦木也,自玉石品而取焉;伏翼實禽也,由蟲魚部而移焉。
橘柚附於果實,食鹽附於光鹽。生薑、乾薑,同歸一說。至於雞腸、繁縷、陸英、蒴藋,以類相似,從而附之。仍採陳藏器拾遺、李含光音義,或討源於別本,或傳效於醫家,參而較之,辨其臧否。至於突厥白,舊說灰類也,今是木根;天麻根,解以赤箭,今又全異。去非取是,特立新條。
自余刊正,不可悉數。下采眾議,定為印板。乃以白字為神農所說,墨字為名醫所傳。唐附、今附,各加顯注,詳其解釋,審其形性。證謬誤而辨之者,署為今注;考文記而述之者,又為今按。義既刊定,理亦詳明。今以新舊藥合九百八十三種,並目錄二十一卷,廣頒天下,傳而行焉。
《嘉祐補註本草》,時珍曰:宋仁宗嘉祐二年,詔光祿卿直秘閣掌禹錫、尚書祠部郎中秘閣校理林億等,同諸醫官重修本草。新補八十二種,新定一十七種,通計一千八十二條,謂之《嘉祐補註本草》,共二十卷。其書雖有校修,無大發明。其序略云:《神農本草經》三卷,藥止三百六十五種。
至陶隱居又進《名醫別錄》,亦三百六十五種,因而註釋,分為七卷。唐蘇恭等又增一百一十四種,廣為二十卷,謂之《唐本草》。國朝開寶中,兩詔醫工劉翰、道士馬志等修,增一百三十三種,為《開寶本草》。偽蜀孟昶,亦嘗命其學士韓保升等稍有增廣,謂之《蜀本草》。
嘉祐二年八月,詔臣禹錫、臣億等再加校正。臣等被命,遂更研核。竊謂前世醫工,原診用藥,隨效輒記,遂至增多。概見諸書,浩博難究;雖屢加刪定,而去取非一。或《本經》已載,而所述粗略;或俚俗常用,而太醫未聞。向非因事詳著,則遺散多矣。乃請因其疏捂,更為補註。
應諸家醫書、藥譜所載物品功用,並從採掇;惟名近迂僻,類乎怪誕,則所不取。自余經史百家,雖非方餌之急,其間或有參說藥驗較然可據者,亦兼收載,務從該洽,以副詔意。凡名本草者非一家,今以開寶重定本為正。其分布卷類,經注雜糅,間以朱墨,並從舊例,不復釐改。
白話文:
歷代諸家本草彙編,共二十一卷。序言說:上古三墳典籍,神農本草經是其中之一;百藥辨明之後,本草就記錄了這些藥物。舊有的《神農本草經》三卷,流傳於世;《名醫別錄》與之互相補充。到梁代陶弘景先生,便以《名醫別錄》參照《神農本草經》,用朱墨兩種顏色書寫,當時認為清晰明瞭,又考證藥物功效,為其作注釋,編成七卷,在南方流傳。到了唐朝,又重新校對,增加了八百多種藥物,增補到二十一卷,補上了《神農本草經》中遺漏的藥物功效,也校正了陶弘景注釋中的錯誤。然而,經過四百多年的時間,朱墨字跡已難辨別,舊注新注,文字互相缺失。
如果不是在聖明的君主統治下,天下太平,享有永恆的安寧,怎能將它重新整理校正呢?於是下令徹底考證傳抄過程中的錯誤,編纂成定本。凡是分類不合理的地方,就加以修改。例如,兔毫筆(筆頭的毛)原先在草部,現在移到兔頭骨之下;半天河、地漿都是水,原先也在草部,現在移到玉石類;敗鼓皮移到獸皮類;胡桐淚移到木類;紫礦本是木,從玉石類移過來;伏翼(蝙蝠)是鳥類,從蟲魚類移過來;橘柚歸入果實類;食鹽歸入鹽類;生薑、乾薑合為一項;雞腸、繁縷、陸英、蒴藋等因種類相似,也歸併在一起。同時,參考陳藏器、李含光等人的拾遺和音義,或查閱其他版本,或參考醫家的經驗,加以比較考證,辨別其真偽優劣。例如,突厥白,舊說屬於灰類,現在確認是木根;天麻根,以前認為是赤箭,現在也完全不同了。去偽存真,另立新條。
其他修改校正的地方,不勝枚舉。最後綜合眾人的意見,刻印成書。用白字標註神農本草經的記載,用墨字標註名醫別錄的記載。唐代增補和現今增補的部分,都加註說明,詳細解釋其藥物的形狀和性質。糾正錯誤並加以說明的部分,標註為“今注”;考證文獻並加以記述的部分,標註為“今按”。義理既已確定,道理也已闡明。現在收錄新舊藥物共九百八十三種,合編二十一卷,廣泛頒布天下,讓它流傳下去。
《嘉祐補註本草》,宋代李時珍說:宋仁宗嘉祐二年,朝廷下令光祿卿直秘閣掌禹錫、尚書祠部郎中秘閣校理林億等人,與諸位醫官共同重修本草。新增八十兩種藥物,重新確定十七種藥物,總計一千八十二條,稱為《嘉祐補註本草》,共二十卷。這本書雖然有所校正,但沒有什麼重大發現。其序言簡述: 《神農本草經》三卷,收錄藥物三百六十五種;陶弘景又增補了《名醫別錄》,也收錄三百六十五種藥物,並為之作注,編成七卷;唐代蘇恭等人又增加了 一百一十四種藥物,擴充到二十卷,稱為《唐本草》;宋朝開寶年間,兩次下令醫官劉翰、道士馬志等人修訂,增加了 一百三十三種藥物,稱為《開寶本草》;偽蜀孟昶也曾命其學士韓保升等人稍有增補,稱為《蜀本草》。
嘉祐二年八月,朝廷下令禹錫、林億等人再次校正。我們接受命令,於是更深入地研究考證。私下認為,以前的醫官,診治疾病,用藥有效就記錄下來,因此藥物種類越來越多。各種醫書浩瀚廣博,難以窮盡;雖然多次刪改,但去留標準並不一致。有的藥物《神農本草經》已經記載,但記載簡略;有的藥物民間常用,但太醫院卻沒有聽說過。如果不詳細考證,就會遺漏很多。因此我們根據各種醫書的疏漏,加以增補和註釋。
我們參考了各種醫書和藥譜中記載的藥物功效,並加以採集;但名稱過於生僻、類同怪誕的,則不採納。其他的經史百家著作,即使不是治療疾病的急需之物,如果其中有關於藥物驗證的可靠記載,也一併收錄,力求全面周到,以符合聖旨。歷代本草書籍並非一家之言,我們以開寶重定本為正本。其卷次編排,經注雜糅,間以朱墨,都沿襲舊例,沒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