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時珍

《本草綱目》~ 序例第一卷上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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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例第一卷上 (6)

1. 歷代諸家本草

凡補註並據諸書所說,其意義與舊文相參者,則從刪削,以避重複;其舊已著見而意有未完,後書復言,亦具存之,欲詳而易曉。仍每條並以朱書其端云:臣等謹按:某書云某事。其別立條者,則解於其末,云見某書。凡所引書,唐、蜀二本草為先,他書則以所著先後為次第。

凡書舊名本草者,今所引用,但著其所作人名曰某人,惟唐、蜀本,則曰唐本云、蜀本云。凡字朱墨之別:所謂《神農本經》者,以朱字;名醫因神農舊條而有增補者,以墨字間於朱字;余所增者,皆別立條,並以墨字。

凡陶隱居所進者,謂之《名醫別錄》,並以其注附於末;凡顯慶所增者,亦注其末,曰《唐本》先附;凡《開寶》所增者,亦注其末,曰今附;凡今所增補,舊經未有,於逐條後開列,云新補。凡藥舊分上、中、下三品,今之新補難於詳辨,但以類附見,如綠礬次於礬石,山姜花次於豆蔻,枎栘次於水楊之類是也。

凡藥有功用,《本經》未見,而舊注已曾引注,今之所增,但涉相類,更不立條,並附本注之末,曰續注,如地衣附於垣衣,燕覆附於通草,馬藻附於海藻之類是也。凡舊注出於陶氏者,曰陶隱居云;出於顯慶者,曰《唐本》注;出於《開寶》者,曰今注。其開寶考據傳記者,別曰今按、今詳、又按。

皆以朱字別書於其端。凡藥名《本經》已見,而功用未備,今有所益者,亦附於本注之末。凡藥有今世已嘗用,而諸書未見,無所辨證者,如胡蘆巴、海帶之類,則請從太醫眾論參議,別立為條,曰新定。舊藥九百八十三種,新補八十二種,附於注者不預焉。新定一十七種,總新舊一千八十二條,皆隨類附著之。

英公、陶氏、開寶三序,皆有義例,所不可去,仍載於首捲雲。

《圖經本草》,時珍曰:宋仁宗既命掌禹錫等編繹本草,累年成書;又詔天下郡縣,圖上所產藥物,用唐永徽故事,專命太常博士蘇頌撰述成此書,凡二十一卷。考證詳明,頗有發揮。但圖與說異,兩不相應。或有圖無說,或有物失圖,或說是圖非。如江州菝葜乃仙遺糧,滁州青木香乃兜鈴根,俱混列圖;棠球子即赤瓜木,天花粉即栝蔞根,乃重出條之類,亦其小小疏漏耳。頌,字子容,同安人,舉進士,哲宗朝位至丞相,封魏國公。

《證類本草》,時珍曰:宋徽宗大觀二年,蜀醫唐慎微取《嘉祐補註本草》及《圖經本草》合為一書,復拾《唐本草》、《陳藏器本草》、孟詵《食療本草》舊本所遺者五百餘種,附入各部,並增五種。仍採《雷公炮炙》及《唐本》、《食療》、陳藏器諸說收未盡者,附於各條之後。

又採古今單方,並經、史、百家之書有關藥物者,亦附之。共三十一卷,名《證類本草》。上之朝廷,改名《大觀本草》。慎微貌寢陋而學該博,使諸家本草及各藥單方,垂之千古,不致淪沒者,皆其功也。政和中,覆命醫官曹孝忠校正刊行,故又謂之《政和本草》。

白話文:

本書編撰參考歷代本草書籍,避免重複內容,但若舊書已有記載,但內容未盡完善,後續書籍又有補充,則會一併保留,力求詳盡易懂。每條目皆以朱筆標明出處,例如:「臣等謹按:某書云某事」。獨立條目則在末尾註明出處,例如:「見某書」。引用書籍順序,以唐本草、蜀本草為先,其他書籍則依編撰時間先後排列。

凡引用舊名為「本草」的書籍,只標明作者姓名,例如「某人」,但唐本草與蜀本草則標明為「唐本云」、「蜀本云」。文字顏色方面,《神農本經》的內容以朱色書寫;名醫根據神農本經增補的內容,則以墨色間於朱色;其他新增內容則另立條目,全部以墨色書寫。

陶弘景增補的內容,稱為《名醫別錄》,其註釋附於條目末尾;顯慶年間增補的內容,也附於條目末尾,並註明「唐本」先附;開寶年間增補的內容,也附於條目末尾,並註明「今附」;本書新增的內容,舊經無記載者,則在條目後列出,並註明「新補」。藥物原分上、中、下三品,但新增藥物難以詳盡區分,則依其性質附於相關條目之後,例如綠礬附於礬石之後,山姜花附於豆蔻之後,枎栘附於水楊之後,以此類推。

若藥物功效,《本經》未記載,但舊註已有記載,本書新增內容若與其相似,則不另立條目,附於舊註末尾,並註明「續注」,例如地衣附於垣衣之後,燕覆附於通草之後,馬藻附於海藻之後,以此類推。陶弘景的註釋標明為「陶隱居云」;顯慶年間的註釋標明為「唐本注」;開寶年間的註釋標明為「今注」。開寶年間的考證與傳記部分,則分別標明為「今按」、「今詳」、「又按」,皆以朱筆標明於條目開頭。若《本經》已記載藥物名稱,但功效未盡完善,本書有補充者,則附於舊註末尾。若藥物現今已使用,但諸書未載,且無法考證者,例如胡蘆巴、海帶等,則請太醫共同討論,另立條目,並註明「新定」。舊藥九百八十三種,新增藥物八十二種(附於註釋者不計),另新定十七種,合計新舊一千零八十二條,皆依其性質附著。

李時珍(英公) 、陶弘景、開寶三朝的序言,皆有編撰原則,不可省略,故載於卷首。

《圖經本草》方面,李時珍認為,宋仁宗命掌禹錫等人編纂本草,歷經多年完成;又詔令天下郡縣繪圖上繳當地藥材,效仿唐永徽年間的做法,專命太常博士蘇頌撰寫完成此書,共二十一卷。考證詳盡,頗有發揮。但圖說偶有不符之處,例如圖無說,或有物失圖,或說是圖非。例如江州菝葜是仙遺糧,滁州青木香是兜鈴根,都混列於圖中;棠球子即赤瓜木,天花粉即栝蔞根,重複列出條目,這些都是小小的疏漏。蘇頌,字子容,同安人,進士出身,哲宗朝官至丞相,封魏國公。

《證類本草》方面,李時珍認為,宋徽宗大觀二年,蜀醫唐慎微將《嘉祐補註本草》及《圖經本草》合為一書,並收集《唐本草》、《陳藏器本草》、《食療本草》等舊書遺漏的五百餘種藥物,加入各部,並新增五種。同時採納《雷公炮炙論》及《唐本》、《食療本草》、陳藏器等書未盡收錄的內容,附於各條之後。

此外,還收集古今單方,以及經史百家著作中與藥物相關的內容,附於各條之後。全書共三十一卷,命名為《證類本草》。呈交朝廷後,改名為《大觀本草》。唐慎微外貌樸素,但學識淵博,使諸家本草及各藥單方得以流傳至今,功不可沒。政和年間,朝廷再次命醫官曹孝忠校正刊行,故又稱《政和本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