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時珍

《本草綱目》~ 虫部第四十二卷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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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部第四十二卷 (14)

1. 風驢肚內蟲

(《綱目》)

【集解】

時珍曰:凡人、畜有風病、瘡病,腸肚內必有蟲。《聖惠方》治目翳用此物,云以烏驢者為良也。

白話文:

【集解】

李時珍說:凡是人、畜患有風病、瘡病,腸肚內一定有蟲。《聖惠方》治療眼翳時使用此物,說用烏驢的糞便最好。

【主治】目中膚翳。取三七枚曝乾,入石膽半錢同研,瓷盒收盛,勿令見風。每日點三、五次,其翳自消(《聖惠》)。

白話文:

【主治】眼睛裡出現薄膜。取三七花三枚曬乾後,再加入半錢的石膽,一起研細成粉,裝入瓷盒中儲存,不要讓它接觸到風。每天點三次至五次,薄膜會自行消失(《聖惠》)。

2. 蠱蟲

(《拾遺》)

【釋名】

時珍曰:造蠱者,以百蟲置皿中,俾相啖食,取其存者為蠱。故字從蟲,從皿。皿,器也。

【集解】

白話文:

釋名

李時珍說:製作蠱毒的人,會把很多蟲子放在容器中,讓它們相互殘殺,最後活下來的蟲子就是蠱。所以「蠱」這個字是由「蟲」和「皿」組成的。「皿」是容器的意思。

集解

藏器曰:古人愚質,造蠱圖富,皆取百蟲入甕中,經年開之,必有一蟲盡食諸蟲,即此名為蠱,能隱形似鬼神,與人作禍,然終是蟲鬼。咬人至死者,或從人諸竅中出,信候取之,曝乾。有患蠱人,燒灰服之,亦是其類自相伏耳。又云:凡蠱蟲療蠱,是知蠱名即可治之。如蛇蠱用蜈蚣蠱蟲,蜈蚣蠱用蛤蟆蠱蟲,蛤蟆蠱用蛇蠱蟲之類,是相伏者,乃可治之。

白話文:

藏器曰:

古代人愚昧質樸,為了發財致富而製作蠱毒。他們將各種蟲子放入甕中,經過一年時間打開,會有一隻蟲子把其他蟲子全部吃掉,這隻蟲子就是蠱。蠱能隱形,像鬼神般神出鬼沒,對人降禍。但它終究是一種蟲子。

當蠱蟲咬死人後,可能會從人體的孔竅中出來。此時,將其抓出來,曬乾磨成粉末。蠱蟲的受害者服用這種粉末,也是一種以類相制的方法。

此外,還有一種說法:所有蠱蟲都能治療蠱毒,只要知道蠱毒的名稱就能治癒它。例如,蛇蠱使用蜈蚣蠱蟲,蜈蚣蠱使用蛤蟆蠱蟲,蛤蟆蠱使用蛇蠱蟲來治療,都是因為它們互相剋制,因此可以治療蠱毒。

時珍曰:按:蠱毒不一,皆是變亂元氣,多因飲食行之。與人為患。則蠱主吉利,所以小人因而造之。南方又有蜥蜴蠱、蜣螂蠱、馬蝗蠱、金蠶蠱、草蠱、挑生蠱等毒,諸方大有主治之法,不能悉紀。

【主治】蠱毒,燒灰服少許,立愈(藏器)。

白話文:

李時珍說:蠱毒不是單一的,都是使身體元氣發生變亂的疾病,大多是因為飲食而造成的。蠱毒會給人帶來危害,蠱毒的主人就會因此而得利,所以奸邪小人就利用這一點來製造蠱毒。南方還有蜥蜴蠱、蜣螂蠱、馬蝗蠱、金蠶蠱、草蠱、挑生蠱等毒,各個地方都有很好的治療方法,但不能一一記錄下來。

3. 金蠶

(《綱目》)

【釋名】食錦蟲。

【集解】

白話文:

**釋名:**食錦蟲。

集解:

時珍曰:按:陳藏器云:故錦灰療食錦蟲蠱毒。注云:蟲屈如指環,食故緋帛錦,如蠶之食葉也。今考之,此蟲即金蠶也。蔡絛《叢談》云:金蠶始於蜀中,近及湖、廣,閩、粵浸多。狀如蠶,金色,日食蜀錦四寸。南人畜之,取其糞置飲食中以毒人,人即死也。蠶得所欲,日置他財,使人暴富。

白話文:

李時珍說:按照陳藏器的說法,錦灰可以治療食錦蟲的蠱毒。注釋說:食錦蟲盤曲如指環,以舊的緋帛錦緞為食,就像蠶吃葉子一樣。現在考證,這種蟲就是金蠶。蔡絛的《叢談》中說:金蠶最初出現在蜀中,最近蔓延到湖、廣、閩、粵等地,數量越來越多。金蠶狀如蠶,金黃色,每天能吃四寸長的蜀錦。南方人養金蠶,把金蠶的糞便放在食物或飲料中讓人吃下去,吃了就會讓人中毒死亡。金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每天都會給主人帶來其他的財物,使主人迅速致富。

然遣之極難,水火兵刃所不能害。必倍其所致金銀錦物,置蠶於中,投之路旁。人偶收之,蠶隨以往,謂之嫁金蠶。不然能入人腹。殘齧腸胃,完然而出,如屍蟲也。有人守福清,民訟金蠶毒,治求不得。或令取兩刺蝟,入其家捕之必獲,蝟果於榻下牆隙擒出。夫金蠶甚毒,若有鬼神,而蝟能制之,何耶?又《幕府燕閒錄》云:池州進士鄒閬家貧,一日啟戶,獲一小籠,內有銀器,持歸。覺股上有物,蠕蠕如蠶,金色爛然,遂撥去之,仍復在舊處。

白話文:

但是金蟬的遣送極為困難,水火兵器都不能傷害牠。一定要加上倍數的金銀珠寶放在裝金蟬的籠子裡,將籠子丟在路上。有人偶然撿到籠子,金蟬便會跟著他走,這就是所謂的「嫁金蟬」。如果沒有這樣做,金蟬就會鑽進人的肚子裡,損壞腸胃後離開,就像屍蟲一樣。曾經有個人看守福清,百姓控訴金蟬的毒害,官府卻找不到解決方法。有人建議拿兩個刺蝟進到那個人家裡,一定能捕捉到金蟬,刺蝟果然在牀底下的牆縫中抓住金蟬。金蟬如此毒害,若是有鬼神,而刺蝟能制服牠,為什麼呢?《幕府燕閒錄》中提到:池州進士鄒閬家境貧困,一天開啟門戶,發現一個小籠子,裡面有銀器。他拿回家後,感到大腿上有東西在蠕動,像金色的蠶一樣,於是將牠撥開。後來金蟬又回到原處。

踐之斫之,投之水火,皆即如故。閬以問友人。友人曰:此金蠶也。備告其故。閬歸告妻云:吾事之不可,送之家貧,何以生為?遂吞之。家人謂其必死。寂無所苦,竟以壽終。豈至誠之盛,妖不勝正耶?時珍竊謂:金蠶之蠱,為害甚大。故備書二事,一見此蠱畏蝟,一見至誠勝邪也。

白話文:

踐踏它、砍斷它、投入水火之中,它依然故我。閬便向友人請教。友人說:這是金蠶。把原委告訴了他。閬回家告訴妻子說:我的事業不成,家境貧困,活著還有什麼意思呢?於是吞下了它。家人認為他一定會死。但閬卻沒感覺到有什麼痛苦,最後壽終正寢。難道是至誠的力量之大,妖邪的力量不能戰勝正義嗎?我私下認為:金蠶的毒性很大,因此特別記錄這兩件事,一個是說這種毒蟲怕蝟,另一個是說至誠可以戰勝邪惡。

《夷堅志》言:中此蠱者,吮白礬味甘。嚼黑豆不腥,以石榴根皮煎汁吐之。《醫學正傳》用樟木屑煎汁吐之,亦一法也。愚意不若以蝟皮治之,為勝其天。

白話文:

《夷堅志》記載:感染了這種蠱毒的人,會覺得白礬味道甘甜。嚼黑豆沒有腥味,可以用石榴根皮煎汁服用,來驅除蠱毒。《醫學正傳》中提到,可以使用樟木屑煎汁服用,也是一種方法。但我的看法是,使用刺蝟皮來治療更勝一籌,可以剋制蠱毒的本質。